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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中院

發布時間: 2020-12-06 21:58:46

❶ 瀏陽法院院長是哪裡人

2019年現任瀏陽市法院院長是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迎春人

湘西龍山縣人民法院電話號碼

0743-6223325

❸ 為什麼余遠輝是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的,而不是廣西法院判決

到沒有利益關系的州市審理更客觀更全面。

❹ 曾成傑的法院釋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負責人就曾成傑案答記者問
問:曾成傑是如何拿到「三館項目」開發權的?其「三館公司」是如何運作起來的?
答:2003年6月,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決定對「三館項目」實行整體開發,明確要求競標的開發商不準掛靠和委託報名,同時要求開發商需要有4000萬元自有資金。
曾成傑參與「三館項目」招標時,其自身沒有公司實體,沒有開發資質,是通過掛靠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又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名義再掛靠具有開發資質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違規參與競標;其自身沒有資金,沒有抵押物,為了向政府交納「三館項目」的開發投資項目保證金4000萬元,其以掛靠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名義,向吉首市人民路信用社貸款4000萬元,貸款的利息80萬元都是其向他人借款支付的。為了獲取「三館項目」,曾成傑賄賂當時湘西州的州長杜崇煙弟弟杜崇旺(因受賄已被判刑)20萬元,並向杜崇旺許以利益回報,要求杜崇旺找杜崇煙(因受賄已被判刑)幫忙爭取到「三館項目」。
後曾成傑掛靠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和吉首市光彩房地產開發公司、湖南湘西榮昌集團三家公司同時中標,政府要求「三館項目」成立新的房產聯合開發公司共同開發。曾成傑隨後便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名義與其他兩家公司簽訂三館開發建設項目合作協議書,通過分別向兩家公司支付200萬元和600萬元的方式,讓另兩家公司退出「三館項目」開發,曾成傑從而獲取了「三館項目」的整體開發權。
曾成傑個人在開發「三館項目」前實際上沒有任何資金。1996年前,曾成傑在邵陽市百春信用社貸款152萬元,沒有按期歸還貸款,信用社將其起訴到法院,後雙方雖然分兩次達成和解協議,但是曾成傑始終沒有履行協議。
三館公司是為開發「三館項目」而成立的,其成立也是在取得「三館項目」開發權之後。成立三館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是曾成傑個人或家族投入的資金,而是來源於其和相關人員利用關系於2004年向吉首市農村信用社貸款850萬元,之後曾成傑利用集資款來償還該貸款。此外,由於曾成傑當時是假釋人員,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在三館公司中,曾成傑是總裁,其妻鄧友雲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可以說,曾成傑完全是使用一種「空手道」的手段和方法,其沒有投入任何資金,公司的成立、運作和「三館項目」全部利用貸款和非法集資資金來進行。按照規定,開發「三館項目」需要有自有資金4000萬元,企業要投入注冊資本金和具備開發資質,就當時的情況來看,曾成傑這些條件都不具備,其不是一個遵紀守法辦企業的人。
問:曾成傑的非法集資從何時開始的?在非法集資過程中,曾成傑為何能吸引這么多的集資戶參與?
答:實際上,三館公司尚未成立時,曾成傑就已經開始非法集資。2003年11月5日,曾成傑等人就在吉首市武陵東路湘運賓館四樓租了兩間辦公室,掛牌成立了「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開始在當地媒體上以大量廣告虛假宣傳「三館項目」已由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和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聯合開發,並私刻了「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的印章,在沒有經過任何批準的情況下,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為集資主體,依託「三館項目」,面向社會非法集資。
曾成傑主要是靠不計後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來誘騙社會公眾參與集資,從2003年11月到2008年8月,曾成傑先後使用了參與「三館項目」、三館物業認購、吉首商貿大世界房屋認購等集資形式向社會集資,集資利率從年息20%(月息1.67%)逐步提高到月息10%,即年息120%。同時,從2007年9月開始,曾成傑還按集資款存期不同給予集資戶獎勵,對存半年的獎勵250元/萬元,存一年的獎勵500元/萬元。2008年7月,獎勵又提高至存三個月獎勵300元/萬元,存半年獎勵600-800元/萬元,一年獎勵1200-1600元/萬元。不計後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直接導致2008年9月資金鏈斷裂後,曾成傑因無法向集資戶兌現承諾而公告停止還本付息,之後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和自焚惡性事件。
問:群體性事件及自焚事件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
答:在案證據表明,群體性事件共有三起:一是「9·5」事件,2008年9月5日,吉首市爆發萬余名集資群眾圍堵鐵路及火車站事件,嚴重擾亂正常鐵路運輸秩序;二是「9·24」事件,2008年9月24日,吉首市集資群眾圍堵湘西自治州政府、圍堵道路、打砸搶了新一佳超市;三是「9·25」事件,2008年9月25日,集資戶數千人圍堵湘西自治州州政府機關,砸傷執勤武警多人,州政府大門接訪室、值班室的門窗、玻璃被打碎,不法人員拆下並砸爛州政府牌子,圍觀群眾萬餘人聚集,交通嚴重堵塞、店鋪全部關閉,秩序混亂,事後有數人因該事件被吉首市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
自焚事件情況是,一名集資被害人叫吳安英,當時處於下崗狀態,三館公司公告停止還本付息後,其他參與集資的公司也都陸續停止還本付息,據其事後自己陳述:「因其集資款無法取回,當時就想自己完了,生活上無來源,自己沒有工作,又要養女兒,剛買的房子還要還貸款,生活壓力太大,於是在州政府旁的人行道潑灑汽油將自己點燃燒傷。」經診斷,吳安英全身燒傷多處,面積達38%的重度燒傷,構成七級傷殘。這是最為悲慘的後果。
問:在曾成傑非法集資過程中,哪些因素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答:除了高利息和高獎勵外,虛假宣傳是他的一個重要集資手段。在曾成傑利用媒體宣傳中,他隱瞞了「三館項目」中的吉首商貿大世界一期房產銷售的真實情況和項目虧損的事實,在媒體上虛假宣傳三館公司開發的房產銷售好、開發項目多,項目區域由湘西吉首市拓展到省會長沙和株洲、邵陽等大中城市,用這種方式對集資戶進行欺騙。另外,他還舉辦了一系列的慶典活動大肆彰顯所謂公司實力,並通過花錢為三館公司和其個人換取榮譽,擴大社會影響,騙取集資戶的信任。上述有關宣傳共計支出982.44萬元。
問:根據以往媒體報道,曾成傑三館公司更多的是家族式操作,是這樣的嗎?
答:是的。由於曾成傑擔任三館公司法定代表人時,屬於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後的假釋人員,在有人告發曾成傑不具備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資格和條件情況下,其將三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變更為他的妻子即被告人鄧友雲(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其女兒曾正(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任出納員。曾成傑作為三館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集資的形式、范圍、集資利率的高低、集資款的使用、對外投資等均由曾成傑個人決定,曾成傑用這種方式將非法集資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此外,曾成傑利用曾正先後安排公司員工調配公司資金至個人控制的賬戶。2006年5月,曾成傑安排曾正用個人身份證在中國銀行等銀行開設了六個銀行賬戶控制集資資金,曾成傑、曾正可以隨意調取支配。
問:曾成傑的集資總額為34.5億余元,這些錢是否真正用到集資戶所知的「三館項目」中?
答:據案卷材料等反映,曾成傑的集資款投入到「三館項目」的資金僅有5.5億余元,大部分集資款沒有用於「三館項目」開發,而是用來還本付息,支付集資戶獎勵,拆東牆補西牆,其餘被曾成傑非法轉移、隱匿或用他人的名義成立公司,包括以他人名義投資的多個項目和公司。曾用集資款購買的資產轉移至鄧友雲名下達1991萬余元,個人隱匿佔有大額集資款1530萬元。另外,曾成傑的女兒曾正利用辦理集資轉單業務之機,採用虛假開單等方法套取集資款730餘萬元據為己有,用於購買豪車等揮霍消費。
問:因曾成傑停止向集資戶還本付息導致群體性事件後,曾成傑家人有何舉動?
答:2008年9月,三館公司停止向集資戶還本付息,這直接導致了三次群體性事件和一名集資戶自焚事件。2008年10月,曾成傑妻子鄧友雲逃至海南,化名「林奕君」企圖辦理出國境申請,並試圖以「林奕君」辦理私人護照出逃,最後並未成功。警方到海南找到鄧友雲後,她還辯稱自己是林奕君,不是鄧友雲。
問:曾成傑案中,輿論還關注了未歸還的集資本金數額。湖南省司法機關的會計鑒定結果是17.7億,但是曾成傑辯護方認為集資戶實際登記的案發前未歸還的融資本金為12.5億,存在5.2億的巨大誤差。這是為什麼?
答:根據司法機關的權威認定結果,曾成傑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總金額為34.52億余元,其中實際收到現金集資總額28.25億余元,集資轉存總金額6.27億余元。曾成傑公司已退還集資本金總金額16.81億余元,其中現金退本金總金額10.54億余元,轉存退本金總金額6.27億余元,仍有17.71億余元的集資本金未歸還,這是司法機關依據合法有效的鑒定結論做出的認定結果。至於案發前未歸還的融資本金為12.5億元的說法,沒有在案證據佐證。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任何沒有證據支持的說法都是不能採信的。
問:此前,媒體曾將此案與吳英案做過對比,認為同是集資詐騙案,判決結果不同,有失偏頗,你怎麼看?
答:這個問題有媒體已經對這兩個案件做了對比。無論從犯罪數額、涉及人數、社會危害來講,吳英案都無法與曾成傑案相比。在犯罪數額上,吳英案非法集資7.73億余元,而曾成傑案高達34.52億余元。從社會危害上來說,吳英案沒有造成社會群體性事件,並檢舉他人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曾成傑案造成三次群體性事件,還有一人自焚,社會危害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核準的曾成傑集資詐騙案,嚴格依法進行,態度極其慎重,經合議庭評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原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從曾成傑集資詐騙的犯罪事實來看,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是歷年來判決同類案件之最;受騙人數眾多,也是歷年來判決案件之最;既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還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核准死刑。

❺ 吉首市人民法院屬於哪個法院管轄

按管轄來看上一級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❻ 銀行不服酒鬼酒億元資金案判決嗎

2018年8月9日,湖南湘西中院就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酒鬼酒供銷公司)訴農行杭州華豐路支行(下稱銀行)等的侵權責任糾紛案「酒鬼酒億元資金案」作出判決,判令銀行向酒鬼酒公司賠付人民幣5933.67萬元,其餘5名自然人被告連帶承擔利息損失。對於該判決結果,銀行方面已表示不服判決,將依法進行上訴。

判決作出後,酒鬼酒已於14日晚發布公告,披露關於訴訟事項進展。13日,湘西中院派出人員前往銀行送達一審判決書,銀行方面則再次表達對湘西中院管轄本案的異議並拒收判決書,湘西中院採用留置方式送達。

據悉,管轄權一直是銀行方面的異議所在。其認為,該行與酒鬼酒供銷公司簽訂的《賬戶管理協議》明確約定,雙方之間如發生爭議,由杭州法院管轄。銀行方面已在開庭前及庭審中多次提出管轄權異議。民事一審判決違反了法律關於管轄的規定。

而關於民事一審判決結果,據了解,銀行方面已表示「強烈不服,將依法進行上訴」。

銀行認為,判決對事件的定性存在根本性錯誤。酒鬼酒供銷公司在該行開立的只是一般結算賬戶,在先收取高利後再將資金從湖南轉入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銀行沒有出具過銀行存單,資金隨時可以轉出,酒鬼酒供銷公司與借款人在銀行僅是辦理了一個轉帳結算行為。民事一審判決卻將酒鬼酒事件定性為「存款被盜」,不僅與刑事二審判決認定的「詐騙」不一致,而且以此為基礎撇清相關方過錯及責任,把風險轉嫁給了銀行。

同時,銀行方面指出,民事一審判決對影響案件定性的重要事實沒有查清。如事件中所謂「購酒存款」真實性未查清,如果是正常的銷酒行為,應當約定購買多少瓶、多少箱、單價多少,至今相關方沒有提供原始的發貨單、倉儲單、提貨單等憑證。又如判決對借款人與酒鬼酒供銷公司人員之間的可疑資金往來、對酒鬼酒供銷公司收取的1245萬元非法融資高利去向、對實際追回款項金額等均未查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該案案情復雜,在外界也引發著持續關注。包括銀行提出的「『購酒存款』真實性」等問題,以及「企業為何開戶時主動放棄安全保障服務」「事發後為何企業先找羅光等被告協商還款」等疑問,此前亦是多方關注的焦點。

對於民事一審判決結果,銀行方面還認為其存在忽略了相關方過錯及責任,判決依據的事實與刑事判決有不一致內容,證據採納存在選擇性問題等。據了解,該行將就民事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❼ 要債應找市裡的法院還是省里的法院

要債應找市裡的法院還是省里的法院,這涉及到法院的管轄問題,具體到各省、市,又具有具體的規定,具體到哪裡的法院起訴可以查看:2008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准》。下面引用對一些省市的規定:
北京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廣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2、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認為應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4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珠海、中山、江門、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汕頭、潮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韶關、清遠、肇慶、雲浮、陽江、茂名、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江蘇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南京、蘇州、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揚州、南通、泰州、鎮江、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連雲港、鹽城、徐州、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浙江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杭州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天津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重慶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第一、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以上、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第二、三、四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山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濟南、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煙台、臨沂、淄博、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濟寧、威海、泰安、濱州、日照、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德州、聊城、棗庄、菏澤、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國內民商事案件;
4、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照專門管轄規定,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青島海事法院管轄第一審海事糾紛和海商糾紛案件,不受爭議金額限制。
福建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福州、廈門、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岩、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湖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武漢、漢江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商事案件;
2、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一方當事人為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案件;
5、上級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轄的案件。
湖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案件;
2、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
3、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管轄(交辦)的案件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岳陽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陽市、郴州市、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4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益陽市、邵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懷化市、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5、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6、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管轄(交辦)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河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洛陽市、新鄉市、安陽市、焦作市、平頂山市、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遼寧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沈陽、大連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遼陽、葫蘆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吉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山市、白城市、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分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❽ 2013年之前民事訴訟涉案三百萬(包括三百萬)以上是不是必須到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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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最高於2008年公布的標准(已作廢了):

北京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廣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2、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認為應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4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珠海、中山、江門、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汕頭、潮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韶關、清遠、肇慶、雲浮、陽江、茂名、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江蘇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南京、蘇州、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揚州、南通、泰州、鎮江、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連雲港、鹽城、徐州、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浙江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杭州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台州市、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天津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重慶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第一、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以上、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第二、三、四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山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濟南、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煙台、臨沂、淄博、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濟寧、威海、泰安、濱州、日照、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德州、聊城、棗庄、菏澤、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國內民商事案件;
4、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照專門管轄規定,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青島海事法院管轄第一審海事糾紛和海商糾紛案件,不受爭議金額限制。
福建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福州、廈門、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岩、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湖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武漢、漢江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商事案件;
2、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一方當事人為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案件;
5、上級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轄的案件。
湖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案件;
2、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
3、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管轄(交辦)的案件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岳陽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陽市、郴州市、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4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益陽市、邵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懷化市、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5、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6、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管轄(交辦)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河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洛陽市、新鄉市、安陽市、焦作市、平頂山市、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遼寧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沈陽、大連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遼陽、葫蘆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吉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山市、白城市、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分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黑龍江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綏化、雞西、伊春、鶴崗、七台河、雙鴨山、黑河、大興安嶺、黑龍江省農墾、哈爾濱鐵路、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高級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柳州、桂林、北海、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玉林、貴港、欽州、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百色、河池、崇左、來賓、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❾ 男子報復妻子娘家致9死法院對被害人發救濟金了嗎

2017年9月30日上午10點,(湖南湘西)龍山縣「8·22」特大殺人案受害人執行救助金發放儀式在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湘西中院執行局為該案24名受害人家屬發放執行救助金204122元,7名受害人家屬代表到場領取救助金。


2016年以來,湘西中院對79案141人進行救助,共發放執行救助金177萬元,體現了法院對困難申請執行人的司法人文關懷,有利於救助窘迫申請執行人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今後,我院將不斷完善司法救助機制,繼續拓寬執行思路,創新執行方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窮盡一切執行手段,最大限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讓困難群眾在案件審理執行中切實中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懷,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救助的就是弱者!

❿ 簡述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專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屬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