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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地產項目用地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3-11 19:35:15

❶ 中國旅遊用地性質是什麼 哪些可用於旅遊房產開發

從國內外的土地使用性質而言,都不存在旅遊房產用地這個類別,而在國內出現的旅遊房地產開發概念,其實質還只是房地產開發商針對項目建成後用於與旅遊行業相關的住宿和經營活動來進行定義。從房地產開發的角度分析,旅遊房地產包含兩個概念。一個是指旅遊地產,包括旅遊景點開發和休閑娛樂等設施的建設;另一個是指旅遊房產,圍繞旅遊活動所需要的,以住宿業開發為主,包括旅遊酒店、賓館、服務式公寓、旅店、經濟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閑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確認中國旅遊房產的用地性質,需要從政府規定的住宿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用地來進行區分。從住宿業的角度來考慮,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屬於旅遊商業用地;從房地產開發角度分析,國內房地產開發包括商業(含旅遊商業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和工業用地等。 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在通過國土管理部門和旅遊部門審批後,可以以旅遊商業用地性質立項。而其它住宿業設施,如服務式公寓、社會旅館、經濟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質,政府並沒有明確作出規定。住宿業的經營活動並不受用地性質的限制,但必須獲得與住宿業相關的行業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消防、安保和衛生等。 按照現有的相關政府規定,國內可以用於旅遊房產開發的土地用地性質如下:商業性質用地 傳統的旅遊星級賓館、酒店項目立項,土地批租年限為 40 年,該類項目不屬於房地產開發行為,一般不允許按照商品房模式進行分割銷售。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旅遊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40或50 年,由於各地鼓勵投資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產開發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城市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40 年,允許以房地產開發模式進行銷售,但受到相關法規的約束。 商業用地性質的旅遊房產項目,一般適合於建設旅遊星級賓館、商務酒店、經濟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經營為主要目的投資行為。 綜合類用地 商住兩用,即,商業和住宅綜合用地,帶有裙房的商務公寓或寫字樓,土地批租年限為 50 年,該類用地性質本身就屬於房地產開發,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商業城市中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商務酒店、全套房酒店、旅遊星級賓館、服務式公寓、經濟型酒店等旅遊房產建設。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遊房產建設。 住宅用地 純住宅類酒店式公寓、別墅,土地批租年限為 70 年,本身屬於房地產開發性質,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住宅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服務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別墅等旅遊房產項目的建設。相關閱讀:旅遊用地如何分類?它們的具體功能是什麼?關於旅遊用地的相關法律規定知識旅遊用地規劃容易遇到哪些問題 解決方案一覽旅遊用地規劃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❷ 旅遊開發用地哪些屬於政府基礎投資

從國內外的土地使用性質而言,都不存在旅遊房產用地這個類別,而在國內出現的旅遊房地產開發概念,其實質還只是房地產開發商針對項目建成後用於與旅遊行業相關的住宿和經營活動來進行定義。從房地產開發的角度分析,旅遊房地產包含兩個概念。一個是指旅遊地產,包括旅遊景點開發和休閑娛樂等設施的建設;另一個是指旅遊房產,圍繞旅遊活動所需要的,以住宿業開發為主,包括旅遊酒店、賓館、服務式公寓、旅店、經濟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閑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確認中國旅遊房產的用地性質,需要從政府規定的住宿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用地來進行區分。從住宿業的角度來考慮,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屬於旅遊商業用地;從房地產開發角度分析,國內房地產開發包括商業(含旅遊商業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和工業用地等。 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在通過國土管理部門和旅遊部門審批後,可以以旅遊商業用地性質立項。而其它住宿業設施,如服務式公寓、社會旅館、經濟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質,政府並沒有明確作出規定。住宿業的經營活動並不受用地性質的限制,但必須獲得與住宿業相關的行業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消防、安保和衛生等。 按照現有的相關政府規定,國內可以用於旅遊房產開發的土地用地性質如下:商業性質用地 傳統的旅遊星級賓館、酒店項目立項,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 年,該類項目不屬於房地產開發行為,一般不允許按照商品房模式進行分割銷售。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旅遊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或50 年,由於各地鼓勵投資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產開發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城市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 年,允許以房地產開發模式進行銷售,但受到相關法規的約束。 商業用地性質的旅遊房產項目,一般適合於建設旅遊星級賓館、商務酒店、經濟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經營為主要目的投資行為。 綜合類用地 商住兩用,即,商業和住宅綜合用地,帶有裙房的商務公寓或寫字樓,土地批租年限為 50 年,該類用地性質本身就屬於房地產開發,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商業城市中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商務酒店、全套房酒店、旅遊星級賓館、服務式公寓、經濟型酒店等旅遊房產建設。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遊房產建設。 住宅用地 純住宅類酒店式公寓、別墅,土地批租年限為 漆0 年,本身屬於房地產開發性質,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住宅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服務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別墅等旅遊房產項目的建設。相關閱讀:旅遊用地如何分類?它們的具體功能是什麼?關於旅遊用地的相關法律規定知識旅遊用地規劃容易遇到哪些問題 解決方案一覽旅遊用地規劃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