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請問旅遊用地能進行房地產開發么有沒有比例限制
不可以的。
國土資源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印發了《關於支持旅遊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還提出5條管理措施:
1、嚴格旅遊相關農用地、未利用,用途管制;
2、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包括建設用地,即在風景名勝區除符合規劃和依法可以劃撥供應土地的項目外,不得向需有償使用土地的建設項目供應土地。
3、嚴格執行土地價格政策;
4、嚴格旅遊項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不得為旅遊項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修改相關規劃;
5、嚴格旅遊設施用地改變規劃用途管理。
(1)旅遊項目用地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條件有以下:
1、開發主體合法
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應取得房地產開發的資格。如果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則應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條件設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2、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主體必須通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合法途徑(出讓和劃撥),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必須權屬清晰,房地產開發主體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在規定的期限內動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⑵ 想做鄉村旅遊、農業觀光園等方面的項目,怎麼解決土地使用及規劃問題
想做鄉村旅遊、農業觀光園等方面的項目,怎麼解決土地使用及規劃問題?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研究,在符合規劃及其他規定的基礎上,針對項目區內不同土地利用類型和開發模式,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 旅遊設施用地
方式(1)、依法按程序徵用
註:某些地方對土地徵用有特別規定和說明,具體程序以地方具體規定為准。
方式(2)、與集體聯合開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佔用本集體農用地和單位佔用國有農用地的,不需擬定征地方案。
若項目用地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可採取企業與村集體聯合進行開發建設的模式,即村集體作為主體,企業作為投資主體,聯合開發旅遊項目(建設用地部分)建設。
2、 農業觀光等農園項目用地
方式(1)、依法徵用
通過徵用形式將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後使用,但由於此項目用地面積較大,土地徵用超過一定面積須報國務院審批,操作難度較大。
方式(2)、通過農用地流轉形式租賃農村集體土地
相關手續較征地簡捷,且可節省大量資金。
與鎮政府和相關村委會進行溝通,協商達成一致後,與鎮政府及相關村委會簽訂租賃合同,與農戶和村小組簽訂有關合同,取得土地經營權。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最後由村小組委託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與承包商簽訂租賃合同。
由於發展觀光農業等項目,涉及到將耕地、園地、林地等用地類型轉變為設施農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用地類型,需要與當地政府或國土部門了解溝通相關手續事宜。
3、 農村居民點歸並整合
可通過新農村建設、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形式開展。首先與集體溝通協商,簽訂搬遷、補償、安置等相關協議;然後與國土部門溝通,爭取周轉用地指標,辦理安置區農專用手續。
如果周轉指標申請成功,新增建設用地可以先建後拆形式進行,即首先在新址(安置區)建設安置點,然後拆除整合原有居住點,經整理後按一定比例歸還安置區佔用土地。
⑶ 城市用地分類和建築規劃標准中有旅遊類用地嗎
城市用抄地分類和建築規劃標襲准中沒有旅遊用地。
城市用地分類只有八大用地: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
(3)旅遊項目用地擴展閱讀:
用地屬性:
1、自然屬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動性。即有著明確的空間定位,由此導致每塊土地各具有相對的地理優勢或劣勢,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徵。另外土地還有著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2、社會屬性
地球表面,絕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確的隸屬,即是土地已依附於一定的擁有地權的社會權力,無論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
⑷ 我有1000畝的農業用地,想做旅遊項目,怎樣開發可以更賺錢
1000畝的農業用地,做旅遊項目開發,可以往鄉村旅遊、休閑農業、庄園、版農庄、生態園的方向發展,這權方面成功的案例有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規劃設計的北京藍調庄園、中國三亞亞龍灣國際玫瑰谷、四川綿陽國際香草庄園,這些項目現在都已經落地,你也可以實地考
⑸ 旅遊度假村如何審批辦手續。地原屬荒山,規劃為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旅遊度假村是屬於旅遊局管理范圍。你需要到當地旅遊局去備案,那麼首先就需要做回旅遊度假村的規劃,做規答劃的目的是,可以劃分出度假村的具體面積及用途。這樣以後不會和周邊的居民及土地有糾紛,做好規劃評審通過後拿到當地旅遊局去備案,旅遊局同意了就可以建設了。如果不做規劃就無法去旅遊局備案,以後度假村做好了,無法確定面積會導致周邊的惡意競爭者的出現。另外在請公司做規劃的時候附加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這樣當地旅遊局拿可行性研究報告向上級發改委去立項,可以爭取政府財政資金和政策支持。如果你需要做規劃的話,我公司可以幫你做好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收費合理。可以保證評審通過直接拿旅遊局去備案。然後找施工單位直接做施工圖就能建設了。
如果是做養老院那麼就屬於民政局管理的范圍。就走民政局那邊的程序。
⑹ 旅遊開發用地哪些屬於政府基礎投資
從國內外的土地使用性質而言,都不存在旅遊房產用地這個類別,而在國內出現的旅遊房地產開發概念,其實質還只是房地產開發商針對項目建成後用於與旅遊行業相關的住宿和經營活動來進行定義。從房地產開發的角度分析,旅遊房地產包含兩個概念。一個是指旅遊地產,包括旅遊景點開發和休閑娛樂等設施的建設;另一個是指旅遊房產,圍繞旅遊活動所需要的,以住宿業開發為主,包括旅遊酒店、賓館、服務式公寓、旅店、經濟型酒店、度假村和休閑度假住所等。 因此,要確認中國旅遊房產的用地性質,需要從政府規定的住宿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用地來進行區分。從住宿業的角度來考慮,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屬於旅遊商業用地;從房地產開發角度分析,國內房地產開發包括商業(含旅遊商業用地)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和工業用地等。 只有旅遊星級酒店在通過國土管理部門和旅遊部門審批後,可以以旅遊商業用地性質立項。而其它住宿業設施,如服務式公寓、社會旅館、經濟型酒店等的用地性質,政府並沒有明確作出規定。住宿業的經營活動並不受用地性質的限制,但必須獲得與住宿業相關的行業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消防、安保和衛生等。 按照現有的相關政府規定,國內可以用於旅遊房產開發的土地用地性質如下:商業性質用地 傳統的旅遊星級賓館、酒店項目立項,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 年,該類項目不屬於房地產開發行為,一般不允許按照商品房模式進行分割銷售。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旅遊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或50 年,由於各地鼓勵投資的政策不同,有些可以按照房地產開發模式,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城市商業用地,土地批租年限為 四0 年,允許以房地產開發模式進行銷售,但受到相關法規的約束。 商業用地性質的旅遊房產項目,一般適合於建設旅遊星級賓館、商務酒店、經濟型酒店、度假酒店等以酒店經營為主要目的投資行為。 綜合類用地 商住兩用,即,商業和住宅綜合用地,帶有裙房的商務公寓或寫字樓,土地批租年限為 50 年,該類用地性質本身就屬於房地產開發,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商業城市中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商務酒店、全套房酒店、旅遊星級賓館、服務式公寓、經濟型酒店等旅遊房產建設。 國家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內的綜合類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度假酒店、度假公寓等旅遊房產建設。 住宅用地 純住宅類酒店式公寓、別墅,土地批租年限為 漆0 年,本身屬於房地產開發性質,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銷售。 住宅用地性質,一般適合於服務式公寓、度假公寓、度假別墅等旅遊房產項目的建設。相關閱讀:旅遊用地如何分類?它們的具體功能是什麼?關於旅遊用地的相關法律規定知識旅遊用地規劃容易遇到哪些問題 解決方案一覽旅遊用地規劃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⑺ 集體建設用地可不可以搞旅遊項目,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要建設旅遊項目,第一抄需要符合當地的規劃,第二需要經過集體土地所有的集體組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第三、需要辦理規劃證、建設許可證、施工證等證件。第四,向鄉政府備案。具體需要咨詢上級管理部門,與上級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
⑻ 旅遊景區開發中旅遊地產與旅遊建設用地的比例一般多少
搜一下:旅遊景區開發中旅遊地產與旅遊建設用地的比例一般多少?
⑼ 休閑旅遊用地屬於鎮建設用地的哪一類
R22
服務設施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
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⑽ 旅遊用地具體可以建些什麼
旅遊用地所建設項目需要政府部門特別審批!廠房、住宅樓這種性質的建築是不能建設的!即使是景點設施也是要特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