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供電局收費標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法所稱電價,是指電力生產企業的上網電價、電網間的互供電價、電網銷售電價。
電價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定價原則,分級管理。
第三十六條 制定電價,應當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依法計入稅金,堅持公平負擔,促進電力建設。
第三十七條 上網電價實行同網同質同價。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電力生產企業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制定上網電價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八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省級電網內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方案,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
獨立電網內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方案,報有管理權的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
地方投資的電力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電力,輸於在省內各地區形成獨立電網的或者自發自用的,其電價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十九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獨立電網之間、省級電網和獨立電網之間的互供電價,由雙方協商提出方案,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核准。
獨立電網與獨立電網之間的互供電價,由雙方協商提出方案,報有管理權的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
第四十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省級電網的銷售電價,由電網經營企業提出方案,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核准。
獨立電網的銷售電價,由電網經營企業提出方案,報有管理權的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
第四十一條 國家實行分類電價和分時電價。分類標准和分時辦法由國務院確定。
對同一電網內的同一電壓等級、同一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准。
第四十二條 用戶用電增容收費標准,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許可權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變更電價。
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第四十五條 電價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製定。
供電企業收費項目管理的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1.1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供電企業的收費行業,保障電力供銷和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訂本規定。
1.2從事電力供應經銷活動的企業及其主管機關,應遵守本規定。
1.3各網、省電力局可對每項收費內容作出說明並規定具體的操作辦法。
第二章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
2.1電費。包括:基本電費、電度電費、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無功電價電費、分時電價電費(豐枯電價電費,峰谷電價電費);
2.2隨電費收取的費用。包括:地方附加費、電建基金、三峽基金、「高來高去」燃料差價費(含手續費)、買用電權收費、超發自銷電量加價;
2.3行政處罰收費。包括:超計劃用電指標加價、超用電單耗加價、居民超標准用電加價、家用空調使用容量費、違章用電罰款、竊電追補電費及罰款、電費滯納金;
2.4管理性收費。包括電費保證金、電度表保證金、進網作業電工培訓考核和復審費、承裝、修電氣施工單位資質審查費;
2.5用戶應承擔的供電網路建設資金,如供電工程貼費;
2.6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收費。
第三章勞務性收費項目
3.1資產屬用戶所有的電氣設備的交接及預防性試驗費;
3.2用戶內部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保護調試費;
3.3用戶要求校驗供電局計費電度表預收的校驗費(校驗不合格預收校驗費全部退還用戶);
3.4應用戶要求代用戶停送電服務費;
3.535千伏及以上電壓受電的用戶內部受電及配電方案的咨詢費;
3.6特殊用電保障服務費。
第四章經營性收費項目
4.1受用戶委託承攬的供電(受電、配電)工程的設計、施工費用(包括用戶受電裝置及內部配電工程以及由用戶投資興建的供電工程);
4.2非供電企業計費用的屬用戶內部使用的電度表、互感器等的修理、校驗費;
4.3用戶電氣設備及線路修理費、代維護管理費(按委託合同);
4.4公用路燈代為設計、施工運行維護費;
4.5受用戶委託的用戶受電裝置啟動方案編制費;
4.6用戶受電裝置初次檢驗不合格後的復驗費;
4.7向用戶收取的業務費,包括更名過戶費、移表費、臨時用電或不交供電貼費用戶的接電費、竊電或違章用電停電後復電費、表證工本費;
4.8因用戶原因而造成重復辦理銀行委託收費的手續費和郵資費;
4.9供電設備租賃費;
4.10租用供電企業電桿掛線、掛物的租賃費;
4.11新產品掛網試運行的試運費;
4.12供銷專用供電設備、器件及材料費。
第五章理賠性收費項目
5.1損壞供電設施賠償費(包括用戶、第三者過錯或故意造成的損害賠償);
5.2城市建設或用戶工程引起供電設施遷移所需的改建費;
5.3損壞、丟失供電企業計量裝置的賠償費;
5.4違章造成私增容應追補的供電貼費;
5.5高電價接入低電價用電追補的差額電費;
5.6計量差錯或超差應追補的差額電費(包括接線錯誤、二次線及裝置超過誤差范圍);
第六章附則
6.1上述收費項目,除國家已定出收費標準的外,其餘項目的收費標准,由網、省電力局商省物價部門確定或修訂。全省實行統一的收費標准。
6.2今後需新增的收費項目,須由網、省電力局提出,並報經部批准後,才能定價執行。
(1)國家電網湘西電業局峰谷電價擴展閱讀
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規定,變壓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屬於大工業用戶,執行兩部制電價。既:用戶要繳納基本電費和電度電費。四川電價標准:基本電費:26元/1KvA+目錄電價(峰0.7637元/kwh,平0.509130元/kwh,0.25457元/kwh)+力調電費。
例:一用戶變壓器容量為630KVA,本月用電量為峰200kwh,平300kwh,谷100kwh。該用戶電費為:630×26+0.7637×200+0.509130×300+0.25457×100=16710.94元+力調電費。(力調電費因計算復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❷ 谷峰用電是怎麼收費的
所謂「峰谷分時電價」,就是指根據電網的負荷變化情況,將每天24小時劃分為高峰、低谷等多個時段,對各時段分別制定不同的電價水平,以鼓勵用電客戶合理安排用電時間,削峰填谷,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
峰段時間為8:00至22:00
谷段時間為22:00至次日8:00
在現行階梯電價標准上,峰段每千瓦時加價0.03元(含稅,下同),谷段每千瓦時降價0.17元。
採暖期(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為便於操作,按照電網企業12月至次年4月抄見電量執行),峰段由14個小時減少至12個小時,調整為8:00至20:00;谷段由10個小時增加至12個小時,調整為20:00至次日8:00。谷段電價降低0.2元。即:
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469元,
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加價標准不變。
❸ 國家電網公司電費價格表
分時用電時間分時用電時間表
❹ 關於國家電網施行峰谷分時電價,真的合理嗎
很合理。當用電都集中在同一時間段時,對設備和電網都是很大的考驗,簡短使用壽命。不是國家真的要去多收這點錢,而是,分峰谷之後,一. 用電會稍微均衡點。二.多收的錢用於補貼設備損耗。
❺ 用電峰谷平時間段是怎麼劃分的
時間段的劃分一般如下:
高峰時段:08:30-11:30 18:00-23:00
平時段: 07:00-08:30 11:30-18:00
低谷時段: 23:00-7:00
每天劃分為三個時段,每段以8h為宜。各供電公司可按該原則,根據各自季節和峰谷負荷出現的時間不同,具體的劃定各個時段。
華北電網執行的情況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為8h。
廣西電網執行的情況是:每日的高峰時段為7:00~1:00,19:00~23:00;平常時段為11:00~19:00;低谷時段為23:00~次日7:00。
東北電網峰谷時段劃分為:高峰時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時段:22:00~次日5:00;其餘時間為正常時段,以上時段均為北京時間。
(5)國家電網湘西電業局峰谷電價擴展閱讀
峰谷電價
也稱「分時電價」。按高峰用電和低谷用電分別計算電費的一種電價制度。高峰用電,一般指用電單位較集中,供電緊張時的用電,如在白天,收費標准較高低谷用電,一般指用電單位較少、供電較充足時的用電,如在夜間,收費標准較低。
實行峰谷電價有利於促使用電單位錯開用電時間,充分利用設備和能源。有很多國家都實行峰谷電價,峰谷之間的價差有的達50%。我國有的地方也在試行。
作用
峰谷電價制度能充分發揮價格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用戶削峰填谷、均衡用電的積極性,峰谷電價的應用,緩和了電力供需矛盾,提高了電網負荷率和設備利用率,達到控制高峰負荷、充分利用電網低谷電量,充分挖掘發、供電設備的潛力,全面提高全社會的經濟效益的目的;同時也達到了成本合理分攤的目的。
參考資料
網路-峰谷電價
❻ 供電局收費區分峰谷電量,峰谷的時間段分別是什麼時候
目前大工業用戶和用電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上非普工業用戶實施分時電價的電能銷售電價峰谷時段劃分如下:
峰:早上7點至11點,晚上19點至23點.
谷為:23點--第二天的7點.
(6)國家電網湘西電業局峰谷電價擴展閱讀
按容量計費是按裝機容量來計算的,不能按實際用電容量計收,你只能想法提高供電電壓,使設備全開,或是到供電局提出減容申請,仃用設備以減少容量費。這要到供電局辦手續,對減容也有一定的要求,要詳細了解。
國家規定對315KVA以上的變電壓要收取基本電費。兩步式電價,就是說電價由二部分構成,一是基本電費,二是按電表上的電量收取的電費,二步制電費比一步制的便宜。
❼ 國家電網公司電費價格表
國家電網的公司電費價格其實是非常合理的,而且電費也不貴,你可以上網搜索一下,如果你覺得你的公司或者家庭電費貴的話,你可以查詢一下。
❽ 電表上的峰和谷是指什麼時間段,電價是多少
工商業峰平谷時段劃分為:
高峰時段:8小時(10:00-15:00;18:00-21:00),峰時段電價為:1.2893元。
平峰時段:8小時(07:00-10:00;15:00-18:00;21:00-23:00),平時段電價為:0.8731元。
低谷時段:8小時(21:00-07:00),谷段電價為0.4570元。
夏季尖峰時段:
7月、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因有時差原因,各地的具體時間有可能提前或推遲一個小時。
(8)國家電網湘西電業局峰谷電價擴展閱讀
國家電網公司在全國選取10個城市按照東京、新加坡城市電網標准建設世界一流城市配電網,整個北方地區只有北京、天津、青島三個城市。
實行峰谷電價有幾個原則,一個是自願原則,居民如果想要執行峰谷電價,就可以向供電公司提出申請,雙方再簽訂合同。
第二:執行時間以年度為周期,如果選擇峰谷電價,在一年內就不能調整,一年以後可以選擇續簽,也可以再改回去。
第三:只適用於「一戶一表」用戶,由物業轉供的沒法享受峰谷電價。
峰谷電分不同的時段,峰段為早8點至晚22點,谷段為晚上22點至次日早8點。
峰谷電價既然優惠,為何不直接執行,而必須用戶自行申請呢?這是因為不同的客戶用電時間不一樣,有的人白天用電多,如果直接執行峰谷電價的話,在峰段期間每千瓦時的電價會加3分錢,這對白天用電多的客戶來說不公平。
一些晚上用電較多、白天用電少的客戶執行峰谷電話會比較合適。晚上的電價一度電能便宜一毛七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