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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門市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3-07 09:23:16

❶ 旅遊行業線下門店管理相關書籍

1《旅遊經濟論》 旅遊高層管理叢書張輝 著 旅遊教育出版社 7 成新 原價 29.80元 現價12.00元 2.《旅遊內規劃與開發----理論??案例容》 陳家剛 著南開大學出版社 全新 原價 22.00元 現價 14.00元 3.《旅遊學概論》 第五版 李天元 著 南開大學出版社 全新 原價 19.00元現價 12.00元 4.《旅遊景區開發與經營經典案例》 全國旅遊專業系列教材 鄒統釺 主編 旅遊教育出版社 9成新 原價 38.00元現價 18.00 元

❷ 旅行社門市部怎麼辦理

下面是雲南省旅行社門市部管理暫行辦法,其他省市的估計也差不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旅行社門市部的管理,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提高旅遊服務質量,保障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雲南省旅遊條例》以及國家旅遊局公告(2004年5號),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冊地的州、市、縣行政區域內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為旅行社招徠遊客並提供旅遊咨詢、宣傳服務的網點。

第三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其名稱應採用規范的表述。門市部名稱由旅行社名稱加設立地址,再冠以「門市部」組成,依次組成為:「設立社全稱+地址+門市部」。

第四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其業務范圍在設立社業務經營范圍內核定為招徠遊客並提供咨詢、宣傳等服務。其中:

國內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核定的業務范圍為「國內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

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核定的業務范圍為「國內、入境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其中有出境游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在其核定業務范圍時增加「出國旅遊、港澳游招徠、宣傳、咨詢業務」,有邊境旅遊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在核定業務范圍時增加「邊境旅遊招徠、宣傳、咨詢業務」。

第二章 門市部的設立

第五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制度。

國際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當到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預先備案登記,由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國內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當到擬設的州、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預先備案登記,由州、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第六條 旅行社申請設立門市部應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門市部備案登記表;

(二)門市部經營場所有效使用證明;

(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旅行社營業執照副本;

(四)門市部工作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證明;

(五)旅行社制定的門市部管理規章制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要求對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提出意見:

(一)旅行社設立門市部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營業場所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營業場所一般應設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一樓臨街鋪面,星級酒店大堂,大型商場一樓,主要景區門口,機場、車站、碼頭的顯要位置;

(二)門市部從業人員不得少於3人,並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由旅行社發給勞動報酬、辦理社會保險;

(三)旅行社門市部應至少配備一部直線電話、一部傳真機和一台與社本部聯網的電腦;

(四)國際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遊者達一萬人次的可以設立一個門市部,每增加一萬人次可增設一個門市部;國內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遊者達五千人次的可以設立一個門市部,每增加五千人次可增設一個門市部。

第八條 旅行社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門市部工商登記注冊手續時,應當出具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旅行社應當在辦理門市部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後30個工作日內到同意設立該門市部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正式備案。

第三章 門市部的管理

第九條 旅行社門市部為非獨立法人單位,旅行社對其所屬門市部負有管理職責,並承擔該門市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禁止旅行社通過設立門市部名義, 以承包、交納管理費等方式,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權。

第十條 旅行社設立的門市部屬租賃他人物業的,應由設立社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協議,並支付租金。

第十一條 設立社應當加強對門市部的管理,並制定門市部管理的制度。旅行社對所屬門市部的經營管理制度應當體現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的要求。

第十二條 門市部應當將門市部名稱、工商營業執照懸掛在醒目位置,便於旅遊者、檢查人員等識別和查驗。

旅行社應當對所屬門市部實行統一標牌,統一形象;應當為門市部工作人員辦理統一的工作胸牌;門市部工作人員必須佩戴胸牌上崗。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門市部的監督管理。門市部應當依法接受所在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各項檢查。

第四章 門市部業務規范

第十四條 門市部必須按照下列規定開展業務:

(一)門市部收客時必須由旅行社統一與旅遊者簽訂加蓋旅行社印章的旅遊合同,並出具相關票據;

(二)門市部應當與設立社實現計算機聯網,通過設立社網路平台實現統一計調、統一團隊操作;

(三)門市部應當建立完整的業務檔案,並交由設立社統一存檔;

(四)旅遊產品由設立社統一策劃、制定和發布;

(五)門市部應當將旅行社製作,載明遊客須簽訂旅遊合同、索要發票等有關注意事項的《告遊客書》,和門市部登記證一起懸掛於醒目位置。

第十五條 門市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得獨立開展經營活動和私自發布旅行社業務廣告;

(二)不得超出核定的業務范圍開展業務;

(三)不得以門市部名義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不得與設立社以外的旅遊經營者簽訂合同;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導游運行旅遊團隊;

(四)不得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

(五)不得以門市部的名義招聘員工;

(六)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所屬的門市部超出核定的經營范圍開展旅遊業務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一項對設立社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旅行社以設立門市部的名義, 通過承包、交納管理費等方式,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權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三項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 旅行社拒絕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門市部監督檢查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旅行社門市部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旅行社撤消該門市部,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告知工商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對旅行社門市部管理監督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雲南省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發布實施之前已經設立的旅行社門市部,設立社應當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及本辦法規定進行清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限期整改,並重新規范門市部的管理,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❸ 旅行社門市部主要工作是什麼呢

主要從事旅遊產品銷售工作。除了普通的門市業務外,可能會結合公司需要兼營一些旅遊服務、甚至旅遊管理工作。

你看下一個文件,從中可以理解門市部的貓膩。

關於對成都市部分旅行社門市部開展清理整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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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閱讀523次

為了貫徹落實全省旅遊工作會議精神,深化整頓旅遊市場秩序,進一步強化對旅行社門市部的管理,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四川省旅行社門市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我隊於2月中旬對成都市部分國際旅行社的20家門市部的規范設立和亮證經營、統一標牌和人員管理、規范簽訂組團合同和印發旅遊宣傳資料等情況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小結如下:

從檢查情況看,絕大部分旅行社強化了規范經營意識,自覺按照相關旅遊法規的規定和旅遊管理部門的要求,積極開展門市部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完善了門市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統一了門市部標牌和員工工作胸牌,嚴格做到亮證規范經營,如四川康輝國旅和四川省青旅從加強門市部的形象管理和人員管理著手,與門市部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統一了門市部店標、宣傳廣告和服務標准,不斷強化總部對門市部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的監管。但是,檢查中亦發現個別旅行社門市部存在如下問題:

1、門市部證照不齊,人員管理混亂。如四川省國際旅行社鹽道街門市部在未辦理《旅行社門市部登記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旅遊業務經營,且該門市部僅有部分員工與總社簽訂了勞動合同,而其他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仍在該部從事旅遊業務操作,涉嫌存在部中部;

2、宣傳資料不規范。如四川海外旅遊公司個別門市部和部門的宣傳資料中印製了赴歐洲、日本、台灣等未開放的旅遊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旅遊行程線路,超范圍進行出境游虛假宣傳,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

3、簽訂合同不規范。個別門市部在與遊客簽訂旅遊組團合同時仍然使用 「聯合發團」、「准X星級」等不規范用語,在約定吃、住、行標准時不夠詳細,總經理簽字一欄中由未經授權的工作人員進行代簽,很容易引發合同糾紛;

4、門市部涉嫌獨立操作團隊。我隊在檢查中現場發現少數部門或門市部存有組團合同、團隊運行計劃表,以及與相關部門進行業務往來的傳真確認等團隊業務資料,部分資料中加蓋了總部印章,卻不能出具總部授權書,涉嫌門市部獨立操作旅遊團隊。

針對上述問題,我隊及時予以了糾正,對存在問題的門市部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要求各旅行社進一步完善門市部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旅遊法規的培訓,提高門市部員工的素質和服務水平,不斷規范門市部經營行為,努力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❹ 如何做好旅遊門市銷售工作

人脈固然重要

❺ 旅行社門市接待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目前上海旅遊社門市接待工作如下:
第一知道線路大概信息(依託旅遊系統)
第二對簽證所需材料要清楚
第三對公司後台要清楚(什麼線路找什麼人)
第四微笑面對顧客,著裝要正裝。

❻ 旅遊門市應如何發展

1、好地段
2、善待員工,不斷提高他們的接待能力;
3、了解廣告媒體,合理有效的廣告宣傳
4、接待好每一位客人
5、制定合理的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能動性
6、合理的控制運營成本
暫時想到這些,希望大家補充!

❼ 成立一個旅行社門市,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旅行社門市,應當具備以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金。

5、設立申請書。

6、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7、旅行社章程。

8、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9、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10、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7)旅遊門市管理擴展閱讀:

加盟旅行社注意事項: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門市部門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

2、考察選擇旅行社的時候一定要多比較,不能只聽單一的報價,一定要問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保險和一些自費項目。

3、很多旅行社都把價格門檻制定得很低,但是又附加很多必須消費和選擇消費,一定要事先做功課。你會發現必須消費的景點都很差,稍微好一點的景點都要自己再出錢。

4、合同簽字一定要認真閱讀,把每一項條款看清楚。口頭承諾永遠是假的,有什麼要求和問題必需寫清楚,才能夠作為事後證據。

5、選擇旅行社一定要選門面大的,那種上門服務或者是在門面租個房子的都不可靠。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旅行社

❽ 旅行社門市接待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第一知道線路大概信息(依託旅遊系統)
第二對簽證所需材料要清楚
第三對公司後台要版清楚(權什麼線路找什麼人)
第四微笑面對顧客,著裝要正裝。

❾ 我是一名剛入行的新手關於旅遊門市和銷售的問題

網站我還沒有見過,那要看你們是做什麼線路的,國內的國外的!先把國內各地區的景點整明白了!慢慢來!同樣的問題也擺在我的面前,跟他們老員工學習一下,但是還是要自己學的!要問!加油! 我和你一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