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旅遊資源評價
1按照本標準的旅遊資源分類體系對旅遊資源單體進行評價。
2本標准採用打分評價方法。
3評價主要由調查組完成。 本標准依據"旅遊資源共有因子綜合評價系統" 賦分。
本系統設"評價項目"和"評價因子"兩個檔次。
評價項目為"資源要素價值"、"資源影響力"、"附加值"。
其中:
"資源要素價值"項目中含"觀賞遊憩使用價值"、"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珍稀奇特程度"、"規模、豐度與幾率"、"完整性"等5項評價因子。
"資源影響力"項目中含"知名度和影響力"、"適游期或使用范圍"等2項評價因子。
"附加值"含"環境保護與環境安全"1項評價因子。 基本分值
1評價項目和評價因子用量值表示。資源要素價值和資源影響力總分值為100分,其中:
"資源要素價值"為85分,分配如下:"觀賞遊憩使用價值"30分、"歷史科學文化藝術價值"25分、"珍稀或奇特程度"15分、"規模、豐度與幾率"10分、"完整性"5分。
"資源影響力"為15分,其中:"知名度和影響力"10分、"適游期或使用范圍"5分。
2"附加值"中"環境保護與環境安全",分正分和負分。
3每一評價因子分為4個檔次,其因子分值相應分為4檔。
旅遊資源評價賦分標准見表2。
表2旅遊資源評價賦分標准 評價項目 評價因子 評價依據 賦值 資源要素價值(85分) 觀賞遊憩使用價值(30分) 全部或其中一項具有極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30-22 全部或其中一項具有很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21-13 全部或其中一項具有較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12-6 全部或其中一項具有一般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5-1 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25分) 同時或其中一項具有世界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25-20 同時或其中一項具有全國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19-13 同時或其中一項具有省級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12-6 歷史價值、或文化價值、或科學價值,或藝術價值具有地區意義。 5-1 珍稀奇特程度(15分) 有大量珍稀物種,或景觀異常奇特,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罕見。 15-13 有較多珍稀物種,或景觀奇特,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很少見。 12-9 有少量珍稀物種,或景觀突出,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少見。 8-4 有個別珍稀物種,或景觀比較突出,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較多見。 3-1 規模、豐度與幾率(10分)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巨大;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完美、疏密度優良級;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極高。 10-8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較大;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很和諧、疏密度良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很高。 7-5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中等;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和諧、疏密度較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較高。 4-3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較小;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較和諧、疏密度一般;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較小。 2-1 完整性(5分) 形態與結構保持完整。 5-4 形態與結構有少量變化,但不明顯。 3 形態與結構有明顯變化。 2 形態與結構有重大變化。 1 資源影響力(15分) 知名度和影響力(10分) 在世界范圍內知名,或構成世界承認的名牌。 10-8 在全國范圍內知名,或構成全國性的名牌。 7-5 在本省范圍內知名,或構成省內的名牌。 4-3 在本地區范圍內知名,或構成本地區名牌。 2-1 適游期或使用范圍(5分) 適宜游覽的日期每年超過300天,或適宜於所有遊客使用和參與。 5-4 適宜游覽的日期每年超過250天,或適宜於80%左右遊客使用和參與。 3 適宜游覽的日期超過150天,或適宜於60%左右遊客使用和參與。 2 適宜游覽的日期每年超過100天,或適宜於40%左右遊客使用和參與。 1 附加值 環境保護與環境安全 已受到嚴重污染,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5 已受到中度污染,或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4 已受到輕度污染,或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3 已有工程保護措施,環境安全得到保證。 3 計分與等級劃分
1計分
根據對旅遊資源單體的評價,得出該單體旅遊資源共有綜合因子評價賦分值。
2旅遊資源評價等級指標
依據旅遊資源單體評價總分,將其分為五級,從高級到低級為:
五級旅遊資源,得分值域≥90分。
四級旅遊資源,得分值域≥75-89分。
三級旅遊資源,得分值域≥60-74分。
二級旅遊資源,得分值域≥45-59分。
一級旅遊資源,得分值域≥30-44分。
此外還有:
未獲等級旅遊資源,得分≤29分。
其中:
五級旅遊資源稱為"特品級旅遊資源";
五級、四級、三級旅遊資源被通稱為"優良級旅遊資源";
二級、一級旅遊資源被通稱為"普通級旅遊資源"。
Ⅱ 按《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標准,旅遊資源具體可以分為哪幾個主類與亞類
旅遊資源具體分為 "主類"、"亞類"、"基本類型" 3個層次。其中回主類8個,亞類31個。
主類:答A 地文景觀、B 水域風光、C 生物景觀、D 天象與氣候景觀、E 遺址遺跡、F 建築與設施、G 旅遊商品、H 人文活動,共8個。
AA 綜合自然旅遊地、AB 沉積與構造、AC 地質地貌過程形跡、AD 自然變動遺跡、AE 島礁、BA 河段、BB 天然湖泊與池沼、BC 瀑布、BD 泉、BE 河口與海面、BF 冰雪地BFA 冰川觀光地、CA 樹木、CB 草原與草地、CC 花卉地、CD 野生動物棲息地、DA 光現象、DB 天氣與氣候現象、EA 史前人類活動場所、EB 社會經濟文化活動遺址遺跡、FA 綜合人文旅遊地、FB 單體活動場館、FC 景觀建築與附屬型建築、FD 居住地與社區FDA 傳統與鄉土建築、FE 歸葬地、FF 交通建築、FG 水工建築、GA 地方旅遊商品、HA 人事記錄、HB 藝術、HC 民間習俗、HD 現代節慶,共31個。
Ⅲ 按《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標准,旅遊資源具體可以分為哪幾個主類與亞類
分為 "主類"、"亞類"、"基本類型" 3個層次。
每個層次的旅遊資源類型有相應的漢語拼音代號,見表1
表1旅遊資源分類表主類亞類基本類型
A 地文景觀AA 綜合自然旅遊地AAA 山丘型旅遊地 AAB 谷地型旅遊地 AAC 沙礫石地型旅遊地 AAD 灘地型旅遊地 AAE 奇異自然現象 AAF 自然標志地 AAG 垂直自然地帶
AB 沉積與構造ABA 斷層景觀 ABB 褶曲景觀 ABC 節理景觀 ABD 地層剖面 ABE 鈣華與泉華 ABF 礦點礦脈與礦石積聚地 ABG 生物化石點
AC 地質地貌過程形跡ACA 凸峰 ACB 獨峰 ACC 峰叢 ACD 石(土)林 ACE 奇特與象形山石 ACF 岩壁與岩縫 ACG 峽谷段落 ACH 溝壑地 ACI 丹霞 ACJ 雅丹 ACK 堆石洞 ACL 岩石洞與岩穴 ACM 沙丘地 ACN 岸灘
AD 自然變動遺跡ADA 重力堆積體 ADB 泥石流堆積 ADC 地震遺跡 ADD 陷落地 ADE 火山與熔岩 ADF 冰川堆積體 ADG 冰川侵蝕遺跡
AE 島礁AEA 島區 AEB 岩礁
B 水域風光BA 河段BAA 觀光遊憩河段 BAB 暗河河段 BAC 古河道段落
BB 天然湖泊與池沼BBA 觀光遊憩湖區 BBB 沼澤與濕地 BBC 潭池
BC 瀑布BCA 懸瀑 BCB 跌水
BD 泉BDA 冷泉 BDB 地熱與溫泉
BE 河口與海面BEA 觀光遊憩海域 BEB 涌潮現象 BEC 擊浪現象
BF 冰雪地BFA 冰川觀光地 BFB 長年積雪地
C 生物景觀CA 樹木CAA 林地 CAB 叢樹 CAC 獨樹
CB 草原與草地CBA 草地 CBB 疏林草地
CC 花卉地CCA 草場花卉地 CCB 林間花卉地
CD 野生動物棲息地CDA 水生動物棲息地 CDB 陸地動物棲息地 CDC 鳥類棲息地 CDE 蝶類棲息地
D 天象與 氣候景觀DA 光現象DAA 日月星辰觀察地 DAB 光環現象觀察地 DAC 海市蜃樓現象多發地
DB 天氣與氣候現象DBA 雲霧多發區 DBB 避暑氣候地 DBC 避寒氣候地 DBD 極端與特殊氣候顯示地 DBE 物候景觀
E 遺址遺跡EA 史前人類活動場所EAA 人類活動遺址 EAB 文化層 EAC 文物散落地 EAD 原始聚落
EB 社會經濟文化活動遺址遺跡EBA 歷史事件發生地 EBB 軍事遺址與古戰場 EBC 廢棄寺廟 EBD 廢棄生產地 EBE 交通遺跡 EBF 廢城與聚落遺跡 EBG 長城遺跡 EBH 烽燧
F 建築與設施FA 綜合人文旅遊地FAA 教學科研實驗場所 FAB 康體游樂休閑度假地 FAC 宗教與祭祀活動場所 FAD 園林遊憩區域 FAE 文化活動場所 FAF 建設工程與生產地 FAG 社會與商貿活動場所 FAH 動物與植物展示地 FAI 軍事觀光地 FAJ 邊境口岸 FAK 景物觀賞點
FB 單體活動場館FBA 聚會接待廳堂(室) FBB 祭拜場館 FBC 展示演示場館 FBD 體育健身館場 FBE 歌舞游樂場館
FC 景觀建築與附屬型建築FCA 佛塔 FCB 塔形建築物 FCC 樓閣 FCD 石窟 FCE 長城段落 FCF 城(堡) FCG 摩崖字畫 FCH 碑碣(林) FCI 廣場 FCJ 人工洞穴 FCK 建築小品
FD 居住地與社區FDA 傳統與鄉土建築 FDB 特色街巷 FDC 特色社區 FDD 名人故居與歷史紀念建築 FDE 書院 FDF 會館 FDG 特色店鋪 FDH 特色市場
FE 歸葬地FEA 陵區陵園 FEB 墓(群) FEC 懸棺FF 交通建築FFA 橋 FFB 車站 FFC 港口渡口與碼頭 FFD 航空港 FFE 棧道
FG 水工建築FGA 水庫觀光遊憩區段 FGB 水井 FGC 運河與渠道段落 FGD 堤壩段落 FGE 灌區 FGF 提水設施
G 旅遊商品GA 地方旅遊商品GAA 菜品飲食 GAB 農林畜產品與製品 GAC 水產品與製品 GAD 中草葯材及製品 GAE 傳統手工產品與工藝品 GAF 日用工業品 GAG 其他物品
H 人文活動HA 人事記錄HAA 人物 HAB 事件
HB 藝術HBA 文藝團體 HBB 文學藝術作品
HC 民間習俗HCA 地方風俗與民間禮儀 HCB 民間節慶 HCC 民間演藝 HCD 民間健身活動與賽事 HCE 宗教活動 HCF 廟會與民間集會 HCG 飲食習俗 HGH 特色服飾
HD 現代節慶HDA 旅遊節 HDB 文化節 HDC 商貿農事節 HDD 體育節
數 量 統 計8主類31 亞類155基本類型[注] 如果發現本分類沒有包括的基本類型時,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類型可歸入相應亞類,置於最後,最多可增加2個。編號方式為:增加第1個基本類型時,該亞類2位漢語拼音字母+Z、增加第2個基本類型時,該亞類2位漢語拼音字母+Y。
Ⅳ 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旅遊資源調查
1按照本標准規定的內容和方法進行調查。
2保證成果質量,強調整個運作過程的科學性、客觀性、准確性,並盡量做到內容簡潔和量化。
3充分利用與旅遊資源有關的各種資料和研究成果,完成統計、填表和編寫調查文件等項工作。調查方式以收集、分析、轉化、利用這些資料和研究成果為主,並逐個對旅遊資源單體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包括訪問、實地觀察、測試、記錄、繪圖、攝影,必要時進行采樣和室內分析。
4旅遊資源調查分為"旅遊資源詳查"和"旅遊資源概查"二個檔次,其調查方式和精度要求不同。 適用范圍和要求
1適用於了解和掌握整個區域旅遊資源全面情況的旅遊資源調查。
2完成全部旅遊資源調查程序,包括調查准備、實地調查。
3要求對全部旅遊資源單體進行調查,提交全部"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
調查准備
調查組
1調查組成員應具備與該調查區旅遊環境、旅遊資源、旅遊開發有關的專業知識,一般應吸收旅遊、環境保護、地學、生物學、建築園林、歷史文化、旅遊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參與。
2根據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技術培訓。
3准備實地調查所需的設備如定位儀器、簡易測量儀器、影像設備等。
4准備多份"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
資料收集范圍
1與旅遊資源單體及其賦存環境有關的各類文字描述資料,包括地方誌書、鄉土教材、旅遊區與旅遊點介紹、規劃與專題報告等。
2與旅遊資源調查區有關的各類圖形資料,重點是反映旅遊環境與旅遊資源的專題地圖。
3與旅遊資源調查區和旅遊資源單體有關的各種照片、影像資料。
實地調查
程序與方法
.1確定調查區內的調查小區和調查線路
為便於運作和此後旅遊資源評價、旅遊資源統計、區域旅遊資源開發的需要,將整個調查區分為"調查小區"。調查小區一般按行政區劃分(如省級一級的調查區,可將地區一級的行政區劃分為調查小區;地區一級的調查區,可將縣級一級的行政區劃分為調查小區;縣級一級的調查區,可將鄉鎮一級的行政區劃分為調查小區),也可按現有或規劃中的旅遊區域劃分。
調查線路按實際要求設置,一般要求貫穿調查區內所有調查小區和主要旅遊資源單體所在的地點。
2選定調查對象
選定下述單體進行重點調查:具有旅遊開發前景,有明顯經濟、社會、文化價值的旅遊資源單體;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調查區形象的旅遊資源單體。
對下列旅遊資源單體暫時不進行調查:明顯品位較低,不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違背的;開發後有損於社會形象的或可能造成環境問題的;影響國計民生的;某些位於特定區域內的。
3填寫《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
對每一調查單體分別填寫一份"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見本標准附錄B)。調查表各項內容填寫要求如下:
① 單體序號:由調查組確定的旅遊資源單體順序號碼。
② 單體名稱:旅遊資源單體的常用名稱。
③ "代號"項:代號用漢語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數字表示,即"表示單體所處位置的漢語拼音字母-表示單體所屬類型的漢語拼音字母-表示單體在調查區內次序的阿拉伯數字"。
如果單體所處的調查區是縣級和縣級以上行政區,則單體代號按"國家標准行政代碼 (省代號2位-地區代號3位-縣代號3位,參見GB/T 2260-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旅遊資源基本類型代號3位 -旅遊資源單體序號2位"的方式設置,共5組13位數,每組之間用短線"-"連接。
如果單體所處的調查區是縣級以下的行政區,則旅遊資源單體代號按"國家標准行政代碼 (省代號2位-地區代號3位-縣代號3位,參見GB/T 2260-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鄉鎮代號(由調查組自定2位)-旅遊資源基本類型代號3位-旅遊資源單體序號2位"的方式設置,共6組15位數,每組之間用短線"-"連接。
如果遇到同一單體可歸入不同基本類型的情況,在確定其為某一類型的同時,可在"其他代號"後按另外的類型填寫。操作時只需改動其中?quot;旅遊資源基本類型代號",其他代號項目不變。
填表時,一般可省略本行政區及本行政區以上的行政代碼。
④ "行政位置"項:填寫單體所在地的行政歸屬,從高到低填寫政區單位名稱。
⑤ "地理位置"項:填寫旅遊資源單體主體部分的經緯度(精度到秒)。
⑥ "性質與特徵"項:填寫旅遊資源單體本身個性,包括單體性質、形態、結構、組成成分的外在表現和內在因素,以及單體生成過程、演化歷史、人事影響等主要環境因素,提示如下:
1) 外觀形態與結構類:旅遊資源單體的整體狀況、形態和突出(醒目)點;代表形象部分的細節變化;整體色彩和色彩變化、奇異華美現象,裝飾藝術特色等;組成單體整體各部分的搭配關系和安排情況,構成單體主體部分的構造細節、構景要素等。
2) 內在性質類:旅遊資源單體的特質,如功能特性、歷史文化內涵與格調、科學價值、藝術價值、經濟背景、實際用途等。
3) 組成成分類:構成旅遊資源單體的組成物質、建築材料、原料等。
4) 成因機制與演化過程類:表現旅遊資源單體發生、演化過程、演變的時序數值;生成和運行方式,如形成機制、形成年齡和初建時代、廢棄時代、發現或製造時間、盛衰變化、歷史演變、現代運動過程、生長情況、存在方式、展示演示及活動內容、開放時間等。
5) 規模與體量類:表現旅遊資源單體的空間數值如佔地面積、建築面積、體積、容積等;個性數值如長度、寬度、高度、深度、直徑、周長、進深、面寬、海拔、高差、產值、數量、生長期等;比率關系數值如礦化度、曲度、比降、覆蓋度、圓度等。
6) 環境背景類:旅遊資源單體周圍的境況,包括所處具體位置及外部環境如目前與其共存並成為單體不可分離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如氣候、水文、生物、文物、民族等;影響單體存在與發展的外在條件,如特殊功能、雪線高度、重要戰事、主要礦物質等;單體的旅遊價值和社會地位、級別、知名度等。
7) 關聯事物類:與旅遊資源單體形成、演化、存在有密切關系的典型的歷史人物與事件等。
⑦ "旅遊區域及進出條件"項:包括旅遊資源單體所在地區的具體部位、進出交通、與周邊旅遊集散地和主要旅遊區(點)之間的關系等。
⑧ "保護與開發現狀"項:旅遊資源單體保存現狀、保護措施、開發情況等。
⑨ "共有因子評價問答"項:旅遊資源單體的觀賞遊憩價值、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規模豐度與幾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響力、適游期和使用范圍、污染狀況與環境安全。 適用范圍和要求
1適用於了解和掌握特定區域或專門類型的旅遊資源調查。
2要求對涉及到的旅遊資源單體進行調查。
調查技術要點
1參照"旅遊資源詳查"中的各項技術要求。
2簡化工作程序,如不需要成立調查組,調查人員由其參與的項目組織協調委派;資料收集限定在與專門目的所需要的范圍;可以不填寫或擇要填寫"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等。
Ⅳ 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旅遊資源類型體系,以及旅遊資源調查、等級評價內的技術與方法。
本標准容適用於各類型旅遊區(點)的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規劃與項目建設、旅遊行業管理與旅遊法規建設、旅遊資源信息管理與開發利用等方面。
Ⅵ 按《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標准,旅遊資源具體可以分為哪幾個主類與亞類
學術界按旅遊資源的成因或其屬性分類,將旅遊資源分為自然旅遊資源和人文旅遊資源兩版大類型。前者是指地權貌、水體、氣候、動植物等自然地理要素所構成的、吸引人們前往進行旅遊活動的天然景觀,具有明顯的天賦性質;後者內容廣泛、類型多樣,包括各種歷史古跡、古今偉大建築、民族風俗等等,是人類活動的藝術結晶和文化成就。也有的將其分為三類,除上述兩大類型外,還有復合型旅遊資源。按傳統旅遊資源觀分類,我國旅遊資源包括自然景觀資源、人文景觀資源、民俗風情資源、傳統飲食資源、文化資源和工藝品資源,以及都市和田園風光資源等。按現代旅遊產業資源觀分類,我國旅遊資源包括觀光型旅遊資源、度假型旅遊資源、生態旅遊資源和滑雪、登山、探險、狩獵等特種旅遊資源,及美食、修學、醫療保健等專項旅遊資源。
Ⅶ 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的前 言
本標准文本包括三個核心內容:旅遊資源分類、旅遊資源調查、旅遊資源評價。
本標準的回附錄答A、附錄B、附錄C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准由國家旅遊局提出。
本標准由全國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解釋。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國家旅遊局規劃發展與財務司。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員:尹澤生、魏小安、張吉林、汪黎明、陳田、牛亞菲、李寶田、潘肖澎、周梅、石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