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湘西土家族的現狀
湘西土家族現主要分布在龍山、永順、保靖、古丈、吉首等縣市,主要聚居在湘西北的自治州和張家界市, 與鄂西、渝東南的土家族分布區地域鄰近, 同為集中分布區, 民風民俗也大體相同,湘西土家族的民間習俗活動滲透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湘西民間生活始終伴隨著民間習俗而存
在,甚至可說離開習俗、儀式,湘西民間的生活即
成無源之水。土家族民眾對這種趨向日常生活形式
化的習俗更是執信,在他們的生活中幾乎隨處可見,
其種類多樣、形式紛紜。這些民間習俗均成為土家
族民眾現實社會構建的基本元素。從其緣起與延展
方面看,土家族民間民俗是基於民眾對現實生活、
身邊自然、情感喜惡等諸方面的理解與認識的基礎
上產生的。同時,對民眾的生活情趣、心態以及朴
素宗教信仰等精神層面所起的作用也是極大,成為
民眾的精神慰藉,進而成為維持民眾團結的精神系
鏈,無形中上升成為民眾行為准則。
一、土家族民間習俗的文化事項
研究湘西土家族地區的民間習俗,勢必著眼於
湘西本土,從其各方面的表現予以展開,從中發掘
一種簡單的社會機制。這類習俗儀式對民眾文化心
理的建構起著一種模塑、影響作用。習俗的內容以
及精神內涵廣泛存在於民眾的生活,盡管時代的昌
明、科技的拓展等諸多因素掠佔了其絕大部分生存
基礎,但習俗儀式作為在湘西土家族民眾生存歷史
上占據主導地位的生存文化,它不可能短期內從民
眾所生存的社會中消失。它仍將以一種文化形態、
思維模式頑強地保持其固有的傳承性和連續性,它
仍將成為民眾的生存因子,其影響程度將至恆久。
在湘西這個特定的土家人繁衍生息的地區,人們因
襲遵行一系列「鄉規民約」,其中出於民眾的生存
思考、祭祀的神明意象、行為的功利取向等諸方面
因素,已經成為民眾生存的最基本元素,換言之也
就是以一種文化樣式世代沿襲。至如今,依然以一
種顯性的特徵存在於民眾心理深處,在廣大民眾的
日常起居、社區活動之中占據著一種顯著的主導地
位。習俗廣泛存在並植根於民間生活的方方面面,
湘西土家族民眾所恪守的習俗與儀式具體在如下三
個方面:
1. 依循農歷推演的時序存在的節氣習俗
居住在湘西的土家民眾是一個非常關注時令、
靈活把握自然以利生產生存的民族,人們嚴格遵照
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歷法——「夏歷」,也稱「農歷」、
「陰歷」,以土家人歷來興過的「年」(農歷的臘
月二十八、二十九),元宵(正月十五),二月初
二(土地生日),三月初三(相傳此日蛇出山,即
由冬眠狀態復甦,喻兆萬物蘇醒),四月初八(牛
王生辰),五月初五(百毒始盛,眾人警避),六
————————————
湘西土家族民間習俗文化蘊含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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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六(太陽誕辰,借陽驅陰)
[1]
,七月十五(鬼節,
祭神敬祖),八月十五(中秋時節,力求家人族人
團聚),九月初九(重陽,臨近秋末,思冷防飢),
十月初十(早齋節,敬土老師)
[2]
,臘月初八(佛祖
證聖日),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土地升天,年來
事務呈結,小年以慶),加上每月的初一,十五兩
天,皆為特定敬神祭祖日期。
2. 土家人歷來信奉的祭祀習俗
「土家族人是萬神論者,除了以上所舉的一些
神之外,他們還認為日、月、星辰、風、雨、雷、
電、山、川、河、谷、樹、木、花、草……自然景
物都有個神。」
[3]
。由於民眾樸素的宗教思想,加上
避災祈福的心理,致成所有的事物群體或個體均具
有無限神性。在人們心中對待萬事萬物均需慎重,
不可造次。土家人本著一種較為樸素的泛神理念,
歷來飲食起居、上坡下田、出門行獵,皆視身畔有
神靈,將一些關乎民眾生計平安方面的神明,單列
專祭。譬如:「家先菩薩」:祭祀各家各戶已故長
親;「四官神」:專司看管家養六畜,神位供於房
門及門角邊。「五穀神」:職司五穀豐歉。「七姑
娘」:主司病殃去留及吉凶問卦。「阿密媽媽」(又
稱巴山婆婆、沙巴妮):眷護小孩之神,一般供於
碗櫃頂上。「土地神」:職司家庭善惡的獎懲。「獵
神」,又叫梅山神:主山林狩獵。
另,土家人心中存在著一種懼之且不得不敬之
神,諸如:「白虎神」(有坐堂白虎、行堂白虎之
分):坐堂白虎一般主福、主善;行堂白虎主災、
主禍。「火鳥神」(又叫火焰神):主火災降臨。
「麻陽神」(又叫麻元神、麻陽鬼、麻元鬼):主
司神經痹亂,身患怪症。
土家族民眾風俗儀式的主要祭儀、祭品:土家
族人民,由於長期處於交通、經濟、文化相對閉塞
的條件下,生存條件粗糙、生活資料相對匱乏,盡
管在心中牢牢堅信眾神遍在,卻在現實中盡量從簡
祭祀,惟求心誠。但這求簡也非通常所說的簡陋,
而是以家中所有的必備物事去敬神,不去刻意地賒
借祭祀物品。
3. 土家民眾歷來注重的民間人生禮儀習俗
土家族人十分注重禮節,從出生到死亡都有一
整套的禮儀習俗,規范著人們的行為。譬如:「婚
娶」:有求婚、插茅香(告誡外人「名花有主」)、
認親(又叫取八字)、拜節、定日子、送日子、置
嫁、娶親(有哭嫁、著露水衣鞋、舅負姑上轎、迎
親、跨門及燈、過門坎、拜堂、敬祖、謝媒、敬茶、
入洞房、敬婆家長者、回門等十餘個步驟。「濁米
酒」:俗稱滿月酒,新生兒出生 40 天後,請家族、
親戚來做客。「樹新屋」:賀新居建成。 「祝壽」:
60 歲以上且上無父母健在的老人方有資格。 「喪事」:
諱死而言「老」、言「去」,有入殮、入葬、砌墳
等諸多環節。「群眾性大型活動」:如婚嫁喜會,
則由主事之家專挑吉祥日期,請「會事人」(會推
流年、甚力陰陽的法事主持人)主持相應的祭拜、
喜樂行筵。相應祭祀物品:酒、燭、香、紙、米飯、
香案、肉(其中隆盛場合用豬頭;平素家祭以平常
豬肉;遇兇猛、帶邪氣之神祭祀則是專門的殺豬時
入刀處的豬肉,俗稱刀頭肉)、公雞、炮竹等。
二、土家族民間習俗的文化特徵
湘西土家族聚居區民風淳樸,在其民族的發展
繁衍史上充滿了生存環境的艱險與無奈。人民飽受
壓榨,在不甘苦厄的情況下,他們奮力掙扎求生存,
歷無數代人的生存經驗而最終形成各種形式的習俗
與儀式。「在巫術或宗教的儀式中,人們試圖演出
各種奇跡,這不是因為他們忽視了他們的精神力量
的局限性,恰恰相反,而是因為他們充分意識到了
這種局限」
[4]
。同時也正是由於土家族民眾生存環境
所遇到的各種現況,致成了泛神崇拜,儀式與祭祀
習俗呈現出多樣性。使得民眾心中堅持的樸素宗教
意識「在文化內部賦予這種多樣化性格,是每一種
文化的主旋律,使文化具有一定模式的,也是該文
化的主旋律,即民族精神」
[5]
。大致而言,土家族民
間習俗體現著如下幾個特徵:
1. 呈現出一種「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
在土家族眾多的活動表現中體現出:人類是上
天自然的傑作,且生存、繁衍仰賴於上天自然,在
生息中即以相應的習俗儀式酬謝天恩,但同時亦有
對人的力量的首肯。在漫長的生存時間長河裡,土
家人致成這種天人合一的信念傳統。譬如,土家民
眾在餐飲過程中,仍保持著此類習慣:在每次吃飯
之前視菜色而插筷子,當菜里有葷即肉類時,定插
筷半晌,或口念出聲或默禱,以謝天地和祖先所賜;
當菜中無葷時,則一般不插筷子。每當土家人飲酒,
飲前必以筷子點灑三下於地,以謝天地所賜。
《三峽論壇》2012 年第 2 期,總第 24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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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習俗存替體現了一切以利於生存的人本原
則
土家人民的現實生活以及歷史演進過程,時刻
充滿一種無奈的情愫,但凡其所持習俗儀式皆為生
存所設,是人們經過生活實踐的審視,集合眾多智
慧與無數考驗篩選而得出的結果。這些習俗儀式從
形式、過程上看皆有祭天、敬祖的印跡。自生存角
度考慮,對那種弄不清根源或關乎存亡的事務,抱
以無限的尊崇,以一種虔誠的信奉與祭祀,獲取所
謂的神靈、不可抗力量的嘉許、允諾,最終獲取人
們得以生存的條件。這些習俗儀式的存在,乃是以
人們自身為根本的精神選擇。
3. 體現了土家民眾對歷史的現實化理解
同時可將土家族習俗視為一部濃縮的歷史書。
從對八部大神、白虎、三王爺、梅山神等神祗的崇
祭,可以看出自遠古以來,土家先民披荊斬棘、開
疆拓土,力求族內民眾得以生存繁衍的種種艱辛努
力,祖先、英雄帶領族人奮勇打造營建一個適宜人
居的生存境地。從祭儀源頭看去,實則就是一個個
民族生民的傑出代表的英雄行徑,得到後世子孫的
崇敬。縱觀土家人崇信的人物、神祗以及相應的習
俗儀式,亦即是民族的生存歷史的展演。
4. 呈現著一種多元素雜合,多樣性並存的文化
形態
土家族人們在長期的與自然搏鬥,力求適合生
存的境地的斗爭之中,由於對生存繁衍的渴盼與力
求奮爭的不屈不饒意志,加上各地的自然環境迥異、
生存條件的差異,導致各地的族內民眾皆以一種強
烈的生存目的看待身邊的世界。所以這種以生活實
踐為首選目標的習俗儀式,自其誕生即有各自的差
異性。如在對土地神的崇祭習俗中,我們可以看出
多種元素並存的痕跡:將所謂的「土地神」人為地
分化為多種——坐堂土地、行堂土地、山林土地等;
再如湘西土家族地區有崇祭白虎的儀式習俗,同時
也有將白虎視作災星、禍害的做法,連咒人時也會
帶上「撞見白虎星」的咒腔。如此種種帶有各種風
格的不同的習俗儀式,均普遍地存在於土家人的生
活之中,呈現著多種情感元素並存的色彩。
5. 體現了土家族注重實用性的功能特性
湘西土家族民眾所舉行的習俗儀式以生存、和
平、興旺為首選,在實際操作中,從以上所述的那
些習俗儀式去觀察,一年之中的大節小令,幾乎皆
是依據農歷為主的流年推演,可看出 24 節氣的影
子。土家崇信的諸多神祗絕大多數可作為傑出人物,
他們是為民族的生存繁衍,為民眾排凶除險,立下
豐功偉績甚或獻出寶貴生命的豪傑。這類活動傾注
著土家民眾的強烈情感取向。從民眾從事這類活動
所備辦的祭禮物品、場所來看,皆是日常生活中的
尋常事物,族內民眾的家居環境周圍,即是最佳的
活動場所。湘西土家人甚至在某些環節進行時直接
去繁就簡,飯前在碗中飯菜未入口時插上筷子,或
飲酒未觸杯之前以筷子醮酒朝天點灑三下。僅憑這
些簡單的舉措,在淳樸的土家人心中,即已經實現
了對祖先、神祗的敬奉,恪守著一種心靈有神、心
誠至上的實用性原則。
6. 儀式的衍變傳承呈現功利性的取向
土家族習俗彰示著土家人曲中求生的生存哲
學,習俗儀式中的祭拜奉祀的對象善與惡的定格也
非鐵定。在湘西這個土家人繁衍生息的特定區域里,
先期先民社會生產力低下,向大自然索食異常艱難,
甚至可稱上凶險,飢餓、災害、疾病時時處處妨害
著人們的生存,人們對大千世界只能是一種迫於無
奈的依存,故而對大自然的感受是一種曲中求生的
心靈祈願。在人們的心目中,不可知的自然因素均
被灌注了強烈的愛與憎,這種樸素意識逐漸演變成
崇奉習俗與相應儀式。盡管儀式與習俗違背客觀真
相,卻透出一種取向生存的心理認同,同時由於自
然與人類生存的協調與否,也就出現了自然的神格
的善惡不確定性。當人們從事田畝稼穡營生時,需
要時令風調雨順,自然力量在這方面的化身——風
神,雨神,龍神毫無疑問便是善神;當自然力量轉
為於人有害時,「害神、惡神、孽龍」等稱謂應時
而出。故而,土家人心目中的善神、惡神、慈神、
邪神並無定論,一切依循著人們心理上的功利取向,
即便天帝、創世神在某種特定的故事氛圍中亦同樣
會以一種不和諧(甚少稱不和諧)的形象出現。湘
西土家人的祭奉對象即是人類在曲環境求生時於人
類有益的對象,又有對人無益、令人恐避的對象。
三、土家族民間習俗的文化價值
湘西土家族的儀式習俗是湘西民族文化的重要
組成部分,其形式多樣、內容繁多、文化厚積,作
為一種社會歷史現象的存在,充分反映了土家人對
湘西土家族民間習俗文化蘊含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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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歷史的相處關系與認同。
從習俗儀式的履行中折射出一種人們依據自然歷律
調節和適用農業活動、生計安排與思考的趨認。
1. 利益趨同而凝聚族人
由於土家族習俗與儀式的形成與影響絕非單家
獨院之事,它是一種合族恪守的行為准繩,有著共
同的認知與信奉,自然無形中有著一種情感的趨同,
隨著時間的延伸、活動的舉辦,逐漸將族人的親情
越箍越緊。湘西土家族民眾所恪守的眾多習俗,既
表現了民眾的思想、情感以及心靈祈願的有效方式,
同時也彰示了人們心中的心理利益的歸同感,也能
連接民眾群體的情感,人們往往可從其對習俗的履
行中覺察民眾的族情認歸。就這些民間習俗所涉及
的時間、地點、禮儀內容而言,它已成為湘西土家
民眾生活不可割裂的一部分。從湘西土家人聚居區
青年男女的「婚娶習俗」觀之,幾乎每次婚事都經
歷了「求婚、插茅香、認親、娶親、回門」等諸般
禮節。活動舉行期間,本村本寨的族眷親鄰、附近
親朋,均齊聚喜事之家予以歡慶。他們或備禮物、
或幫打理、或主動應承事務;送吉言、致祝福、添
喜氛,整個村寨均呈現在一派祥和的喜慶之中。一
家有喜,多家協作,極好地體現了合族利益的整體
趨同,使得族人凝聚於一團,大而話之,使整個社
區民眾的族內親情感得到集體性認同,從而對所居
地方的民情穩定是一種很好的導引。
2. 對證歷史而啟迪民眾
由於土家族習俗儀式是歷無數先民的生存經
驗、斗爭哲學的總結而形成,出於規范、激勵等目
的,對族內歷史是一種有力的對證,其中有著大量
的史實掌故、生計智慧、出行體驗,對民族語言的
凝固、流通、繁衍起著極大的推動作用。同時也有
利於民眾的共同的族內認歸意識、民族情感的確立。
一方面傳達了族內信息,另一方面也教育了人們對
以族為家的情感皈依。習俗的沿革往往與人們的心
路歷程行進起著一種映襯作用,生存現狀往往對應
著歷史。盡管其中的對接顯示出一種模糊、變異,
甚至存在一些矛盾,但就湘西地區的土家族民眾而
言,流傳百年千載的習俗體現了他們對於本民族的
歷史確認,表現了一種「固執」的信仰模式,呈現
人們鑒於歷史而託身現實的生存理念,習而久之更
演繹成一種約定俗成的禮儀制度,實則體現的是當
代民眾著眼生存本質的現實性。如土家人的過年習
俗,不同於漢族的「大年三十」,卻是農歷的「臘
月二十八」,這是遵循世代相傳的習俗:此日為先
祖抗倭,或驅殘暴掙得現實的良好生存的日子(這
一天比過年提早兩天)。為了紀念先輩的歷史事跡
或族群榮光,後人世代恪遵此日過年的習俗。觀察
土家人的習俗,不可單純地以一種歷史與現實相割
裂的方式,而應著眼一種利於生存的探究;習俗履
行中趨向於對歷史的追念,也有對傳統的信守。即
使其中交替嬗演一種情感的無理性,畢竟中間蘊含
傳承歷史的一種約法,告誡民眾牢記歷史,更為珍
惜來之不易的生存機會與現實。
3. 傳統沿承而規范管理
習俗行為是土家族民眾一種自發性的集體行
為,其間包含自由選擇的主動因素,人們的主觀意
願在祭祀以及習俗活動進行中起著一種決定性作
用。習俗實質上是以人為核心,以人的利益為核心
的社會性意願取捨行為,它以一種約束共守的形式
鞭策著族人。由於族內眾人的共同堅守恪行,方致
習俗儀式的最終確認,但這份堅持卻是民眾自發與
自覺共在的行為。在思想中、行為上有著共同的規
范,無形中附帶著一種理念上的強制色彩。民眾認
知、情感認可是先導,輿論獎懲、道義評判為後盾,
這就致成族人共同受習俗儀式鞭策力量的制約。諸
如湘西的土家族人大型的群體性活動「婚娶」、「濁
米灑」、「樹新屋」、「祝壽」等,幾乎全是四周
族人、親眷出動,活動中均是自發自覺團聚在「家
族榮耀」的氛圍中,往往一場盛事的舉行就是一次
絕好的家族團結的演練。這類習俗傳統已歷無數代
人的展示,從而致成一種利於族人團結的傳統沿承,
進而規范族眾言行。之所以稱為習俗儀式,乃是族
內世代相襲的習慣。在一定范圍內,族人本著內心
的族群認歸意識會在無形中自覺以合乎族規的准則
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盡管習俗儀式沒有明顯的條
文限框,卻會因為其在成百上千年的時間里,祖祖
輩輩恪遵的緣故,演繹成一種潛在的言行規范。
四、結語
根植於湘西土家族聚居區的這種獨特的習俗與
儀式,既是傳統意義的民間民俗文化有機構成,同
時也是對民族精神世界的合理演繹,它是民族文化
的一筆寶貴財富。「如果從民族文化和外來文化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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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關系的視角來看我們對待自己民族文化遺產的態
度,就會發現,我們正經歷著一次具有本質意義的
立場轉變。」
[6]
而這種傳統形態的民族民間習俗儀式
文化不僅是社會成員的精神載體,思維模式以及生
活式樣,同時也是延續了成百上千年的地域傳統文
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處在當今時代,社會環境正時時刻刻發生巨大
變化,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城市化浪潮奔涌盪滌,
大量的民俗民間文化、信仰活動、民間文書、口述
資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護,既有學術研究的
意義,也有搶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許多民間
鄉土文化行將湮滅,甚至已遭淘汰,已是一個無可
逆轉的損失結局。無論其價值的高與低,作為人類
歷史上曾發生過的文化形態,我們都應當留下它的
蹤影。將一些珍貴的生活文化完整地保存下來,以
便進行合理研究,已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湘西
土家族民眾保留這些習俗儀式正是其中之一。
Ⅱ 為什麼湘西人民那麼淳樸,翠翠的結局卻是悲劇
因為淳樸,所以結局是悲劇。
不只在湘西。
Ⅲ 湘西的風俗習慣,禮貌,禮儀,禁忌
湘西南苗族在生活中的民間禁忌簡述如下。
一、生活禁忌
1.掉在地上的糧食,如飯、米等,忌諱用腳去踩。認為用腳踩是不愛惜糧食的表現,會觸怒雷神遭雷打,俗話叫「天打雷劈」。吃粽粑時丟下的粽葉,忌用腳踩,否則會生暗疹。
2.新娘在吃儀式飯時,所坐的凳子忌諱移動。否則會被認為新娘懷二心,不圖一夫到老。
3.食鹽忌諱從別人手裡接過來。如到商店去買鹽,營業員把鹽放在櫃台上,買鹽者才能去拿鹽。如果從別人手裡接了鹽,叫做「接言」,認為以後會相罵、吵架。
4.嫁女、結婚擺筵席的菜都要成雙數,即四盤四碗、八盤八碗或十二碗,忌成單數。否則新婚夫婦會離婚,好景不長。
5.節日期間生病需要呷葯,忌講「呷葯」,應該說成「喝茶水」。特別是在臘月尾和正月頭,尤須禁忌。
6.不是夫妻或兄妹關系,一般忌男女同行;否則叫「男女授受不親」,別人要講閑話,有時還會遭來辱罵和毆打。
7.在過喜事的酒席上吃飯,忌一口酒一口飯,要待同席把酒喝畢之後,大家才一起吃飯。否則叫「犯上」、「無禮」。
8.吃飯時必須把飯菜盛好,在桌上擺半分鍾或一分鍾後才能吃;否則叫「對祖先的不忠不孝」。
9.狗肉、團魚忌上灶。因狗肉、團魚是厭物,上了灶會得罪灶神。
10.呷飯的時候,忌用筷子敲飯碗。據說,敲了飯碗會敲去衣祿,是要受窮的。禁忌中途換碗,否則女要再嫁,男要再娶。
11.蛇肉忌進廚房。蛇肉如果拿到廚房裡煮食,「塘煤」掉在蛇肉里,呷了會中毒。
12.呷飯的時候,忌對著別人的後背;否則會被認為是對別人不禮貌。還有一種說法是,那人會長「背花」(即癰)。
13.出門在外,飲酒忌舉杯就喝,必須先點幾滴酒落地,以示紀念雙方祖先。
14.去別人家做客吃飯,忌呷主人的鍋巴。因鍋巴是「飯娘」,又叫「飯根」。如果客人呷了鍋巴,是對主人的不尊敬,主人是最不滿意的,怕把他家呷窮。
15.農村稱肉(買肉),最忌「三斤六兩」。因三斤六兩是「打波斯」所用肉的斤兩。如果稱了三斤六兩,那就意味著家中要遭災惹祝,或生病,或失財,或農牧業沒有收成。
16.未婚女子,在人多的場所,忌露牙大笑。俗稱「笑不露齒」。
17.忌挑空水桶或糞桶進屋。進屋前必須把挑的水桶、糞桶放下,手提進屋;否則不利。
18.未出童限的孩子,忌吃從殺死的雞鴨肚內取出的軟皮子蛋;否則長大後會懵懵懂懂(方言:即智力低下)。
19.農村忌包著白頭巾去別人家;否則,那家人會認為白頭巾是不吉利,會討厭你的。
20.一家人忌一個梨子分開吃(即分梨);否則今後會出現分離(分梨喻分離)。
21.掉在地上的字紙(寫有文字的紙),忌用腳去踩,傳說踩了要瞎眼睛。
22.男人忌從涼曬的女人衣服下面鑽過;如果鑽了過去,是會背時的。
23.到別人家去,主人的狗很兇猛,撲咬你,只能防趕或喊主人管好狗,不能打;否則叫打狗欺主,主人家會生氣的。
24.家中有病人,門口貼有小紅旗,禁忌別人去他家,以免帶傷鬼進屋,對病人不利。
25.每年收割的糧食,沒有報新(即吃新節之前),忌用新米湯或米漿洗、漿衣服(先要保證食用,才可用於其它)。
26.結婚或新造華堂那天,忌來客或幫忙的人員在主人家裡爭吵打架;否則,主人會生氣。
27.父母健在,兒孫年齡再大,都忌請客慶壽;否則叫不孝。
28.忌喊別人的野名和給別人取外號;否則是極不禮貌的。
29.婦女忌晚間梳頭。有「一夜梳頭百日愁」的俗語。
30.早晨起來,忌諱講鬼、蛇、虎等一類不吉利的話;否則,認為當天就會出現不吉利的事情。
31.女孩子忌呷試花果(果樹初結的果);否則,據說呷了試花果,長大後沒有生育能力。
32.女孩子忌呷禾雞蛋和雙黃蛋;否則,以後長大成人,會發生難產。
33.七歲以下兒童忌呷寡雞蛋(孵不出小雞的蛋);否則,長大後會成為寡人(即沒有生育能力)。
34.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爪;否則,長大後讀書寫字會象雞爪抓爛的一樣。
35.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肚子(土語叫雞慶子);否則長大以後會成缺口皮(唇裂)。
36.七歲以下兒童忌呷雞血鴨血;否則,以後讀書、寫字,墨要浸紙。
37.未滿七歲,脫乳牙前忌吃八合(野百合);否則,長大以後長出來的牙齒是爆牙齒。
38.小孩忌捉未生羽毛的鳥崽;否則,長大後寫字時,手會打顫。
39.忌用母雞敬神。傳說用母雞敬神,神要怪罪,就會有災星。
40.不管紅白喜事,如果過了時間,忌再去補禮;否則雙方都不利。
41.煨中葯時,忌葯灌子摻滿水。據說,摻滿水是不吉利的。
42.忌農歷逢七日子給小孩剃頭;否則,腦殼要生瘡皰。
43.農村忌打死陽雀(杜鵑)。傳說杜鵑是玉帝的外甥,玉帝派它來人間報春,若打死一隻,玉帝發氣,起碼三年內,陽雀不會再來這個地方。
44.農村住宅,門前忌建牛欄,屋後忌建倉庫。有「前怕牛欄後怕倉」,和「門前牛欄不吉利,屋後倉庫不安寧」的俗語。
45.衣服破了或扣子掉了,忌穿在身上縫補,或上扣子。有「穿著連,遭人嫌」的俗語。
46.忌赤腳踩牛屎;否則,腳會生暗瘡,或開蛤螞口(皸裂)。
47.忌見到蛇相互(交配);否則,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就會生大病,或死亡。據說,見到蛇相互(交配)的人,要趕快脫下褲子,口中大聲喊「蛇相互,我脫褲」。只有這樣做,才會免遭生病和死亡。
48.農村豎木屋,只能喊「升起」或「打發」,忌喊「倒啦」、「打壞了」、「斜啦」或「磨」等不吉利的語言;否則主人生氣。
49.木匠忌人踩木馬,岩匠忌人跨岩杠(千斤杠);否則,玷污了祖師,匠人會背時。
50.叫花子來討米,忌將容器中裝的米全部倒給他,總要留一點;否則,會倒掉自己的衣祿,要受窮。
51.拿篙把火走夜路回家,忌把篙把火帶進屋;否則,把篙把火帶進屋,會把傷魂、野鬼帶進來,家中就會不順遂(辦事不利)。
52.夜間從外面回家,忌直接進屋。一般都要到土地廟和廁所轉一圈。傳說這樣做,就會把傷魂、野鬼甩開,它就不敢跟著進屋了。
53.剪下的指甲,忌用火燒;否則,新長出的指甲就會是碎軟如灰的指甲(灰指甲)。
54.墊過床的稻草,忌用火燒。只有人死了才燒床草。燒活人的床草,就等於是燒床主人的軀體,是不吉利的。
55.看見死屍的人,忌看未滿月的嬰兒。若看見嬰兒,嬰兒不吃奶,會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瘐」才可免除病災。
56.小孩忌吃半生半熟的糍粑,否則會長皰。
二、生產禁忌
(一)播種期問,凡是沾著死屍者,忌諱撒播種子;看見死屍者,當天忌看見種子,必須隔夜才能看見。否則,會影響種子的發芽和成長(出芽率低,生長不好)。
(二)看見死屍的人,忌看見蠶。否則,蠶不吃桑,要發黃。俗稱」見瘐」,要」解痍」才行。
(三)栽不完的秧苗未經拔除,忌諱翻犁。相傳,若不拔除秧苗就翻犁,是對莊稼不愛惜,會觸犯雷神,甚至會遭到雷擊。
(四)插秧時,忌兩人手對手接秧。否則,會發」秧損」,手腕及手背要腫痛。
(五)在鄉下,立春以後的每個「戊日」和農歷正月二十日,忌動土、挑水、掃地和拿針線。民間稱「忌戊」、「忌風雨」。據說如不忌戊,不忌風雨,會觸怒「土神」,「土神」要發脾氣。一戶不忌,要崩他的田坎;一方不忌,要遭天災水澇。
(六)驚蟄節忌挖地動土;否則,會挖出蛇來。
(七)忌扯「木荔子」(烏柏)葉墊坐休息。據說墊坐了,要肚子痛,或拉肚子(腹瀉)。
(八)農村忌穿蓑衣進堂屋;否則,山上的毛蟲爬進屋,臘肉要生蟲。
(九)上山砍柴,忌砍泡桐。據說泡桐當柴燒,後代子孫會是聾子。忌燒棕櫚樹;否則,後代要出毛人。忌把木櫚當柴燒;否則,後代子孫要流口水。
(十)下雨天忌砍竹子;否則,竹會爛馬鞭,絕種。
(十一)養豬忌買五爪豬。據說,五爪豬是人變的,群眾不願喂,屠戶不敢殺,消費者不願買。喂肥殺了,肉帶黃色,不但不好吃,而且呷了還會生病。
(十二)家養的牛馬,夜間嘶叫不吉利。俗稱「牛叫要離欄,馬叫要離鞍」。傳說夜間牛馬嘶叫,是有橫禍的先兆。
(十三)母豬忌生兩個崽,母狗忌生一個崽。俗語「雙豬獨狗,不死也得走」。遇到這種情況,要把剛生下來的的豬崽、狗崽摔死,以求避災。
(十四)家養母雞忌變公雞叫。俗話說:「母雞變著公雞叫,必定有禍到。」若出現這種情況,必須立即把這只母雞放在門坎上,把其頭一刀砍下,用棍子穿上插在十字路口,以求化解。
(十五)民間忌黃牛進別人家的屋。傳說黃牛進屋,會玷污龍神,會出現百事不順遂。如出現這種情況,鄰居關系好,則把黃牛尾巴砍下一節,將血滴在門坎上了事;如鄰里關系不好,那麼牛主就要買一塊紅布,香紙,刀頭,鳴放鞭炮謝龍神(但水牛進屋大吉大利)。
(十六)看見殺牛,忌手放胸前,必須手操背後。傳說,牛為人耕田有功勞,殺死後其陰魂到陰間去,閻王會問它,你為人勞累有功,為什麼你無人相救。牛會回答,有很多人圍觀,無一人相救。閻王派小鬼查訪清楚,看殺牛人也會有罪過。如果看殺牛人都是反剪手,牛就會答復閻王,雖有很多人圍觀,但是被反綁著手,無法相救,看殺牛人才無罪過。
(十七)忌把牛丫放在人的頸上;否則,那人要生牛丫瘡。
三、婚姻禁忌
(一)新娘進屋時,男方全家老小都必須迴避,忌諱與新娘見面,要等新娘見「燈火」,飲交杯酒後才能見面。否則,將來新娘與男方家人會產生不和睦現象。
(二)同姓男女禁忌談戀愛和結婚。人們認為同姓男女結婚是「復香爐碗」,要受到族規的嚴厲懲罰。
(三)男女訂婚時,忌諱遇到傷亡事件。在筵席上忌諱打爛碗盞。認為出現以上事情,是日後夫妻關系破裂的預兆。
(四)嫁出去的女兒,忌在娘家同丈夫同宿;否則會搞壞房子,敗壞脈氣。
(五)嫁女過禮時,只能鳴放掛子鞭炮,忌放大炮;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家人會生氣的(在農村只有喪葬才放大炮)。
(六)結婚辦酒席,忌出現雞頭;否則,是對女方的侮辱,送親客是要生氣的。
(七)新郎新娘第一次去娘家回門的那天晚上,新房內要安排一個帶有男孩的人在新郎新娘的床上睡覺,忌空房無人;否則,不吉利。
(八)新娘結婚來到男方家中,請先生回神所燒香紙,忌風吹散,剩下的渣子都要用碎石子掩蓋;否則,今後會出現婚姻不牢固。
(九)新娘出嫁或回門的途中,禁忌與埋死人相遇。如遇上必須繞道,否則將不吉利。
(十)閨女出嫁時,由哥哥背出門,切忌閨女挨門挨壁;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掃去,娘家會變窮。
(十一)閨女出嫁,忌父母陪送。傳說父母送女,會把閨女送進災難深淵中去。
(十二)聚親嫁女,忌「四眼人」(懷胎婦女)觸摸新娘新郎的物品;否則,夫妻間是會不和睦的。
(十三)聚親嫁女,忌用無子女或再婚以及單身漢去當正客,當圓親娘,抬花轎;否則不吉利。
(十四)婚聚酒席上,忌擺豬血當菜,忌呷甜酒夜宵;否則,是挖苦女方作風不正派,正客是要生氣的。
(十五)嫁女時,忌把閨女用過的東西隨嫁帶去;否則,會把娘家的衣祿帶去,而使娘家受窮。
(十六)未婚男女青年,忌呷豬叉子;否則,尋找伴侶時,會有人打攙子。
(十七)忌借房子給別人結婚。俗話說「寧肯借房停喪,不可借房成雙」。據說借房給別人結婚,是要背時的。
(十八)新婚夫妻,忌燒斷頭香;否則,夫妻不能白頭到老。
四、禮儀禁忌
(一)外出做客,忌父子安排同桌呷飯;否則,是對客人不禮貌。紅白喜事,忌主人把男女客人安排同席呷飯;否則,叫破壞規矩,不成體統。
(二)大家一起外出,必須尊重長者和客人走前面,忌晚輩搶先;否則叫不禮貌。
(三)來人來客殺雞鴨,必須把頭尾勸給客人和長輩呷;否則,是對長輩和客人的不禮貌。
(四)請客人呷飯,必須把上座、下座讓給客人和長輩坐,忌其他人搶座;否則叫無禮。
(五)在酒席上,篩酒的壺嘴只能對准自己,忌對准其他人;否則大家會生氣。
(六)農村忌狗肉上席,因狗是厭物,上了席,神要見怪。俗語有「打狗散場」的說法,即狗肉上席,大家要分手。
(七)家中有病人,請巫師驅邪趕鬼後,3~7天內,忌生人進入病人家中;否則病人會」返病「(即病情復發)。
五、節日禁忌
(一)正月初一,忌用火筒吹燃火;否則會吹去一年的財運。
(二)臘月三十及大年初一,忌閨女用剪刀;否則,嫁到婆家去,經常會鬥嘴挨罵。
(三)正月初一,忌倒垃圾;否則會倒去一年的財運。
(四)臘月三十晚上忌斷火種。據說斷了火種,是不祥之兆。
(五)吃年飯及傻(社)飯忌泡湯。相傳泡湯.在春耕生產中就會常遇大雨淋漓,造成洪水泛濫,垮田坎,給人們帶來災難。
(六)正月初一忌挑水,忌向外倒水,忌掃地,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傳說正月挑水、倒水會帶來不吉利的年成;掃地,會把家中的財喜掃掉;說不吉利的話,會全年倒霉。
(七)正月初一至十五,忌討債。傳說這期間大吉之時,人人都該享受,俗話說「叫化子都有三十夜」。債主只能在三十夜之前討債,若新年去討債,上天會降罪討債人的。
(八)忌除夕之夜和大年初一說不吉利話。農村有「臘月忌尾,正月忌頭」的俗語。
六、生育禁忌
(一)家中有孕婦,忌在房屋周圍動土或移動重物;否則,震動了胎神,容易流產。
(二)家中有孕婦,夜間有人喊,切忌立即答應。萬一聽到熟人喊,也只能由男人輕手輕腳去,弄清以後再打招呼。傳說怕是產內鬼(又叫產淚鬼,即在分娩時死亡的產婦的陰魂)變成人喊找替身。如果答應了,孕婦凶多吉少。
(三)出了嫁的女子,忌回娘家來生孩子;否則,娘家會背時而不順遂。
(四)婦女生了孩子坐月子,忌傷心悲淚。據說婦女在坐月里嘔了氣,老了會眼珠發紅和頭部疼痛。
(五)婦女在生小孩未滿月之前,忌諱從中堂走過;更忌諱走進別人的家。一旦坐月子未滿四十天的女人進入別人的堂屋,被認為空身人進屋,家道不順,人家會要她家請祭司祭龍神;或牽水牛並在角上纏著紅布打掃廳堂。
(六)產婦生小孩未滿月.忌任何人穿草鞋走進產婦房內;否則會把奶踩干,小孩會缺奶呷。
(七)忌孕婦去摸或抱別人的小孩;否則會把別人的小孩包起,小孩會生病。
(八)忌孕婦用手去摸新郎、新娘彩禮或衣服;否則會背時。
(九)婦女懷孕後,忌在這段時間內搬房。傳說搬房會得罪胎神,將受到懲處。
(十)別人家生豬崽,孵雞崽,忌孕婦去看。如果孕婦看,今後會出問題,或豬崽生不出,或孵雞寡蛋多。
(十一)孕婦晾衣服的地方,忌小孩從下面走過,更忌孕婦從小孩頭上或衣服上跨過;否則,小孩會背時,生病。
(十二)孕婦忌把小孩生在別人家裡。凡快到生小孩這段時間,孕婦不要外出。傳說小孩生在外人家裡,那戶人家將有血光之災。
(十三)忌在孕婦身邊動土,鳴炮,放鞭炮;否則會把肚裡的胎兒驚下來。俗稱「驚胎」。
(十四)孕婦忌惹事生氣。據說孕婦生了氣,生出的小孩會性情暴躁,大哭大鬧,易得疝氣病。
(十五)孕婦忌跨越吊船的纜繩和牽牛的繩子;否則會延長分娩時間(即難產)。
七、房事禁忌
(一)遠行前後忌行房事。行房事後走百里路者病,走百里路後行房者必死。
(二)產後百日內忌行房事。若強行房事,婦女必生病;產後十餘日內行房事者,婦女必死。
(三)婦女來月經時,忌行房事,否則成血麻症(俗稱陰症病),男女皆病。
(四)酒醉、飯飽後忌行房事;否則五臟反復,損精傷氣。
(五)空腹忌行房事;否則大傷元氣。
(六)病後忌行房事;否則病情復發.並且加重難治。
(七)婦女懷孕後忌行房事,一則屬尊胎練,無附胎之患,及小兒出現胎毒、凶險、游空驚、胎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宮,女必貞靜、幽嫻,自然長大後不犯淫佚。
(八)行房事後忌馬上揮扇和喝冷茶水;否則會生病。
(九)凡操勞過度,過熱,過份憂愁,過份驚恐後,忌行房事。否則,輕者則成痼疾,重者會死亡。
(十)大雷、大風、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值神、祭祀之日,忌行房事。
(十一)父母病故還沒有安葬前,夫妻忌行房事;否則不孝。
(十二)夫妻外出到別人家裡,忌行房事;否則會敗壞別人家屋場。
(十三)沒有正式結婚的男女青年,忌行房事;否則女方的家庭會生氣找麻煩。
八、喪葬禁忌
(一)父母病故後三個月內,其子忌剃頭;否則不孝。
(二)剃頭匠(理發師)死後,忌安葬到祖墳山;否則會影響風水。
(三)非正式死亡的人,如投河、自縊、難產、槍斃等死的,忌進祖墳山;無後(無子女)之人,死後也忌埋祖墳山。
(四)未滿童限(十二歲滿童限)的小孩死後,忌埋進祖墳山。
(五)父母病故的當年三十夜(除夕),親友或郎女趕來祭靈時,只能燒香默哀,忌放聲大哭。
(六)人死時和安埋時,忌犯重喪。據說犯重喪,家中還會死人。
(七)人死後安葬,必須在上午的時間內,習下午安葬;否則不利。
(八)人因病或其它事故死在外面,忌把死者的屍體抬進自己的家裡,必須在外面打棚子停放;否則不利。
(九)人病故,去報親友前來奔喪,只能說某某老人升天或喪壽了,忌說某某死了。
(十)出嫁的女兒病故,只能安葬在男方的祖墳山上,忌安葬在女方的祖墳山上;否則,女方的家族都會生氣。
(十一)老父母臨終前,忌掛蚊帳。掛有蚊帳的,都必須下掉。傳說,老人死在蚊帳里,陰魂就會在天羅地網內受罪,難以超生。
(十二)老父老母死後,忌狗貓進靈堂。傳說狗貓進了靈堂,死人要爬出來,後輩有罪。忌捏摸死者鼻子,否則鼻子里要爬虱子。
(十三)人死後進棺材,忌把棺蓋蓋實,總是把棺蓋打斜,留一小縫。傳說是為了防止假死而誤事。
(十四)父母死後,孝女屬孕婦,忌拿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鞋子、手巾等物;哭喪時忌把眼淚滴在死者身上。
(十五)長輩死後的前三年春節,家裡忌貼紅對聯,忌掃陽塵,忌外人到家裡搞文娛活動。
(十六)祖墳不實,只能用腳去踩實,忌用鋤頭敲打;否則,水牛會用角去拱爛墳墓。
(十七)人死後挖井(墓穴),如碰到石頭,忌放炮炸岩,只能鋤挖斧砍;否則會炸壞龍脈。
(十八)清明節掃墓祭祖,忌用臘肉當供品。傳說,用臘肉當供品祭祖,後人會出黑子。
(十九)忌在祖墳旁栽梨頭樹;否則,孫子要瞎眼睛。
九、其它禁忌
(一)晚上不到公雞叫的時候,忌公雞提前啼叫。如果公雞提前啼叫,預兆這家將要出現其它問題。俗話說:「一更賊,二更火,三更出強盜。」必須把這只公雞殺掉,以求消災解禍。
(二)晚上忌在家裡吹口哨;否則,會把傷魂、野鬼引進家裡,使家人遭殃。
(三)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否則,月亮公公要割耳朵,今後會得耳病。
(四)當有人走到最危險的地方或井邊,忌同夥呼喊他的名字;否則,洞神、鬼怪會把他的靈魂勾去。
(五)新年忌講不吉利的話。如某人姓史,某人姓吳,就不能叫史(史與死同音)老闆,或吳(吳與無同音)老闆,要叫賀(賀與活同音)老闆,或富老闆;否則他們要生氣的。
(六)別人在建豬欄時,如有事到他家,主人給你送煙、倒茶或留你吃飯,你都要呷,忌講不呷;否則,主人認為以後豬會發瘟,對你會生氣的。
(七)木匠給別人做豬欄時,要身在其中,做好以後要在其裡面休息一會才可出來;否則,主人會認為以後關不住豬。
(八)太陽出來以後,忌對著太陽釘釘子;否則,會瞎跟睛。
(九)坡上忌撿魚,水中忌撿雞。傳說魚到山上,雞下水是不祥之兆。如果撿了,不是生病,就是損財。
(十)農家的豬欄、羊圈木頭爛了,忌當柴燒。燒羊圈、豬欄木,後人會得羊癲瘋和豬泡瘋。
(十一)木匠鑿豬、牛欄枋眼的木渣,只能倒不能用手摳出;否則,所養的豬牛一夜打欄到天亮。
(十二)婦女忌坐磨刀岩。傳說如果坐了,要生怪胎,無屁股。
(十三)改過嫁的婦女,忌參加與婚嫁喜事,或摸嫁妝之類東西;否則,新婚夫婦不吉利。
(十四)禁忌用桐油在神龕上點燈。傳說來自「目連地獄救母」,桐樹擋道,就封它永遠不能上神龕。
(十五)早晨出門忌第一個碰到女人、尼姑、巫師等;否則不吉利,生意人最忌。
(十六)上山為病人采葯,忌碰到鋤頭搭耙和提畚箕的人;否則,病人無救星。
(十七)外出求財,忌每月的初五、十四和二十三出行。據說這幾天是月忌日,不吉利。
(十八)忌用手指指瓜果,不然瓜果不能成熟。同時也忌小孩子手指月亮、菩薩和老人。手指老人,是對老人的不尊;手指月亮,月亮要割耳朵;指菩薩,菩薩要作怪。
十、絕對禁忌十二種筷子的用法
中國人使用筷子用餐是從遠古流傳下來的,古時又稱其為「箸」。日常生活當中對筷子的運用是非常有講究的。一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正確的使用方法是用右手執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並且筷子的兩端一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當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齊碼放在飯碗的右側,用餐後則一定要整齊的豎向碼放在飯碗的正中。但是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
(一)三長兩短
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將筷子長短不齊地放在桌子上。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們管它叫「三長兩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在人裝進去以後.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兩旁加底部共三塊長木板,五塊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
(二)仙人指路
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無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這在別眼裡叫「罵大街」。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總在不停的指罵別人。所以說,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無異於指責別人,這同罵人是一樣的,是不能夠允許的。還有一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
(三)品著留聲
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裡,用嘴來回去嘬,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這種行為被視為是一種下賤的做法。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種無禮的行為,再加上配以聲音,更是令人生厭。所以一般出現這種做法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同樣不能夠允許。
(四)擊盞敲盅
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人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裡的哀告,使行人注意並給予施捨。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賤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齒。
(五)執箸巡城
這種做法是手裡拿著筷子,做旁若無人狀,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里巡找,不知從哪裡下筷為好。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
(六)迷著刨墳
這是指手裡拿著筷子在菜盤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刨墳的一般。這種做法同「迷著巡城」相近,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令人生厭。
(七)淚著遺珠
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里夾菜時,手裡不利落,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同樣是不可取的。
(八)顛倒乾坤
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下所謂飢不擇食,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將筷子使倒,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九)定海神針
用餐時用一隻筷子去插盤子里的菜品,這也是不行的。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一種羞辱。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樣的,這也是不行的。
(十)當眾上香
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會被人視為大不敬,因為苗鄉的傳統是為人上香時才這樣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飯中,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一樣。所以說,把筷子插在碗里是決不被接受的。
(十一)交叉十字
這一點往往不被人們所注意,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被苗鄉人認為是在飯桌上打叉子,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質一樣,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因為過去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叉子,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行的。
(十二)落地驚神
所謂「落地驚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這是嚴重失禮的一種表現。因為苗鄉人認為,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不應當受到打攪。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這是大不孝,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但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應當趕緊用落地的筷子根據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畫出十字。其方向為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不該驚動祖先,然後再拿起筷子,嘴裡同時說自己該死。
Ⅳ 湘西地區很神秘的地方
湘西就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好不好,我們這里哪裡有那麼神秘,縣城回里可以說基本上和外答面的漢族一樣了,就是落後,縣城很小,當然咯,要說民族風情那是有的,但趕屍人、苗女制「盅」啊…什麼的,我都從來沒見過,去那些還保留著傳統習俗的村落里好像有, 鳳凰南方長城、鳳凰古城、芙蓉鎮、猛洞河漂流 老司城這些地方也啊好玩,但這些都是經過特別包裝後展現給遊客的,要是你在湘西有一個朋友,你和他去他們村裡玩一玩,那就能原真原味的感受湘西民俗了,還有啊。貌似有人說湘西以前土匪多,湘西人野蠻,可我不覺得,湘西大多數人老實巴交的。來這里吧,要注意就是帶夠錢,然後心裡做好看重重大山的准備,如果可以,來我們永順玩玩吧
Ⅳ 抗戰時期湘西出了多少將領
很難說
首先 你的湘西復 是怎樣制的概念 ? 是現在的行政區劃 還是 70年前的行政區劃?
還是 老百姓的習慣說的湘西區域?
第二 這些將領 是否分黨派 ?
第三 那些在湘西戰斗過的抗日將領算不算?
第四 將領 是指政府任命的?還是 民間自封的? 那些自發抗日的 算不算?
Ⅵ 湘西湖南的習俗
湘西州的土家族來、苗自族歷史悠久。在歷史發展長河中,他們以勤勞和智慧,創造出具有各自民族特點的歷史和文化,養成勤勞儉朴、勇敢無畏、誠實爽直、耐艱苦、重感情的民族性格和道德風貌。在土家族、苗族人民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居住、服飾、飲食、嫁娶、節慶和文化藝術等各個方面,無不具有各自的風俗習慣和獨特民族特色。
Ⅶ 湘西歷史最大的官李國均個人生是
李國均,男,現任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祁家灣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
主管社區建設工作,協管政法、維穩工作,聯系社區工作。
請採納
Ⅷ 湘西趕屍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是因為過去交通不方便,死在外面的人,想落葉歸根把死體運回家埋葬,現代交通和科技這么發達,我覺得這種掩人耳目的表演實在是多餘。
早在舊石器時代就誕生了「入土求安」的概念。直到現在,埋葬仍然是中國最普遍的埋葬方式。對於在其他地方遇難的遊客來說,「落葉返鄉」可能只是一種奢望,在湘西據說有一種特殊的方式來實現這種奢望——這就是「追屍」,一種能驅使屍體行走的傳奇魔法。與其說「追」屍體,不如說「牽」,因為法師不是在屍體後面,而是在屍體前面引路。
許多科學家正在研究活著的人如何把屍體趕走有不同的意見,也許有一天,這個普通人無法理解的奇怪行業和現象會得到科學的解釋。
Ⅸ 湘西習之夢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湘西習之夢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2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體育文化活動組織、策劃、交流及推廣等。
法定代表人:尹三寶
成立時間:2014-11-26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310000001851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吉首市乾州辦事處世紀大道錦綉湘西綜合樓2棟301室
Ⅹ 歷史中湖南湘西人 當最大官的是誰
熊希齡
民國第一任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