1. 文化旅遊和旅遊文化的分析
(一)旅遊和文化的關系
旅遊和文化兩者之間是相互包容、協作統一的,旅遊是基於文化的衍生,文化是發展旅遊的基礎條件。換而言之,文化是旅遊的靈魂,是整個旅遊活動進行的主線。目前,人們開展各種旅遊活動的目的,是解讀和發展文化,通過開展旅遊活動,實現文化發揚,同時旅遊活動的進行還能夠提高文化傳播速度,促進文化發展,這對於保護文化和傳承文化更加有利。
(二)兩者混淆的現象
現階段,我國旅遊界對旅遊文化和文化旅遊兩者進行研究時,特別容易把旅遊文化和文化旅遊混淆,導致在研究過程中會出現疑惑的地方,因此,旅遊學者非常重視這兩者的研究。雖然旅遊文化是人們已經非常熟悉的內容,但對於它的概念,還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而文化旅遊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出現的,由於兩者字面上沒什麼不同,但是對這兩個詞的概念以及內涵並沒有嚴格界定。雖然兩者字面上的意思非常相似,但是兩者的內涵還存在很大差別,這讓很多人難以區分。無論是在理論還是實踐方面,都經常發生混淆,因此,為了明確兩者的區別,需要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更好地發揮其優勢和作用。
(三)兩者的研究現狀
就旅遊文化而言,我國早期對旅遊文化的觀念比較片面和籠統,把旅遊文化外在物化;到了後期,開始強調旅遊文化的核心是旅遊者和開展的旅遊活動。在研究旅遊文化過程中,出現了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我國旅遊界把旅遊對象的文化和旅遊文化等同,這是對旅遊文化的一種誤解。大多數人都用總和的概念來界定新的旅遊文化概念,並沒有借鑒國外這個領域的相關研究,因此我國的研究稍微落後於國際研究。就文化旅遊而言,我國把文化旅遊理解為一種旅遊類型,具有文化色彩和旅遊產品的旅遊過程、民俗旅遊以及旅遊者對外地文化的求知和憧憬等。通過這些理解,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對於文化旅遊的研究和理解存在不足,幾乎沒有深入研究,僅停留在文化資源開發上,一系列的系統理論研究沒有足夠的實踐驗證。有時候,還經常把文化旅遊等同旅遊文化,把文化旅遊看作設計產品的觀點和思路,從廣義的層面上,強調旅遊產品的文化性,例如民俗旅遊等觀點。顯然,這樣的研究結果讓文化旅遊更加狹隘,沒有概念的理論行定義。
2. 旅遊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
旅遊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旅遊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旅遊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
3. 文化旅遊發展目前存在哪些問題
"1、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不夠,規劃不當。
2、文化旅回遊配套基礎設施落後。
3、發展資答金不足,投融資渠道單一。
4、法規體系不健全。
5、缺乏優秀文化旅遊產業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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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化旅遊發展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不夠,規劃不當。
我國擁有豐富的文化旅遊資源,可供觀光的旅遊景區約1萬余處,現在已開發並可以接待國內外遊客的僅有1800餘處,不足1/5,文化旅遊資源價值還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同時也存在規劃不當的問題。例如:世界文化遺產的「麗江古城」,正是由於對風景區已超常開發,使得其人工化,商業化現象十分嚴重,逐漸失去了原有的民族氣息,歷史文化「古城南京」在古城牆邊上架設電梯的計劃更是嚴重的景區開發過度。
2、文化旅遊配套基礎設施落後。
文化旅遊基礎設施,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旅遊交通業、飯店業,也包括融入新技術的旅遊信息化基礎設施。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如交通問題、飯店旅店業問題、文化旅遊信息化問題等,尤其在一些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即使它擁有很優秀的文化旅遊資源,但缺乏相應的配套設施,比如交通不方便,飯店入住不好等,也會導致文化旅遊業受到限制。
3、發展資金不足,投融資渠道單一。
文化旅遊業以文化為底蘊,以歷史文物景觀及文化活動的瀏覽觀光服務為核心,涉及到各個方面,它是一個產業集群,因此它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我國目前文化旅遊主要資金主要來自於政府投入,民營資本介入很少,其他像金融行業也沒有發揮作用,融資渠道單一,而政府所能提供的畢竟是有限的。
4、法規體系不健全。
中國旅遊法律體系應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居主導地位的完整的法律體系。其中除旅遊基本法外,還應當包括旅遊業的各個方面。但目前看來,這一體系的框架結構上存在著一些問題,同時各項旅遊專業法規也不夠健全,主要是范圍跟不上行業發展的步伐,具有暫時性,後續法規缺乏。由於對旅遊業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法律缺失,導致惡性競爭、虛假廣告、合同欺詐以及破壞旅遊資源的等各種違法現象充斥著我國的旅遊市場,例如「香港阿珍」事件,還有眾所周知的「海南三亞宰客」事件,這些都必將導致該地區旅遊業收入的急速下滑。嚴重影響了文化旅遊產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5、缺乏優秀文化旅遊產業專業人才。
21世紀,人才是最重要的資源,然而我國旅遊業是最近興起來的,在人才的培養上明顯落後與缺乏,尤其是精通以文化為依託的來發展旅遊業的人才,更是稀缺。
文化旅遊業發展的對策分析
5. 關於文化旅遊的發展模式
旅遊經濟發展模式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期內旅遊產業發展的總體方式。
我國一些學者就試圖從幾個不同的角度來總結旅遊經濟發展模式的不同劃分,如從旅遊業的形成、發展同國民經濟關系出發,旅遊經濟發展模式可分為超前型發展模式和滯後型發展模式;從旅遊業發展的調節機制出發,旅遊經濟發展模式又可以分為市場型發展模式和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從旅遊類別發展的先後順序出發,旅遊經濟發展模式可分為延伸型發展模式和推進型發展模式。
從以上劃分的內容來看,它們主要的差異就在於政府主導下的模式運行與市場機制調節的模式運行。
美國學者將這兩種運行模式賦予了一個一般意義上的定義:「價值驅動型(value—driven)」和「市場驅動型(Market— driven)」。(見美國.查爾斯.R.戈爾德耐,《旅遊業教程——旅遊業原理、方法與實踐》第八版,412頁,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2003年)很顯然,前者就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旅遊發展模式,而後者則是市場自發調節的發展模式。
1、從旅遊發展的空間結構看
我國旅遊產業的發展是以經濟基礎條件較好的中心城市和東南沿海地區的旅遊業發展為先導,然後向中心城市以外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逐漸推進的。
2、從資源的開發與產品生產組合看
旅遊產品由以觀光旅遊為主向多種旅遊產品推進。
3、從旅遊組織和旅遊的運作方式看
旅遊形式由團隊旅遊為主向散客旅遊居優勢、團隊旅遊與散客旅遊相結合的方向演進。
4、從旅遊設施的建設看
旅遊設施建設以高等級為主,由高等級向中、低等級推進,最終形成以中等級為主體的高、中、低等級結合的設施體系。
5 、從政府的管理看
旅遊產業一直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的主導作用由主要進行微觀的支持和管理向宏觀的調控和管理演進。
經濟發展觀不同
(1)經濟增長驅動型發展觀
經濟增長驅動型發展觀是指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國家、地區和企業將旅遊發展的經濟功能置於首位的發展觀念。
(2)雙重動力型發展觀
雙重動力地發展觀是指從社會和經濟相結合的角度出發,既考慮旅遊業發展的社會功能,又考慮其經濟功能。
(3)可持續發展觀
可持續發展觀是指旅遊業發展要從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等方面利益相協調的角度出發,確保旅遊業發展利用的資源能用來「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不危及滿足今後各代人需要的能力」的發展觀念。
旅遊業發展具有的特徵是:第一,在政府總體規劃下的循序漸進發展。第二,資源得以可持續利用的發展。 第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發展。
2、從觀光型旅遊為主向度假型旅遊為主轉變
在未來的市場發展中,觀光型旅遊並不會完全失去市場,但在傳統的旅遊客源國家中度假旅遊將更為盛行,將會逐步取代觀光旅遊成為國際旅遊的主體。
3、追求更為靈活多變的旅遊方式
在追求個性化的浪潮下,旅遊者不再青睞於旅行社固定包價的旅遊方式。散客旅遊和家庭旅遊在旅遊者人數中所佔比例將逐漸增加。
4、在旅遊中追求更多的參與性和娛樂性
各國在旅遊產品設計開發中都注重安徘豐富的娛樂活動,改變旅遊方式,增加遊客的參與感,那些具有濃郁的民族風情和傳統地方特色同時又和娛樂相結合的旅遊產品尤受遊客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