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旅遊發展 »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3-12 22:37:53

Ⅰ 對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的建議認識或補充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你說對在線經營旅遊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兒的建議,准備回答但這個地方寫不開很抱歉,沒辦法自己寫吧。

Ⅱ 文旅部出台規定,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或被處罰,「大數據殺熟」是什麼意思

最近「大數據殺熟」這一個名詞也是很火,那麼「大數據殺熟」到底是什麼意思吶?所謂的「大數據殺熟」有人定義為互聯網的廠商利用自己所擁有的用戶的數據,對於老用戶則是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同一件的商品或者是同一項服務,互聯網廠商顯示給老用戶的價格是要高於新的用戶的。這是讓多少的熟客所寒心的啊。


針對最近很火的「大數據殺熟」的問題,《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在線的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殺熟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的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者是服務在相同的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

Ⅲ 在線旅遊網站不得大數據殺熟,這是為什麼

還是為了管理旅遊業的合理發展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些旅遊平台和經營者擅自用大數據分析對消費者進行分析和歸檔,對於不同的消費者有著不同的收費標准,這對市場經濟會有不利影響。同時也是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為了更好管理旅遊業經營者的資質才有了這個規定。

現在我們出去旅遊,很多時候都會被導游或者商家的一些言語哄騙,購買一些無關的商品,只因為他們說這款商品有很多好處,但是買會後卻發現沒有什麼用處。以及一些商家會給消費者一定的折扣,讓消費者在軟體平台給商家五星好評和長評論,藉此增加自己店鋪的信譽度,更有一些商家會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等等,這些都被文化和旅遊部列入了管理的規定,針對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收費有了強硬的懲罰制度,這對我們民眾來說絕對是好事,至少少去了很多“大數據殺熟”的潛在危險。

Ⅳ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新規徵求意見出爐,到底是「利好」還是更趨向「加壓」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新規徵求意見出爐,到底是「利好」還是更趨向「加壓」?這個問題,咔醬相信你問十個人十個人會回答是「利好」!因為國內的旅遊景區實在是太坑人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新規徵求意見確實可以在部分方面保障遊客的安全和維護遊客的消費權益!具體情況還是聽咔醬給大家說道說道吧!

1.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富有核驗並登記義務。

2.未經平台核驗和登記的經營者不得從事經營服務。

3.不得為沒有相關資質和未進行真實身份認證的旅遊輔助。服務者提供服務。

這樣就可以避免一些遊客買到假票!你說人家買票買到假票,錢也花了景區不讓進多慘啊!

三【保險】

1.購買旅行社負責險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銷售出境旅遊產品需購買符合目的地需求的保險產品。

說實話,咔醬還是建議小夥伴們處境游或者去一些特殊景區時還是買一份保險吧!

Ⅳ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何時開始實施

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回起正式施行,重點答規范在線旅遊平台不合理低價游、大數據「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為。

據了解,此規定適用范圍涵蓋中國境內通過互聯網為遊客提供包價旅遊服務及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

據文化和旅遊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回應了近年來社會反映的熱點、市場監管的難點、行業發展的痛點,填補了在線旅遊領域行政規范的空白。

(5)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保障遊客的正當評價權:

根據規定,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應當對上傳至平台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內容加強審核,確保信息內容安全;還應當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行政許可、質量標准等級、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並定期核驗更新。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保障遊客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遊客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替代或強制遊客評價。遊客的評價應得到保存並向社會公開。

Ⅵ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了

是的,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了,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

此外,在旅遊者點評方面,《規定》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在線旅遊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後台記錄和保存。

(6)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明令禁止!下月實施!

同一家酒店的同樣房型,一個旅遊網站常客看到的價格比新用戶看到的價格貴了百元以上;同一個人查詢某個航線的機票,幾分鍾前的機票價格是1500元,過幾分鍾再查,這個價格就可能變成了1700元……

一些大型旅遊網站存在的類似大數據「殺熟」行為,不少人都曾遇到並吐槽。盡管一些互聯網平台用「新客優惠」這樣的理由解釋第一種現象,但第二種瞬間跳價的情況,互聯網平台並不能自圓其說。

對此,10月起施行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成為首個對大數據「殺熟」行為作出規范的條款。

這也意味著,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在線旅遊平台大數據「殺熟」行為,被劃上了一道「紅線」。未來消費者再遇到類似問題,將有法可依。

Ⅶ 在線旅遊網站不得大數據殺熟是怎麼回事

據文化和旅遊部網站31日消息,近日,《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已審議通過,自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等。

《規定》共計五章、三十八條內容。《規定》所稱在線旅遊經營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為旅遊者提供包價旅遊服務或者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單項旅遊服務的經營活動。

(7)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運營方面,《規定》提出的具體要求: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提供真實、准確的旅遊服務信息,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未取得質量標准、信用等級的,不得使用相關稱謂和標識。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作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在線旅遊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後台記錄和保存。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護旅遊者個人信息等數據安全,在收集旅遊者信息時事先明示收集旅遊者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旅遊者同意;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提示旅遊者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銷售出境旅遊產品時,應當為有購買境外旅遊目的地保險需求的旅遊者提供必要協助。

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協助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不合理低價游進行管理,不得為其提供交易機會。

平台經營者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公示全國旅遊投訴渠道。與旅遊者發生旅遊糾紛的,平台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維護合法權益;鼓勵平台經營者先行賠付。

Ⅷ 在線旅遊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殺熟行為,客戶可以得到賠償嗎

可以。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了,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

「殺熟」行為以前主要存在於傳統經營活動之中,經營者利用熟人間的信任,拿熟人開刀,謀取高額利益。隨著網路技術、大數據的不斷發展,「殺熟」也衍生到了虛擬網路社會中,在線旅遊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例如基於搜索頻率等分析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需求的迫切程度,動態浮動加價,尤其是針對具有相應消費習慣的消費者。

(8)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經營者「殺熟」要不得

經營者的「殺熟」終將殺沒消費者的信任,殺沒誠信的經營環境,最終不得不「自殺」。今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規定》,使得「殺熟」不再是法外之地,消費者的旅行消費也將更加放心。其他行業的「殺熟」行為也應被規制,利用大數據資源和個人信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應被嚴厲打擊,不斷念緊法治「緊箍咒」。

對於「殺熟」的法律制約是必要的,將有效制約經營者「見人下菜碟」的行為,但最根本的還是在培育經營者誠信為本的觀念,正如《規定》第四條要求,「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堅守人身財產安全、信息內容安全、網路安全等底線,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經營者的正確做法應是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消費者需求,以需求為導向優化商品或服務質量,秉持誠信公平經營理念和公開透明的銷售策略,營造誠信的社會氛圍。

Ⅸ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具體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首先,需要加強法制化的建設

有時旅遊會發生一些意外事故,當然誰都不想,畢竟大家都是開開心心出來玩的嘛,但是一旦發生了,又該怎麼去鑒定責任呢?因此,對於相關的法律責任制定的非常的詳細,每一條都在法律上有據可依,想要知道具體的還是要去看規定的條例,如此才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作為一個遊客的權益。



以上就是對“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具體的規定內容是什麼?”的看法,或許你有什麼其他不同的意見,歡迎寫在下面的評論區,咱們大家一起來討論。

Ⅹ 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還有哪些行業需規范

其實在產品銷售電商平台、手機應用服務、票務等行業,也存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需要規范的真的不僅僅是在線旅遊行業。

禁止大數據殺熟,跟你想的可能不太一樣。

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指出,

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手機平台不同,也會引起殺熟。

不知道有沒有同時使用過蘋果手機及安卓手機,在購買會員之類的服務的時候,你是否對價格足夠敏感呢?當我們在某網站購買會員服務的時候,曾經就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在安卓買比蘋果手機上面買便宜了幾塊錢……

原來網站還會根據你使用的手機進行“殺熟”呢……同樣的ID,只是換了個手機,價格就蹭蹭蹭地上冒……

所以消費者被殺熟,真的是防不勝防,坑太多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