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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旅遊發展總體規劃

發布時間: 2021-03-13 05:43:31

⑴ 全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全域旅遊如何規劃設計

全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結合城鎮發展體系,城鎮職能定位,構建符合城鄉總體發展目標的產城發展路徑是全域旅遊科學性的重要一環;區域旅遊資源的開發與聯動,是全域旅遊發展活力的支點;統籌農業農村發展是全域旅遊體系建設的支撐(中農富通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專家觀點)。在總體發展戰略中應明確全域旅遊資源的差異化發展,注重持續運營的產業體系構建,注重創新旅遊+的實現區域發展活力路徑的建設。

結合不同區域和資源稟賦,發揮本土資源優勢,綜合確定全域旅遊品牌戰略和主題品牌定位;遵循生態文明建設體系,符合城鄉總體發展目標,重點梳理城鄉旅遊資源,統籌確定旅遊發展戰略、運營模式、綜合確定全域旅遊品牌戰略、分區建設主題定位,重點項目發展路徑;中農富通城鄉規劃設計案例中,站位全域農業農村統籌建設,統籌區域經濟圈層,構建全域生態產城路徑的全域旅遊規劃體系,綜合確定全域旅遊發展定位,確定分區發展重點和主題定位,創新旅遊運營體系建設。具體規劃設計要點:
1、區域資源的再生挖掘。統籌資源優勢,綜合評定旅遊資源的發展潛力,提出現狀旅遊資源的重組與再生關系,創新提出發展方向與旅遊體系構建。
2、依託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和美麗鄉村、特色小鎮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發展方向,綜合評定旅遊體系的業態關聯,產城(鎮、村)的發展單元,提出符合城鎮發展需求,符合新城鎮化路徑的旅遊體系建設;綜合確定全域旅遊發展總體定位及總體形象定位。
3、統籌旅遊產業發展體系的建設,提出發展戰略和不同功能片區的具體發展策略。並站位全域提出重點項目體系。
4、結合主題片區的發展重點,提出旅遊功能產品,確定不同主題旅遊方式和項目。綜合分析重點項目產業集群發展路徑和支撐體系,包括基礎設施、旅遊服務設施建設。
5、綜合確定全域運營體制保障體系建設,區域旅遊品牌運營策略,投資與運營管理策略。

⑵ 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包含哪些內容

旅遊發展總體規劃
從外部發展環境、旅遊資源評價、市場需求分析、專產業發展現狀屬等四個角度對漢沽旅遊發展的現狀和發展條件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價,從而全面掌握漢沽旅遊發展中存在的優勢、劣勢、機遇和挑戰。通過對漢沽旅遊業發展背景、發展模式和發展現狀問題的研究,提出漢沽旅遊業發展的發展對策、目標體系和戰略定位。提出漢沽旅遊發展空間布局、各區塊發展思路、核心項目策劃方案。

⑶ 旅遊總體規劃包括些什麼內容

旅遊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以區域旅遊發展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國土規劃等為依據,綜合研究旅遊資源、旅遊市場和旅遊發展條件,確定旅遊在本地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目標,並對如何實現目標作出整體性部署。

通過總體規劃,完成旅遊市場細分、確定旅遊產品特色、合理進行景點布局、科學確定環境容量和有關規劃指標,統籌處理旅遊產品體系、旅遊支撐體系和旅遊保障體系三方面的關系,以及遠期與近期、保護與發展等全局性關系,以確保旅遊業在規劃區內穩定、健康地發展。


(3)我國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擴展閱讀:

特點

1、可操作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特點,主要是指其實用性強。在這一點上,它與旅遊發展規劃有著明顯的不同。旅遊發展規劃的戰略性、指導性、原則性很強,但戰術性很差,而旅遊總體規劃則戰術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可以切實指導旅遊區的建設、布局和發展。

2、系統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系統性特點,主要體現在其規劃內容上,即通過旅遊總體規劃,抓住地區旅遊業發展的核心問題,按照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用大旅遊觀念看待旅遊業產業體系,將國際旅遊、國內旅遊和當地居民的休閑遊憩活動視為完整的市場系統。

3、具體性

旅遊總體規劃不僅要求其內容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而且要求其詳細、具體,即旅遊總體規劃對旅遊產品體系、旅遊支撐體系和旅遊保障體系中的任何一個問題都要事無巨細地認真對待。

要對旅遊資源、旅遊市場、發展目標、戰略部署、空間布局和功能組合等進行具體的分析和研究,對實施規劃的具體措施要逐項落實。總體規劃不是大而空的規劃,而是大而實、全而實的規劃。

⑷ 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是總規還是專項規劃

旅遊總體規劃是專項規劃。
總體規劃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內(地市級以上),對各個行業的總體協調規劃,最主要的是涉及到土地、農業和非農業、農業內部和非農業內部等。

⑸ 求一分旅遊發展總體規劃,要求有區位分析圖、效果圖等

旅遊總體規劃(overall tour plan)又稱旅遊綜合規劃,是在旅遊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綜合分析旅遊區資源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提出旅遊區發展戰略;確定旅遊區的性質;劃定旅遊區和風景區的范圍及外圍保護地帶;劃分景區和其他功能區;制定保護和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的措施;確定旅遊區的接待容量和游覽活動的組織管理措施;對風景區的總體布局、綠化、交通、水電、旅遊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安排、全面規劃;進行總體投資預算和效益分析;進行環境經濟及社會影響評價分析。它也常包括某些專題規劃(或稱部門規劃)的內容,如旅遊資源調查、評價和開發;客源市場調查、分析和規劃;旅遊線路設計和規劃;旅遊商品設計規劃;旅遊環境保護;旅遊管理和人才培訓計劃等。旅遊總體規劃是與旅遊部門規劃對應而言,它具有全局戰略性,對景區內各景點及具體建築項目不作詳細規劃。
旅遊總體規劃的特點折疊編輯本段
1.可操作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特點,主要是指其實用性強。在這一點上,它與旅遊發展規劃有著明顯的不同。旅遊發展規劃的戰略性、指導性、原則性很強,但戰術性很差,而旅遊總體規劃則戰術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可以切實指導旅遊區的建設、布局和發展。旅遊總體規劃是旅遊區建設與發展的藍圖,是在密切聯系實際、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產生的,對各種問題的研究都比較深入、具體。因此,其實用性強是自然而然的。
2.系統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系統性特點,主要體現在其規劃內容上,即通過旅遊總體規劃,抓住地區旅遊業發展的核心問題,按照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用大旅遊觀念看待旅遊業產業體系,將國際旅遊、國內旅遊和當地居民的休閑遊憩活動視為完整的市場系統,構築區域旅遊產業板塊,將眾多旅遊相關產業納入政府「大旅遊管理」體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旅遊發展目標,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和政策保障。所謂總體規劃,就其名稱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規劃內容的系統性,否則就名不副實。
3.具體性
旅遊總體規劃不僅要求其內容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而且要求其詳細、具體,即旅遊總體規劃對旅遊產品體系、旅遊支撐體系和旅遊保障體系中的任何一個問題都要事無巨細地認真對待,要對旅遊資源、旅遊市場、發展目標、戰略部署、空間布局和功能組合等進行具體的分析和研究,對實施規劃的具體措施要逐項落實。總體規劃不是大而空的規劃,而是大而實、全而實的規劃。
4.層次多樣
旅遊總體規劃的期限可分為:近期規劃為3—5年,中期規劃6—10年,遠期規劃在10年以上,並對20年以後的旅遊發展做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從規劃的內容看,是「近詳遠略」,如近期規劃既要充分考慮旅遊區內知名景點的開發及其道路交通的修建,還要考慮基本生活需求設施、基本娛樂、商業、服務設施和基礎公用設施的建設,包括主要的飯店、賓館、水電、通訊、出入交通網和商店等,以滿足旅遊者基本的食、宿、游、購、娛的需求;在區位選擇上,應選擇交通方便、容易開發的地段,便於施工;大眾飯店的位置不宜太偏,應靠近交通樞紐,否則在開發初期,易使遊客產生懼怕心理和不安全感。而中期規劃著眼於整體開發,規劃的重點是中高檔賓館的建設及其配套的娛樂設施、商業中心、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同時,中期規劃也是確定旅遊區基本形象的階段,以形成鮮明的主題形象,參與市場競爭。至於遠期規劃,主要是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同時要考慮新的、深層次旅遊項目的開發。
旅遊總體規劃的空間范圍至少包括四個層次:
(1)跨區域旅遊規劃:或稱國家間旅遊規劃,多適用於一些有共同的自然旅遊資源和歷史文化內涵的國家之間。例如南美洲地區、西歐地區、加勒比地區,以及我國東南沿海各省與東南亞地區。規劃的重點是聯合與協調旅遊客源市場營銷及宣傳促銷計劃。跨區域規劃主要涉及的是資源的聯合開發利用、旅遊線路的設計、交通的協調和市場營銷與宣傳等,一般不涉及用地的詳細規劃。
(2)國家級旅遊規劃:主要目標是旅遊線路的設計、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年度旅遊活動的制定、國家級旅遊風景區的確定,以及規劃開發的戰略目標、開發導向、環境保護等。全國性的旅遊路線和精華景點的推銷是國家旅遊規劃的重點。
(3)區域級旅遊規劃:多數為跨省市的區域,在我國西部以地貌單元和地理特徵為重點劃分區域,以地理學家所進行的旅遊區的劃分為代表,如東北旅遊區、長江中上游旅遊區等。這些區域在旅遊資源、民俗風情等方面有著一定的共同之處,有利於共同開發。也有以行政區域作為規劃范圍,主要是便於行政管理。區域級規劃主要起到區域協調作用,各省都有其具體而詳細的旅遊路線和旅遊計劃,大區之間不應互相矛盾。
(4)地區級旅遊規劃:是一個省、市、縣或更小單元的地區。除開發旅遊資源、市場導向預測、旅遊線路設計外,更為具體的旅遊布局規劃和項目規劃都會涉及。
旅遊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折疊編輯本段
旅遊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以區域旅遊發展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國土規劃等為依據,綜合研究旅遊資源、旅遊市場和旅遊發展條件,確定旅遊在本地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目標,並對如何實現目標作出整體性部署。通過總體規劃,完成旅遊市場細分、確定旅遊產品特色、合理進行景點布局、科學確定環境容量和有關規劃指標,統籌處理旅遊產品體系、旅遊支撐體系和旅遊保障體系三方面的關系,以及遠期與近期、保護與發展等全局性關系,以確保旅遊業在規劃區內穩定、健康地發展。
旅遊總體規劃內容折疊編輯本段
1、對旅遊區的客源市場的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等進行全面分析與預測。
2、界定旅遊區范圍,進行現狀調查和分析,對旅遊資源進行科學評價。
3、確定旅遊區的性質和主題形象。
4、確定規劃旅遊區的功能分區和土地利用,提出規劃期內的旅遊容量。
5、規劃旅遊區的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規劃旅遊區內部的其他道路系統的走向、斷面和交叉形式。
6、 規劃旅遊區的景觀系統和綠地系統的總體布局。
7、規劃旅遊區其他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附屬設施的總體布局。
8、規劃旅遊區的防災系統和安全系統的總體布局。
9、研究並確定旅遊區資源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措施。
10、規劃旅遊區的環境衛生系統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11、提出旅遊區近期建設規劃,進行重點項目策劃。
12、提出總體規劃的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以及規劃、建設、運營中的管理意見。
13、對旅遊區開發建設進行總體投資分析。
旅遊總體規劃的成果要求折疊編輯本段
1、規劃文本。
2、圖件,包括旅遊區區點陣圖、綜合現狀圖、旅遊市場分析圖、旅遊資源評價圖、總體規劃圖、道路交通規劃圖、功能分區圖等其他專業規劃圖、近期建設規劃圖等。
3、附件,包括規劃說明和其他基礎資料等。
4、圖紙比例,可根據功能需要與可能確定。

⑹ 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需要規劃的內容有哪些

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綠維創景-指出,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又稱旅遊總體規劃,專旅遊綜合規劃,是在屬旅遊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綜合分析旅遊區資源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提出旅遊區發展戰略;確定旅遊區的性質;劃定旅遊區和風景區的范圍及外圍保護地帶;劃分景區和其他功能區;制定保護和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的措施;確定旅遊區的接待容量和游覽活動的組織管理措施;對風景區的總體布局、綠化、交通、水電、旅遊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安排、全面規劃;進行總體投資預算和效益分析;進行環境經濟及社會影響評價分析。它也常包括某些專題規劃(或稱部門規劃)的內容,如旅遊資源調查、評價和開發;客源市場調查、分析和規劃;旅遊線路設計和規劃;旅遊商品設計規劃;旅遊環境保護;旅遊管理和人才培訓計劃等。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是與旅遊部門規劃對應而言,它具有全局戰略性,對景區內各景點及具體建築項目不作詳細規劃。

⑺ 旅遊總體規劃的特點

1.可操作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特點,主要是指其實用性強。在這一點上,它與旅遊發展規劃有著明顯的不同。旅遊發展規劃的戰略性、指導性、原則性很強,但戰術性很差,而旅遊總體規劃則戰術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可以切實指導旅遊區的建設、布局和發展。旅遊總體規劃是旅遊區建設與發展的藍圖,是在密切聯系實際、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產生的,對各種問題的研究都比較深入、具體。因此,其實用性強是自然而然的。
2.系統性
旅遊總體規劃的系統性特點,主要體現在其規劃內容上,即通過旅遊總體規劃,抓住地區旅遊業發展的核心問題,按照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用大旅遊觀念看待旅遊業產業體系,將國際旅遊、國內旅遊和當地居民的休閑遊憩活動視為完整的市場系統,構築區域旅遊產業板塊,將眾多旅遊相關產業納入政府「大旅遊管理」體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旅遊發展目標,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和政策保障。所謂總體規劃,就其名稱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規劃內容的系統性,否則就名不副實。
3.具體性
旅遊總體規劃不僅要求其內容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而且要求其詳細、具體,即旅遊總體規劃對旅遊產品體系、旅遊支撐體系和旅遊保障體系中的任何一個問題都要事無巨細地認真對待,要對旅遊資源、旅遊市場、發展目標、戰略部署、空間布局和功能組合等進行具體的分析和研究,對實施規劃的具體措施要逐項落實。總體規劃不是大而空的規劃,而是大而實、全而實的規劃。
4.層次多樣
旅遊總體規劃的期限可分為:近期規劃為3—5年,中期規劃6—10年,遠期規劃在10年以上,並對20年以後的旅遊發展做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從規劃的內容看,是「近詳遠略」,如近期規劃既要充分考慮旅遊區內知名景點的開發及其道路交通的修建,還要考慮基本生活需求設施、基本娛樂、商業、服務設施和基礎公用設施的建設,包括主要的飯店、賓館、水電、通訊、出入交通網和商店等,以滿足旅遊者基本的食、宿、游、購、娛的需求;在區位選擇上,應選擇交通方便、容易開發的地段,便於施工;大眾飯店的位置不宜太偏,應靠近交通樞紐,否則在開發初期,易使遊客產生懼怕心理和不安全感。而中期規劃著眼於整體開發,規劃的重點是中高檔賓館的建設及其配套的娛樂設施、商業中心、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同時,中期規劃也是確定旅遊區基本形象的階段,以形成鮮明的主題形象,參與市場競爭。至於遠期規劃,主要是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同時要考慮新的、深層次旅遊項目的開發。
旅遊總體規劃的空間范圍至少包括四個層次:
(1)跨區域旅遊規劃:或稱國家間旅遊規劃,多適用於一些有共同的自然旅遊資源和歷史文化內涵的國家之間。例如南美洲地區、西歐地區、加勒比地區,以及我國東南沿海各省與東南亞地區。規劃的重點是聯合與協調旅遊客源市場營銷及宣傳促銷計劃。跨區域規劃主要涉及的是資源的聯合開發利用、旅遊線路的設計、交通的協調和市場營銷與宣傳等,一般不涉及用地的詳細規劃。
(2)國家級旅遊規劃:主要目標是旅遊線路的設計、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年度旅遊活動的制定、國家級旅遊風景區的確定,以及規劃開發的戰略目標、開發導向、環境保護等。全國性的旅遊路線和精華景點的推銷是國家旅遊規劃的重點。
(3)區域級旅遊規劃:多數為跨省市的區域,在我國西部以地貌單元和地理特徵為重點劃分區域,以地理學家所進行的旅遊區的劃分為代表,如東北旅遊區、長江中上游旅遊區等。這些區域在旅遊資源、民俗風情等方面有著一定的共同之處,有利於共同開發。也有以行政區域作為規劃范圍,主要是便於行政管理。區域級規劃主要起到區域協調作用,各省都有其具體而詳細的旅遊路線和旅遊計劃,大區之間不應互相矛盾。
(4)地區級旅遊規劃:是一個省、市、縣或更小單元的地區。除開發旅遊資源、市場導向預測、旅遊線路設計外,更為具體的旅遊布局規劃和項目規劃都會涉及。

⑻ 我國目前區域旅遊合作的發展現狀

協作地理范圍呈現由省市區內向臨近的省市區乃至向全國蔓延趨勢 以廣東省為例,先有省內的西三角旅遊組織和粵東旅遊協作圈,後有粵港澳旅遊協作圈、北部灣旅遊協作,再有閩粵贛十三地市旅遊協作、計劃中的京廣鐵路線旅遊協作。目前這種具有全國意義的區域旅遊協作有隴海蘭新72城市旅遊協作區、長江經濟帶29城市旅遊協作、 「龍之旅」全國旅遊協作網、西部旅遊網等。

我國區域旅遊協作存在的問題

在競爭中合作和在合作中競爭是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流,我國的區域旅遊協作雖然走過了二三十年歷程,取得了不菲成績,但也存在較多問題。
制度化建設欠缺,可操作性較差
區域旅遊協作是跨區間的共同行動,其涉及的協作層面較多,牽扯的區域間利益分割也很復雜,所以建立區域旅遊協作機構﹙組織﹚及常設機構,制定協作章程等一系列制度化建設在當前我國的區域旅遊協作中顯得尤為關鍵,否則其協作就可能停留在口頭或意識。我國的區域旅遊協作地區數量在逐漸增多,但建立起制度化的可操作性強的協作實踐並不多。
區域旅遊協作缺乏明確的協作戰略
雖然很多旅遊協作區提出共同促銷、共同享有資源與市場、共同樹立統一的區域旅遊形象,但這些美好的願望缺乏基本的參照依據——區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所以在協作中經常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在數量眾多的區域旅遊協作區內,至今仍未有一個協作區制定出統一的區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更多的是提出一種設想和願望,如大西南旅遊協作區就提出過建立黔川渝邊界生態旅遊區,但至今未有任何動作。
協作深度不夠
區域旅遊協作應堅持旅遊要素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雖然區域旅遊資源具有不可移動特徵,但區域旅遊資金、從業人員、旅遊企業等要素應充分放開,體現出市場競爭的公平與合理原則。當前,我國大區域旅遊協作更多強調的是市場宣傳和形象推廣合作,而在旅遊其它要素合作上表現力度不夠,譬如外地旅行社組團到異地旅遊必須由當地旅行社接待;外地旅遊車輛進入異地必須交納附加費等現象就是極好例證。
協作主體較為單一
政府旅遊行政部門是當前我國區域旅遊協作的倡導者、組織者和參與者,而旅遊協作的當然主體和利益享受主體卻退居背後,這明顯有違市場原則。究其根源乃是旅遊協作的基礎要素——旅遊資源的權屬歸屬於國家,而旅遊資源又是旅遊企業的間接利潤源頭,這也難怪旅遊企業協作缺乏直接動力。
過分強調局部利益使政府旅遊難以協作
地理行政區劃使得同一性質或主題的旅遊資源歸屬於幾個不同的行政地域,在我國這種現象較為普遍,這也是區域旅遊協作產生的原因之一。但少數旅遊資源所在地區卻出於自身局部利益考慮,互不合作、互不相讓人為把整體性旅遊資源分割銷售,造成旅遊資源市場形象模糊或形象不完整。其中最突出的是長江三峽和長城兩個世界級旅遊資源,前者使得遊客產生「誰是長江三峽的所有者,湖北宜昌?重慶?」疑問,因為每年宜昌和重慶都舉辦三峽國際旅遊節。後者使得遊客覺得長城僅僅屬於北京或僅有北京長城才是最好的長城。

我國區域旅遊協作對策

整合區域旅遊要素並制定出區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區域旅遊要素的組合競爭力高低直接決定區域旅遊協作的持續穩定性,所以整合各協作單位的旅遊要素,提煉出具有層次性和階段性的旅遊產品是區域旅遊協作的頭等大事,而這一切皆可在區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中體現。
提升區域旅遊協作層次。一般來說,區域旅遊協作層次有四:一是旅遊資源之間的協作,即各協作單位各自擁有一定的旅遊資源,然後通過協作提升旅遊資源整體競爭力;二是旅遊市場之間的協作,即各協作單位都面臨相同的市場客源結構,為降低促銷成本,通過協作共同促銷同一市場;三是旅遊資源與旅遊市場之間的協作,即協作區內一方有優秀的旅遊資源但客源增長潛力小,一方有豐富的客源但旅遊資源持久競爭力差,它們通過協作達到取長補短,互利互惠效用;四是旅遊各要素的全面協作,即旅遊發展各要素在協作區內自由流動、合作,充分發揮各協作單位旅遊要素的效能,提高區域旅遊整體競爭力。在上述四個層次中,一、二類較常見且層次也較低,三、四類層次較高且也復雜。
正確處理好各協作方的責、權、利關系。通過明確的協作組織章程,規范協作各方的責、權、利關系是區域旅遊協作的前提。各協作單位共同組建區域旅遊協作理事會,理事會選舉出理事長和理事,理事長主持召開理事會制定協作章程,在協作章程內規定出理事會召開辦法與程序、各協作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構建區域旅遊協作政府。針對一些資源價值極高而又人為被分屬於不同行政區域的旅遊資源地,可以通過行政方式實行對資源管理權利的有效集中,組建以資源所在區域為空間范圍的一級政府機構。該機構除行使對旅遊資源的管理權外,還行使對資源所在區內的各級行政機構的行政管轄權、經濟管理權、治安管理權等。如湖南武陵源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就是如此。

⑼ 旅遊發展總體規劃與旅遊發展專項規劃的區別

旅遊規劃的分類
根據我國各地旅遊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實際情況,兼顧旅遊規劃編制技術群體的優勢整合和規劃的可操作性,將旅遊規劃分為旅遊發展規劃、旅遊區規劃和其他專項旅遊規劃三種類型。

旅遊發展規劃 tourism development plan
旅遊發展規劃是根據旅遊業的歷史、現狀和市場要素的變化所制定的目標體系,以及為實現目標體系在特定的發展條件下對旅遊發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旅遊專項規劃
其他各類專項旅遊規劃,主要包括旅遊項目開發規劃、旅遊線路規劃、旅遊投融資規劃、旅遊地建設規劃、旅遊營銷規劃、旅遊區保護規劃、旅遊服務設施規劃等。

需要說明的是,在旅遊規劃中,旅遊專項規劃是指針對某一具體方向做專題規劃。但是從你的提問中可以看出,你所說的旅遊發展專項規劃,應該是站在城市規劃的角度而言的:旅遊發展專項規劃是城市規劃中的一種專題專項規劃,就像城市交通專項規劃一樣。所以相對而言,更關注旅遊發展(狹義),而不研究與之相關的其他配套和產業的發展。 地級市的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是按照旅遊規劃通則要求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這兩個規劃是一起做的話,中心城區的旅遊發展專項規劃很多前期的研究和配套已經在市域的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中提到,所以很多內容可以省略。要求做的內容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