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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安管人員

發布時間: 2021-03-08 05:38:00

⑴ 抗日時期大湘西將領名單

1、賀龍

賀龍(1896年3月22日-1969年6月9日),原名賀文常, 字雲卿。 湖南桑植人。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創始人和主要領導者之一。

他在半個多世紀的革命斗爭生涯中,為中國的舊民主主義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建立了不朽功勛。

2、粟裕

粟裕(1907年8月10日-1984年2月5日),原名粟多珍,曾用名粟志裕,侗族,生於湖南會同。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主要領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十大大將之首。

3、傅良佐(1873-1924),字清節,湖南省乾州廳(今吉首市乾州街道)人。少入私塾。稍長,求學長沙。戊戌政變後,棄文學武,考入北洋武備學堂。

光緒二十八年(1902),以北洋官費生派赴日本留學,入陸軍士官學校第三期,與蔡鍔、蔣方震等同學。畢業歸國後,供職北洋近畿軍隊,為段祺瑞所寵信。

三十三年徐世昌任東三省總督時,他被調任東三省督練處總參議。後因在總辦吉長鐵路職中,拒絕宦官李蓮英索賄,致遭譴責,調北京陸軍部任科長。他是段祺瑞手下「四大金剛」之一(其他三人為靳雲鵬、徐樹錚、吳光新)。

4、劉戡(1906-1948),湖南桃源人,國民革命軍高級將領。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後從軍,參加北伐戰爭。曾任93軍軍長、37集團軍總司令。

5、田君健(1907--1947)號俊夫。湖南鳳凰人。國民黨少將,追贈中將。

生於1907年2月21日。中央軍校高等教育班第4期、陸軍大學特別班第3期畢業。1937年冬任第9戰區司令長官部少將高參,1939年夏任第73軍暫編5師參謀長;

1942年夏任第20集團軍少將副參謀長,1943年春任第73軍77師副師長,1945年春任第4方面軍副參謀長,11月任第73軍77師師長,1947年2月23日在萊蕪戰役中陣亡。1948年1月被國民黨追贈為陸軍中將。

⑵ 湘西輔警 輔警的處境如何

我就是湘西地區的一名輔警 別說對著國徽發誓,就是對天,對地,對祖宗,賭咒罵娘,賭世界上最惡毒的咒發誓:我門這里輔警工資從3年前可能還久到現在工資每月只有720元錢,經常節假日.雙休日照常上班,婚假.喪假等做多隻有3天假期,不管有什麼急事.請假一天都要扣10元到20元不等,「還得看領導心情和臉色來決定」 過年過節補助和加班費大多數都不發,上面只是說 上級給多少經費就發多少,我工作2年了從來沒見經費發足過,也沒見說等經費足了補足之前沒發的。每年平均每月的所有工資和加班,過節補助加起來不超過1000元「我門這里消費很高,買個包子都要一塊錢」工作量絕對是對的起那點工資,而且是大大超出。 臟活,累活,得罪人的活,背黑鍋,甚至有時候到隨手就可以解決的一點點雞毛小事 都是我門做。做是好說是他指揮得當,做的不好就把責任推到我門身上, 很多事情我門不方便做,盡管我門是按正規程序去做的,可仍然因為我門是輔警所以經常得不到大多數人的尊重。有些事「正規章程」也不允許我門去做。是需要正式公務員去做的, 我門只是一名輔警。

經常在網上看到有些人說: 輔警是公益性崗位,有很多輔警不是為工資來的,能否養家糊口在很多家庭看來都是小問題,他們看重的是在輔警這個崗位上鍛煉人,而在以後的生活中,能有更多的機會去選擇 。 我看全是放屁,他們以為我門輔警不用吃飯嗎?不用花錢嗎?不用養家糊口嗎?家庭都很有錢嗎?都是富二代?就算很有錢,富二代的話 依照現代有錢家庭子女心理 有錢子女誰能受得了這份罪?誰願意來當輔警受這份罪? 全國哪裡來的這么多有錢家庭的輔警嗎? 能否養家糊口還小問題?那你上班拿工資做什麼?家庭有錢還要什麼錢啊!別要啊!象我門這些平頭老百姓養家糊口對我門來說就是大問題。 還公益性崗位? 沒有工資你試試 看還會有多少人來做?會做多久?

還有說我門看重的是在輔警這個崗位上鍛煉人,而在以後的生活中,能有更多的機會去選擇 ?媽的!你家庭有錢並不代表人人有錢,你是站在高處不知道下面人的苦 那我問問你全國輔警工齡超過10年的你知道有多少嗎? 超過5年的有多少嗎?來崗位上鍛煉用的著鍛煉這么長嗎?媽的!你以為我門都象你可以不在乎工資?待遇?有本事不在乎工資待遇你去做10年看看啊 你以為都象你那樣變態嗎? 受虐狂啊!

我們不奢求和別人同工同酬,高人一等,我們的願望只是養家糊口

⑶ 湖南湘西鳳凰縣政府工作人員名單

做對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對重要。

⑷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人員劉澤號

電視報道,天津公安局從寮國引渡過來39名電信詐騙人員,他們都是冒充公檢法人員,說你中獎、銀行卡異地消費、身份證辦理違規卡等,因為受害者不懂法律程序,嚇得轉錢,發現上當就晚了,騙子的話無法核驗。公檢法不用電話辦理案件,不理他,就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不知道你是否問的這類信息。如果不是此類信息,請打114查詢公安局的電話或打110查詢即可。

⑸ 湘西的風俗習慣,禮貌,禮儀,禁忌



湘西南苗族在生活中的民間禁忌簡述如下。
一、生活禁忌
1.掉在地上的糧食,如飯、米等,忌諱用腳去踩。認為用腳踩是不愛惜糧食的表現,會觸怒雷神遭雷打,俗話叫「天打雷劈」。吃粽粑時丟下的粽葉,忌用腳踩,否則會生暗疹。
2.新娘在吃儀式飯時,所坐的凳子忌諱移動。否則會被認為新娘懷二心,不圖一夫到老。
3.食鹽忌諱從別人手裡接過來。如到商店去買鹽,營業員把鹽放在櫃台上,買鹽者才能去拿鹽。如果從別人手裡接了鹽,叫做「接言」,認為以後會相罵、吵架。
4.嫁女、結婚擺筵席的菜都要成雙數,即四盤四碗、八盤八碗或十二碗,忌成單數。否則新婚夫婦會離婚,好景不長。
5.節日期間生病需要呷葯,忌講「呷葯」,應該說成「喝茶水」。特別是在臘月尾和正月頭,尤須禁忌。
6.不是夫妻或兄妹關系,一般忌男女同行;否則叫「男女授受不親」,別人要講閑話,有時還會遭來辱罵和毆打。
7.在過喜事的酒席上吃飯,忌一口酒一口飯,要待同席把酒喝畢之後,大家才一起吃飯。否則叫「犯上」、「無禮」。
8.吃飯時必須把飯菜盛好,在桌上擺半分鍾或一分鍾後才能吃;否則叫「對祖先的不忠不孝」。
9.狗肉、團魚忌上灶。因狗肉、團魚是厭物,上了灶會得罪灶神。
10.呷飯的時候,忌用筷子敲飯碗。據說,敲了飯碗會敲去衣祿,是要受窮的。禁忌中途換碗,否則女要再嫁,男要再娶。
11.蛇肉忌進廚房。蛇肉如果拿到廚房裡煮食,「塘煤」掉在蛇肉里,呷了會中毒。
12.呷飯的時候,忌對著別人的後背;否則會被認為是對別人不禮貌。還有一種說法是,那人會長「背花」(即癰)。
13.出門在外,飲酒忌舉杯就喝,必須先點幾滴酒落地,以示紀念雙方祖先。
14.去別人家做客吃飯,忌呷主人的鍋巴。因鍋巴是「飯娘」,又叫「飯根」。如果客人呷了鍋巴,是對主人的不尊敬,主人是最不滿意的,怕把他家呷窮。
15.農村稱肉(買肉),最忌「三斤六兩」。因三斤六兩是「打波斯」所用肉的斤兩。如果稱了三斤六兩,那就意味著家中要遭災惹祝,或生病,或失財,或農牧業沒有收成。
16.未婚女子,在人多的場所,忌露牙大笑。俗稱「笑不露齒」。
17.忌挑空水桶或糞桶進屋。進屋前必須把挑的水桶、糞桶放下,手提進屋;否則不利。
18.未出童限的孩子,忌吃從殺死的雞鴨肚內取出的軟皮子蛋;否則長大後會懵懵懂懂(方言:即智力低下)。
19.農村忌包著白頭巾去別人家;否則,那家人會認為白頭巾是不吉利,會討厭你的。
20.一家人忌一個梨子分開吃(即分梨);否則今後會出現分離(分梨喻分離)。
21.掉在地上的字紙(寫有文字的紙),忌用腳去踩,傳說踩了要瞎眼睛。
22.男人忌從涼曬的女人衣服下面鑽過;如果鑽了過去,是會背時的。
23.到別人家去,主人的狗很兇猛,撲咬你,只能防趕或喊主人管好狗,不能打;否則叫打狗欺主,主人家會生氣的。
24.家中有病人,門口貼有小紅旗,禁忌別人去他家,以免帶傷鬼進屋,對病人不利。
25.每年收割的糧食,沒有報新(即吃新節之前),忌用新米湯或米漿洗、漿衣服(先要保證食用,才可用於其它)。
26.結婚或新造華堂那天,忌來客或幫忙的人員在主人家裡爭吵打架;否則,主人會生氣。
27.父母健在,兒孫年齡再大,都忌請客慶壽;否則叫不孝。
28.忌喊別人的野名和給別人取外號;否則是極不禮貌的。
29.婦女忌晚間梳頭。有「一夜梳頭百日愁」的俗語。
30.早晨起來,忌諱講鬼、蛇、虎等一類不吉利的話;否則,認為當天就會出現不吉利的事情。
31.女孩子忌呷試花果(果樹初結的果);否則,據說呷了試花果,長大後沒有生育能力。
32.女孩子忌呷禾雞蛋和雙黃蛋;否則,以後長大成人,會發生難產。
33.七歲以下兒童忌呷寡雞蛋(孵不出小雞的蛋);否則,長大後會成為寡人(即沒有生育能力)。
34.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爪;否則,長大後讀書寫字會象雞爪抓爛的一樣。
35.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肚子(土語叫雞慶子);否則長大以後會成缺口皮(唇裂)。
36.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血鴨血;否則,以後讀書、寫字,墨要浸紙。
37.未滿七歲,脫乳牙前忌吃八合(野百合);否則,長大以後長出來的牙齒是爆牙齒。
38.小孩忌捉未生羽毛的鳥崽;否則,長大後寫字時,手會打顫。
39.忌用母雞敬神。傳說用母雞敬神,神要怪罪,就會有災星。
40.不管紅白喜事,如果過了時間,忌再去補禮;否則雙方都不利。
41.煨中葯時,忌葯灌子摻滿水。據說,摻滿水是不吉利的。
42.忌農歷逢七日子給小孩剃頭;否則,腦殼要生瘡皰。
43.農村忌打死陽雀(杜鵑)。傳說杜鵑是玉帝的外甥,玉帝派它來人間報春,若打死一隻,玉帝發氣,起碼三年內,陽雀不會再來這個地方。
44.農村住宅,門前忌建牛欄,屋後忌建倉庫。有「前怕牛欄後怕倉」,和「門前牛欄不吉利,屋後倉庫不安寧」的俗語。
45.衣服破了或扣子掉了,忌穿在身上縫補,或上扣子。有「穿著連,遭人嫌」的俗語。
46.忌赤腳踩牛屎;否則,腳會生暗瘡,或開蛤螞口(皸裂)。
47.忌見到蛇相互(交配);否則,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就會生大病,或死亡。據說,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要趕快脫下褲子,口中大聲喊「蛇相互,我脫褲」。只有這樣做,才會免遭生病和死亡。
48.農村豎木屋,只能喊「升起」或「打發」,忌喊「倒啦」、「打壞了」、「斜啦」或「磨」等不吉利的語言;否則主人生氣。
49.木匠忌人踩木馬,岩匠忌人跨岩杠(千斤杠);否則,玷污了祖師,匠人會背時。
50.叫花子來討米,忌將容器中裝的米全部倒給他,總要留一點;否則,會倒掉自己的衣祿,要受窮。
51.拿篙把火走夜路回家,忌把篙把火帶進屋;否則,把篙把火帶進屋,會把傷魂、野鬼帶進來,家中就會不順遂(辦事不利)。
52.夜間從外面回家,忌直接進屋。一般都要到土地廟和廁所轉一圈。傳說這樣做,就會把傷魂、野鬼甩開,它就不敢跟著進屋了。
53.剪下的指甲,忌用火燒;否則,新長出的指甲就會是碎軟如灰的指甲(灰指甲)。
54.墊過床的稻草,忌用火燒。只有人死了才燒床草。燒活人的床草,就等於是燒床主人的軀體,是不吉利的。
55.看見死屍的人,忌看未滿月的嬰兒。若看見嬰兒,嬰兒不吃奶,會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瘐」才可免除病災。
56.小孩忌吃半生半熟的糍粑,否則會長皰。
二、生產禁忌
(一)播種期問,凡是沾著死屍者,忌諱撒播種子;看見死屍者,當天忌看見種子,必須隔夜才能看見。否則,會影響種子的發芽和成長(出芽率低,生長不好)。
(二)看見死屍的人,忌看見蠶。否則,蠶不吃桑,要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痍」才行。
(三)栽不完的秧苗未經拔除,忌諱翻犁。相傳,若不拔除秧苗就翻犁,是對莊稼不愛惜,會觸犯雷神,甚至會遭到雷擊。
(四)插秧時,忌兩人手對手接秧。否則,會發」秧損」,手腕及手背要腫痛。
(五)在鄉下,立春以後的每個「戊日」和農歷正月二十日,忌動土、挑水、掃地和拿針線。民間稱「忌戊」、「忌風雨」。據說如不忌戊,不忌風雨,會觸怒「土神」,「土神」要發脾氣。一戶不忌,要崩他的田坎;一方不忌,要遭天災水澇。
(六)驚蟄節忌挖地動土;否則,會挖出蛇來。
(七)忌扯「木荔子」(烏柏)葉墊坐休息。據說墊坐了,要肚子痛,或拉肚子(腹瀉)。
(八)農村忌穿蓑衣進堂屋;否則,山上的毛蟲爬進屋,臘肉要生蟲。
(九)上山砍柴,忌砍泡桐。據說泡桐當柴燒,後代子孫會是聾子。忌燒棕櫚樹;否則,後代要出毛人。忌把木櫚當柴燒;否則,後代子孫要流口水。
(十)下雨天忌砍竹子;否則,竹會爛馬鞭,絕種。
(十一)養豬忌買五爪豬。據說,五爪豬是人變的,群眾不願喂,屠戶不敢殺,消費者不願買。喂肥殺了,肉帶黃色,不但不好吃,而且呷了還會生病。
(十二)家養的牛馬,夜間嘶叫不吉利。俗稱「牛叫要離欄,馬叫要離鞍」。傳說夜間牛馬嘶叫,是有橫禍的先兆。
(十三)母豬忌生兩個崽,母狗忌生一個崽。俗語「雙豬獨狗,不死也得走」。遇到這種情況,要把剛生下來的的豬崽、狗崽摔死,以求避災。
(十四)家養母雞忌變公雞叫。俗話說:「母雞變著公雞叫,必定有禍到。」若出現這種情況,必須立即把這只母雞放在門坎上,把其頭一刀砍下,用棍子穿上插在十字路口,以求化解。
(十五)民間忌黃牛進別人家的屋。傳說黃牛進屋,會玷污龍神,會出現百事不順遂。如出現這種情況,鄰居關系好,則把黃牛尾巴砍下一節,將血滴在門坎上了事;如鄰里關系不好,那麼牛主就要買一塊紅布,香紙,刀頭,鳴放鞭炮謝龍神(但水牛進屋大吉大利)。
(十六)看見殺牛,忌手放胸前,必須手操背後。傳說,牛為人耕田有功勞,殺死後其陰魂到陰間去,閻王會問它,你為人勞累有功,為什麼你無人相救。牛會回答,有很多人圍觀,無一人相救。閻王派小鬼查訪清楚,看殺牛人也會有罪過。如果看殺牛人都是反剪手,牛就會答復閻王,雖有很多人圍觀,但是被反綁著手,無法相救,看殺牛人才無罪過。
(十七)忌把牛丫放在人的頸上;否則,那人要生牛丫瘡。
三、婚姻禁忌
(一)新娘進屋時,男方全家老小都必須迴避,忌諱與新娘見面,要等新娘見「燈火」,飲交杯酒後才能見面。否則,將來新娘與男方家人會產生不和睦現象。
(二)同姓男女禁忌談戀愛和結婚。人們認為同姓男女結婚是「復香爐碗」,要受到族規的嚴厲懲罰。
(三)男女訂婚時,忌諱遇到傷亡事件。在筵席上忌諱打爛碗盞。認為出現以上事情,是日後夫妻關系破裂的預兆。
(四)嫁出去的女兒,忌在娘家同丈夫同宿;否則會搞壞房子,敗壞脈氣。
(五)嫁女過禮時,只能鳴放掛子鞭炮,忌放大炮;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家人會生氣的(在農村只有喪葬才放大炮)。
(六)結婚辦酒席,忌出現雞頭;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送親客是要生氣的。
(七)新郎新娘第一次去娘家回門的那天晚上,新房內要安排一個帶有男孩的人在新郎新娘的床上睡覺,忌空房無人;否則,不吉利。
(八)新娘結婚來到男方家中,請先生回神所燒香紙,忌風吹散,剩下的渣子都要用碎石子掩蓋;否則,今後會出現婚姻不牢固。
(九)新娘出嫁或回門的途中,禁忌與埋死人相遇。如遇上必須繞道,否則將不吉利。
(十)閨女出嫁時,由哥哥背出門,切忌閨女挨門挨壁;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掃去,娘家會變窮。
(十一)閨女出嫁,忌父母陪送。傳說父母送女,會把閨女送進災難深淵中去。
(十二)聚親嫁女,忌「四眼人」(懷胎婦女)觸摸新娘新郎的物品;否則,夫妻間是會不和睦的。
(十三)聚親嫁女,忌用無子女或再婚以及單身漢去當正客,當圓親娘,抬花轎;否則不吉利。
(十四)婚聚酒席上,忌擺豬血當菜,忌呷甜酒夜宵;否則,是挖苦女方作風不正派,正客是要生氣的。
(十五)嫁女時,忌把閨女用過的東西隨嫁帶去;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帶去,而使娘家受窮。
(十六)未婚男女青年,忌呷豬叉子;否則,尋找伴侶時,會有人打攙子。
(十七)忌借房子給別人結婚。俗話說「寧肯借房停喪,不可借房成雙」。據說借房給別人結婚,是要背時的。
(十八)新婚夫妻,忌燒斷頭香;否則,夫妻不能白頭到老。
四、禮儀禁忌
(一)外出做客,忌父子安排同桌呷飯;否則,是對客人不禮貌。紅白喜事,忌主人把男女客人安排同席呷飯;否則,叫破壞規矩,不成體統。
(二)大家一起外出,必須尊重長者和客人走前面,忌晚輩搶先;否則叫不禮貌。
(三)來人來客殺雞鴨,必須把頭尾勸給客人和長輩呷;否則,是對長輩和客人的不禮貌。
(四)請客人呷飯,必須把上座、下座讓給客人和長輩坐,忌其他人搶座;否則叫無禮。
(五)在酒席上,篩酒的壺嘴只能對准自己,忌對准其他人;否則大家會生氣。
(六)農村忌狗肉上席,因狗是厭物,上了席,神要見怪。俗語有「打狗散場」的說法,即狗肉上席,大家要分手。
(七)家中有病人,請巫師驅邪趕鬼後,3~7天內,忌生人進入病人家中;否則病人會」返病「(即病情復發)。
五、節日禁忌
(一)正月初一,忌用火筒吹燃火;否則會吹去一年的財運。
(二)臘月三十及大年初一,忌閨女用剪刀;否則,嫁到婆家去,經常會鬥嘴挨罵。
(三)正月初一,忌倒垃圾;否則會倒去一年的財運。
(四)臘月三十晚上忌斷火種。據說斷了火種,是不祥之兆。
(五)吃年飯及傻(社)飯忌泡湯。相傳泡湯.在春耕生產中就會常遇大雨淋漓,造成洪水泛濫,垮田坎,給人們帶來災難。
(六)正月初一忌挑水,忌向外倒水,忌掃地,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傳說正月挑水、倒水會帶來不吉利的年成;掃地,會把家中的財喜掃掉;說不吉利的話,會全年倒霉。
(七)正月初一至十五,忌討債。傳說這期間大吉之時,人人都該享受,俗話說「叫化子都有三十夜」。債主只能在三十夜之前討債,若新年去討債,上天會降罪討債人的。
(八)忌除夕之夜和大年初一說不吉利話。農村有「臘月忌尾,正月忌頭」的俗語。
六、生育禁忌
(一)家中有孕婦,忌在房屋周圍動土或移動重物;否則,震動了胎神,容易流產。
(二)家中有孕婦,夜間有人喊,切忌立即答應。萬一聽到熟人喊,也只能由男人輕手輕腳去,弄清以後再打招呼。傳說怕是產內鬼(又叫產淚鬼,即在分娩時死亡的產婦的陰魂)變成人喊找替身。如果答應了,孕婦凶多吉少。
(三)出了嫁的女子,忌回娘家來生孩子;否則,娘家會背時而不順遂。
(四)婦女生了孩子坐月子,忌傷心悲淚。據說婦女在坐月里嘔了氣,老了會眼珠發紅和頭部疼痛。
(五)婦女在生小孩未滿月之前,忌諱從中堂走過;更忌諱走進別人的家。一旦坐月子未滿四十天的女人進入別人的堂屋,被認為空身人進屋,家道不順,人家會要她家請祭司祭龍神;或牽水牛並在角上纏著紅布打掃廳堂。
(六)產婦生小孩未滿月.忌任何人穿草鞋走進產婦房內;否則會把奶踩干,小孩會缺奶呷。
(七)忌孕婦去摸或抱別人的小孩;否則會把別人的小孩包起,小孩會生病。
(八)忌孕婦用手去摸新郎、新娘彩禮或衣服;否則會背時。
(九)婦女懷孕後,忌在這段時間內搬房。傳說搬房會得罪胎神,將受到懲處。
(十)別人家生豬崽,孵雞崽,忌孕婦去看。如果孕婦看,今後會出問題,或豬崽生不出,或孵雞寡蛋多。
(十一)孕婦晾衣服的地方,忌小孩從下面走過,更忌孕婦從小孩頭上或衣服上跨過;否則,小孩會背時,生病。
(十二)孕婦忌把小孩生在別人家裡。凡快到生小孩這段時間,孕婦不要外出。傳說小孩生在外人家裡,那戶人家將有血光之災。
(十三)忌在孕婦身邊動土,鳴炮,放鞭炮;否則會把肚裡的胎兒驚下來。俗稱「驚胎」。
(十四)孕婦忌惹事生氣。據說孕婦生了氣,生出的小孩會性情暴躁,大哭大鬧,易得疝氣病。
(十五)孕婦忌跨越吊船的纜繩和牽牛的繩子;否則會延長分娩時間(即難產)。
七、房事禁忌
(一)遠行前後忌行房事。行房事後走百里路者病,走百里路後行房者必死。
(二)產後百日內忌行房事。若強行房事,婦女必生病;產後十餘日內行房事者,婦女必死。
(三)婦女來月經時,忌行房事,否則成血麻症(俗稱陰症病),男女皆病。
(四)酒醉、飯飽後忌行房事;否則五臟反復,損精傷氣。
(五)空腹忌行房事;否則大傷元氣。
(六)病後忌行房事;否則病情復發.並且加重難治。
(七)婦女懷孕後忌行房事,一則屬尊胎練,無附胎之患,及小兒出現胎毒、凶險、游空驚、胎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宮,女必貞靜、幽嫻,自然長大後不犯淫佚。
(八)行房事後忌馬上揮扇和喝冷茶水;否則會生病。
(九)凡操勞過度,過熱,過份憂愁,過份驚恐後,忌行房事。否則,輕者則成痼疾,重者會死亡。
(十)大雷、大風、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值神、祭祀之日,忌行房事。
(十一)父母病故還沒有安葬前,夫妻忌行房事;否則不孝。
(十二)夫妻外出到別人家裡,忌行房事;否則會敗壞別人家屋場。
(十三)沒有正式結婚的男女青年,忌行房事;否則女方的家庭會生氣找麻煩。
八、喪葬禁忌
(一)父母病故後三個月內,其子忌剃頭;否則不孝。
(二)剃頭匠(理發師)死後,忌安葬到祖墳山;否則會影響風水。
(三)非正式死亡的人,如投河、自縊、難產、槍斃等死的,忌進祖墳山;無後(無子女)之人,死後也忌埋祖墳山。
(四)未滿童限(十二歲滿童限)的小孩死後,忌埋進祖墳山。
(五)父母病故的當年三十夜(除夕),親友或郎女趕來祭靈時,只能燒香默哀,忌放聲大哭。
(六)人死時和安埋時,忌犯重喪。據說犯重喪,家中還會死人。
(七)人死後安葬,必須在上午的時間內,習下午安葬;否則不利。
(八)人因病或其它事故死在外面,忌把死者的屍體抬進自己的家裡,必須在外面打棚子停放;否則不利。
(九)人病故,去報親友前來奔喪,只能說某某老人升天或喪壽了,忌說某某死了。
(十)出嫁的女兒病故,只能安葬在男方的祖墳山上,忌安葬在女方的祖墳山上;否則,女方的家族都會生氣。
(十一)老父母臨終前,忌掛蚊帳。掛有蚊帳的,都必須下掉。傳說,老人死在蚊帳里,陰魂就會在天羅地網內受罪,難以超生。
(十二)老父老母死後,忌狗貓進靈堂。傳說狗貓進了靈堂,死人要爬出來,後輩有罪。忌捏摸死者鼻子,否則鼻子里要爬虱子。
(十三)人死後進棺材,忌把棺蓋蓋實,總是把棺蓋打斜,留一小縫。傳說是為了防止假死而誤事。
(十四)父母死後,孝女屬孕婦,忌拿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鞋子、手巾等物;哭喪時忌把眼淚滴在死者身上。
(十五)長輩死後的前三年春節,家裡忌貼紅對聯,忌掃陽塵,忌外人到家裡搞文娛活動。
(十六)祖墳不實,只能用腳去踩實,忌用鋤頭敲打;否則,水牛會用角去拱爛墳墓。
(十七)人死後挖井(墓穴),如碰到石頭,忌放炮炸岩,只能鋤挖斧砍;否則會炸壞龍脈。
(十八)清明節掃墓祭祖,忌用臘肉當供品。傳說,用臘肉當供品祭祖,後人會出黑子。
(十九)忌在祖墳旁栽梨頭樹;否則,孫子要瞎眼睛。
九、其它禁忌
(一)晚上不到公雞叫的時候,忌公雞提前啼叫。如果公雞提前啼叫,預兆這家將要出現其它問題。俗話說:「一更賊,二更火,三更出強盜。」必須把這只公雞殺掉,以求消災解禍。
(二)晚上忌在家裡吹口哨;否則,會把傷魂、野鬼引進家裡,使家人遭殃。
(三)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否則,月亮公公要割耳朵,今後會得耳病。
(四)當有人走到最危險的地方或井邊,忌同夥呼喊他的名字;否則,洞神、鬼怪會把他的靈魂勾去。
(五)新年忌講不吉利的話。如某人姓史,某人姓吳,就不能叫史(史與死同音)老闆,或吳(吳與無同音)老闆,要叫賀(賀與活同音)老闆,或富老闆;否則他們要生氣的。
(六)別人在建豬欄時,如有事到他家,主人給你送煙、倒茶或留你吃飯,你都要呷,忌講不呷;否則,主人認為以後豬會發瘟,對你會生氣的。
(七)木匠給別人做豬欄時,要身在其中,做好以後要在其裡面休息一會才可出來;否則,主人會認為以後關不住豬。
(八)太陽出來以後,忌對著太陽釘釘子;否則,會瞎跟睛。
(九)坡上忌撿魚,水中忌撿雞。傳說魚到山上,雞下水是不祥之兆。如果撿了,不是生病,就是損財。
(十)農家的豬欄、羊圈木頭爛了,忌當柴燒。燒羊圈、豬欄木,後人會得羊癲瘋和豬泡瘋。
(十一)木匠鑿豬、牛欄枋眼的木渣,只能倒不能用手摳出;否則,所養的豬牛一夜打欄到天亮。
(十二)婦女忌坐磨刀岩。傳說如果坐了,要生怪胎,無屁股。
(十三)改過嫁的婦女,忌參加與婚嫁喜事,或摸嫁妝之類東西;否則,新婚夫婦不吉利。
(十四)禁忌用桐油在神龕上點燈。傳說來自「目連地獄救母」,桐樹擋道,就封它永遠不能上神龕。
(十五)早晨出門忌第一個碰到女人、尼姑、巫師等;否則不吉利,生意人最忌。
(十六)上山為病人采葯,忌碰到鋤頭搭耙和提畚箕的人;否則,病人無救星。
(十七)外出求財,忌每月的初五、十四和二十三出行。據說這幾天是月忌日,不吉利。
(十八)忌用手指指瓜果,不然瓜果不能成熟。同時也忌小孩子手指月亮、菩薩和老人。手指老人,是對老人的不尊;手指月亮,月亮要割耳朵;指菩薩,菩薩要作怪。
十、絕對禁忌十二種筷子的用法
中國人使用筷子用餐是從遠古流傳下來的,古時又稱其為「箸」。日常生活當中對筷子的運用是非常有講究的。一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正確的使用方法是用右手執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並且筷子的兩端一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當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齊碼放在飯碗的右側,用餐後則一定要整齊的豎向碼放在飯碗的正中。但是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
(一)三長兩短
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將筷子長短不齊地放在桌子上。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們管它叫「三長兩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在人裝進去以後.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兩旁加底部共三塊長木板,五塊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
(二)仙人指路
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無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這在別眼裡叫「罵大街」。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總在不停的指罵別人。所以說,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無異於指責別人,這同罵人是一樣的,是不能夠允許的。還有一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
(三)品著留聲
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裡,用嘴來回去嘬,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這種行為被視為是一種下賤的做法。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種無禮的行為,再加上配以聲音,更是令人生厭。所以一般出現這種做法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同樣不能夠允許。
(四)擊盞敲盅
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人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裡的哀告,使行人注意並給予施捨。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賤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齒。
(五)執箸巡城
這種做法是手裡拿著筷子,做旁若無人狀,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里巡找,不知從哪裡下筷為好。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
(六)迷著刨墳
這是指手裡拿著筷子在菜盤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刨墳的一般。這種做法同「迷著巡城」相近,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令人生厭。
(七)淚著遺珠
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里夾菜時,手裡不利落,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同樣是不可取的。
(八)顛倒乾坤
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下所謂飢不擇食,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將筷子使倒,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九)定海神針
用餐時用一隻筷子去插盤子里的菜品,這也是不行的。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一種羞辱。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樣的,這也是不行的。
(十)當眾上香
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會被人視為大不敬,因為苗鄉的傳統是為人上香時才這樣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飯中,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一樣。所以說,把筷子插在碗里是決不被接受的。
(十一)交叉十字
這一點往往不被人們所注意,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被苗鄉人認為是在飯桌上打叉子,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質一樣,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因為過去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叉子,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行的。
(十二)落地驚神
所謂「落地驚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這是嚴重失禮的一種表現。因為苗鄉人認為,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不應當受到打攪。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這是大不孝,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但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應當趕緊用落地的筷子根據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畫出十字。其方向為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不該驚動祖先,然後再拿起筷子,嘴裡同時說自己該死。

⑹ 最近對湘西最大土匪頭頭感興趣 誰能告訴下,具體的人名,或者小說名嗎

張平是湘西的股匪頭目。民謠說:"天見張平,日月不明;地見張平,草木不生;人見張平,九死一生。"這是對張平的真實寫照。當地百姓稱他為坐地虎、殺人魔王。張平一生,作惡多端,血債累累。

一、溺愛縱容成惡少

張平在家不務正業,玩槍弄棍,尋事挑釁,成為李家洞地方的小惡霸

張平原名張大治,古丈縣李家洞張家坨人,生於1906年4月,他的祖父張朝玉,是張家坨的大財主,家有水田160畝。張平出世時,其父張廷舟因科舉不中,吞服鴉片身亡。其母向桂蓮改了嫁。從此,張平由其祖父撫養。

張朝玉對他嬌生慣養,寵愛縱容,使張平從小野蠻成性。張平9歲在李家洞讀書時,用硯池把老師向正學砸得頭破血流,因行為惡劣,先後被李家洞、桐木溪、芭蕉沖等學堂開除。此後,張平在家不務正業,玩槍弄棍,尋事挑釁,成為李家洞地方的小惡霸。

1921年,張平15歲,娶沅陵桐木溪向和甲的女兒向丁丁為妻。婚後,向丁丁服侍有不周,張平便拳腳加身。一次,向丁丁被張平無辜毒打,走投無路,只得丟下不滿周歲的女兒張桃英自殺身亡。

1922年,張平花100多塊銀洋買了一支漢陽槍,成天扛槍游盪,狩獵打靶,當地百姓都不敢惹他。

1923年,李家洞印家坨財主印培植打著"保鄉安民"的名目,買些槍支成立團防局,印培植自任局長,叫張平當副局長,印培植之弟印培林是張平的親姑爺,也扛起漢陽槍。一次,召集甲長議事,張平不在家,印培林說了些瞧不起張平的話,張平得知後,把印的漢陽槍搶了。印培植一家怕張平再下毒手,便收拾金銀細軟,連夜逃上金華山。在山上修碉堡,築土牆,防禦張平襲擊。張平從此自任團防局長。這時,18歲的張平,吃喝嫖賭,樣樣沾染,並且開始拉隊,干起燒殺擄搶的土匪勾當。

二、姦淫殺人如兒戲

張平與麻臉保長會合後,仗著本地人熟悉地形,反轉攻打金華山,保安團被打死打傷10多人

李家洞團防副局長張廷富,知道張平長期姦汙自己的嬸娘和綁架姦淫過路的婦女,因此曾經勸導過張平。張平對此卻懷恨在心。

1924年冬月十九日晚上,大雪紛飛,張廷富一家圍在火塘烤火。張平邀集張大美等三人闖進張家,將張廷富夫婦及其父母和小弟槍殺。當時,張廷富的妻子已臨近分娩,被打死時嬰兒流產出來,也遭殘害。張廷富有個19歲的弟弟張廷勝,當時未被張平擊中,昏倒在他父親的屍體下,這樣才幸留一命;他的妹妹躲在門角里,才免遭殺害。張廷勝連夜逃到永順石堤西,後來改名換姓,做工糊口。張平殺害張廷富一家六口,社會輿論很大,便跑到沅陵縣桐木溪他的姑媽家避風。張平走後,經張朝玉出面安葬了死者張廷富等。張平在外鬼混了一年多,到1926年才回到李家洞。

逃到永順石堤西的張廷勝,請人寫了狀紙,上告永順縣政府(當時李家洞屬永順縣管轄)。縣府委派石門寨團防局長張興樓設計擒拿張平。

一天,張興樓主動提出石門寨同李家洞辦聯防局,張平不知是計,欣然同意。1926年4月,張興樓帶領幾名團防兵,一路埋伏在白路界,一路到李家洞,假傳召開保甲長會議,把張平的人都派下去喊人,張興樓和張平靠在火床上吸鴉片煙。團防兵張敬柏趁機從門縫中對准張平連開兩槍,不料都是"水"子,反被張平發覺。張平和張興樓一同跳下床扭打起來,從房裡打到堂屋,從堂屋打到坪場,張興樓一個手指被卡斷,仍扭住張平不放,叫張敬柏開槍。張敬柏左瞄右瞄怕傷著張興樓,正猶豫時,張平抽出小刀對准張興樓的心窩,張興樓鬆手躲閃,張平趁機得以逃脫。

張平逃到岩坳他的姑媽家。當時,岩坳屬沅陵縣,李家洞屬永順縣,沅陵不管永順事,張平遂平安無事。他在姑媽家閑住七八個月,曾在芭蕉沖向國茂家讀書,又經人撮合,與向國茂隔壁的向三妹訂婚。到了冬天,張平見風平浪息,又竄回李家洞。

1927年,張興樓探得張平的行蹤,向永順縣府報告,加上已當上保安團參謀的印培植也告狀,於是省里派出劉本洲保安團一個排的人馬,從沅陵烏宿出發,並有沅陵縣利平鄉幾十名鄉兵配合,到李家洞捉拿張平。

由一個姓羅的排長帶人包圍了張家坨。這時,老百姓已聞風而逃,張平還在睡大覺,槍聲響了,張平慌忙爬起來。一個保安團兵從窗口射擊一槍,恰巧張平彎腰穿鞋,未被擊中,蚊帳上穿了兩個洞。張平奪門出去,一陣亂槍,保安團士兵不敢攏邊。張平沖出重圍後,躲在後山岩洞中。這時,洞中躲滿了老百姓,大家要張平另找地方,張平黑著臉不言不語,抱著槍坐在洞口。

保安團兵在張家坨殺豬宰羊,吃喝一頓後,羅排長命士兵攻岩洞。一個偏腦殼的團兵剛到洞門前,張平射擊一槍,偏腦殼兵應聲倒下岩坎(後來,叫此洞為偏腦殼洞),其他團兵不敢上前,只是遠遠地朝洞里放槍,並燒辣椒煙熏洞。

正緊急時,李家洞的麻臉保長張朝連領著六七人前來營救張平,羅排長不知虛實,下令撤到金華山。張平與麻臉保長會合後,仗著本地人熟悉地形,反轉攻打金華山,保安團被打死打傷10多人,丟了幾枝俄造槍,撤退到沅陵烏宿。

保安團退去後,張平感到自己勢單力薄,到頭來免不了挨打。因此又離開了李家洞,去另尋靠山。

三、有了靠山更瘋狂

張平拿一個叫花子做"活人頭上打碗"的表演,一聲槍響,碗被打碎,叫花子嚇得死去活來

1928年,張平經人介紹到一二八師旅長舒安卿手下當副官,給舒安卿看守沅陵清水坪的庄園。1930年,張平與沅陵向三妹成親,不久叫向三妹回李家洞老家,後又被張平一紙"休書"逼回娘家。

張平在清水坪舒安卿家守庄園時,暗中籌劃對張興樓報仇,得到舒安卿贊同。張平買了一枝套筒槍藏在李家洞,多次摸黑沒有碰上張興樓。一次,探得張興樓在永順縣城開會,張平背上一斗蕎粉粑粑,躲在吳家坪的後山坡,一連等了七天,終於等到了張興樓和他助手的張廷勝,將張興樓擊斃在稻田中,張廷勝被打傷後逃脫。

張平依仗舒安卿為非作歹。一次,在丫角山場上,拿一個叫花子做"活人頭上打碗"的表演,張炫耀自己的好槍法,一聲槍響,碗被打碎,叫花子嚇得死去活來。

1935年,張平隨舒安卿部到永(順)、保(靖)一帶"剿共",後來駐在永綏縣城,在這里又強行與擺雜貨攤的16歲少女楊炳蓮結婚。

抗日戰爭中,舒安卿部在浙江嘉善、嘉光一帶抗日,同日軍血戰七天七夜,因缺乏彈葯和糧食補給,幾乎全軍覆滅,舒安卿帶著傷殘兵員回到沅陵後,張平為舒安卿熬湯煎葯,阿諛殷勤,博得舒的好感,被收為"義子",並由舒安卿推薦當上了古丈縣警察局巡官。不久,又當了警察中隊長。

野心勃勃的張平,當上中隊長並不滿足,仍為非作歹,擴展勢力。警察中隊只20多人,他虛報10多人的薪餉,中飽私囊;又對城內旅社宿客,每晚徵收200文戶口稅;還以抽壯丁、禁煙賭博為名,攫取民財;打著"剿匪"的幌子排除異己,殺死保長石姜成;帶領警察打麻溪鄉村武裝時,打死無辜百姓,抓去伯球等人,繳得10條槍,私藏花機關槍1挺;剿宋家寨向雪清,打死保長向先銀,捉去向雪清父子三人在古丈殺害。

更惡毒的是張平挑起地方武裝勢力互相殘殺,從中漁利。李家洞附近的胡家嶺,有胡小衡、胡小芸兄弟,勢力很大,張平認為對自己是個威脅。1938年,張平指使杉樹坡宋太仁偷走胡小衡兩頭水牛,並帶領十幾人,攻打胡氏兄弟,打死了胡小芸的兒子胡錦傑,把頭割下掛在樹上。胡氏兄弟被迫搬到金華山,並從石門寨請來張安緒、張安成兄弟保鏢。

1939年5月,張安成看農民插秧,張平指派徐永耀等人馬上占據了金華山。張安緒為了替兄報仇,和胡氏兄弟從沅陵清水坪請來保安團,打死了徐永耀,也將首級割下掛在樹上,一把火燒了金華山的古廟,燒死徐永耀的兩個小卒。這年冬天,張平指使宋太仁從淘金溪、杉樹坡、徐家嶺等寨糾集幾十人,圍攻胡家嶺胡氏兄弟,打死了胡小衡的兒子胡錦澤。胡氏兄弟又從烏宿請來保安團攻打張平,反而被張平打敗。胡氏兄弟斗不過,只得歸順張平,成了張平隨時可吃的"窩邊草"。

由於張平殘害百姓,危害地方,百姓紛紛向永順專署和沅陵專署告狀。永順專署布告各地通緝張平。1940年10月,張平被撤去警察中隊長職務,他帶著妻兒和心腹打手回到李家洞老巢,又重新為匪。

四、金華山上稱大王

張平一夥沖進石門寨,打死了張楚才的保鏢張厚其、李大皮、李皮皮等,將全寨洗劫一空

張平回到老巢首先做了三件事:第一,組織武裝。他邀集宋太仁和"七閻王"向國萬、"八閻王"向國年等,焚香盟誓,結拜28個老"弟兄",糾合人槍100多,在金華山落草。第二,在化江溪邊懸崖絕壁上的岩洞里築牆建屋,准備安全之地,防人暗算。第三,把老"弟兄"派出去放"邊棚"(暗哨),攔路搶劫,打家劫舍,坐地分贓。張平的野心和打算是:當不上司令當草寇王,占不了古丈占李家洞。

為了獨霸李家洞,石門寨的大財主張楚才便成了他的頭刀肉。張楚才在北平上過大學,後來隨父經營木材生意。張平對張楚才的田園家產,垂涎三尺。1941年,吳家坪的保長舒鑫,受到張楚才的欺壓,懷恨在心,他找到張平說:"張楚才砍了幾百碼子木材,准備運往鸚鵡洲出賣,要買回槍支打你。"張平聽了火冒三丈,決定攻打石門寨。

1941年6月14日,匪首張平聚集100多人,分兩路包圍了石門寨。寨上,20多戶100多人聽到槍聲,紛紛外逃,張楚才一家跑到岔拉避難。張平一夥沖進石門寨,打死了張楚才的保鏢張厚其、李大皮、李皮皮等,全寨39頭耕牛以及生豬、雞鴨、糧食、衣物被擄劫一空,然後一把火,整個石門寨濃煙滾滾,一片火海。老百姓房屋被燒後,有的住岩洞和古廟,有的背井離鄉。收割季節,誰也不敢開鐮。張平又派匪徒將石門寨所有稻穀全部搶收。

第二年年初,張平派吳家坪的胡開書等10多人在魚兒溪、吳家坪一帶放"邊棚"伏擊張楚才。一次,在魚兒溪過河時,胡開書一夥當場把張楚才妻向氏及其兒子張敬柏打死,兩個媳婦跳水後被捉。後來張平又帶人在吳家坪油房打死張楚才的母親和木匠張璜初、汪友庭三人。進而霸佔了張楚才在老官坪、李家洞、中柱嶺的三個庄場,共計500多擔稻穀的水田。

張楚才斗不過張平,被迫在老官坪擺酒設宴,與張平取和,並送給張平幾百擔谷,要求返回石門寨。張平一來怕張楚才在外活動,說他的壞話;二來張楚才在自己管轄的地盤上,要搞掉他易如反掌,便允許張楚才搬回石門寨。一次,張平派張老五暗殺張楚才,張老五過了半年未下手,張平怕走漏風聲,派人在鎮溪將張老五打死。一直到1945年,張平把暗殺張楚才的任務交給他的心腹、吳家坪保長舒鑫。一天,張楚才在魚兒溪扎木排,舒鑫派人在晚上纏住張楚才,在打"包十和"牌時,將張楚才綁了用刺刀剖腹然後捆上石磨,沉入酉水河中。張平表面上假裝派人調查,把替張楚才守屋的張延江抓走。張延江因替張平承擔了罪名,坐牢有肉吃,家裡還有800斤稻穀,只關上幾個月便放出來了。

五、歹毒兇殘無人比

張平拿著刺刀說:"沒有豬舌頭,你的舌頭也一樣。"一刺刀戳進向二老的嘴巴

張平為了謀求官職做護身符,託人送鴉片給國民黨古丈縣黨部及縣政府大小官員,官大多送,官小少送。這樣,張平便於1943年2月在古丈加入了國民黨,土匪頭子一下成了國民黨黨員。

同時,張平還用鴉片換槍,擴充勢力。這事被古陽鎮鎮長全銳發現了。張平便派親信粟道機殺死全銳。古丈縣長追查兇手時,惡人先告狀,伍廉泉說是張世炎派人乾的。於是縣警察局把張世炎抓了。張平怕走漏風聲,為了殺人滅口,又派人將粟道機暗殺。

1943年調整縣界,古丈縣由7鄉1鎮擴充為12鄉1鎮,李家洞劃入保安鄉。張平給縣長送鴉片,於是當上了保安鄉鄉長。張平原名張大治,便是這時改叫張平的。從此張平成為李家洞的坐地虎。

他命全鄉種鴉片,按株定產,按產抽煙稅。保安鄉百姓因交不足稅而被殺害的有15人,逼得賣兒賣女的有12戶,棄家討米的有13戶。而張平家裡裝滿了幾大缸鴉片煙,成了張平陞官發財的資本。他用鴉片換槍,又把槍高價賣給百姓,美其名曰買"自衛槍",規定家家要買,不買不行。他還用從老百姓手裡刮來的鴉片,購置不少田地。張平的苛捐雜稅多如牛毛,有土地捐、人頭稅、出谷稅、存谷稅、火坑捐、子彈捐、碉堡捐等,許多農民因交不出捐稅,被其懲罰。

張平特別愛吃豬舌頭,沅陵縣桐木溪有個向二老,因忘記給他留豬舌頭,張平拿著刺刀說:"沒有豬舌頭,你的舌頭也一樣。"一刺刀戳進向二老的嘴巴。可見張平是何等的兇殘歹毒。

1943年,張平用搜刮來的錢財,在李家洞修建住宅,建築碉堡和石圍牆;後來又重修金華山,上設碉堡、糧倉、水池和彈庫。張平強迫每戶農民出七個白工,逼老百姓下自己屋上的瓦,拆自己的壁板,為他修建公館。

這年10月,張平新屋上樑,大擺酒宴,晚上打夜靶,涼水坡財主瞿生振的兒子瞿永茂,打靶百發百中,此人是張平的外甥,又是胡小衡的女婿。張平見他槍法好,很是忌恨。第二天當他辭行後,在淘金溪界上,張平派人將瞿永茂擊斃。

瞿生振怕張平滅九族,攜帶家小逃到沅陵控告張平。1944年3月14日,國民黨七十四軍一個連進剿張平,剛到天台山,被張平的匪徒打死一個排長。七十四軍便揚言要踏平李家洞,剿滅張平。張平見勢不妙,跑到古丈縣城給新任縣長陳立謨送鴉片,請他游說七十四軍。同時,派人抬兩缸鴉片到沅陵"酬勞",七十四軍也以四箱彈葯作為回贈,接著收兵回省。後來,有人說七十四軍進剿,是與下張家村向開運、向開國和土牆坡的向丁浩有關。張平便派人將向開國一家5口、向開運一家3口、向丁浩一家3口全部殺害。

新任縣長陳立謨為了在古丈站穩腳跟,利用和依靠張平的勢力。1944年10月,古丈縣成立清鄉司令部,陳立謨擔任司令,叫張平任副司令兼河防大隊長。接著,又向省主席薛岳密薦張平為古丈縣自衛團副官。在陳立謨的支持下,張平如虎添翼。

1944年7月,古丈縣政府成立土地陳報處,丈量田土,徵收田賦。丈量員在西南鄉、仁愛鄉受阻,從而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以向愛國為首的土家農民反土地陳報運動。參加這場斗爭的農民達1500多人,他們同時擁有730多枝槍。9月21日,他們分別從楊家河、業者湖出發,經梳頭溪、翁草、河蓬、草塘、清水坪、荷花池等地,於25日直逼李家洞。張平糾集的400多人在楓香塘狙擊失利,退至乾田坳,向縣長陳立謨告急。在駐永順王村和潛阮烏宿的國民黨獨立團的配合下,參加斗爭的農民有700多人被屠殺,屍橫遍野,還捉去押了250多人,其中一次就被殺害80多人,有100多人被頂作壯丁,僅有50多人用錢贖了出來。

這場斗爭,張平的一個心腹和兩個"老弟兄"被打死。張平命令從捉來的人中,挑選兩個年輕的祭墳,兇殘地用尖刀把這兩個年輕人殺死。

在乾田坳一仗中,張平獲槍500多枝,機槍2挺,白朗寧手槍1支,還奪得大批財物。張平凶惡亦如此昭著,卻獲得國民黨"清剿"總指揮傅仲芳"記功"獎勵;"四省綏靖"主任彭元華,也在黔江召開的縣長會上誇獎張平的"乾田坳之役";永順專署專員孫常鈞除通報"表揚"張平外,並於1945年8月15日,親自到古丈為張平"慶功",授旗三面;連省主席薛岳也送了錦旗。這年11月,張平就這樣成了古丈縣參議員。

六、解放大軍摧頑敵

解放軍三路進軍,合圍李家洞,粉碎了張平的三道防線,圍住了張平的老巢1949年湘西爆發"三·二事變"。事先,湘西各縣軍政頭目在古丈開會。張平於2月上旬在古丈發難,佔領縣政府,趕跑縣長王天龍。為掩人耳目,張平未馬上接任,而由孫習林代理縣長。接著,2月27日,張平自稱司令,率1300餘眾,從古丈出發,經古丈河蓬、瀘溪浦市到辰溪搶劫兵工廠,搶得步槍400餘枝,機槍數十挺、子彈若乾和追擊炮3門等。

4月初,省府決定進剿湘西土匪,派保安第五旅周篤恭部由沅陵向古丈進軍。張平的嘍羅龜縮在李家洞,坐山觀虎鬥。這時的古丈縣政府失去武力庇護,偏安在斷龍山上的澤土庫。直至湘西各地武力紛紛趕赴古丈,如乾城的梁光湘,保靖的徐世弟,永順的汪援華、和振亞、羅文傑等,對周篤恭部形成由南到西的弧形包圍,戰場拉了30餘里,整天槍聲不斷,迫使周篤恭部撤離古丈。省府自認無力,改變了對湘西用兵之舉。

"湘西事變"使張平得以"騰達"。1949年6月,國民黨委任張平為湘西自衛軍沅(陵)、古(丈)、瀘(溪)邊區總指揮,他成立了由小隊、中隊、大隊到支隊的反動武裝組織,並在沅陵、瀘溪兩縣成立4個支隊。總指揮部設在古丈張平的公館內,下設副官處、參謀處、軍需處,由手槍隊、特務隊、直屬大隊、游擊隊、6個常備支隊和8個後備支隊組成,共有2800餘人,各種武器1900餘件。

7月中旬,張平以武力迫使縣長孫習林辭職。8月1日,張平率手槍隊佔領古丈縣政府,自封古丈縣縣長。國民黨反動派土崩瓦解之時,張平被封為國民黨"暫編第十一師"師長,他將6個常備隊擴編為3個縱隊,面向沅陵方向構築工事,布下三道防線,死心塌地與人民為敵,妄圖與我解放軍相對抗。

1950年3月初,我湘西行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湘西軍分區,順應人民的迫切要求,決定消滅地方匪患,派解放軍分三路進軍,合圍李家洞,粉碎了張平的三道防線,圍住了張平的老巢。

正月十五這天,不知死活的匪首張平在家裡大擺宴席,正在舉行鬧元宵活動。我人民解放軍的剿匪部隊接到上級命令,決定乘此機會端掉張平的老巢,除掉匪首。但狡猾的張平早有提防和准備,在外圍的匪徒和解放軍部隊交上火後,張平聽到槍聲,連忙丟掉酒壺和正在啃的豬舌頭,拿起早就准備好的老太婆衣服,化裝成老太婆模樣,攜帶了大量的金銀同妻兒乘亂從小道逃跑。土匪的狡猾由此可見一斑。

張平從李家洞逃跑後,先後流竄到李家寨、保靖、龍山等地,但都遭到了我人民解放軍的追擊。所到之處,張平繼續收買殘部,製造事端,殘害軍民。7月上旬,張平又潛回他的家鄉李家洞。

7月10日,張平這條罪惡的生命也到了該結束的時候。這天,他藏身在李家洞附近的楊家嶺小里溪,中午時分,張平的鴉片癮發作,再加上一天沒有進食,迫使他出來冒險。他翻過一條田壟,發現了正在耕田的農民張學意,於是拿出手槍對他進行威逼,要他立即去為他拿飯,取鴉片煙。張學意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驚呆了,但立刻又緩過神來,站在面前的不正是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被我人民政府通緝的匪首張平嗎?

面對張平的淫威,張學意假意順從,但暗中通知他的父親張高升立即去報告區人民政府。得到報告後,區人民政府立即組織軍民對張平展開包圍,狡猾的張平察覺形勢有了變化,也顧不得鴉片癮的發作和飢餓的折磨,潛藏到小里溪一個較為隱蔽的洞中,准備故伎重演,伺機逃跑。

下午3時左右,我人民解放軍的包圍圈逐漸縮小,對張平形成必擒之勢。區人民政府也告誡剿匪軍民:一旦遇到抵抗,就地處決。4時左右,我軍剿匪支隊的一名士兵首先發現了張平的藏身之地,大叫一聲:"繳槍不殺!"哪知張平狗急跳牆,一個箭步沖了出來,跳過一道田埂正欲潛逃,眼尖手快的我人民解放軍當場將其擊斃在稻田中。張平死後,其屍體在稻田中泡了整整三天,也無人去收。最後由人民政府出面將其草草掩埋。

這一年,張平剛好44歲。

擊斃惡匪張平的消息傳開後,四鄉八里的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自發地買來鞭炮慶賀人民政府為老百姓除了一個大害。

⑺ 清朝管湘西和貴州的官員叫什麼

一、清朝管湘西和貴州的官員叫雲貴總督。
二、簡介:
清朝九位最高級回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雲答南、貴州兩省的軍民政務。歷經77位總督。
雲貴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雲南,貴州兩地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雲南、貴州兩省的軍民政務。
三、歷史沿革:
順治十六年,設立經略,然後改設總督。 康熙元年,分別設立雲南總督,總督府駐曲靖;貴州總督,總督府駐安順。 康熙三年,取消雲南總督,由貴州總督兼任,總督府遷貴陽。 康熙十二年,又恢復雲南總督,總督府仍駐曲靖。 康熙二十六年,雲南總督府遷雲南府。 雍正十年,雲貴總督兼轄廣西。 雍正十二年,雲貴總督恢復掌管兩省。 光緒三十一年,雲貴總督兼任雲南巡撫。

⑻ 湖南湘西趕屍人怎麼回事

趕屍是湘西地抄區苗族的民俗,屬於巫文化,亦說與祝由科有關。清朝就廣為流傳湘西「趕屍人」的傳聞,即趕屍人利用「秘術」,將客死異鄉的人的屍體帶回家鄉,讓他們入土為安。
盡管「湘西趕屍」從未得到科學驗證,也並未被親眼證實,但是卻成為很多驚悚電影的原型,從此廣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