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自駕旅遊 » 鼓勵鄉村旅遊企業優先吸納

鼓勵鄉村旅遊企業優先吸納

發布時間: 2021-03-01 23:43:34

⑴ 如何推動農業改革 加快鎮域經濟發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建好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促進鎮域經濟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統籌兼顧,差異發展,提質增效,創新驅動」的總要求,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激發鎮域經濟發展活力,同步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促進鎮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農民增收。

到2016年,力爭鎮域GDP年均增速達到12%,地方稅收收入年均增速達到13%以上,工業產值年均增長20%,增加值年均增長15%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年均增加18%,農業規模化生產組織產銷對接率60%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3%。

二、功能布局

在嚴格遵循全區城鄉總體規劃、區域生態空間管控規劃、水資源規劃、環境保護等規劃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做到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游則游,調整和優化產業布局,不斷完善功能配套,積極打造鎮域特色經濟板塊。

工業園區配套板塊:大安、陳食、衛星湖發展鳳凰湖工業園區配套產業;松溉、朱沱發展港橋工業園區配套產業;三教、板橋發展三教工業園區配套產業,板橋重點建設農副產品及食品加工基地。

道口經濟板塊:高速路道口涉及的三教、雙石、臨江、五間、何埂以及青峰、紅爐等鎮重點發展建材、現代商貿物流以及工業園區配套產業,改造升級傳統產業。

中心城區板塊:中山路、勝利路、南大街主要發展傳統商貿業、現代服務業及房地產業。

農業園區板塊:五間、何埂、仙龍、吉安、來蘇、金龍、永榮、寶峰以市級現代農業園區或特色效益農業示範園區為依託,重點發展特色效益農業。

鄉村旅遊板塊:茶山竹海、黃瓜山、石筍山、衛星湖、十里荷香、松溉古鎮相關的鎮街重點發展生態休閑觀光農業、鄉村旅遊業

三、改革發展重點

1、培育新型工業支撐體系。根據各鎮街產業發展現狀,結合鎮街總體規劃,選擇一批具備條件的鎮街打造特色產業園,編制特色產業園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各產業園的支柱產業。圍繞支柱產業發展,突出抓好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拉長延伸產業鏈條,培育產業集群,壯大鎮街特色產業。打造鎮街產業發展平台。做大做強現有8個市級「中小企業創業基地」。鼓勵盤活閑置資產,重點支持電子產品加工、機械製造加工、衛生潔具、傢具製造、農副產品深加工、服裝服飾、包裝印刷等產業發展。

2、引導鎮街工業轉型升級。改造提升資源型傳統產業,變礦石、煤炭開采為礦產品精深加工,鼓勵企業加快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支持企業技改擴建,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和產業轉移等獲得新的發展機會。實施「微小企業上規模」、「規模企業上台階」工程,促進鎮街工業快速發展。建立鎮街與工業園區合作機制,發展配套加工製造業、電子信息外包產業及生產性服務業。

3、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積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為主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家庭農場發展規模標准及扶持范圍,培育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利益聯結創新試點,推行「公司+合作社+農戶」等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支持龍頭企業持股農民合作社,與農戶採取保底分紅等方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探索建立區域性專業化服務機構,探索農業生產種子、育苗、農資、耕種收全程代辦社會化有償服務試點。完善重要農產品基地安全生產可追溯體系,加強產地准出和農產品批發市場檢測工作,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機制。

4、探索鼓勵城市資本下鄉投資經營機制。引導城市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積極創辦、領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延伸農業產業化鏈條,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產品增值和農民增收。建立城市資本下鄉投資引導項目庫。推進涉農建設性資金整合試驗,探索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分離辦證試點,開展農(林)業生產、管理附屬設施地權與房屋產權分離辦證試點。推行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保證金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利益。

5、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與量化確權。對全區鎮街、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以及代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的全部資金、資產、資源進行清產核資,明晰產權,分類指導開展資產量化確權改革試點工作。將適合量化確股的資產,按認定價值和股份數量量化到人,建立相應的產權管理法人主體,探索集體資產經營有效實現形式,盤活集體資產資源,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6、建立財政支農資金農民持股機制。對財政資金扶持農業經營主體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補助項目(土地整治、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補助項目除外),項目補助金額的50%作為涉及土地流轉的農民和企業項目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持股,其中,農民持股60%,集體經濟組織持股40%。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所持股份,不參與經營管理,不享有退股權,只按持股金額7%的標准實行固定分紅。分紅時間從項目竣工驗收時起,以整年度計算。分紅時限為項目存續期。

7、深化水利、林業和供銷合作社改革。開展農村水價改革和農村供水社會化服務試點。探索開展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和集體公益林管理經營機制。加強基層供銷社平台建設,推行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8、構築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加快城區農產品批發市場、「放心」農產品直銷店以及來蘇、大安、朱沱、三教等鎮的農產品交易配送中心建設進度,依託「吉之匯」農貿城建設,打造面向全國的農產品電商平台,健全和拓展農產品購銷服務網路。支持有條件的農戶、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投資主體在農村建設農產品營銷網點。支持舉辦各類特色農產品節會促銷活動。

9、培育多元化市場流通主體。加快培育農村經紀人、農產品運銷專業戶和農村各類流通中介組織。鼓勵各類工商企業通過收購、兼並、參股和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農村市場建設和農產品、農資經營,培育一批經營農產品的商貿企業和第三方冷鏈物流企業。發揮供銷合作社、郵政等傳統流通渠道作用,拓展為農服務領域。

10、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加快發展特色農業觀光旅遊、餐飲、物流服務、勞務輸出、信息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構建城鄉一體化商業服務網路,不斷提高服務業的檔次和水平。加快建設「萬村千鄉市場」、「農產品網上交易」等工程,大力發展農村連鎖經營、電子商務、便利店等新型流通業態。引導和支持流通企業、涉農企業和農民合作組織開設網店,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11、完善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管理工作機制。嚴格復墾條件,不搞大拆大建。強化復墾驗收,建立國土、農業部門聯合驗收復墾項目制度,嚴格驗收程序、驗收標准,落實驗收主體責任。每年實施土地整理50000畝,新增耕地4000畝,保障「占補平衡」,每年實施復墾項目500畝,保障「掛鉤」指標。加強耕地後期管護利用,防止耕地撂荒。探索建立市場化、社會化的復墾新機制。嚴格復墾入庫、復墾驗收、價款撥付公示制度。農村建設用地和宅基地復墾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於農村和小城鎮。防止借美麗鄉村建設等名義搞違規建設,堅決查處變相「小產權房」等違法建設行為並追究責任。適時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農房轉讓試點。

12、構建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體系。積極穩妥推進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按照監督管理、交易規則、信息發布、交易鑒證「四統一」原則,構建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平台。積極推進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林權、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股權、「三權」抵押物處置、養殖水面經營權、農村「四荒地」使用權、農業設施裝備、農業知識產權、林木及林產品等流轉交易。

13、完善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機制。引導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支持農業發展。拓展農村產權融資范圍,將抵押物由過去的「三權」逐步擴大到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庫、塘、堰)、集體資產股份、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農業產業化工程資產、涉農補貼、涉農保險保單、鮮活資產等,逐步推廣農村土地收益權保證貸款。

14、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力度。建立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放寬擔保抵押要求。創新「三農」保險品種,擴大保險覆蓋面,探索糧食、生豬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理賠服務水平。

15、暢通農業轉移人口進城鎮落戶通道。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戶口登記制度。放開進城區、場鎮落戶准入條件,在城區、場鎮務工經商且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購買商品住房的、在城鎮投資興辦實業的農民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在農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年老父母投靠子女均可申請在城區、場鎮落戶。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處置農業轉移人口的農村土地。保護農業轉移人口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以及集體財產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對自願退出宅基地的,通過復墾推動宅基地財產權變現。以市場化方式妥善處置夾心房、連體房復耕難等問題。

16、大力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優化教育資源布局,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接納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准化建設;完善用工激勵政策,鼓勵企業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有序推進公租房建設,採取信貸優先、稅費減免等措施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購房幫助。完善並落實社會保險接續辦法,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機制。

四、政策措施

1、統籌編制全區區域生態空間管控規劃、城鎮建設規劃、重點區域形態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規劃,負責場鎮建設規劃的技術指導、方案審查和銜接協調工作。適時修編鎮街用地規劃。

2、支持鎮街盤活學校、醫院、場鎮危舊房等國有閑置存量土地。

3、鎮街符合規劃的工業用地指標,由區政府統籌解決。

4、 每年安排300畝左右的土地指標,主要用於鎮街發展工業和商貿流通項目,其次是場鎮房地產開發。指標分配不搞平均主義,對「小產權房」等違法建設行為問題嚴重且不整改的,不予分配指標。

5、鎮街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增減掛鉤指標和地票解決。原則上復墾項目所在鎮街產生的增減掛鉤用地指標的50%留所在鎮街使用。

6、選擇2個鎮開展土地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鎮街逐步擴大鎮域「縮小征地范圍改革試點」。

7、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設施農用地建設。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對外開展合資合作,發展股份制企業,辦理集體土地房地產證。

8、按區級現代農業園區政策,整合支農項目資金支持鎮街特色效益農業示範園發展。

9、採取「1+X」(一個工業園區帶動幾個鎮街)的方式,在園區內規劃一定的地塊,用於鎮街發展與園區主導產業相配套的產業集群,享受工業園區同等政策。

10、支持在工業園區以外有工業用地的鎮街建立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發展以農產品及食品加工為主的中小型企業、小微企業。對建標准廠房超過5000平方米的按10元/平方米的標准一次性補貼鎮街。

11、鎮街建設專業市場、冷鏈物流項目按成本價供地;對引導限上商貿企業到鎮街新開設直營連鎖店的鎮街,每個補助1萬元。積極推動中心鎮商業集中發展,對新建1萬平方米以上商業綜合體的鎮街,每個補助資金20萬元。

12、鼓勵發展鄉村旅遊。支持有條件的農戶、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利用現有房屋興辦「山裡人家」;支持社會資本與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合作,利用符合規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新建「山裡人家」。

13、調整完善區對鎮街財政管理體制,不斷提高鎮街財政保障能力。主城3個辦事處城市規劃區以外和其他20個鎮街的建設項目,城市建設配套費和土地出讓收入相關規費計提的永川區級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相應鎮街。

14、全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額安排給鎮街。

15、鎮街在區外招商引資實現的永川級新增稅收,給予100%的體制分成比例。

16、鎮街招商引資落戶工業園區的企業實現的稅收永川留成部分,鎮街分成50%;按到位資金的50%計入鎮街招商引資任務;項目實現的增加值按40%的比例計入鎮域GDP。

17、區財政統籌安排一定資金,給予承擔園區、城區征地拆遷任務的鎮街用於鎮域經濟發展。

18、城鄉建設增減掛鉤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按2萬元/畝給予工作經費補助到鎮街。

19、適當提高農村公路建設補助標准,硬(油)化路路基寬度為4.5米的,每公里補助45萬元;路基寬度為5.5米的,每公里補助60萬元;路基寬度為6.5米及以上的,每公里補助70萬元。

20、區政府設立的產業發展基金向鎮街傾斜。對區級中心鎮給予與市級中心鎮同等的區級配套補助政策,區級每年給予各鎮街一定專項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21、完善區領導、部門聯系鎮街工作制度。

五、組織保障

明確責任分工。成立以區長為組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統籌城鄉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實行部門分工負責制,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各鎮街要充分發揮在統籌城鄉改革促進鎮域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作用,加強調查研究,理清發展思路,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努力發展壯大鎮域特色經濟。區級相關部門,對中央、市級擬出台的新政策要加強銜接,及時跟進,齊心協力推進改革與發展工作。

嚴格督查考核。把統籌城鄉改革促進鎮域經濟發展工作任務納入區委、區政府對各鎮街、區級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中,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要開展階段性工作督導檢查和跟蹤評估,對政策不落實、服務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鎮街和部門要追究責任,確保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⑵ 炎陵縣脫貧攻堅中七個一批,六大工程指什麼

答:「七個一批」指:特色產業脫貧一批------發展特色產業增收脫貧。針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通過發展生產和務工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加大產業培育扶持力度,通過發展生產實現穩定脫貧。堅持「資金跟著窮人走,窮人跟著能人走,能人窮人跟著產業項目走,產業項目跟著市場走」的「四跟四走」產業扶貧路子,通過直接幫扶、委託幫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實現貧困農戶增收脫貧;發展貧困戶有能力經營的產業項目,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戶參加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的戶數比值達到50%以上。創新金融扶貧。投入財政扶貧資金用於貸款貼息和信貸風險補償,推動銀行向貧困農戶和專業合作社每年發放小額信貸資金;積極試點貧困戶小額貸款結對投資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在貧困鄉村設立服務網點,改善農村網點支付結算金融服務條件,實現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金融服務全覆蓋。推進電商扶貧。構建電商信息網路、人才培育、集散中心、物流配送電商扶貧體系,倡導「購買一份貧困地區產品就是扶貧」觀念,發揮社會扶貧作用,幫助貧困地區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推進鄉村旅遊扶貧。採取「公司十景區十農戶」和「農家樂」等形式增加貧困農戶就業,增加貧困農戶收入。(牽頭單位:農委,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商務和糧食局、旅遊外事僑務局、林業局、畜牧獸醫水產局。)
勞務輸出脫貧一批----加大勞務輸出培訓投入,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以就業為導向,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進一步加大就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貧困地區建設縣鄉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引導和支持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開展好訂單定向培訓,建立和完善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鼓勵地方對跨省務工的農村貧困人口給予交通補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產業發展,拓展貧困地區勞動力外出就業空間。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要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並優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通過「雨露計劃」,做好純農戶大學生和貧困戶勞動力就業工作引導勞務輸出脫貧。(牽頭單位:人社局)
易地搬遷脫貧一批-----按照「省負總責,市州組織,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建立易地扶貧搬遷聯席會議制度。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扶貧產業發展、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相結合,遵循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科學規劃、因地制宜、政策協調和量力而行的原則,用2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到2017年全面完成貧困人口搬遷任務。切實落實好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易地扶貧搬遷人均建設資金標准6萬元,其中2至3萬元用於建設,其餘資金主要用於生產生活、公共服務,後續產業及其它相關設施建設。中央和省補助的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准執行),搬入地在縣城及縣城以下鄉鎮和農村的,每戶(不論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礎上可以增加不超過25平方米的總面積。在保證「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的前提下,整合農網改造、鄉村公路、危房改造、地質災害、美麗鄉村、國土整治、養老發放、子女入學和戶籍、公益性崗位安排、基層政權建設等扶貧資金,統籌用於易地扶貧搬遷區域相關項目建設。要在穩定搬遷群眾基本生產生活的基礎上,著力加大對後續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鞏固搬遷成果,實現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提高、收入水平明顯提升、遷出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務。(牽頭單位:發改委,責任單位:住建局、扶貧辦)
教育助學脫貧一批-----提高貧困地區基礎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辦學質量,提高貧困地區職業教育促進脫貧致富能力,確保所有貧困戶子女全部在學在業,沒有幼兒、學生因貧失學輟學,貧困村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0%以上,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年鞏固率達到98%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支持貧困地區學生就讀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做好純農戶大學生和貧困戶勞動力就業工作引導勞務輸出脫貧,提高「雨露計劃」信息化水平和技能培訓補助標准,簡化補貼對象認定程序,實行應補盡補、直補到戶,對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在每年每人補助1500元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按每人每學年不低於2000元的標准給予資助;對參加半年以上職業技能培訓獲得初、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資助1500元,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人口,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確保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一名40歲以下青壯年勞動力具備一項以上足以脫貧的職業技能,實現「一人就業全家脫貧,一人成才穩定一個家庭」的精準脫貧成效。(牽頭單位:教育局,責任單位:人社局、扶貧辦)
醫療救助脫貧一批-----開展醫療救助脫貧。做好資助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對其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予以救助。各地可根據患病家庭負擔能力、個人自負費用、當地籌資情況等,分類分段設置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額。加強醫療救助與相關醫療保障、社會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形成與慈善救助的高效聯動和良性互動。(牽頭單位:衛計委)
保障兜底脫貧一批-----按照「特困對象、托底保障、精準扶貧、同步小康」的工作思想,積極爭取國家和省里政策、項目、資金支持,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確保2017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不低於城鎮的60%執行,年保障標准不低於3000元,實現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扶貧線「兩線合一」,通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保障兜底全市貧困人口。(牽頭單位:衛計委、民政局)
生態補償脫貧一批-----利用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國有林場改革、生態公益林建設保護等政策,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結合建立國家公園機制,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聘用當地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加大退耕還林還草力度,落實好退耕還林補貼政策,提高補貼標准。開展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落實天然林保護、生態公益林建設保護等補貼政策,提高補償標准,讓貧困地區從生態保護中得到更多實惠。因地制宜發展優勢林業主導產業,通過設立貸款風險金,組建專業合作社,落實幫扶機制等形式,幫助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和貧困戶家庭經濟。加強對貧困戶的勞動力免費進行林業職業技能培訓的力度和廣度,實現林業科技和產業脫貧戰略。(牽頭單位:林業局)
「六大工程」指:
交通扶貧工程:加大貧困村交通項目建設力度,以通暢工程、道路拓寬提質為重點,以推進城鄉交通一體化為目標,優化城鄉區域交通運輸網路對接,加快推進全市貧困村路網建設,有效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牽頭單位:交通運輸局)
水利扶貧工程:把貧困村病險水庫和飲水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實施計劃,解決貧困村飲水不安全問題。(牽頭單位:水務局)
通信和電力、光伏扶貧工程:至2017年,貧困村達到村村通光纜,實現電話、廣播電視、寬頻網路融合,4G網路全覆蓋。(牽頭單位:經信委,責任單位:電信、移動、聯通)對農村電網進行全面改造升級。我市完成投資1802萬元,新增配變33台,新增線路14.8公里,新增0.4kV線路181.72公里(牽頭單位:國網株洲分公司)開展光伏發電產業扶貧工程。一是實施分布式光伏扶貧,增加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因地制宜開展光伏農業扶貧,利用貧困地區荒山荒坡、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光伏電站,使貧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牽頭單位:能源局)
農村危房改造和環境綜合整治扶貧工程: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放在優先位置,提高補助標准,探索採用貸款貼息、建設集體公租房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加大貧困村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改廁和村莊綠化美化力度。加大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力度。繼續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加大貧困地區以工代賑投入力度,支持農村山水田林路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財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設項目,涉及貧困村的,允許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接委託村級組織自建自管。以整村推進為平台,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扎實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牽頭單位:發改委、環保局)
文化扶貧工程:「治貧」必先「治愚」,大力發展農村的文化事業,提高農民的思想文化素質和科學技術水平,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從根本上改善農民生活的關鍵所在。貧困地區的農民要擺脫貧困有兩個障礙,一是交通不便,二是信息閉塞。文化落後,就缺少發展經濟的能力。(牽頭單位:教育局)
鄉村旅遊扶貧工程:依託貧困地區特有的自然人文資源,深入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充分發揮貧困地區旅遊資源優勢,因地制宜發展旅遊業,實施鄉村旅遊促進精準扶貧。(一)推進旅遊項目建設帶動就業扶貧。結合實施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戰略,充分利用貧困地區豐富的古鎮古村和民俗旅遊資源,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古鎮古村群落,通過加快旅遊項目建設,擴大貧困人口直接從業和間接從業數量,拓寬貧困人口增收渠道。(二)發展鄉村旅遊帶動創業扶貧。通過「旅遊+農業」組合,完善鄉村旅遊「生活鏈」、「服務鏈」和「產業鏈」,做深做新鄉村旅遊文章,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培育以旅遊業為主導的鄉村旅遊扶貧示範村,大力發展鄉村避暑度假和特色康養旅遊產品。(三)積極引導旅遊資源要素入股分紅帶動創收扶貧。鼓勵懂經營、善管理的旅遊企業和能人進行鄉村旅遊資源開發,與貧困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採取公司+貧困戶和能人+貧困戶等形式,根據鄉村旅遊發展需要吸納或租賃貧困戶的部分山林、果園、魚塘、土地、房產等生產資源和政府支持資金合作參股,鄉村旅遊經營業主返聘貧困戶家中勞動力在旅遊企業中從事旅遊服務,實現鄉村旅遊經營業主與當地貧困戶共建共享。通過盤活貧困農村旅遊資源要素,達到資源增值、貧困戶增收的目標。(四)大力開發旅遊商品帶動購物扶貧。利用貧困地區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特色農副產品等資源,充分挖掘湖湘特色飲食文化和手工技藝,大力發展旅遊工藝品、旅遊食品和旅遊紀念品,培育旅遊商品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提升我省旅遊商品競爭力。通過「互聯網+旅遊」,藉助旅遊電子商務平台,做到網店與實體店並重發展,促進旅遊商品增產擴銷,在滿足不同遊客購物需求的同時,切實提高農民收入。(牽頭單位:旅遊局)

⑶ 甘肅省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010年奮斗目標和主要任務

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最後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對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為「十二五」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具有重要意義。縱觀國內外形勢,今年經濟發展環境將好於去年。一方面,國際金融市場漸趨穩定,世界經濟逐步向好。我國經濟回升基礎不斷鞏固,市場信心明顯增強,擴大內需和改善民生政策效應將繼續顯現。新的產業革命正在孕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為我省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帶來新的機遇。另一方面,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保持基本穩定,繼續加大調整經濟結構和收入分配力度,對我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產業發展和改善民生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我們必須正確判斷形勢,統一思想認識,堅定發展信心,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發揚甘肅精神,搶抓機遇,加快發展。
政府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堅持「四抓三支撐」的總體工作思路,全面實施「中心帶動、兩翼齊飛、組團發展、整體推進」的區域發展戰略,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堅持改革創新,繼續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和特色產業培育,著力培育區域經濟增長極,加大民生工程建設力度,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的各項目標任務,為「十二五」時期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0%以上,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1%,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6%,地方預算收入增長12%,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2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0%以上,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5%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以內,萬元生產總值能耗降低5%以上。
確定這樣的預期目標,主要有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基於繼續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的需要。只有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才能穩定社會預期,增強發展信心。這對於擴大就業、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都是非常必要的。也只有保持較高的發展速度,才能逐步縮小我省與全國的差距。二是基於對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不斷增多的認識。國家擴大內需的政策取向沒有改變,特別是繼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進一步加大對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強化農業基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而這些方面正是我省的薄弱環節,也是我省爭取國家支持、加快發展的寶貴機遇。三是基於區域發展戰略所帶來的發展信心和動力。省委十一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提出的區域發展戰略,是對省情認識的升華,極大地調動了全省加快發展的積極性。河西新能源及裝備製造業顯示出良好的發展前景,隴東石油煤電開發利用項目投資強度加大,各市州精心謀劃、競相發展,形成了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為加快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按照總體要求和預期目標,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加快項目建設,保持投資持續快速增長
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加大項目建設力度,擴大投資規模,增強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一是加快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度。建成天水至定西、康家崖至臨夏、永昌至金昌高速公路。全面開工建設營盤水至武威、成縣至武都高速公路。抓好武都至罐子溝、西峰至長慶橋至鳳翔路口、徐家磨至古浪、瓜州至星星峽等高速公路建設。新開工敦煌至當金山二級公路及臨夏至大河家、岷縣至合作等10條942公里國省道改造項目。按照本屆政府任期內,用三年時間完成全省所有縣城通二級及以上公路的目標,今年完成12個縣的建設任務。確保蘭渝、西平、天平、蘭州鐵路樞紐、蘭新鐵路第二雙線等重點鐵路項目按計劃完成投資,全面開工建設寶雞至蘭州客運專線,爭取開工建設天平鐵路北延線及包蘭鐵路蘭州至銀川擴能改造工程。完成嘉峪關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加快金昌機場建設進度,爭取開工建設蘭州中川、慶陽、夏河機場及張掖軍民合用機場改擴建項目。
二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積極爭取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與生態恢復、祁連山北麓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敦煌水資源綜合利用與生態保護等項目。加快實施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保護與建設、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隴南山地水土流失治理及重點生態建設等工程。繼續推進天然林保護、「三北四期」、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項目建設。加快引洮供水一期、鹽環定揚黃續建甘肅專用工程建設進度。
三是壯大能源基礎產業。加快酒泉380萬千瓦風電場項目建設,開工建設一批10兆瓦並網型光伏發電項目,開展50兆瓦光伏發電特許權招標工作。抓好黃河河口、白龍江沙川壩等在建水電站建設,建成崇信電廠、平涼電廠二期、蘭州范家坪熱電廠,加快酒泉熱電廠等項目建設,全面開工建設永登至金昌至酒泉至瓜州750千伏雙迴路輸變電工程和酒泉風電基地「十一五」風電場升壓站工程。積極推進核桃峪、新莊、劉園子礦井建設和煤礦安全改造項目進度,力爭大柳礦井及選煤廠和新安煤礦建成投產。加快慶化搬遷改造和蘭州原油儲備基地工程建設,建設一批城市天然氣管網。
四是抓好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精心謀劃一批關系長遠發展和增強發展後勁的重大項目,加快推進引洮二期、黑河治理二期、引哈濟黨、慶華集團張掖煤制氣、蘭州11.8萬噸碳五全分離綜合利用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爭取雷家角至西峰、臨洮至渭源、蘭州南繞城、十堰至天水甘肅段高速公路可研和初設批復。完成天平鐵路向南延伸、干塘至武威增建二線等鐵路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國家啟動蘭州至張掖增建三、四線鐵路項目。加快部分支線機場及改擴建機場前期審批。完成正寧、沙井子和甜水堡礦區規劃批復。加快蘭州軌道交通項目的前期工作。
五是努力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強化項目管理,創新管理模式,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做好項目規劃、論證、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及時履行環評、節能、土地等前置審批手續。依法依規推進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等工作。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加強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確保項目廉潔、工程優質和資金安全。
六是基本完成災後重建任務。今年是完成災後重建任務最後一年,必須突出重點,靠實責任,全面加快城鎮居民住房、城市基礎設施以及水利、交通、醫院、學校等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完成重建任務。加強與深圳市的協調配合和省內對口支援,精心組織,確保重建項目有序推進。加強檢查驗收,確保重建工程質量。
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工業經濟快速發展
繼續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扶持力度,開展企業科技創新年和質量效益年活動,加快結構調整,提升產業層次,在轉變發展方式中加快發展速度。
一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實施石油化工、鋼鐵有色、裝備製造、新型能源、電子信息和輕工紡織等6個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不斷延伸產業鏈,發展高附加值產品。支持企業拓展石油化工精細加工,提高鋼鐵有色金屬深加工比例。加大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優化礦區資源配置。在能源資源優勢地區建設大型現代高載能產業基地。加快發展裝備製造業,支持蘭州吉利轎車擴能改造,推進石油鑽采和煉化設備、數控機床、風力發電設備成套化和高端化。利用中葯材特色資源和生物技術優勢,推動特色中成葯、藏葯和生物制葯快速發展。加快發展畜產品、馬鈴薯、果品蔬菜等農產品精深加工和葡萄酒產業。推進品牌戰略,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二是加強新能源基地建設,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國家自主創新產業化項目,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開發,積極培育新材料、電子信息、生物工程、現代制葯、航空航天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低碳經濟。組織實施重大產業技術開發專項,在石油化工裝備、新型催化劑、精細化工、新型功能材料等方面組織實施一批產學研聯合開發項目。新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三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實施《甘肅省循環經濟總體規劃》,建設「一區七基地」,培育16條產業鏈,實施72類重點支撐項目,總投資2133億元。提高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屬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支持工業園區提升循環經濟發展功能。抓好省級43個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加強重點工業行業和160戶重點企業的節能工作,落實差別電價政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落後產能。大力實施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技術改造項目,開發和推廣資源節約替代、回收處理等新產品新技術。加大蘭州大氣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程建設進度。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飲用水源保護,加大工業和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積極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控制在56.3萬噸、16.8萬噸以內。
四是積極創造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加大力度落實促進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降低准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金融服務、公共事業領域,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建設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信息網路和公共服務平台,形成功能齊全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揮蘭州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優勢,努力增加信貸投放。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努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落實出口退稅政策,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三、夯實「三農」發展基礎,持續增加農民收入
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夯實農業農村持續發展的基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一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全面落實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扶持奶牛、生豬養殖等強農惠農政策,進一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擴大節水灌溉面積,推廣旱作農業新技術。全膜雙壟溝播面積達到1000萬畝、高效節水200萬畝、脫毒種薯400萬畝。開展高標准農田示範工程建設,推進糧棉油高產創建活動,提高單產,增加總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是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繼續實施促進農民增收「六大行動」。加快馬鈴薯、高原夏菜、中葯材、制種、果品、釀酒原料等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推進牛羊產業大縣建設。支持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精深加工,擴大農產品外銷。推進鄉鎮企業產業升級,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遊和農村服務業。積極發展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大力推廣訂單農業。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加快良種繁育、設施農業發展。整合培訓資源,加強農民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權益保護,努力增加現金收入。
三是繼續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大中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和農牧區節水灌溉示範項目建設,全面完成列入國家規劃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繼續實施22個農村電氣化縣項目。建立健全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加快實施農村信息化民生工程、電網改造工程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四是促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以蘭州、嘉峪關、金昌3個省級試點市和11個試點縣為重點,整體推進新一輪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一體化試點工作。把城市發展與壯大縣域經濟結合起來,推進沿西隴海蘭新線各城市發展。加強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產業集聚、吸納就業和公共服務能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努力提高城鎮化率。
四、擴大消費需求,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
堅持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方針,把發展現代服務業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點,構建特色突出、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
一是加快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堅持「陸水空並重、建管運並舉」的發展思路,在適應大交通、建設大通道、構築大樞紐、發展大物流上找准切入點,推動以物流園區為龍頭、物流中心為骨幹、城鄉快速貨運為支撐的交通運輸網路建設。積極探索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統一協調的政策、規則和標准,促進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
二是扎實推進城鄉流通體系建設。以中心城市、交通干線和物流園區為依託,建設多層次、多功能現代物流網路體系。支持城市商業網點向農村延伸,加大「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村縣鄉集貿市場改造工程」、「新網工程」和郵政服務「三農」工程等實施力度,建立大宗農產品產銷銜接體系,開展「農超對接」試點。加快社區肉菜市場標准化改造和糧油副食品等重要商品儲備設施建設。
三是著力培育城鄉消費熱點。完善「家電下鄉」、「以舊換新」和「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增加種類和型號,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准。加快寬頻網路建設和農村信息化步伐,推進「三網」融合,促進信息消費。鼓勵發展消費信貸,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促進金融、科技、文化、中介、培訓、家政、養老、健身等服務消費。
四是促進對外貿易恢復性增長。用好國家進口貼息政策,擴大鎳、銅、鉛、鋅精礦進口規模。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金川公司、酒鋼集團等大型骨幹企業拓展境外投資,獲取資源。抓住國家提高農產品深加工、機電、鋼鐵製品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時機,調整結構,促進優勢產品擴大出口。
五是做大做強旅遊產業。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把旅遊業作為戰略性支柱產業來培育。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搞好旅遊示範縣創建工作,整合旅遊品牌和精品線路。積極爭取開通蘭州中川機場航空口岸,擴大入境旅遊。加快旅遊企業改革,培育骨幹龍頭企業。促進旅遊與文化體育相結合,加大宣傳促銷和市場開拓力度,擴大旅遊消費。
六是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規模。加大住房供應結構調整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確保資金、土地供應和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加大對圈地不建、捂盤惜售和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五、全面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努力培育經濟增長極
以深入研究、搞好規劃為基礎,全面啟動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發揮比較優勢,優化產業布局,創新發展模式,提升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推進區域合作與協調發展,整體推動我省經濟發展邁上新台階。
一是切實增強蘭白都市經濟圈輻射帶動能力。研究編制蘭白都市經濟圈發展規劃。積極探索形成蘭白都市圈協調合作發展的工作機制,依託區域內經濟技術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優化產業布局,加快蘭州國家石化新材料產業化基地、國家火炬計劃白銀有色金屬新材料及製品產業基地建設。打造國家重要的能源及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裝備製造、特色農產品加工、生物制葯及中藏葯現代化基地。加快建設西北交通樞紐、區域金融中心和商貿物流中心,發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作用。
二是著力打造河西新能源和隴東能源化工基地。加快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啟動河西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建設,帶動新能源裝備製造業發展。加快隴東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做好石油煤炭資源勘探開發和加工產業鏈延伸工作。積極推進大型坑口電站和骨幹電網建設,提高電力送出能力。加快實施《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推進隴東南區域經濟快速發展。
三是大力發展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培育和發展區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設嘉峪關不銹鋼生產基地,金昌鎳銅鈷生產基地,隴南、甘南黃金鉛鋅生產基地,張掖、武威和定西特色農副產品加工基地,天水機械電工設備製造基地,平涼電子真空器件製造基地,臨夏商貿和民族產品生產基地。規劃建設精深加工園區,延伸產業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形成優勢互補的區域發展新格局。
四是全面加快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發展。加大扶貧開發、以工代賑投入力度,加快特色產業發展。實施貧困地區集中連片扶貧綜合開發,繼續開展河西特困移民幫扶工作。落實扶持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發展政策,採取切實有力措施,促進甘南、臨夏等民族地區和慶陽革命老區加快發展。力爭易地扶貧搬遷6萬人。減少貧困人口40萬人。
六、著力改善民生,加快社會事業發展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擺在突出位置,繼續加大公共財政用於民生的支出力度,使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實在在的利益。
一是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擴大城鄉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和困難群體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政府主導、市場拉動、鼓勵創業等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落實支持企業吸納就業政策,促進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繼續推動全民創業。擴大就業再就業和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繼續做好城鎮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工作。建立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城鎮新增就業25萬人,下崗再就業8萬人,輸轉城鄉富餘勞動力500萬人次,創勞務收入400億元。
二是推進制度創新,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現被征地農民、村幹部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制度並軌。以農民工、個體私營、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參保范圍。以大學生、中小學生和困難群體為重點,擴大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徹底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參加城鎮養老保險、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老工傷」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等遺留問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三是堅持優先發展教育,重點發展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繼續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創新體制機制和辦學模式,推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和集團化辦學,加快實訓基地建設,著力培養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全面完成「兩基」攻堅任務,加快中小學教育布局調整,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改善高等教育辦學條件,引導學科專業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提高教育質量。繼續實行中等職業教育減免學費政策,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政策。
四是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提高基層服務水平。重點發展基層公共醫療衛生事業,加快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中心建設,加強技術人員專業培訓,提高基層衛生機構綜合服務水平。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國家基本葯物省級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逐步實現基本葯品零差價銷售。推進中醫葯和民族醫葯事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醫療衛生機構。繼續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和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五是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確保完成人口控制計劃。全面落實獎勵扶助、少生快富、特別扶助等政策措施,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機制。實施優生促進工程,做好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完善人口計生經費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人口計生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推進老齡事業健康發展。
六是促進文化繁榮,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統籌城鄉文化事業發展,加快重點文化設施項目建設,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創新體制機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扶持精品劇目創作,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推進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組建文化龍頭企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積極推進廣播影視領域項目建設和產品創新。建設國家敦煌古壁畫保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積極籌建國家亞高原訓練基地,辦好省第十二屆運動會。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做好新聞出版、外事、僑務、地震、氣象、測繪、參事、文史、地方誌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是強化措施,為民辦好14件23項實事。(1)解決12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新增農村戶用沼氣10萬戶。(2)完成甘谷、舟曲等12個縣城通二級公路建設任務。建成2000公里通鄉油路。(3)新修梯田134萬畝,土地整理復墾開發32萬畝,其中新增耕地7.1萬畝。(4)整合培訓資源,實施14萬農民技能培訓工程。(5)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安排信用貸款額度450億元。(6)提高村組幹部報酬和村辦公經費。村幹部報酬按每年6000元標准補助,組幹部誤工補貼按村幹部報酬的30%確定,村辦公經費按每年5000元標准補助。(7)城市低保標准提高10%,農村低保標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8)實施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制度。(9)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1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每人每年15元。(11)實施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資金19億元。其中,中央補助11億元,省財政安排4億元,市縣配套4億元。(12)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逐步達到每個市州及人口在30萬人以上的縣區都有1所特教學校。(13)選拔5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招錄4500名醫學類(含護理專業)、500名獸醫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基層獸醫站工作。(14)實施城鄉危舊房改造工程,包括農村危舊房改造20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6000戶,新建廉租住房3萬套、發放租賃補貼10萬戶,城鎮居民住房災後重建3.69萬套、維修加固4.5萬套,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6.37萬戶,省屬企業礦山塌陷區危舊房改造2000戶,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5000戶。
七、加強安全管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確保食品葯品質量安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抓好交通、煤炭、消防、民爆、建築、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生產行為。加強商場、學校、幼兒園、娛樂場所等人員聚集地的安全防範,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妥善處理土地徵用、拆遷安置、企業改制、環境污染、勞資糾紛、涉法涉訴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創新信訪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突出的信訪問題。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力度。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和突發公共事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八、認真調查研究,編制好「十二五」規劃
編制「十二五」規劃,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分析國際環境新變化和國內發展新要求,准確把握省情和發展階段特徵,圍繞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著力增強自主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重大問題,重點對「十二五」時期發展環境、思路目標、基礎設施、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區域發展、生態環境、社會事業、改革開放和人民生活等方面深入研究,集思廣益,完善發展思路。加強重大項目儲備,把規劃目標與城鄉統籌結合起來,與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結合起來,與國家各項支持政策對接起來,落實到具體項目上,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⑷ 黨中央國務院鼓勵創業和創新的各項方針政策有哪些

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富民之道、強國之舉,有利於產業、企業、分配等多方面結構優化。面對就業壓力加大形勢,必須著力培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業創新帶動就業,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為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新動能。現就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合理確定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模式,科學把握宏觀調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穩增長促就業,以鼓勵創業就業帶動經濟增長。加強財稅、金融、產業、貿易等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的配套銜接,建立宏觀經濟政策對就業影響評價機制。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對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優先安排。
(二)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和業態,支持發展商業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大力發展金融租賃、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休閑、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加快創新驅動發展,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製造業,提高勞動密集型產業附加值;結合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引導具有成本優勢的資源加工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具有市場需求的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挖掘第二產業就業潛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有文化、有技術、有市場經濟觀念的各類城鄉勞動者根據市場需求到農村就業創業。
(三)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徵,創新產品和服務。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和知識產權保護,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發揮新型載體聚集發展的優勢,引入競爭機制,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中央財政給予綜合獎勵。創新政府采購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面臨的條件認定、企業資質等不合理限制門檻。指導企業改善用工管理,對小微企業新招用勞動者,符合相關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支持,不斷提高小微企業帶動就業能力。
(四)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失業風險。落實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穩定就業崗位。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由兼並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通過與職工進行集體協商,採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彈性工時、協商薪酬等辦法不裁員或少裁員。對確實要裁員的,應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實施專項就業幫扶行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接續,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再就業。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依據兼並重組政策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要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應對失業風險的就業應急預案。
二、積極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五)營造寬松便捷的准入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年內出台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繼續優化登記方式,放鬆經營范圍登記管制,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請導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推動修訂與商事制度改革不銜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約經濟發展、束縛企業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清理中央設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規范審批行為,明確標准,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並聯審批等方式。
(六)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機遇,適應創業創新主體大眾化趨勢,大力發展技術轉移轉化、科技金融、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科技服務業,總結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台和發展空間。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或通過盤活商業用房、閑置廠房等資源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經批準的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服務,打造一批創業示範基地。鼓勵企業由傳統的管控型組織轉型為新型創業平台,讓員工成為平台上的創業者,形成市場主導、風投參與、企業孵化的創業生態系統。
(七)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運用財稅政策,支持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的投入,促進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支持新興產業領域早中期、初創期企業發展。鼓勵地方設立創業投資引導等基金。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加快創業板等資本市場改革,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交易等功能,規范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動多渠道股權融資,積極探索和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發展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促進大眾創業。
(八)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持對象、標准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簡化程序,細化措施,健全貸款發放考核辦法和財政貼息資金規范管理約束機制,提高代償效率,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
(九)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
(十)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對於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加快推進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政策推廣。鼓勵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通過合作實施、轉讓、許可和投資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的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依託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強化財政扶持和金融服務。將農民創業與發展縣域經濟結合起來,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項目,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創業指導和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搭建一批農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和見習基地,培訓一批農民創業創新輔導員。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積極組織創新創業農民與企業、小康村、市場和園區對接,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
(十二)營造大眾創業良好氛圍。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平台,培育創業文化,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對勞動者創辦社會組織、從事網路創業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創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對政策落實好、創業環境優、工作成效顯著的,按規定予以表彰。
三、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
(十三)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完善工資待遇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的辦法,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對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結合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推進,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落實完善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完善管理體制和市場化運行機制,實現基金滾動使用,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支持。積極支持和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建設。對高校畢業生申報從事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十四)加強對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合理確定就業困難人員范圍,規范認定程序,加強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堅持市場導向,鼓勵其到企業就業、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並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及適當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科學設定公益性崗位總量,適度控制崗位規模,制定崗位申報評估辦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不得用於安排非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在崗情況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機制,完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扶持政策期滿退出辦法,做好退出後的政策銜接和就業服務。依法大力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加大對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補貼和獎勵力度,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扶持政策,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和靈活就業。加大對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較集中的地區,上級政府要強化幫扶責任,加大產業、項目、資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進一步清理針對農民工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強農民工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特別是對勞動力資源較為豐富的老少邊窮地區,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積極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加強對轉移就業農民工的跟蹤服務,有針對性地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和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在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時,要明確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的具體措施。
(十六)促進退役軍人就業。扶持自主擇業軍轉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官、義務兵,要確保崗位落實,細化完善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時同等條件優先錄用(聘用),以及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企業按比例預留崗位擇優招錄的措施。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作年限。調整完善促進軍轉幹部及隨軍家屬就業稅收政策。
四、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十七)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均等化、標准化和專業化水平。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創業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中小企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等機構的作用,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服務,創新服務內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並調整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支持各地按照精準發力、績效管理的原則,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創新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模式,形成多元參與、公平競爭格局,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按照統一建設、省級集中、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的原則,逐步建成以省級為基礎、全國一體化的就業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級集中的就業信息資源庫,加強信息系統應用,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推進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實現各類就業信息統一發布,健全全國就業信息監測平台。推進就業信息共享開放,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推動政府、社會協同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十九)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殘疾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形成有利於公平就業的制度環境。健全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和標准化建設。加強對企業招聘行為、職業中介活動的規范,及時糾正招聘過程中的歧視、限制及欺詐等行為。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推動實現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規范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
(二十)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順應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水平、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的需求,優化高校學科專業結構,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大規模開展職業培訓,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利用各類創業培訓資源,開發針對不同創業群體、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特點的創業培訓項目,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增強其就業創業和職業轉換能力。尊重勞動者培訓意願,引導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機構。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強化基礎能力建設,創新培訓模式,建立高水平、專兼職的創業培訓師資隊伍,提升培訓質量,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合理確定補貼標准。推進職業資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於勞動者成長成才的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暢通技能人才職業上升通道,推動形成勞動、技能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機制,使技能勞動者獲得與其能力業績相適應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作用,鼓勵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盡快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並逐步使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
五、強化組織領導
(二十三)健全協調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把促進就業創業擺上重要議程,健全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創業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落實完善就業創業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各項就業目標完成和就業局勢穩定。有關部門要增強全局意識,密切配合,盡職履責。進一步發揮各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促進就業創業積極性。
(二十四)落實目標責任制。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政績考核,細化目標任務、政策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資金投入、群眾滿意度等指標,提高權重,並層層分解,督促落實。對在就業創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有關地區不履行促進就業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對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十五)保障資金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就業相關資金。按照系統規范、精簡效能的原則,明確政府間促進就業政策的功能定位,嚴格支出責任劃分。進一步規范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督,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著力提高就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業創業統計監測體系。健全就業統計指標,完善統計口徑和統計調查方法,逐步將性別等指標納入統計監測范圍,探索建立創業工作統計指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全國勞動力調查制度建設,擴大調查范圍,增加調查內容。強化統計調查的質量控制。加大就業統計調查人員、經費和軟硬體等保障力度,推進就業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依託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輿論引導。堅持正確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大力宣傳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經驗做法,宣傳勞動者自主就業、自主創業和用人單位促進就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就業創業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大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制定具體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時要切實轉變職能,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確保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以穩就業惠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⑸ 如何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⑹ 採取下列哪些措施優先吸納農村貧困貧困勞動力和低收入人群就業a在線裕和中心

優先吸納農村貧困貧困勞動力和低收入人群,
農村貧困勞動力的就業渠道,

構建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
商貿流通等物流設施和服務的發展並優先吸納其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