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概括為五點:
1、應急預案
根據發生和可能要發生突發事件,事先研究制訂的應對計劃和方案。應急預案包括各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基層單位的預案和大型活動的單項預案。
2、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所謂「縱」,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國家到省到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不可斷層,預案的層級越低,各項規定就要越明確、越具體,避免出現「上下一般粗」現象,防止照搬照套。
3、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
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們國家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
4、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運行機制。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徵用機制,獎懲機制和城鄉社區管理機制等。
5、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法制。
加強應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把整個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納入法制和制度的軌道,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來建立健全預案,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處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貫穿於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1)開展旅遊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擴展閱讀: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提出了六項工作原則,即: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是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指導方針。
預防在應急管理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應急管理也是同樣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發生不發生突發事件,不得已發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處置。做到平時重預防,事發少損失,堅持和貫徹好這個方針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