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屈原曾被流放湘西,現在湘西關於屈原的傳說有哪些
屈原是我國歷史上的一位愛國主義詩人,他不僅給我們留下了很多膾炙人口的詩詞作品,而且他對家國的情懷讓人十分欽佩。屈原原本是楚國的後裔,但是因為被流放到湘西這個地方,所以也與湘西產生了深遠的淵源,他在湘西這個地方寫下了很多名垂青史的詩,而屈原在湘西的傳說就是投江的故事。
三、屈原的歷史意義屈原是眾多愛國詩人中的傑出代表,也是眾多文人的時代縮影。因為自己不得志,再加上國破家亡,無奈之下而投江自盡,不以苟生。他的情懷至今讓人感慨不已,值得我們永遠紀念。
『貳』 有誰了解湘西的風俗民情
湘西風情
白水
記得在一個晚上觀看湘西風情表演,其中幾個場景印象極深:一曰哭嫁;二曰趕屍;三曰放蠱。與朋友談起這些事,大家亦頗感新奇。並非我們這些人孤陋寡聞,細細想來,歷史上湖南湘西山高林密,交通不便,過去與外界交往較少,再加上這里少數民族較多,土家族、苗族獨特的民族文化才培育出獨特的習俗。
哭嫁
經過仔細查書才知道哭嫁的習俗其實許多少數民族皆有,盡管結婚是喜事,應該皆大歡喜才對。可是從女方來說結婚嫁人就意味著女兒離開母親,母女離別,難舍難分,落淚亦人之常情。有的地方的人如果出嫁時不哭無淚,會被人指為不孝。可是女兒出嫁大哭特哭,哭的如此纏綿、如此悲痛、如此入情、如此跌宕起伏,唯湘西土家族所獨有。據說,土家族的女孩兒從懂事起就要接受這方面的教育。這裡面名堂頗多。與其說是哭嫁,莫若說是哭唱。土家族人能歌善舞,唱山歌在本地也叫「喊歌」。因為湘西山多峰險,隔山喊話是家常便飯,土家族人自小就練就了大嗓門,以便於日常溝通。哭嫁,作為土家族人的獨特婚俗,土家姑娘大約從十歲左右開始學習哭嫁,一般是母傳女、姐傳妹,或者姑娘之間互相傳誦,完全是口頭相傳。女兒出嫁哭的悲痛感人,就會受到人們的稱贊和尊重,嫁到婆家地位也高,有的新媳婦就因為過門時哭嫁受到贊許,婆婆當場將象徵家庭權利的鑰匙交付新媳婦。當雙方婚事確定,男方送來聘禮,婚前三個月就開始哭唱,幾乎三五天哭一次,臨嫁前要夜夜哭唱。哭的內容一般是爹娘情、姊妹情、姑嫂情等等,哭嫁詞因地、因人、因時而別,曲調不變,哭嫁詞可隨意發揮,但一般也有固定的歌詞,如《別祖歌》、《戀寨歌》、《別爹娘歌》、《別姊妹歌》、《上轎歌》……如其中《別爹娘歌》,女兒唱道「娘啊娘,我要走了吶,再幫娘啊梳把頭。曾記鬢發野花艷,何時額頭起了苦瓜皺?燕子齊毛離窩去,何時銜泥得回頭?」娘亦哭女道「銅鑼花轎催女走,好多話兒沒說夠,世上三年逢一閏,為何不閏五更頭?孝敬公婆勤持家,夫妻恩愛度春秋。」母女情深,叮嚀囑托,執手相別,真情感人。
趕屍
何謂「趕屍」?即由人拿著鞭子趕著屍體走。人死如燈滅,死去萬事空,僵屍一具,怎能行走?聽起來不可思議,這可確實是湘西獨特的習俗。
湘西自古被稱為「荒蠻之地」。一則山高路險,與世隔絕;二則其中居住的多為少數民族,被人歧視稱其為未開化的「蠻族」。明清以來,軍隊駐扎,屯兵墾田,當地人亦把當兵吃糧視為「正途」。清朝太平天國起事時,曾國藩組織湘軍,其中就有一支苗族的軍隊。苗軍義勇剛烈,疆場威猛,堪稱堯勇之師。還有一些湘西人到雲貴一帶做生意。因為要葉落歸根,這些湘西人在外地或戰死或病死,無論山高路險,都要運回湘西埋葬。運屍的行業迎運而生。封建時代人們相信人死是有鬼魂的,運屍是一件頗為恐懼的事情。湘西道教盛行,於是一些道士、巫師就成為運屍的主角。據說,建國初期還有趕屍現象。趕屍一般是「夜行晝伏」,當路過村莊時,道士手持燈籠高喊:「各家各戶,關門閉戶,雞犬回家,請早讓路!」也有好奇之人曾目睹其景,道士手持塵拂,高聲喝道,後面幾具屍體身著黑色長衣,雙腳跳行,遇到轉彎或水溪,道士喊話指揮,觀者無不稱奇,對這種神奇現象,人們口口相傳,愈顯神秘。在當時湘西形成了一個行當,有收屍的、有運屍的、有專門接待趕屍住宿的客棧。
無神論者認為,讓屍體自己行走是根本不可能的,這裡面肯定有「機關」。我後來在新浪旅遊網看到一篇文章,講的是解放初期,解放軍部隊進駐湘西剿匪,在一個鎮子駐扎時,清晨有人報告,說有趕屍的進了鎮子。指揮員懷疑很可能是土匪裝扮成屍體要逃跑,於是帶人到趕屍的客棧去查看,敲門時許久才有人開門,指揮員愈加懷疑。待開得門來,只見一個趕屍人在桌邊吃飯,牆壁立一排死屍,細心的指揮員卻發現桌上擺了多副碗筷,嚴厲訊問,趕屍人懦喏。走到屍前掀起屍體的長衣,原來每具屍體下都立著一個活人!至此,趕屍人的秘密真相大白,所謂屍體行走,卻原來是由活人背著行走。
還有的文章披露說,趕屍人接到屍體後要分解軀干,只保留四肢和頭顱,以減輕重量,然後以支架固定,再捆綁在背屍人身上。等到了喪家,聽到死者親屬的哭聲,屍體「砰」然倒地,趕屍人再喝退眾人,重新為死者穿衣,以棉絮充填軀體,裝殮入棺。這是一套十分專業化的行當,據說,趕屍人在招收徒弟時十分嚴格,一要身體強壯;二要膽大心細;三要機靈應變。學徒的頭幾年只能背屍體;然後才能接屍、肢解、裝殮;幾經考驗合格,才傳授念咒畫符等關鍵技能。
如今,趕屍早已成為歷史。想像當初在湘西崎嶇的山路上趕屍隊伍艱難行進。一些愚昧的人們對此卻堅信不移,真令人吁唏感嘆。
放蠱
作家沈從文是湘西鳳凰城人,他在《湘西》一文中曾寫到:「湘西是個苗區,同時又是個匪區。婦人多會放蠱,男人特別喜歡殺人。」到了湘西,常聽人們繪聲繪色地講起「放蠱」的故事。曾有人說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上海知青到湘西插隊,與當地的一位姑娘相戀。後來知青在回城前與姑娘海誓山盟,吃了姑娘特地為他做的一頓飯,姑娘把貞操交給了他。等知青回到上海,家人強烈反對他與湘西姑娘繼續交往,書信往來漸少,多半年後,小夥子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種怪病,住進了醫院,日漸消瘦,卻查不出病因。這時,過去相戀的姑娘突然出現在病床前,姑娘給小夥子倒了一杯水,小夥子喝了這杯水,立刻精神煥發。姑娘平靜地告訴他,他之前被放蠱,剛才水裡有解葯,但是,並不能徹底解除蠱毒,除非兩人結婚。小夥子的家人再也不反對兩人的婚事了。
關於「蠱毒」之說,並非唯湘西獨有。史書早有記載。《左傳
『叄』 湘西指的是什麼地方,為什麼那麼神秘
湘西:湖南簡稱湘,所以其西部地帶簡稱湘西(這種自然地帶異於行政區劃),亦稱湘西內區域、湘西地帶容、大湘西,是對包括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懷化市以及邵陽西部(城步縣等)在內的整個湖南西部地帶的統稱,區別於湘東、湘中、湘北、湘南等。系武陵山脈、雪峰山脈和雲貴高原環繞的廣大地區,沅水、澧水中上游及其支流匯聚之地。是湖南省主要的欠發達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同時也是承接東西部、聯接長江和華南經濟區的樞紐區,具有突出的區位特徵和重要的戰略地位。湘西地帶在歷史上同屬於辰沅永靖兵備道、辰沅道、湘西綏靖處和湘西行政區。
湘西的神秘源於這里是多民族聚居地,其中苗族、侗族、土家族的比例很高,當地民俗屬於巫文化,所以給人以神秘的色彩,例如比較有名的湘西「三大邪」——湘西趕屍,放蠱,落花洞女。這些民俗都有自己形成的歷史背景和文化意義,在不危害社會的前提下,還是要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的。
『肆』 在哪裡可以找到系統的有關苗疆巫術的資料
在苗疆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中,也許人們聽得最多就是「蠱」了,好像神話中的傳說一樣,讓人無法解釋清楚。。。
偏遠的苗族聚居地區,如果小孩不小心嘴裡起了血泡,做母親的便一邊慌忙找針把血泡扎破,一邊憤憤地罵道:「著蠱了,著蠱了。挨刀砍腦殼的,誰放的蠱我已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要是吃魚不慎,魚骨卡在了喉嚨,母親就會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幾大口飯,將魚刺一股腦兒地吞下肚裡。隨後叫小孩到大門口默念著某某人(被認為有蠱者)的名字,高聲喊叫:「某某家有蠱啊,她放盅著我,我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哪天我要抬糞淋她家門,揀石砸她家的屋頂,讓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蠱,有兒娶不來,有女嫁不去哩!」喊聲中充滿了憤怒和仇恨。據說通過這種喊寨的方式,「放蠱」的人聽見了,心裡害怕,就會自動將「蠱」收回去。
蠱在苗族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寄附於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有苗族學者調查後認為,苗族幾乎全民族篤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他們認為除上述一些突發症外,一些較難治的長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體消瘦等,以及內臟不適、腸鳴腹脹、食慾不振等症狀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著了蠱。屬於突發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讓所謂放蠱的人自行將蠱收回就好了;屬於慢性患者,就要請巫師作法「驅毒」了。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於器皿中的蟲,後來,穀物腐敗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的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害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傳說中製造毒蠱的方法,一般是將多種帶有劇毒的毒蟲如蛇蠍、晰蠍等放進同一器物內,使其互相嚙食、殘殺,最後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蟲便是蠱。蠱的種類極多,影響較大的有蛇蠱、犬蠱、貓鬼蠱、蠍蠱、蛤蟆蠱、蟲蠱、飛蠱等。雖然蠱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來,蠱就被認為是能飛游、變幻、發光,像鬼怪一樣來去無蹤的神秘之物。造蠱者可用法術遙控蠱蟲給施術對象帶來各種疾病甚至將其害死。對於毒蠱致病的法術,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於慶歷八年(1048年)曾頒行介紹治蠱方法的《慶歷善治方》一書,就連《諸病而侯論》、《千金方》、《本草綱目》等醫書中都有對中蠱症狀的細致分析和治療的醫方。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毛蟲蠱、麻雀蠱、烏龜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蠱主)進攻,索取食物,蠱主難受,就將蠱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蠱時,蠱主在意念中說:「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盡纏我!」蠱就會自動地去找那個人。或者在幾十米開外,手指頭暗暗一彈,蠱就會飛向那人。甚至有人說蠱看中了誰,即愛上了誰,就叫它的主人放蠱給誰。不然,蠱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蠱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間就流傳這樣一則放蠱的故事:從前有位有盅的母親,盅看上了她的兒子,做母親的當然不願意她的兒子。但是,盅把她嚙得很兇,沒有辦法,她才答應放蠱害兒子。當這位母親同她的盅說這些話的時候,正巧被兒媳婦在外面聽見了。兒媳婦趕緊跑到村邊,等待她丈夫割草回來時,把這事告訴了他,並說媽媽炒的那一碗留給他的雞蛋,回去後千萬不要吃。說完後,兒媳婦就先回家去,燒了一大鍋開水。等一會兒子回到家來,他媽媽拿那碗雞蛋叫他吃。兒媳婦說,雞蛋冷了,等熱一熱再吃。說著把鍋蓋揭開,將那碗炒雞蛋倒進滾沸的開水鍋里去,蓋上鍋蓋並緊緊地壓住,只聽鍋里有什麼東西在掙扎和擺動。過一會沒動靜了,揭開鍋蓋來看,只見燙死的是一條大蛇。
這些所謂的放蠱方式當然是無稽之談。至於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有見過,當然更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了。
雖說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但苗族的一些婦女卻深受這種觀念的誣害。人們認為「蠱」只有婦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婦女身上,傳給下一代女性,而不傳給男性。比如某男青年「遊方」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有蠱」姑娘而未徵得父母的同意就娶來,那麼他們的下一代,凡屬女性,均要從她母親那裡將蠱承傳下來,並代代相傳。在漢文典籍中,放蠱者並不僅限於女性,為什麼苗族認為只有婦女才有蠱呢?這與漢、苗兩族的社會文化傳統有關。在漢族的巫術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沒有性別的對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數民族中,在母權制被父權製取代過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別對立遺存要強烈得多,這種對立表現在巫術信仰中,就是占據正統地位的男性巫師成了維護社會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會曾經居統治地位的女巫則成了秩序的破壞者,被誣為黑巫術的傳承者。一切男性巫師無法解釋或禳解的天災人禍,統統被扣在了女巫的頭上。於是,婦女有蠱的荒謬結論就這樣被推理了出來。
由於放蠱被認為是謀財害命的嚴重犯罪活動,歷史上一直將它列為嚴厲打擊對象。《漢律》中就有「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的條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一,處以極刑。官府對所謂施蠱者的處罰極其殘忍。明人鄺露說,壯族地區的「峒官「提陀潛抓到施蠱婦女後,將其身體埋在地下,只露出頭部在外,再在蠱婦頭上澆上蠟汁點火焚燒。在苗族地區,被誣為有蠱的婦女,盡管不會都有性命之憂,但被誣者名譽掃地,受人歧視非難,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認為有蠱的人家,受盡歧視和羞辱,連親友也害怕與之往來。不論誰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師說中了蠱,那麼有病人家就指桑罵槐地大罵,罵的是誰,人們心照不宣,而被罵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開頭的喊寨。有蠱的人家也只好忍氣吞聲,因為一申辯,無異於公開自己家裡有所謂的蠱,所以只好憑白遭受這等羞辱。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於蠱。民國時期湘西有位漢人,曾在軍隊中做過官,有權有勢。他得了腹部膨脹的怪病,每當膨脹時,似乎覺得腹中有物在遊走,由於請的幾位醫生醫術不高,吃葯無效,便歸咎於被鄰居苗婦施蠱。經過巫師多次作法仍然毫無起色,這位漢官一怒之下把鄰居苗婦捆綁後吊起來,百般辱罵,施以非刑,差點將其折磨而死。苗婦的丈夫懾於漢官的權勢,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觀。後來過了一年多,經人介紹,這位漢官延請一位高明的醫生診治,該醫生看後,說是某種鼓脹病,並不是什麼蠱毒。果然一劑葯吃下之後病就好了。可憐苗婦無故含冤,差點殞命。經過該醫生的證實,這位苗婦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而那些一輩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婦不知又有多少!
在苗族地區,以盅婆名稱罵人或泄私忿進行報復,會惹出糾紛。苗族「談蠱色變」,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諱。兒女要開親的話,雙方父母都要暗地裡對對方進行嚴格審查(俗稱「清針線」),看其家庭及親戚干凈與否,即有沒有蠱。如果發現對方有不幹凈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絕,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劇。有些青年婦女,被人懷疑有蠱,只能嫁給有缺陷的或家境貧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婦女甚至為此自殺。由於害怕與有蠱人家結親,造成有的苗族地區基本上單線開親,在自己的親戚之間相互開親,導致血親越來越近,人的素質越來越低下。
鑒於蠱術陋俗對苗族社會的嚴重危害,許多苗族學者感到對蠱的迷信到了非鏟除不可的地步,大聲疾呼,呼籲移風易俗,革除陋俗。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在苗族地區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小。
『伍』 在湘中和湘西,有哪些名人、大將軍
湘中湘來西的名人有蔡倫,自歐陽詢,曾國藩……這些人在歷史上都有很大的影響力的,對中國的發展都有做出貢獻。
曾國藩是清末大臣,慈禧身邊的紅人,是內閣學士,與李鴻章等人創辦江南製造總局,曾對抗太平天國,在長沙編練陸師,領導洋務運動, 雖然最後失敗了,但曾國藩的愛國情懷我們是有目共睹的,只是他思想太過死板,對西方的經濟發展照搬照抄,沒有找到中國落後的真正原因所在。
『陸』 湘西為什麼叫湘西
湘西趕屍一說最早見於蚩尤大戰皇帝的神話故事當中,苗族巫師會在戰斗之後變化為首領蚩尤的樣子,然後拿著蚩尤賜予的符節將死亡的士兵一一喚醒帶回家中,由於缺少靈魂所以只能機械的跟著巫師一路南下,這可以說是湘西趕屍最早的版本了。但由於這一起源只是個神話故事,所以一些專家學者對於湘西趕屍的真實性始終存在質疑,那麼古代真有湘西趕屍嗎?古代湘西趕屍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央視的《走近科學》欄目曾對古代湘西趕屍做過一次詳細調查,結果發現有的趕屍人只會把死者的頭和四肢留下,身體軀干則用茅草代替,然後蒙上一層黑布,家屬認領屍體的時候只能大略看一下死者,剩下的事就都由趕屍人一手操辦,家屬就很難再發現其中的貓膩了。由此可以看出「湘西趕屍」也算是一種民間獨有文化了,它的形成還是由於國人的鄉土觀念吧!
『柒』 湖南衛視變形計中曾報道的湘西具體地址在哪裡
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啊
『捌』 誰湖南湘西那邊曾氏的家譜啊我們那邊根是那系的啊
我就是龍山白羊曾家灣的,我們那裡有家譜!我們那支是湘軍留下來的。本來在常德長沙那一片,後來那裡有一段時間水災嚴重,我們祖宗就搬過來了,在白羊開了個染坊~~
『玖』 湘西民俗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飾
漢族人的服飾與外地無異,土家、苗家人的服飾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無領大袖滿胸衣,青年人,頭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著對胸衣,多排布扣,褲子為青、蘭布加白布褲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婦女,頭結發辮,纏以白布帕或青絲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將發辮垂於背後,而更多的是盤於頭上,婚後則將發辮改挽成髻,束於網套。衣長大無領,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邊開襟胸,襟胸和袖口滾有寸寬五色花梅條或絲綉花條。褲亦喜蘭、青布,白褲腰,褲腳大而短,口沿上端貼花梅條,或絲綉花條。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綉花。勞動婦女不習慣穿襪,多用青、白布裹腳。耳上吊金銀質耳環,手腕戴銀質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銀戒指,胸前掛"牙錢",上系有銀練、銀鈴、銀牙扦、銀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時叮當作響。苗族婦女喜在頸上戴銀項圈,上系有銀練、銀牌、銀鈴等,頭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漢人的長。
土家族小孩(包括漢族)的服飾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齡、季節確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頭帽"、"魚尾巴"、"風帽"。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絲線綉成化喜鵲鬧梅"、"鳳穿牡丹"、"長命富貴"、"易養成人"、"福 祿壽喜"等圖案和美術字外,還在帽子的前沿綴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羅漢"等銀菩薩,帽後吊銀牌、銀鈴。不論男女,小手腕都戴銀圈,銀圈上吊有空心銀錘和銀鈴。
這些服飾,近年來只有在小孩和婦女盛裝或大喜大慶之時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見。
苗家趕秋節
趕秋節是苗族民間在秋收前或立秋前舉行的娛樂、互市、男女青年交往與慶祝豐收即將到來等為內容的大型民間節日活動。
關於趕秋的由來,有的說是趕「立秋日」,有的說是「趕鞦韆」。相傳很久以前,苗寨有個名叫巴貴達惹的青年,英武善射,為人正直,深受眾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獵,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便舉手拉弓,一箭射中。與山鷹同時墜落的,還有一隻花鞋。這只花鞋,綉工極為精巧,一看就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貴達惹決意找到這只花鞋的主人。他設計、製造了一種同時能坐8個人的風車,取名「八人秋」。立秋這天,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打鞦韆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歡的活動,巴貴達惹想,那個做花鞋的姑娘,一定會來。果然,他願望實現了。他找到了那隻花鞋的主人,美麗的姑娘七娘。後來,他們通過對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結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滿幸福。從那以後,人們沿襲此例,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
而有的地方相傳是神農派一男一女去東方,尋得種子回來,種五穀獲得豐收,於是苗族先民稱這對男女為秋公秋婆,趕秋節就是苗族先民為感恩神農及秋公秋婆而舉行的民間節日活動。趕秋節反映著苗族人民對五穀豐收、六畜興旺與幸福的追求。
哭嫁藝術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報結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門做活。先是在吊腳樓閨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親鄰兒女依次圍坐,哭起嫁歌來,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為「安席」,左女為「收席」。新娘起聲,「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晝夜。哭有規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罵媒人……哭三五天,有長達十天半月的。主要內容有回憶母女情,訴說分別苦,感謝養育思,托兄嫂照護年邁雙親,教女為人處世等。
哭嫁歌一般見娘哭娘,見嬸哭嫁。哭詞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詞,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畫」、「十綉」、「十二月」等。哭有曲調,抑揚頓挫,是一門難度很大的唱哭結合的藝術。嫁娘必在此前求師練習(當然是秘密的)。哭時以「嗡」、「蠻」、「啊呀呀」等語氣詞,一泣一訴,哀婉動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長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燈過;
績麻同麻籃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爺(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吶,再幫娘啊梳把頭。
曾記鬢發野花艷,何時額頭起了苦瓜皺?
搖籃還在耳邊響,娘為女兒熬白了頭.
燕子齊毛離窩去,我的糧唉,銜泥何時得回頭?……
娘哭女:
銅鑼花轎催女走,好多話兒沒說夠;
世上三年送一閏,為何不問五更頭?
哎,兒去了哎娘難留,往後的日子你重開頭;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愛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傳久遠。清代土家詩人彭潭秋記載說:「十姊妹歌,戀親恩,傷別離,歌為曼聲,甚哀,淚隨聲下,是『竹枝'遺意也。」古竹枝詞里有首詠哭嫁詩:
桃夭時節卜佳期,無限傷心敘別離.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綿纏淚如絲.
用哭聲來慶賀歡樂的出嫁,用歌舞來祭祀死去的親人,看似不可思議,卻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獨特的稟性及文化意識。
苗族婚俗習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湘西的趕屍,到現在也沒人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
據當地人一致的說法: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 這和香港電影演的一樣。說:「趕」屍不如說「領」,因為這個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一面走一面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系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趕屍這一行業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難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問題。第二、夜行人不知聞鑼趨避,反而來看熱鬧,非嚇死人不可。第三、許多鄉村,村外沒有道路,勢必經村中,大多數地方是不準屍體入村的,何況是跳跳蹦蹦的活屍呢?同時沿路的居民不懂這一情況,沒辦法要求他們合作----聽見鑼聲就把狗關起來,因為屍體是怕狗的,狗咬屍體衣服一拉一扯,屍體非倒不可,一隻狗還容易對付,來上一群,把屍體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亂七八糟。連趕屍的都給咬傷,事情就嚴重了,但在湘西沒有這些困難。
為什麼會有「趕屍」的營生呢?因為湘西沅江上游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葯或狩獵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數百里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湘西趕屍。
也許是一種神秘的巫術,也許是愚弄人的一種迷信,也許只是為了騙取錢財的把戲,也許僅僅是一種聳人聽聞的傳聞?是耶非耶,還請自辨。
湘西放蠱
湘西的「蠱術」和泰國的「降頭術」被稱為東南亞兩大邪術。湘西的蠱術和湘西的趕屍一樣,到現在也沒有能指出它的真實情況來。和趕屍不同的是,放蠱幾乎在湘西地區都有留傳,而趕屍主要流傳於湘西沅陵、瀘溪、辰奚、敘浦四縣。蠱在湘西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
所謂的放蠱方式和蠱到底是什麼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見過,但卻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幾乎全民族都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進攻,索取食物,讓蠱主難受,就將放蠱出去危害他人。
其實這種令人生畏的蠱,並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於器皿中的蟲,後來,穀物腐敗後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後,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故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於蠱。 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現在在苗族地區的影響越來越小。
辰州符
一個旅行者自覺已經來到辰州時,興味或不在這些平常問題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聞名的,辰州符的傳說奇跡中又以趕屍著聞。公路在沅水南岸,過北岸城裡去,自然盼望有機會弄明白一下這種老玩意兒。
可是旅行者這點好奇心會受打擊。多數當地人對於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無興趣,也不怎麼相信。或許無意中會碰著一個「大」人物,體魄大,聲音大,氣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張,就是姓李(他應當姓李!一個典型市儈,在商會任職,以善於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譽參議),會告你,辰州符的靈跡,就是用刀把一隻雞頸脖割斷,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拋去,這只雞即刻就會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這只雞還居然趕回來吃米!你問他:「這事曾親眼見過嗎?」他一定說:「當真是眼見的事。」或許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會覺得同樣是在什麼地方親眼見過這件事了。原來五十年前的什麼書上,就這么說過的。這個大人物是當地著名會說大話的。世界上事什麼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說話是假的還是真的,是書上有的還是自己造作的。多數本地人對於「辰州符」是個什麼東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