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湘西民俗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飾
漢族人的服飾與外地無異,土家、苗家人的服飾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無領大袖滿胸衣,青年人,頭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著對胸衣,多排布扣,褲子為青、蘭布加白布褲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婦女,頭結發辮,纏以白布帕或青絲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將發辮垂於背後,而更多的是盤於頭上,婚後則將發辮改挽成髻,束於網套。衣長大無領,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邊開襟胸,襟胸和袖口滾有寸寬五色花梅條或絲綉花條。褲亦喜蘭、青布,白褲腰,褲腳大而短,口沿上端貼花梅條,或絲綉花條。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綉花。勞動婦女不習慣穿襪,多用青、白布裹腳。耳上吊金銀質耳環,手腕戴銀質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銀戒指,胸前掛"牙錢",上系有銀練、銀鈴、銀牙扦、銀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時叮當作響。苗族婦女喜在頸上戴銀項圈,上系有銀練、銀牌、銀鈴等,頭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漢人的長。
土家族小孩(包括漢族)的服飾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齡、季節確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頭帽"、"魚尾巴"、"風帽"。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絲線綉成化喜鵲鬧梅"、"鳳穿牡丹"、"長命富貴"、"易養成人"、"福 祿壽喜"等圖案和美術字外,還在帽子的前沿綴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羅漢"等銀菩薩,帽後吊銀牌、銀鈴。不論男女,小手腕都戴銀圈,銀圈上吊有空心銀錘和銀鈴。
這些服飾,近年來只有在小孩和婦女盛裝或大喜大慶之時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見。
苗家趕秋節
趕秋節是苗族民間在秋收前或立秋前舉行的娛樂、互市、男女青年交往與慶祝豐收即將到來等為內容的大型民間節日活動。
關於趕秋的由來,有的說是趕「立秋日」,有的說是「趕鞦韆」。相傳很久以前,苗寨有個名叫巴貴達惹的青年,英武善射,為人正直,深受眾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獵,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便舉手拉弓,一箭射中。與山鷹同時墜落的,還有一隻花鞋。這只花鞋,綉工極為精巧,一看就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貴達惹決意找到這只花鞋的主人。他設計、製造了一種同時能坐8個人的風車,取名「八人秋」。立秋這天,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打鞦韆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歡的活動,巴貴達惹想,那個做花鞋的姑娘,一定會來。果然,他願望實現了。他找到了那隻花鞋的主人,美麗的姑娘七娘。後來,他們通過對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結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滿幸福。從那以後,人們沿襲此例,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
而有的地方相傳是神農派一男一女去東方,尋得種子回來,種五穀獲得豐收,於是苗族先民稱這對男女為秋公秋婆,趕秋節就是苗族先民為感恩神農及秋公秋婆而舉行的民間節日活動。趕秋節反映著苗族人民對五穀豐收、六畜興旺與幸福的追求。
哭嫁藝術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報結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門做活。先是在吊腳樓閨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親鄰兒女依次圍坐,哭起嫁歌來,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為「安席」,左女為「收席」。新娘起聲,「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晝夜。哭有規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罵媒人……哭三五天,有長達十天半月的。主要內容有回憶母女情,訴說分別苦,感謝養育思,托兄嫂照護年邁雙親,教女為人處世等。
哭嫁歌一般見娘哭娘,見嬸哭嫁。哭詞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詞,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畫」、「十綉」、「十二月」等。哭有曲調,抑揚頓挫,是一門難度很大的唱哭結合的藝術。嫁娘必在此前求師練習(當然是秘密的)。哭時以「嗡」、「蠻」、「啊呀呀」等語氣詞,一泣一訴,哀婉動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長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燈過;
績麻同麻籃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爺(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吶,再幫娘啊梳把頭。
曾記鬢發野花艷,何時額頭起了苦瓜皺?
搖籃還在耳邊響,娘為女兒熬白了頭.
燕子齊毛離窩去,我的糧唉,銜泥何時得回頭?……
娘哭女:
銅鑼花轎催女走,好多話兒沒說夠;
世上三年送一閏,為何不問五更頭?
哎,兒去了哎娘難留,往後的日子你重開頭;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愛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傳久遠。清代土家詩人彭潭秋記載說:「十姊妹歌,戀親恩,傷別離,歌為曼聲,甚哀,淚隨聲下,是『竹枝'遺意也。」古竹枝詞里有首詠哭嫁詩:
桃夭時節卜佳期,無限傷心敘別離.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綿纏淚如絲.
用哭聲來慶賀歡樂的出嫁,用歌舞來祭祀死去的親人,看似不可思議,卻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獨特的稟性及文化意識。
苗族婚俗習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湘西的趕屍,到現在也沒人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
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 這和香港電影演的一樣。說:「趕」屍不如說「領」,因為這個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一面走一面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系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趕屍這一行業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難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問題。第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第三、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不準屍體入村的,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沒有這些困難。
為什麼會有「趕屍」的營生呢?因為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葯或狩獵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湘西趕屍。
也許是一種神秘的巫術,也許是愚弄人的一種迷信,也許只是為了騙取錢財的把戲,也許僅僅是一種聳人聽聞的傳聞?是耶非耶,還請自辨。
湘西放蠱
湘西的「蠱術」和泰國的「降頭術」被稱為東南亞兩大邪術。湘西的蠱術和湘西的趕屍一樣,到現在也沒有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和趕屍不同的是,放蠱幾乎在湘西地區都有留傳,而趕屍主要流傳於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蠱在湘西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
所謂的放蠱方式和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見過,但卻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幾乎全民族都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進攻,索取食物,讓蠱主難受,就將放蠱出去危害他人。
其實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於器皿中的蟲,後來,穀物腐敗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故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於蠱。 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現在在苗族地區的影響越來越小。
辰州符
一個旅行者自覺已經來到辰州時,興味或不在這些平常問題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聞名的,辰州符的傳說奇跡中又以趕屍著聞。公路在沅水南岸,過北岸城裡去,自然盼望有機會弄明白一下這種老玩意兒。
可是旅行者這點好奇心會受打擊。多數當地人對於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無興趣,也不怎麼相信。或許無意中會碰著一個「大」人物,體魄大,聲音大,氣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張,就是姓李(他應當姓李!一個典型市儈,在商會任職,以善於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譽參議),會告你,辰州符的靈跡,就是用刀把一隻雞頸脖割斷,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拋去,這只雞即刻就會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這只雞還居然趕回來吃米!你問他:「這事曾親眼見過嗎?」他一定說:「當真是眼見的事。」或許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會覺得同樣是在什麼地方親眼見過這件事了。原來五十年前的什麼書上,就這么說過的。這個大人物是當地著名會說大話的。世界上事什麼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說話是假的還是真的,是書上有的還是自己造作的。多數本地人對於「辰州符」是個什麼東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⑵ 湘西人祭祀鳳凰或者雞嗎
我是湘西人,我想說。我們很重視關於鳳凰的文化和雞,無論從苗語內體系 還是風俗都與鳳凰和雞容息息相關,我們每年大年30以及「六月六」「四月八」都到鳳凰山祭拜,小孩起名要用到成年老公雞,節日「上刀山」「下火海」也必先以雞為先。總之雞文化和鳳凰文化從來沒有斷絕
⑶ 湘西的民俗風情
苗家人服飾
漢族人的服飾與外地無異,土家、苗家人的服飾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無領大袖滿胸衣,青年人,頭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著對胸衣,多排布扣,褲子為青、蘭布加白布褲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婦女,頭結發辮,纏以白布帕或青絲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將發辮垂於背後,而更多的是盤於頭上,婚後則將發辮改挽成髻,束於網套。衣長大無領,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邊開襟胸,襟胸和袖口滾有寸寬五色花梅條或絲綉花條。褲亦喜蘭、青布,白褲腰,褲腳大而短,口沿上端貼花梅條,或絲綉花條。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綉花。勞動婦女不習慣穿襪,多用青、白布裹腳。耳上吊金銀質耳環,手腕戴銀質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銀戒指,胸前掛"牙錢",上系有銀練、銀鈴、銀牙扦、銀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時叮當作響。苗族婦女喜在頸上戴銀項圈,上系有銀練、銀牌、銀鈴等,頭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漢人的長。
土家族小孩(包括漢族)的服飾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齡、季節確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頭帽"、"魚尾巴"、"風帽"。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絲線綉成化喜鵲鬧梅"、"鳳穿牡丹"、"長命富貴"、"易養成人"、"福 祿壽喜"等圖案和美術字外,還在帽子的前沿綴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羅漢"等銀菩薩,帽後吊銀牌、銀鈴。不論男女,小手腕都戴銀圈,銀圈上吊有空心銀錘和銀鈴。
這些服飾,近年來只有在小孩和婦女盛裝或大喜大慶之時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見。
苗家趕秋節
趕秋節是苗族民間在秋收前或立秋前舉行的娛樂、互市、男女青年交往與慶祝豐收即將到來等為內容的大型民間節日活動。
關於趕秋的由來,有的說是趕「立秋日」,有的說是「趕鞦韆」。相傳很久以前,苗寨有個名叫巴貴達惹的青年,英武善射,為人正直,深受眾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獵,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便舉手拉弓,一箭射中。與山鷹同時墜落的,還有一隻花鞋。這只花鞋,綉工極為精巧,一看就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貴達惹決意找到這只花鞋的主人。他設計、製造了一種同時能坐8個人的風車,取名「八人秋」。立秋這天,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打鞦韆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歡的活動,巴貴達惹想,那個做花鞋的姑娘,一定會來。果然,他願望實現了。他找到了那隻花鞋的主人,美麗的姑娘七娘。後來,他們通過對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結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滿幸福。從那以後,人們沿襲此例,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
而有的地方相傳是神農派一男一女去東方,尋得種子回來,種五穀獲得豐收,於是苗族先民稱這對男女為秋公秋婆,趕秋節就是苗族先民為感恩神農及秋公秋婆而舉行的民間節日活動。趕秋節反映著苗族人民對五穀豐收、六畜興旺與幸福的追求。
哭嫁藝術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報結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門做活。先是在吊腳樓閨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親鄰兒女依次圍坐,哭起嫁歌來,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為「安席」,左女為「收席」。新娘起聲,「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晝夜。哭有規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罵媒人……哭三五天,有長達十天半月的。主要內容有回憶母女情,訴說分別苦,感謝養育思,托兄嫂照護年邁雙親,教女為人處世等。
哭嫁歌一般見娘哭娘,見嬸哭嫁。哭詞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詞,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畫」、「十綉」、「十二月」等。哭有曲調,抑揚頓挫,是一門難度很大的唱哭結合的藝術。嫁娘必在此前求師練習(當然是秘密的)。哭時以「嗡」、「蠻」、「啊呀呀」等語氣詞,一泣一訴,哀婉動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長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燈過;
績麻同麻籃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爺(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吶,再幫娘啊梳把頭。
曾記鬢發野花艷,何時額頭起了苦瓜皺?
搖籃還在耳邊響,娘為女兒熬白了頭.
燕子齊毛離窩去,我的糧唉,銜泥何時得回頭?……
娘哭女:
銅鑼花轎催女走,好多話兒沒說夠;
世上三年送一閏,為何不問五更頭?
哎,兒去了哎娘難留,往後的日子你重開頭;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愛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傳久遠。清代土家詩人彭潭秋記載說:「十姊妹歌,戀親恩,傷別離,歌為曼聲,甚哀,淚隨聲下,是『竹枝'遺意也。」古竹枝詞里有首詠哭嫁詩:
桃夭時節卜佳期,無限傷心敘別離.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綿纏淚如絲.
用哭聲來慶賀歡樂的出嫁,用歌舞來祭祀死去的親人,看似不可思議,卻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獨特的稟性及文化意識。
苗族婚俗習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湘西的趕屍,到現在也沒人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
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 這和香港電影演的一樣。說:「趕」屍不如說「領」,因為這個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一面走一面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系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趕屍這一行業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難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問題。第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第三、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不準屍體入村的,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沒有這些困難。
為什麼會有「趕屍」的營生呢?因為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葯或狩獵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湘西趕屍。
也許是一種神秘的巫術,也許是愚弄人的一種迷信,也許只是為了騙取錢財的把戲,也許僅僅是一種聳人聽聞的傳聞?是耶非耶,還請自辨。
湘西放蠱
湘西的「蠱術」和泰國的「降頭術」被稱為東南亞兩大邪術。湘西的蠱術和湘西的趕屍一樣,到現在也沒有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和趕屍不同的是,放蠱幾乎在湘西地區都有留傳,而趕屍主要流傳於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蠱在湘西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
所謂的放蠱方式和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見過,但卻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幾乎全民族都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進攻,索取食物,讓蠱主難受,就將放蠱出去危害他人。
其實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於器皿中的蟲,後來,穀物腐敗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故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於蠱。 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現在在苗族地區的影響越來越小。
辰州符
一個旅行者自覺已經來到辰州時,興味或不在這些平常問題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聞名的,辰州符的傳說奇跡中又以趕屍著聞。公路在沅水南岸,過北岸城裡去,自然盼望有機會弄明白一下這種老玩意兒。
可是旅行者這點好奇心會受打擊。多數當地人對於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無興趣,也不怎麼相信。或許無意中會碰著一個「大」人物,體魄大,聲音大,氣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張,就是姓李(他應當姓李!一個典型市儈,在商會任職,以善於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譽參議),會告你,辰州符的靈跡,就是用刀把一隻雞頸脖割斷,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拋去,這只雞即刻就會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這只雞還居然趕回來吃米!你問他:「這事曾親眼見過嗎?」他一定說:「當真是眼見的事。」或許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會覺得同樣是在什麼地方親眼見過這件事了。原來五十年前的什麼書上,就這么說過的。這個大人物是當地著名會說大話的。世界上事什麼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說話是假的還是真的,是書上有的還是自己造作的。多數本地人對於「辰州符」是個什麼東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⑷ 湘西的風俗人情
苗族「六月六」歌會
「六月六」是苗族祭祀祖先的節日。泛臘耳山苗區(銅仁、松桃、鳳凰、花垣、秀山等地)有苗族青年天靈射殺皇帝的傳說,皇帝查知刺客是苗疆的天靈,天靈被害,據說被害這天是六月六日。於是,每逢此日,苗胞便雲集將軍山下,吹哨吶、唱苗歌、跳鼓舞,祭奠先烈,祈禱吉祥,祈禱未來和希望。
清晨,趕歌會的群眾已成群結隊,在山頭、溪邊、公路兩旁攢動,許多身穿對襟開衫、頭纏花黑條巾,手拿帶釣小花布傘的年青小夥子,在一群群盛裝俏麗的苗家姑娘中穿來游去。如果男方看中女方,就用小花傘去鉤對方手、腰,小小的花布傘成了溝通情愫的工具了,如果姑娘看中小伙,就頻頻傳送秋波,使眼色。
苗家花帶
苗家花帶,織花帶,是苗家姑娘最盛行最喜愛的一種習俗。在苗家,從女兒長到七八歲起,母親就要教她做針線活,待到十歲左右就教她學織花帶,如果母親技藝不高,還要請寨子里花帶技術最高的婦女來教。有的女孩子,從母親或姐姐那裡初步學到織花帶技術後,就在本寨子邀同齡夥伴,三五個在一起,互相切磋技藝。待到編制技術日趨成熟之後,姑娘也大了,就往往一個人躲在房中編織出色鮮艷的花帶,表達少女的愛情。苗家姑娘,往往拿自己編制的花帶作為禮品相贈,特別是姑娘有 了意中人,就把花帶作為愛情的信物相賠,以表示以身相許,愛情純真。
⑸ 湘西有十年祭祀的習俗嗎
雖然很多風俗都沒了,但十年祭祀這個確實沒聽過
⑹ 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是一個很神秘的地方,有三大邪,其一為「湘西趕屍」,其二為「放蠱」,其三為「落花洞女」。湘西的「趕屍」,到現在也沒人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 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和趕屍不同的是,放蠱幾乎在湘西地區都有流傳,而趕屍主要流傳於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蠱在湘西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寄只附於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湘西的「落花洞女」則是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將樹葉哭下來;到山洞不吃不喝,幾天不死,回來後也不飲不吃,幾天後就死去。部落人們認為她去和樹神、井神結婚了,因而這些女孩生前沒有結婚,但人死後,別人去辦喪禮,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給他們不但不辦喪禮,還要辦婚事,以示婚禮之喜。
說到湘西的神秘,恐怕三天三夜也講不完。也正因為其無法讓人探知的因素,使得當下眾多的驚悚恐怖小說情節選在了湘西發生。其中,最為廣大讀者熟悉的,非網路寫手天下霸唱作品《鬼吹燈2之怒晴湘西》莫屬!故事話說半個多世紀以前,正值壯年的卸嶺盜魁陳瞎子夥同軍閥合盜湘西瓶山元將之墓。墓中機關重重,幾次均未得手,死傷甚眾。於是陳瞎子聯絡搬山道人,告知瓶山中有千年丹丸,四處尋找,雮塵珠的鷓鴣哨為之心動,決定同卸嶺眾盜一同發掘瓶山……時光荏苒,兩位巨盜已化作歷史的塵埃,當初他們從湘西盜出的寶物卻展現於博物館內,遍身的紋飾好像密碼一般,誰是解密之人?
我們不得不佩服天下霸唱豐富而絕妙透頂的故事構思,盜墓是一個古老個神秘的「職業」。而其和同樣古老神秘的湘西發生關聯時,產生的無窮無盡的驚悚聯想可想而知。《鬼吹燈》從第一部開始便紅遍整個網路。到了今時今日,似乎已經成了恐怖小說的標志性作品!緊接著現身的同人小說《湘西盜墓王》鍥而不舍的追隨天下霸唱之足跡,再接再勵的將盜墓文化發揚光大!為了解除家族幾千年的咒語,神秘少女蔡琳與鑒寶師王子安前往湘西的楚王古墓尋覓上古寶物——月光寶盒。兩人來到湘西,本想假扮干屍跟隨趕屍的老七混進目的地,哪知船在河上出了意外,被沖下了懸崖,三人雖然九死一生活了下來,但為了脫身,他們迫不得已翻越鬼山。在山上他們遭遇了異鼠的攻擊,僥幸逃脫後,不想又被吸入蟲洞。老七懂趕屍之法,喚醒洞中干屍與蟲怪大戰,後誤創如入日軍兵器儲備室才得以全身而退……
當讀者還在津津樂道於古墓驚心動魄的驚險旅程時,一大批網路「湘西文化」特色恐怖題材書籍浮現了出來。《湘西異事之十二懸門》、《 湘西鬼事之趕屍傳奇》等等,都是為了迎合讀者對湘西神秘文化的嚮往而撰寫出來的詭異探險小說。他們巧妙的將湘西幾大邪融於故事之中,無論是妖艷的草蠱女,還是半人半鬼的祭祀亡靈,處處有玄機,時時露險情!
神秘「湘西文化」造就了無數驚悚的奇遇,只要人們對未知世界還充滿好奇的一天,關於「湘西文化」的神秘傳說便不會停滯……
⑺ 有誰知道關於湘西巫儺文化有關的民間神話故事
湘西巫道文化故事很多
⑻ 湘西的風俗習慣,禮貌,禮儀,禁忌
湘西南苗族在生活中的民間禁忌簡述如下。
一、生活禁忌
1.掉在地上的糧食,如飯、米等,忌諱用腳去踩。認為用腳踩是不愛惜糧食的表現,會觸怒雷神遭雷打,俗話叫「天打雷劈」。吃粽粑時丟下的粽葉,忌用腳踩,否則會生暗疹。
2.新娘在吃儀式飯時,所坐的凳子忌諱移動。否則會被認為新娘懷二心,不圖一夫到老。
3.食鹽忌諱從別人手裡接過來。如到商店去買鹽,營業員把鹽放在櫃台上,買鹽者才能去拿鹽。如果從別人手裡接了鹽,叫做「接言」,認為以後會相罵、吵架。
4.嫁女、結婚擺筵席的菜都要成雙數,即四盤四碗、八盤八碗或十二碗,忌成單數。否則新婚夫婦會離婚,好景不長。
5.節日期間生病需要呷葯,忌講「呷葯」,應該說成「喝茶水」。特別是在臘月尾和正月頭,尤須禁忌。
6.不是夫妻或兄妹關系,一般忌男女同行;否則叫「男女授受不親」,別人要講閑話,有時還會遭來辱罵和毆打。
7.在過喜事的酒席上吃飯,忌一口酒一口飯,要待同席把酒喝畢之後,大家才一起吃飯。否則叫「犯上」、「無禮」。
8.吃飯時必須把飯菜盛好,在桌上擺半分鍾或一分鍾後才能吃;否則叫「對祖先的不忠不孝」。
9.狗肉、團魚忌上灶。因狗肉、團魚是厭物,上了灶會得罪灶神。
10.呷飯的時候,忌用筷子敲飯碗。據說,敲了飯碗會敲去衣祿,是要受窮的。禁忌中途換碗,否則女要再嫁,男要再娶。
11.蛇肉忌進廚房。蛇肉如果拿到廚房裡煮食,「塘煤」掉在蛇肉里,呷了會中毒。
12.呷飯的時候,忌對著別人的後背;否則會被認為是對別人不禮貌。還有一種說法是,那人會長「背花」(即癰)。
13.出門在外,飲酒忌舉杯就喝,必須先點幾滴酒落地,以示紀念雙方祖先。
14.去別人家做客吃飯,忌呷主人的鍋巴。因鍋巴是「飯娘」,又叫「飯根」。如果客人呷了鍋巴,是對主人的不尊敬,主人是最不滿意的,怕把他家呷窮。
15.農村稱肉(買肉),最忌「三斤六兩」。因三斤六兩是「打波斯」所用肉的斤兩。如果稱了三斤六兩,那就意味著家中要遭災惹祝,或生病,或失財,或農牧業沒有收成。
16.未婚女子,在人多的場所,忌露牙大笑。俗稱「笑不露齒」。
17.忌挑空水桶或糞桶進屋。進屋前必須把挑的水桶、糞桶放下,手提進屋;否則不利。
18.未出童限的孩子,忌吃從殺死的雞鴨肚內取出的軟皮子蛋;否則長大後會懵懵懂懂(方言:即智力低下)。
19.農村忌包著白頭巾去別人家;否則,那家人會認為白頭巾是不吉利,會討厭你的。
20.一家人忌一個梨子分開吃(即分梨);否則今後會出現分離(分梨喻分離)。
21.掉在地上的字紙(寫有文字的紙),忌用腳去踩,傳說踩了要瞎眼睛。
22.男人忌從涼曬的女人衣服下面鑽過;如果鑽了過去,是會背時的。
23.到別人家去,主人的狗很兇猛,撲咬你,只能防趕或喊主人管好狗,不能打;否則叫打狗欺主,主人家會生氣的。
24.家中有病人,門口貼有小紅旗,禁忌別人去他家,以免帶傷鬼進屋,對病人不利。
25.每年收割的糧食,沒有報新(即吃新節之前),忌用新米湯或米漿洗、漿衣服(先要保證食用,才可用於其它)。
26.結婚或新造華堂那天,忌來客或幫忙的人員在主人家裡爭吵打架;否則,主人會生氣。
27.父母健在,兒孫年齡再大,都忌請客慶壽;否則叫不孝。
28.忌喊別人的野名和給別人取外號;否則是極不禮貌的。
29.婦女忌晚間梳頭。有「一夜梳頭百日愁」的俗語。
30.早晨起來,忌諱講鬼、蛇、虎等一類不吉利的話;否則,認為當天就會出現不吉利的事情。
31.女孩子忌呷試花果(果樹初結的果);否則,據說呷了試花果,長大後沒有生育能力。
32.女孩子忌呷禾雞蛋和雙黃蛋;否則,以後長大成人,會發生難產。
33.七歲以下兒童忌呷寡雞蛋(孵不出小雞的蛋);否則,長大後會成為寡人(即沒有生育能力)。
34.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爪;否則,長大後讀書寫字會象雞爪抓爛的一樣。
35.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肚子(土語叫雞慶子);否則長大以後會成缺口皮(唇裂)。
36.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血鴨血;否則,以後讀書、寫字,墨要浸紙。
37.未滿七歲,脫乳牙前忌吃八合(野百合);否則,長大以後長出來的牙齒是爆牙齒。
38.小孩忌捉未生羽毛的鳥崽;否則,長大後寫字時,手會打顫。
39.忌用母雞敬神。傳說用母雞敬神,神要怪罪,就會有災星。
40.不管紅白喜事,如果過了時間,忌再去補禮;否則雙方都不利。
41.煨中葯時,忌葯灌子摻滿水。據說,摻滿水是不吉利的。
42.忌農歷逢七日子給小孩剃頭;否則,腦殼要生瘡皰。
43.農村忌打死陽雀(杜鵑)。傳說杜鵑是玉帝的外甥,玉帝派它來人間報春,若打死一隻,玉帝發氣,起碼三年內,陽雀不會再來這個地方。
44.農村住宅,門前忌建牛欄,屋後忌建倉庫。有「前怕牛欄後怕倉」,和「門前牛欄不吉利,屋後倉庫不安寧」的俗語。
45.衣服破了或扣子掉了,忌穿在身上縫補,或上扣子。有「穿著連,遭人嫌」的俗語。
46.忌赤腳踩牛屎;否則,腳會生暗瘡,或開蛤螞口(皸裂)。
47.忌見到蛇相互(交配);否則,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就會生大病,或死亡。據說,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要趕快脫下褲子,口中大聲喊「蛇相互,我脫褲」。只有這樣做,才會免遭生病和死亡。
48.農村豎木屋,只能喊「升起」或「打發」,忌喊「倒啦」、「打壞了」、「斜啦」或「磨」等不吉利的語言;否則主人生氣。
49.木匠忌人踩木馬,岩匠忌人跨岩杠(千斤杠);否則,玷污了祖師,匠人會背時。
50.叫花子來討米,忌將容器中裝的米全部倒給他,總要留一點;否則,會倒掉自己的衣祿,要受窮。
51.拿篙把火走夜路回家,忌把篙把火帶進屋;否則,把篙把火帶進屋,會把傷魂、野鬼帶進來,家中就會不順遂(辦事不利)。
52.夜間從外面回家,忌直接進屋。一般都要到土地廟和廁所轉一圈。傳說這樣做,就會把傷魂、野鬼甩開,它就不敢跟著進屋了。
53.剪下的指甲,忌用火燒;否則,新長出的指甲就會是碎軟如灰的指甲(灰指甲)。
54.墊過床的稻草,忌用火燒。只有人死了才燒床草。燒活人的床草,就等於是燒床主人的軀體,是不吉利的。
55.看見死屍的人,忌看未滿月的嬰兒。若看見嬰兒,嬰兒不吃奶,會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瘐」才可免除病災。
56.小孩忌吃半生半熟的糍粑,否則會長皰。
二、生產禁忌
(一)播種期問,凡是沾著死屍者,忌諱撒播種子;看見死屍者,當天忌看見種子,必須隔夜才能看見。否則,會影響種子的發芽和成長(出芽率低,生長不好)。
(二)看見死屍的人,忌看見蠶。否則,蠶不吃桑,要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痍」才行。
(三)栽不完的秧苗未經拔除,忌諱翻犁。相傳,若不拔除秧苗就翻犁,是對莊稼不愛惜,會觸犯雷神,甚至會遭到雷擊。
(四)插秧時,忌兩人手對手接秧。否則,會發」秧損」,手腕及手背要腫痛。
(五)在鄉下,立春以後的每個「戊日」和農歷正月二十日,忌動土、挑水、掃地和拿針線。民間稱「忌戊」、「忌風雨」。據說如不忌戊,不忌風雨,會觸怒「土神」,「土神」要發脾氣。一戶不忌,要崩他的田坎;一方不忌,要遭天災水澇。
(六)驚蟄節忌挖地動土;否則,會挖出蛇來。
(七)忌扯「木荔子」(烏柏)葉墊坐休息。據說墊坐了,要肚子痛,或拉肚子(腹瀉)。
(八)農村忌穿蓑衣進堂屋;否則,山上的毛蟲爬進屋,臘肉要生蟲。
(九)上山砍柴,忌砍泡桐。據說泡桐當柴燒,後代子孫會是聾子。忌燒棕櫚樹;否則,後代要出毛人。忌把木櫚當柴燒;否則,後代子孫要流口水。
(十)下雨天忌砍竹子;否則,竹會爛馬鞭,絕種。
(十一)養豬忌買五爪豬。據說,五爪豬是人變的,群眾不願喂,屠戶不敢殺,消費者不願買。喂肥殺了,肉帶黃色,不但不好吃,而且呷了還會生病。
(十二)家養的牛馬,夜間嘶叫不吉利。俗稱「牛叫要離欄,馬叫要離鞍」。傳說夜間牛馬嘶叫,是有橫禍的先兆。
(十三)母豬忌生兩個崽,母狗忌生一個崽。俗語「雙豬獨狗,不死也得走」。遇到這種情況,要把剛生下來的的豬崽、狗崽摔死,以求避災。
(十四)家養母雞忌變公雞叫。俗話說:「母雞變著公雞叫,必定有禍到。」若出現這種情況,必須立即把這只母雞放在門坎上,把其頭一刀砍下,用棍子穿上插在十字路口,以求化解。
(十五)民間忌黃牛進別人家的屋。傳說黃牛進屋,會玷污龍神,會出現百事不順遂。如出現這種情況,鄰居關系好,則把黃牛尾巴砍下一節,將血滴在門坎上了事;如鄰里關系不好,那麼牛主就要買一塊紅布,香紙,刀頭,鳴放鞭炮謝龍神(但水牛進屋大吉大利)。
(十六)看見殺牛,忌手放胸前,必須手操背後。傳說,牛為人耕田有功勞,殺死後其陰魂到陰間去,閻王會問它,你為人勞累有功,為什麼你無人相救。牛會回答,有很多人圍觀,無一人相救。閻王派小鬼查訪清楚,看殺牛人也會有罪過。如果看殺牛人都是反剪手,牛就會答復閻王,雖有很多人圍觀,但是被反綁著手,無法相救,看殺牛人才無罪過。
(十七)忌把牛丫放在人的頸上;否則,那人要生牛丫瘡。
三、婚姻禁忌
(一)新娘進屋時,男方全家老小都必須迴避,忌諱與新娘見面,要等新娘見「燈火」,飲交杯酒後才能見面。否則,將來新娘與男方家人會產生不和睦現象。
(二)同姓男女禁忌談戀愛和結婚。人們認為同姓男女結婚是「復香爐碗」,要受到族規的嚴厲懲罰。
(三)男女訂婚時,忌諱遇到傷亡事件。在筵席上忌諱打爛碗盞。認為出現以上事情,是日後夫妻關系破裂的預兆。
(四)嫁出去的女兒,忌在娘家同丈夫同宿;否則會搞壞房子,敗壞脈氣。
(五)嫁女過禮時,只能鳴放掛子鞭炮,忌放大炮;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家人會生氣的(在農村只有喪葬才放大炮)。
(六)結婚辦酒席,忌出現雞頭;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送親客是要生氣的。
(七)新郎新娘第一次去娘家回門的那天晚上,新房內要安排一個帶有男孩的人在新郎新娘的床上睡覺,忌空房無人;否則,不吉利。
(八)新娘結婚來到男方家中,請先生回神所燒香紙,忌風吹散,剩下的渣子都要用碎石子掩蓋;否則,今後會出現婚姻不牢固。
(九)新娘出嫁或回門的途中,禁忌與埋死人相遇。如遇上必須繞道,否則將不吉利。
(十)閨女出嫁時,由哥哥背出門,切忌閨女挨門挨壁;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掃去,娘家會變窮。
(十一)閨女出嫁,忌父母陪送。傳說父母送女,會把閨女送進災難深淵中去。
(十二)聚親嫁女,忌「四眼人」(懷胎婦女)觸摸新娘新郎的物品;否則,夫妻間是會不和睦的。
(十三)聚親嫁女,忌用無子女或再婚以及單身漢去當正客,當圓親娘,抬花轎;否則不吉利。
(十四)婚聚酒席上,忌擺豬血當菜,忌呷甜酒夜宵;否則,是挖苦女方作風不正派,正客是要生氣的。
(十五)嫁女時,忌把閨女用過的東西隨嫁帶去;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帶去,而使娘家受窮。
(十六)未婚男女青年,忌呷豬叉子;否則,尋找伴侶時,會有人打攙子。
(十七)忌借房子給別人結婚。俗話說「寧肯借房停喪,不可借房成雙」。據說借房給別人結婚,是要背時的。
(十八)新婚夫妻,忌燒斷頭香;否則,夫妻不能白頭到老。
四、禮儀禁忌
(一)外出做客,忌父子安排同桌呷飯;否則,是對客人不禮貌。紅白喜事,忌主人把男女客人安排同席呷飯;否則,叫破壞規矩,不成體統。
(二)大家一起外出,必須尊重長者和客人走前面,忌晚輩搶先;否則叫不禮貌。
(三)來人來客殺雞鴨,必須把頭尾勸給客人和長輩呷;否則,是對長輩和客人的不禮貌。
(四)請客人呷飯,必須把上座、下座讓給客人和長輩坐,忌其他人搶座;否則叫無禮。
(五)在酒席上,篩酒的壺嘴只能對准自己,忌對准其他人;否則大家會生氣。
(六)農村忌狗肉上席,因狗是厭物,上了席,神要見怪。俗語有「打狗散場」的說法,即狗肉上席,大家要分手。
(七)家中有病人,請巫師驅邪趕鬼後,3~7天內,忌生人進入病人家中;否則病人會」返病「(即病情復發)。
五、節日禁忌
(一)正月初一,忌用火筒吹燃火;否則會吹去一年的財運。
(二)臘月三十及大年初一,忌閨女用剪刀;否則,嫁到婆家去,經常會鬥嘴挨罵。
(三)正月初一,忌倒垃圾;否則會倒去一年的財運。
(四)臘月三十晚上忌斷火種。據說斷了火種,是不祥之兆。
(五)吃年飯及傻(社)飯忌泡湯。相傳泡湯.在春耕生產中就會常遇大雨淋漓,造成洪水泛濫,垮田坎,給人們帶來災難。
(六)正月初一忌挑水,忌向外倒水,忌掃地,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傳說正月挑水、倒水會帶來不吉利的年成;掃地,會把家中的財喜掃掉;說不吉利的話,會全年倒霉。
(七)正月初一至十五,忌討債。傳說這期間大吉之時,人人都該享受,俗話說「叫化子都有三十夜」。債主只能在三十夜之前討債,若新年去討債,上天會降罪討債人的。
(八)忌除夕之夜和大年初一說不吉利話。農村有「臘月忌尾,正月忌頭」的俗語。
六、生育禁忌
(一)家中有孕婦,忌在房屋周圍動土或移動重物;否則,震動了胎神,容易流產。
(二)家中有孕婦,夜間有人喊,切忌立即答應。萬一聽到熟人喊,也只能由男人輕手輕腳去,弄清以後再打招呼。傳說怕是產內鬼(又叫產淚鬼,即在分娩時死亡的產婦的陰魂)變成人喊找替身。如果答應了,孕婦凶多吉少。
(三)出了嫁的女子,忌回娘家來生孩子;否則,娘家會背時而不順遂。
(四)婦女生了孩子坐月子,忌傷心悲淚。據說婦女在坐月里嘔了氣,老了會眼珠發紅和頭部疼痛。
(五)婦女在生小孩未滿月之前,忌諱從中堂走過;更忌諱走進別人的家。一旦坐月子未滿四十天的女人進入別人的堂屋,被認為空身人進屋,家道不順,人家會要她家請祭司祭龍神;或牽水牛並在角上纏著紅布打掃廳堂。
(六)產婦生小孩未滿月.忌任何人穿草鞋走進產婦房內;否則會把奶踩干,小孩會缺奶呷。
(七)忌孕婦去摸或抱別人的小孩;否則會把別人的小孩包起,小孩會生病。
(八)忌孕婦用手去摸新郎、新娘彩禮或衣服;否則會背時。
(九)婦女懷孕後,忌在這段時間內搬房。傳說搬房會得罪胎神,將受到懲處。
(十)別人家生豬崽,孵雞崽,忌孕婦去看。如果孕婦看,今後會出問題,或豬崽生不出,或孵雞寡蛋多。
(十一)孕婦晾衣服的地方,忌小孩從下面走過,更忌孕婦從小孩頭上或衣服上跨過;否則,小孩會背時,生病。
(十二)孕婦忌把小孩生在別人家裡。凡快到生小孩這段時間,孕婦不要外出。傳說小孩生在外人家裡,那戶人家將有血光之災。
(十三)忌在孕婦身邊動土,鳴炮,放鞭炮;否則會把肚裡的胎兒驚下來。俗稱「驚胎」。
(十四)孕婦忌惹事生氣。據說孕婦生了氣,生出的小孩會性情暴躁,大哭大鬧,易得疝氣病。
(十五)孕婦忌跨越吊船的纜繩和牽牛的繩子;否則會延長分娩時間(即難產)。
七、房事禁忌
(一)遠行前後忌行房事。行房事後走百里路者病,走百里路後行房者必死。
(二)產後百日內忌行房事。若強行房事,婦女必生病;產後十餘日內行房事者,婦女必死。
(三)婦女來月經時,忌行房事,否則成血麻症(俗稱陰症病),男女皆病。
(四)酒醉、飯飽後忌行房事;否則五臟反復,損精傷氣。
(五)空腹忌行房事;否則大傷元氣。
(六)病後忌行房事;否則病情復發.並且加重難治。
(七)婦女懷孕後忌行房事,一則屬尊胎練,無附胎之患,及小兒出現胎毒、凶險、游空驚、胎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宮,女必貞靜、幽嫻,自然長大後不犯淫佚。
(八)行房事後忌馬上揮扇和喝冷茶水;否則會生病。
(九)凡操勞過度,過熱,過份憂愁,過份驚恐後,忌行房事。否則,輕者則成痼疾,重者會死亡。
(十)大雷、大風、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值神、祭祀之日,忌行房事。
(十一)父母病故還沒有安葬前,夫妻忌行房事;否則不孝。
(十二)夫妻外出到別人家裡,忌行房事;否則會敗壞別人家屋場。
(十三)沒有正式結婚的男女青年,忌行房事;否則女方的家庭會生氣找麻煩。
八、喪葬禁忌
(一)父母病故後三個月內,其子忌剃頭;否則不孝。
(二)剃頭匠(理發師)死後,忌安葬到祖墳山;否則會影響風水。
(三)非正式死亡的人,如投河、自縊、難產、槍斃等死的,忌進祖墳山;無後(無子女)之人,死後也忌埋祖墳山。
(四)未滿童限(十二歲滿童限)的小孩死後,忌埋進祖墳山。
(五)父母病故的當年三十夜(除夕),親友或郎女趕來祭靈時,只能燒香默哀,忌放聲大哭。
(六)人死時和安埋時,忌犯重喪。據說犯重喪,家中還會死人。
(七)人死後安葬,必須在上午的時間內,習下午安葬;否則不利。
(八)人因病或其它事故死在外面,忌把死者的屍體抬進自己的家裡,必須在外面打棚子停放;否則不利。
(九)人病故,去報親友前來奔喪,只能說某某老人升天或喪壽了,忌說某某死了。
(十)出嫁的女兒病故,只能安葬在男方的祖墳山上,忌安葬在女方的祖墳山上;否則,女方的家族都會生氣。
(十一)老父母臨終前,忌掛蚊帳。掛有蚊帳的,都必須下掉。傳說,老人死在蚊帳里,陰魂就會在天羅地網內受罪,難以超生。
(十二)老父老母死後,忌狗貓進靈堂。傳說狗貓進了靈堂,死人要爬出來,後輩有罪。忌捏摸死者鼻子,否則鼻子里要爬虱子。
(十三)人死後進棺材,忌把棺蓋蓋實,總是把棺蓋打斜,留一小縫。傳說是為了防止假死而誤事。
(十四)父母死後,孝女屬孕婦,忌拿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鞋子、手巾等物;哭喪時忌把眼淚滴在死者身上。
(十五)長輩死後的前三年春節,家裡忌貼紅對聯,忌掃陽塵,忌外人到家裡搞文娛活動。
(十六)祖墳不實,只能用腳去踩實,忌用鋤頭敲打;否則,水牛會用角去拱爛墳墓。
(十七)人死後挖井(墓穴),如碰到石頭,忌放炮炸岩,只能鋤挖斧砍;否則會炸壞龍脈。
(十八)清明節掃墓祭祖,忌用臘肉當供品。傳說,用臘肉當供品祭祖,後人會出黑子。
(十九)忌在祖墳旁栽梨頭樹;否則,孫子要瞎眼睛。
九、其它禁忌
(一)晚上不到公雞叫的時候,忌公雞提前啼叫。如果公雞提前啼叫,預兆這家將要出現其它問題。俗話說:「一更賊,二更火,三更出強盜。」必須把這只公雞殺掉,以求消災解禍。
(二)晚上忌在家裡吹口哨;否則,會把傷魂、野鬼引進家裡,使家人遭殃。
(三)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否則,月亮公公要割耳朵,今後會得耳病。
(四)當有人走到最危險的地方或井邊,忌同夥呼喊他的名字;否則,洞神、鬼怪會把他的靈魂勾去。
(五)新年忌講不吉利的話。如某人姓史,某人姓吳,就不能叫史(史與死同音)老闆,或吳(吳與無同音)老闆,要叫賀(賀與活同音)老闆,或富老闆;否則他們要生氣的。
(六)別人在建豬欄時,如有事到他家,主人給你送煙、倒茶或留你吃飯,你都要呷,忌講不呷;否則,主人認為以後豬會發瘟,對你會生氣的。
(七)木匠給別人做豬欄時,要身在其中,做好以後要在其裡面休息一會才可出來;否則,主人會認為以後關不住豬。
(八)太陽出來以後,忌對著太陽釘釘子;否則,會瞎跟睛。
(九)坡上忌撿魚,水中忌撿雞。傳說魚到山上,雞下水是不祥之兆。如果撿了,不是生病,就是損財。
(十)農家的豬欄、羊圈木頭爛了,忌當柴燒。燒羊圈、豬欄木,後人會得羊癲瘋和豬泡瘋。
(十一)木匠鑿豬、牛欄枋眼的木渣,只能倒不能用手摳出;否則,所養的豬牛一夜打欄到天亮。
(十二)婦女忌坐磨刀岩。傳說如果坐了,要生怪胎,無屁股。
(十三)改過嫁的婦女,忌參加與婚嫁喜事,或摸嫁妝之類東西;否則,新婚夫婦不吉利。
(十四)禁忌用桐油在神龕上點燈。傳說來自「目連地獄救母」,桐樹擋道,就封它永遠不能上神龕。
(十五)早晨出門忌第一個碰到女人、尼姑、巫師等;否則不吉利,生意人最忌。
(十六)上山為病人采葯,忌碰到鋤頭搭耙和提畚箕的人;否則,病人無救星。
(十七)外出求財,忌每月的初五、十四和二十三出行。據說這幾天是月忌日,不吉利。
(十八)忌用手指指瓜果,不然瓜果不能成熟。同時也忌小孩子手指月亮、菩薩和老人。手指老人,是對老人的不尊;手指月亮,月亮要割耳朵;指菩薩,菩薩要作怪。
十、絕對禁忌十二種筷子的用法
中國人使用筷子用餐是從遠古流傳下來的,古時又稱其為「箸」。日常生活當中對筷子的運用是非常有講究的。一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正確的使用方法是用右手執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並且筷子的兩端一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當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齊碼放在飯碗的右側,用餐後則一定要整齊的豎向碼放在飯碗的正中。但是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
(一)三長兩短
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將筷子長短不齊地放在桌子上。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們管它叫「三長兩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在人裝進去以後.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兩旁加底部共三塊長木板,五塊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
(二)仙人指路
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無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這在別眼裡叫「罵大街」。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總在不停的指罵別人。所以說,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無異於指責別人,這同罵人是一樣的,是不能夠允許的。還有一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
(三)品著留聲
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裡,用嘴來回去嘬,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這種行為被視為是一種下賤的做法。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種無禮的行為,再加上配以聲音,更是令人生厭。所以一般出現這種做法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同樣不能夠允許。
(四)擊盞敲盅
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人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裡的哀告,使行人注意並給予施捨。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賤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齒。
(五)執箸巡城
這種做法是手裡拿著筷子,做旁若無人狀,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里巡找,不知從哪裡下筷為好。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
(六)迷著刨墳
這是指手裡拿著筷子在菜盤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刨墳的一般。這種做法同「迷著巡城」相近,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令人生厭。
(七)淚著遺珠
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里夾菜時,手裡不利落,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同樣是不可取的。
(八)顛倒乾坤
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下所謂飢不擇食,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將筷子使倒,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九)定海神針
用餐時用一隻筷子去插盤子里的菜品,這也是不行的。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一種羞辱。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樣的,這也是不行的。
(十)當眾上香
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會被人視為大不敬,因為苗鄉的傳統是為人上香時才這樣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飯中,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一樣。所以說,把筷子插在碗里是決不被接受的。
(十一)交叉十字
這一點往往不被人們所注意,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被苗鄉人認為是在飯桌上打叉子,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質一樣,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因為過去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叉子,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行的。
(十二)落地驚神
所謂「落地驚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這是嚴重失禮的一種表現。因為苗鄉人認為,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不應當受到打攪。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這是大不孝,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但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應當趕緊用落地的筷子根據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畫出十字。其方向為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不該驚動祖先,然後再拿起筷子,嘴裡同時說自己該死。
⑼ 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文化有巫族文化、土家文化、苗家文化等
湘西簡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於湖南省西北部,地處湘鄂黔渝四省市交界處。1952年8月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區,1955年改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現轄7縣1市,國土面積1.55萬平方公里,是典型的「老、少、邊、山、庫、窮」地區,是國家西部大開發、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先行先試地區,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數民族自治州、省湘西地區開發重點地區和扶貧攻堅主戰場。
湘西是武陵山區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擁有24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土家族、苗族都有各自獨特的語言、習俗、服飾、建築、音樂、舞蹈。湘西有神奇的山水風光。擁有矮寨奇觀景區、猛洞河漂流、紅石林、坐龍峽等132個國字型大小文化旅遊品牌,是 「中國十佳魅力城市」和「最佳旅遊去處」。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鳳凰:鳳凰,隸屬於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東與瀘溪縣交界,南與麻陽縣相連,西同貴州省銅仁市、松桃苗族自治縣接壤,北和吉首市、花垣縣毗鄰,史稱「西托雲貴,東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邊」。
中國歷史文化名鎮——龍山縣里耶鎮、永順縣芙蓉鎮(原王村鎮)、瀘溪縣浦市鎮、花垣縣邊城鎮(原茶峒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