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PP項目的適用范圍都有哪些
以照明公私合營模復式(PPP)為例制,這是針對城市市政照明設施亮化項目、由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經過一體化能效升級改造,實現智慧城市照明並負責一定年限的經營而達到共贏的一種新模式,即智慧城市照明PPP合作運營模式。在基於簡能(SECOING)高壓HID氙氣路燈智慧照明系統為載體的智慧城市照明PPP合作運營模式中,運營管理公司對合同約定區域已有的市政照明設施進行日常運營維護,並進行智慧城市照明升級改造,將原有市政照明基礎設施(光源、電器、燈具、燈桿、變壓器、線纜及配電箱等)逐步進行更換,從而實現轄區內整體市政照明效果的全面提升,城市照明實現智慧化管理,並確保整體市政道路照明設施的穩定運行,道路照明效果達到《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准》要求。政府出讓公共照明資源特許經營權,監管、購買照明服務;由社會資本投資,以運營管理公司為主體進行一體化系統升級改造,長效運營、服從監管、科學管理、盈虧自負。私營部門以本公司的切身利益為追求,公共部門則致力於公共福利和職能職責的實現。只有兩者都朝向一致的目標,才可能有合作的基礎,進而實現互利共贏。
Ⅱ 什麼是旅遊PPP項目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指政府、營利性企業和非營利性企業以某個項目為基礎而形成的相互合作關系的模式。
Ⅲ 旅遊業引入PPP模式帶來哪些益處
廣義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專勵私營企業、民營資屬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按照這個廣義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合作過程中,讓非公共部門所掌握的資源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與BOT相比,狹義PPP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對項目中後期建設管理運營過程參與更深,企業對項目前期科研、立項等階段參與更深。政府和企業都是全程參與,雙方合作的時間更長,信息也更對稱。從廣義的層面講,公私合作(PPP)應用范圍很廣,從簡單的,短期(有或沒有投資需求)管理合同到長期合同,包括資金、規劃、建設、營運、維修和資產剝離。PPP安排對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筆資金支出的大項目來說是有益的。它們對要求國家在法律上擁有服務大眾的基礎設施的國家來說很有用。公私合作關系資金模式是由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對擁有和維持資產負責的合作夥伴所決定。近期股市震盪厲害,神牛app建議以觀望為主~~~~~多看個股資訊快訊。網路問答團隊賽中,望採納喲,碼字很辛苦!
Ⅳ 哪些項目適合採用PPP模式
適宜採用來PPP模式的項目,一源般具有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等特點。從國內外實踐來看,PPP模式主要運用於基礎設施項目(道路、橋梁、鐵路、地鐵、隧道、港口、河道疏浚等)、公用事業項目(供電、供水、供氣、供熱以及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治理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學校、醫療、養老院、監獄等)等領域。
Ⅳ 如何利用ppp加快地方經濟發展
國內眾多省市都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探索和推行PPP模式。由於基礎設施投入資金大、周期長、期間變數大,因而項目風險成為了公私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對於PPP項目的風險,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王守清教授選取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中國實施的PPP項目中16個失敗的案例,並從中歸納總結出導致這些項目失敗或出現問題的主要風險因素,為PPP項目風險的識別、規避和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一、法律變更風險
主要是指由於採納、頒布、修訂、重新詮釋法律或規定而導致項目的合法性、市場需求、產品/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有效性等元素發生變化,從而對項目的正常建設和運營帶來損害,甚至直接導致項目的中止和失敗的風險。 PPP項目涉及的法律法規比較多,加之我國PPP項目還處在起步階段,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很容易出現這方面的風險。例如江蘇某污水處理廠採用BOT 融資模式,原先計劃於2002年開工,但由於200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頒布,項目公司被迫與政府重新就投資回報率進行談判。上海的大場水廠和延安東路隧道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均被政府回購。
二、審批延誤風險
主要指由於項目的審批程序過於復雜,花費時間過長和成本過高,且批准之後,對項目的性質和規模進行必要商業調整非常困難,給項目正常運作帶來威脅。比如某些行業里一直存在成本價格倒掛現象,當市場化之後引入外資或民營資本後,都需要通過提價來實現預期收益。而根據我國《價格法》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規定,公用事業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這一復雜的過程很容易造成審批延誤的問題。以城市水業為例,水價低於成本的狀況表明水價上漲勢在必行,但是各地的水價改革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公眾阻力和審批延誤問題。例如,2003年的南京水價上漲方案在聽證會上未獲通過;上海人大代表也提出反對水價上漲的提案,造成上海水價改革措施遲遲無法落實實施。因此出現了外國水務公司從中國市場撤出的現象。比較引人注目的是,泰晤士水務出售了其大場水廠的股份,Anglian從北京第十水廠項目中撤出。
三、政治決策失誤/冗長風險
是指由於政府的決策程序不規范、官僚作風、缺乏PPP的運作經驗和能力、前期准備不足和信息不對稱等造成項目決策失誤和過程冗長。例如青島威立雅污水處理項目由於當地政府對PPP的理解和認識有限,政府對項目態度的頻繁轉變導致項目合同談判時間很長。而且污水處理價格是在政府對市場價格和相關結構不了解的情況下簽訂,價格較高,後來政府了解以後又重新要求談判降低價格。此項目中項目公司利用政府知識缺陷和錯誤決策簽訂不平等協議,從而引起後續談判拖延,面臨政府決策冗長的困境。相類似的在大場水廠、北京第十水廠和廉江中法供水廠項目中也存在同樣問題。
四、政治反對風險
主要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公眾利益得不到保護或受損,從而引起政治甚至公眾反對項目建設所造成的風險。例如大場水廠和北京第十水廠的水價問題,由於關繫到公眾利益,而遭到來自公眾的阻力,政府為了維護社會安定和公眾利益也反對漲價。
五、政府信用風險
是指政府不履行或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而給項目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危害。例如在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廠項目中,匯津公司與長春市排水公司於2000年3月簽署《合作企業合同》,設立長春匯津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同年長春市政府制定《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2000年底,項目投產後合作運行正常。然而,從2002年年中開始,排水公司開始拖欠合作公司污水處理費,長春市政府於 2003年2月28日廢止了《管理辦法》,2003年3月起,排水公司開始停止向合作企業支付任何污水處理費。經過近兩年的法律糾紛,2005年8月最終以長春市政府回購而結束。
再比如在廉江中法供水廠項目中,雙方簽訂的《合作經營廉江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合同》,履行合同期為30年。合同有幾個關鍵的不合理問題:問題一,水量問題。合同約定廉江自來水公司在水廠投產的第一年每日購水量不得少於6萬立方米,且不斷遞增。而當年廉江市的消耗量約為2萬立方米,巨大的量差使得合同履行失去了現實的可能性;問題二,水價問題。合同規定起始水價為1.25元人民幣,水價隨物價指數、銀行匯率的提高而遞增。而廉江市每立方米水均價為1.20元,此價格自1999年5月1日起執行至今未變。脫離實際的合同使得廉江市政府和自來水公司不可能履行合同義務,該水廠被迫閑置,談判結果至今未有定論。除此之外,遇到政府信用風險的還有江蘇某污水處理廠、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和湖南某電廠等項目。
六、不可抗力風險
是指合同一方無法控制,在簽訂合同前無法合理防範,情況發生時,又無法迴避或克服的事件或情況,如自然災害或事故、戰爭、禁運等。例如湖南某電廠於上世紀90年代中期由原國家計委批准立項,西方某跨國能源投資公司為中標人,項目所在地省政府與該公司簽訂了特許權協議,項目前期進展良好。但此時某些西方大國(包括中標公司所在國)轟炸我駐南斯拉夫大使館,對中國主權形成了嚴重的實質上的侵犯。國際政治形勢的突變,使得投標人在國際上或中國的融資都變得不可能。項目公司因此最終沒能在延長的融資期限內完成融資任務,省政府按照特許權協議規定收回了項目並沒收了中標人的投標保函,之後也沒有再重新招標,從而導致了外商在本項目的徹底失敗。在江蘇某污水處理廠項目關於投資回報率的重新談判中,也因遇到非典中斷了項目公司和政府的談判。
七、融資風險
是指由於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市場不健全、融資的可及性等因素引起的風險,其中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是資金籌措困難。PPP項目的一個特點就是在招標階段選定中標者之後,政府與中標者先草簽特許權協議,中標者要憑草簽的特許權協議在規定的融資期限內完成融資,特許權協議才可正式生效。如果在給定的融資期內發展商未能完成融資,將會被取消資格並沒收投標保證金。在湖南某電廠的項目中,發展商就因沒能完成融資而被沒收了投標保函。
八、市場收益不足風險
是指項目運營後的收益不能滿足收回投資或達到預定的收益。例如天津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中,天津市政府提供了許多激勵措施,如果由於部分規定原因導致項目收益不足,天津市政府承諾提供補貼。但是政府所承諾補貼數量沒有明確定義,項目公司就承擔了市場收益不足的風險。另外京通高速公路建成之初,由於相鄰的輔路不收費,致使較長一段時間京通高速車流量不足,也出現了項目收益不足的風險。在杭州灣跨海大橋和福建泉州刺桐大橋的項目中也有類似問題。
九、項目唯一性風險
是指政府或其他投資人新建或改建其他項目,導致對該項目形成實質性的商業競爭而產生的風險。項目唯一性風險出現後往往會帶來市場需求變化風險、市場收益風險、信用風險等一系列的後續風險,對項目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如杭州灣跨海大橋項目開工未滿兩年,在相隔僅50公里左右的紹興市上虞沽渚的紹興杭州灣大橋已在加緊准備當中,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當地政府對橋的高資金回報率不滿,致使項目面臨唯一性風險和收益不足風險。鑫遠閩江四橋也有類似的遭遇,福州市政府曾承諾,保證在9年之內從南面進出福州市的車輛全部通過收費站,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保證收費,政府出資償還外商的投資,同時保證每年18%的補償。但是2004年5月16日,福州市二環路三期正式通車,大批車輛繞過閩江四橋收費站,公司收入急劇下降,投資收回無望,而政府又不予兌現回購經營權的承諾,只得走上仲裁庭。該項目中,投資者遭遇了項目唯一性風險及其後續的市場收益不足風險和政府信用風險。福建泉州刺桐大橋項目和京通高速公路的情況也與此類似,都出現了項目唯一性風險,並導致了市場收益不足。
十、配套設備服務提供風險
指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不到位引發的風險。在這方面,湯遜湖污水處理廠項目是一個典型案例。2001年凱迪公司以BOT方式承建湯遜湖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期兩年,經營期20年,經營期滿後無償移交給武漢高科(代表市國資委持有國有資產的產權)。但一期工程建成後,配套管網建設、排污費收取等問題。遲遲未能解決,導致工廠一直閑置,最終該廠整體移交武漢市水務集團。
十一、市場需求變化風險
是指排除唯一性風險以外,由於宏觀經濟、社會環境、人口變化、法律法規調整等其他因素使市場需求變化,導致市場預測與實際需求之間出現差異而產生的風險。例如山東中華發電項目,項目公司於1997年成立,計劃於2004年最終建成。建成後運營較為成功,然而山東電力市場的變化,國內電力體制改革對運營購電協議產生了重大影響。第一是電價問題,1998年根據原國家計委曾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中華發電在已建成的石橫一期、二期電廠獲准了0.41元/度這一較高的上網電價;而在2002年10月,菏澤電廠新機組投入運營時,山東省物價局批復的價格是0.32元/度。這一電價不能滿足項目的正常運營;第二是合同中規定的「最低購電量」也受到威脅,2003年開始,山東省計委將以往中華發電與山東電力集團間的最低購電量5500小時減為5100小時。由於合同約束,山東電力集團仍須以「計劃內電價」購買5500小時的電量,價差由山東電力集團自己掏錢填補,這無疑打擊了山東電力集團公司購電的積極性。在杭州灣跨海大橋、閩江四橋,刺桐大橋和京通高速等項目中也存在這一風險。
十二、收費變更風險
是指由於PPP產品或服務收費價格過高、過低或者收費調整不具彈性、不自由而導致項目公司的運營收入不如預期而產生的風險。例如,由於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需求變化,山東中華發電項目的電價收費從項目之初的0.41元/度變更到了0.32元/度,使項目公司的收益受到嚴重威脅。
十三、腐敗風險
主要指政府官員或代表採用不合法的影響力要求或索取不合法的財物,而直接導致項目公司在關系維持方面的成本增加,同時也加大了政府在將來的違約風險。例如由香港匯津公司投資興建的沈陽第九水廠BOT項目,約定的投資回報率為:第2-4年,18.50%;第5-14年,21%;第15-20年,11%。如此高的回報率使得沈陽自來水總公司支付給第九水廠的水價是2.50元/噸,而沈陽市1996年的平均供水價格是1.40元/噸。到2000年,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虧損高達2億多元。這個虧損額本來應由政府財政填平,但沈陽市已經多年不向自來水公司給予財政補貼了。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要求更改合同。經過數輪艱苦的談判,2000年底,雙方將合同變動如下:由沈陽市自來水總公司買回匯津公司在第九水廠所佔股權的50%,投資回報率也降至14%。這樣變動後沈陽自來水廠將來可以少付兩個多億。其實對外商承諾的高回報率在很大程度上與地方官員的腐敗聯系在一起,在業內,由外商在沈陽投資建設的八個水廠被譽為「沈陽水務黑幕」。
Ⅵ 如何用ppp模式促進旅遊業發展
實際上,旅遊業是我國最早引入PPP模式的行業。廣東的白天鵝賓館就在我國第一批BOT項目之列。後來,PPP模式的應用似乎沒有引起旅遊業界的足夠關注。在PPP模式風起雲涌的今天,旅遊業界亟需思考如何應用PPP模式促進行業發展。不妨以旅遊景區項目開發為突破口,充分發揮PPP模式的作用。
□溫星君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為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提高供給效率,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及長期合作關系。PPP模式上世紀90年代起源於英國,後來被廣泛應用於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其具體操作模式包括BOT(建設-運營-移交)、BO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建設-擁有-運營)、ROT(重構-運營-移交)等等。
今年4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讓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進入一些具有自然壟斷性質、過去以政府資金和國企投資為主導的領域」。財政部為此專門成立PPP工作領導小組和PPP中心,發布《關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範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4]112號)和《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財金[2014]113號),公布30個PPP示範項目,並對財政系統官員進行多次大培訓,可見推動力度之大。國家發展改革委也出台《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對PPP主要原則、項目范圍及工作機制等作了規定;出台《關於發布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的通知》(發改基礎[2014]981號),公布了80個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一時之間,PPP模式炙手可熱,成為社會廣泛議論的話題。可以預見在未來一段較長的時間內,發展PPP模式將成為我國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和管理模式創新的重要趨向。
實際上,旅遊業是我國最早引入PPP模式的行業。廣東的白天鵝賓館就在我國第一批BOT項目之列。後來,PPP模式的應用似乎沒有引起旅遊業界的足夠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已將旅遊納入PPP項目適用范圍,但是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第一輪公布的項目名單中,均沒有一個旅遊項目。
旅遊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其發展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連,只有跟上時代步伐才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才能在新常態中找准新機遇。在PPP模式風起雲涌的今天,旅遊業界亟需思考如何應用PPP模式促進行業發展。筆者認為,在旅遊業傳統的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等板塊中,最適合應用PPP模式的是旅遊景區項目開發,不妨以旅遊景區項目開發為突破口,充分發揮PPP模式的作用。
長期以來,困擾旅遊景區項目開發的關鍵性難題有三,一是難融資,二是難協調旅遊景區項目開發主體與政府、景區周邊居民的關系,三是難理順開發管理體制。應用PPP模式正好對症下葯。
第一,應用PPP模式有利於緩解旅遊景區的融資難題。旅遊景區項目的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融資渠道窄、投資風險大,導致融資難成為項目開發的一大瓶頸。一方面,應用PPP模式,創新投融資機制,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可以緩解政府建設資金的不足。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化解地方債風險正是國家有關部門推廣PPP模式的主要出發點之一。另一方面,政府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強化社會資本信心。
Ⅶ 如何實現全域旅遊公共服務ppp
第一,從理念上入手。在全域旅遊發展過程中,是不是真的能夠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不管是旅遊部門還是旅遊企業,遊客、當地居民,都是我們的服務對象,這是第一個需要去關注的。
第二,用同理心來發展。我需要服務遊客也需要服務旅遊業者,每一個做服務的人,他本身也是一個旅遊者,也是一個目的地的居民,用同理心去發展,才能更好地推動全域旅遊的發展。
第三,要以幸福感為准繩。過去30多年的發展是一個市場化改革的過程,而旅遊的市場化改革不只是簡單地通過市場化來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是通過效率的提升和資源配置的改善,促進社會本身的發展,使人們更加幸福。
第四,以共享、共生為依歸。這包括居民、企業、政府的共享共生問題,核心企業和外圍企業的共享共生問題,旅遊部門和非旅遊部門的共享共生問題,旅遊企業和非旅遊企業的共享共生問題等很多方面。
第五,要以智慧化為手段,推動全域旅遊的發展。包括通過政府打造公益平台,通過企業打造市場化平台,如共享經濟,就是用企業的方式來打造一個平台,推動資源進行更好的配置。
第六,要以規劃創新為保障。在推動全域旅遊發展的過程中,要真正重視旅遊的綜合帶動作用,把旅遊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來對待,甚至包括在落實中央的供給側改革的過程中,充分重視旅遊所能起到的發動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