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遊開發遇上國營林地怎麼解決
1、先查看這來個屬於哪種類型源的林地,按照不同林地不同方式處理。
2、《森林法》第十五條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
依照前款規定轉讓、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的,已經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可以同時轉讓,同時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本法關於森林、林木採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開發旅遊景點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了解土地情況,如土地用地性質等,如果投資商准備開發500畝,投資商就要了解這500畝之內有多少是林地,多少村民承包地等等。
然後,根據土地不同情況找到土地的使用者或擁有者,比如村民委員會、個人、承包人等,與之溝通,征詢他們的意見,看是否能夠發展旅遊業。
如果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擁有者同意開發,要與相關人員簽署意向性協議書,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去解決相關問題,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一定簽訂書面協議書,並加蓋政府公章;如果不同意,之後的事情就無法進行了。
之後,與縣級旅遊相關部門溝通,徵得縣級領導同意,並達成初步協議,完成先關流程。這樣項目開發就征取得了村民和政府的認可,開發商就開發項目做可行性研究報告。
最後,攜帶土地使用者或擁有者簽訂的土地意向協議書和可研報告到發改委/局提交申請,填寫立項申請表。提交申請後,發改委/局會根據上位規劃進行立項。
(2)林地開發旅遊項目擴展閱讀
單一的旅遊產業既可以帶來收獲,也蘊含著風險。因為旅遊業受到外部影響很大,自然災害、經濟和人們消費取向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旅遊市場。這個景區的開發正好處於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時期,人們收入相應增長,旅遊需求擴大,伴隨著家庭轎車的普及,景區的遊客數量也快速增長。
但是這不意味著旅客一定會持續增加,也不意味著旅遊經營者特別是當地牧民的收入一定會持續增加。事實上,單一化的產業經常更符合資本的需求,而不是當地牧民的需求。
短期內實現旅遊業的快速發展,從而使農民迅速從旅遊中增加收入,這是許多決策者所希望的。但是對於許多農村地區,過度開發旅遊,旅遊徹底替代本地農民的生計方式,並不是一個理性的選擇。如果鄉村旅遊都用旅遊文化替代了本土文化,鄉村旅遊也就失去了其核心意義。
3. 有林地都能做什麼項目
農林漁牧方面:如大棚蔬菜,茶樹,水果,漁塘等
旅遊娛樂方面:垂釣,餐飲住宿,採摘等生態度假村等項目
4. 旅遊景點項目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用地預審申請
5、林地使用申請
6、採伐許可證(樹木不能隨意砍伐)
7、土地使用轉讓協議書(與村民簽訂的協議書,附在立項申請書內)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交易確認書(招、拍、掛)
運作時可以靠後操作,可邊建設邊申請,在「兩證一書」取得前即可請縣人大召開常委會,取得一份允許提前開工建設,並在一定期限內補辦證件的會議紀要即可。
10、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
11、省林採伐許可證 (這個非常重要,一定要有)
12、使用林地申請表
13、擬佔用林地現場檢驗報告
14、項目用地預審的規劃審查意見(需要上級批復)
15、土地使用轉讓協議(與村民或村委會)
16、鄉村規劃選址意見書(與鄉村相關的地塊開發需要)
17、項目承包林地開發利用合同(與林業廳/局)
18、土地使用證明
19、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20、公路行道樹採伐更新許可證(牽涉公路管理局)
21、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2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3、國有土地使用證
24、路政管理許可證及路政管理申請表
25、土地利用總規劃圖(國土局的土地規劃圖,規劃要以此為依據)
26、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
27、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
28、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工程完成後)
29、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書(施工圖的審核)
30、防雷裝置驗收(在規劃中著名防雷針位置)
規劃者需要了解項目開發過程中需要走那些程序,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這對實現「創意落地」非常必要。
環評和礦評與規劃關系不大,但也要適當了解一些,便於與甲方溝通,如環評採取一票否決制,有壓覆礦的情況下一般很難取得開發權等。
5. 集體林地流轉後可以開發旅遊嗎
只要能辦理好證件是可以開發旅遊的
6. 山地旅遊的開發類型
綜合山地旅遊資源的特徵,遵循山地旅遊產品開發原則,山地旅遊產品的可開發一下類型
1、山地觀光旅遊產品
山地具有最豐富的景觀類型,其中觀光資源占據了很大的比重。觀光旅遊是我國發展最早,也是最成熟的旅遊活動形式。現代山地旅遊產品的開發不能摒棄傳統觀光產品,奇峰怪石、平湖深澗、天象奇觀、宗教建築、生物景觀等豐富多彩的觀光資源可以成為山地旅遊重要的吸引物。
2、科普教育旅遊產品
山地本身就是一個內容豐富、景象萬千的自然和人文博物館,山地資源是人類最大的知識寶庫。利用山地資源可以開展各類科普教育旅遊產品:地質地貌資源可以開發地質教育產品,林地可以開展生物教育,居民區可開展農耕農事教育等。通過各類科普教育產品的開發,可以將山地旅遊和教育緊密結合,融教育於娛樂中。
3、山地體驗旅遊產品
體驗經濟時代已經到來,顧客的需求不僅僅只是產品或服務,他們還追求感情和情境的需求。因此山地旅遊產品的開發必須重視遊客的參與性,參與體驗應該成為山地旅遊產品開發的重心。山地旅遊可以成為現代都市人提供山地環境體驗、山野勞作體驗、山地文化體驗等各類體驗產品。
4、山地療養度假旅遊產品
山地有別於其他旅遊地的顯著之處在於其優良的原生型生態環境,特殊而復雜的立地類型使山地擁有清新的空氣、宜人的氣候、優美的景觀、潔凈的水體等各種類型的療養度假資源,立足於這些資源可以開展具有健身、度假、療養、保健等多種功能的療養度假旅遊產品。
5、山地運動旅遊產品
隨著現代工業社會和旅遊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嚮往在環境優越的野外環境參加各類運動。山地證實開展運動的優良場所。在山地環境下可以開展攀登、探險、野外生存、戶外拓展等各類運動產品。
6、山地文化旅遊產品
悠久的歷史是我國山地積累了深厚的文化底蘊,立足於此可開發文化旅遊產品。山地文化旅遊產品大致包含以下方面:第一是宗教文化,「自古名山僧佔多」,我國眾多名山大川與佛教和道教融為一體,佛家的道場和道家的洞天構成了豐富的宗教旅遊文化,是山地文化旅遊產品重點之一;第二是農耕文化產品,山地中散步者相對原始的村落,保存了傳統的農耕勞作習俗,是開展文化旅遊的重要資源;第三類文化旅遊產品是民族旅遊產品,我國少數民族主要聚居於山地,獨特的名族文化和生活習俗是山地文化旅遊旅遊的重要內容。
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1月23日聯合下發《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根據通知,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將全部實行免費開放。具體實施步驟上,2008年起,中央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省級綜合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級宣傳和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列入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博物館、紀念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甘肅和新疆等7省(區)文化文物系統歸口管理的省、市、縣級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探索全面實行免費開放。
北京市文物局今年將對全市141家博物館進行摸底調研,積極推進博物館免費開放。「我們最近已經和浙江、湖北、天津等地文博系統相關人士進行了交流溝通,了解其他省市博物館免費開放的狀況和經驗,研究北京市博物館免費開放的方案。」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舒小峰說。舒小峰指出,與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市的博物館隸屬關系比較復雜,推進博物館免費開放必須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准備好硬體設施、開放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北京目前約有博物館150座,平均每10萬人擁有一座博物館,已達到世界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目前全市已有10餘座博物館向社會免費開放。1月1日,從早晨到下午,湖北省博物館門前都排著免費參觀者的長龍。如此高水平、高規格的博物館實行免費,在湖北是史上第一次,在全國也不多見。
群眾受益政府埋單
去年11月6日,湖北省政府宣布湖北省博物館永久免費開放,政府每年將投入3000萬元補貼博物館的門票收入和運行費用。博物館免費開放的第一個星期,單日參觀人數屢創新高,達到免費前的10倍以上。自免費開放至2008年元旦,參觀者達25萬人次,超過2006年的總和。
7. 農村林地使用權流轉開發旅遊休閑度假期限可以多少年
林權流轉期限:林權流轉後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剩餘期限,且最長不內超過70年。法律容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林權流轉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包括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流轉和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的流轉。林權流轉方式包括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抵押等。林權問題源於對森林資源使用和收益的現實需求,但中國立法對此認識及規范極為不足,存在諸多問題。林權是以森林資源所有權為基礎,以對特定的森林資源的使用、收益為目的的他物權。林權具有主體廣泛性、客體復合性、內容多樣性等特徵。
8. 怎麼承包山林,做開發旅遊項目。
聯系鎮政府買地,然後林業局工商局
9. 我個人承包一萬畝林地,想招商進行旅遊開發,有什麼注意事項
最主要是簽訂好合同,不要有什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