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藏傳佛教與旅遊的關系
藏族的旅遊離不開獨特的藏族文化
而整個的藏族文化幾乎全是與藏傳佛教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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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可以不用年審,哪部法律或法規有明確的回答,請告知詳細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進行定期檢驗必須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應當發給相應的證明文件。但現實中,對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年審,並沒有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支持。根據我國立法法規定精神,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不處罰,同樣,行政機關法無明文規定不得亂作為。
我的理解: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賦予了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生產經營場所實地檢查的權利。且檢查時,行政機關可以依法查閱或者要求被許可人報送有關材料。這一職能足以替代年檢年審。
具體規定詳見下列通知中第五條第(一)項關於年審的規定。
浙江省公安廳關於貫徹執行《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若干問題的通知
發布部門: 浙江省公安廳 發布文號: 浙公通字[2006]55號
各市、縣(市、區)公安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修訂的《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於2月1日正式實施。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細則》,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旅館業的開業許可
(一)旅館業開辦應具備的條件
1.房屋建築、消防設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固定、合法的營業場所,房屋建築質量及消防安全必須依法通過有關單位或部門的驗收。利用人防工程開辦的旅館必須具備良好的通風、照明設備和兩個以上出入口。
2.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旅館客房的門、窗必須符合防盜要求,並設有符合防盜要求的物品保管櫃(箱)。其中二星級以上旅館或者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必須另外設有專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現金或貴重物品的保險櫃(箱),各樓層通道須裝有安全監控設備;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應達到以上硬體條件外,還應當對洗浴人員儲物衣櫃實行雙鎖管理,並在休息包廂(間)的公共通道安裝錄像監管設備。
3.具備單獨的旅客房間。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館應當具備此條件。
4.符合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的條件。有符合系統安裝要求的電腦、掃描儀、信息傳輸線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錄入操作業務的前台登記、管理人員。對原先已獲得公安機關批准,但未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旅館,原則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統安裝工作。
(二)申請開辦旅館應當提供的材料
1.開設旅館業的申請報告;
2.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擬任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聯系方式。擬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為外國人的,還需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及復印件;
4.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營業場所屬租賃的,還應當提供租賃協議;
5.消防部門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證明文件;
6.有關部門出具的房屋建築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7.旅館客房數量、床位數量,以及樓宇和技防設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區、經營場所平面示意圖;
8.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材料。
(三)審批程序
申請經營旅館業,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派民警對相關情況進行實地審驗,並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符合要求的,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二、關於接待旅客住宿浴室的管理
接待旅客住宿的浴室(簡稱'宿夜浴室'),是指通宵營業,可以接待顧客住宿及通宵休息的各類洗浴場所。開辦宿夜浴室,應當向公安機關申請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許可證中'經營范圍'填:宿夜浴室)。對原先已經開辦但未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宿夜浴室,必須在2006年6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申領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超過時限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不得通宵營業。繼續營業的,將依照《細則》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處罰。
開設於賓館、飯店、渡假村等旅館單位內的宿夜浴室,由該旅館單位直接經營的,應按照要求落實相關防盜、監控等安全防範設施,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經公安機關審驗合格後,可以直接在原證的經營范圍上加註'宿夜浴室'(需加蓋特種行業治安管理專用章)或重新換發《特種行業許可證》;屬於轉讓或由他人承包經營的,應另行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宿夜浴室應當按照《細則》的有關規定,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並將登記信息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明確表示要宿夜休息的洗浴人員;
(2)凌晨2時至清晨7時進入洗浴場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員。
三、關於住宿登記
(一)登記憑證
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及《軍官證》、《武警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同胞可憑《護照》、《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
(二)登記內容
住宿旅客應如實填寫本人姓名、戶籍地址、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旅館工作人員在查驗核對無誤後,應當在登記表中註明旅客入住時間、房間號,並在1小時內將住宿人員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無照片的,可以不錄)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指登記信息必須錄入並傳輸到信息系統後台資料庫);旅客退房時,旅館應當及時將旅客退房時間錄入系統。
境外人員住宿,還應當登記國籍或地區、入境時間、入境口岸、簽證或簽注的有效期、入境事由等內容。
(三)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
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遊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件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四)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信息登記
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到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後,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如單獨一人到旅館要求住宿的,旅館可先安排住宿,並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於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關於對旅館的管理檢查
(一)對旅館的日常監督管理
公安民警依照《細則》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在對旅館的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應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證件,並對相關監督檢查工作作書面記錄,檢查記錄由執行檢查的民警和旅館負責人或安全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字。民警對旅館住宿登記制度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時,對需要抽取少量客房進行核對的,應當經縣級公安機關同意。核對工作可以由民警進行,也可以由旅館工作人員進行。民警負責核對時,一般應由旅館工作人員陪同,並向旅客出示工作證件,說明來意,盡量取得旅客的配合;由旅館工作人員負責核對時,民警應當隨同監督。進行核對身份時,民警不得隨意進入客房進行檢查。
(二)對旅客房間的檢查
《細則》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所稱的檢查是指旅客住宿的房間已成為實施違法活動、隱藏違法嫌疑人或藏匿違禁物品的場所,公安民警需要進入房間抓獲違法嫌疑人、收集違法活動證據、查處相關違法活動而組織實施的檢查。檢查證明文件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八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辦理的《檢查證》。
公安民警需要對客房內的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及搜查的,按照刑事辦案的有關規定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五、其他
(一)關於年審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 六十二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不再對旅館《特種行業許可》實施年審制度。對旅館業經營者有違反國家有關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五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處罰。
(二)關於培訓
新《細則》實施後,各地要全面組織旅館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對通宵經營浴室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細致地宣傳新《細則》中的新規定,講解旅館業信息系統操作使用方法、身份證真偽鑒別等業務知識,切實提高從業人員遵章守法的意識和發現控制違法犯罪人員及行為的能力。
各地在貫徹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廳。
浙江省公安廳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3. 旅遊業的發展對於宗教文化的影響
★積極:
1、促進宗抄教文化的傳襲播;
旅遊分很多類型,其中宗教旅遊就是一種。選擇宗教旅遊的人很大程度上會促進宗教文化的傳播。
2、有利於宗教文化的傳承;
宗教文化的傳承是很多時候是需要經費的。例如宗教的一些建築的維護、宗教書籍的印刷、宗教文化活動的舉辦等。旅遊業的發展會帶動相應的經濟發展,會給宗教文化旅遊的相應景點帶來可觀的收入。
★消極:
1、對宗教場所的破壞;
眾所周知,觀光旅遊就是到實地去觀看。有些宗教的特色建築如果在旅遊開發時保護不當,很容易在遊客觀光過程中損壞,而這些特色的建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可恢復的。因為宗教的建築往往傾注了濃厚的宗教文化色彩,往往不同的時期的宗教文化總有一些差異,這些差異很大程度上的載體就是同期的建築,建築一旦被破壞,相應的宗教文化就很有可能消失。
2、對宗教色彩的破壞;
不法分子會利用旅遊的機會,借著宗教文化的幌子做出一些不利大眾的事情,這些也許就會給純凈的宗教文化抹黑了。不過這些行為在現實中還是占很小的比例的。
暫時就想到這么多,希望對你有幫助O(∩_∩)O~
4. 日本佛教出家人可以開酒店, 從事特種行業
佛教只是一個名詞,看你如何理解。名詞畢竟只是一個名詞。做到了實際位置的時候,版這個名詞權有實際意義。沒有到實際位置的時候,沒有任何意義。
有人說,國家經濟提高了20個百分點。如果你的工資還是沒有變化的話,「提高了」,「20個百分點」這些表現對你來說,也許什麼意義也沒有。
有人要給你100萬。如果說的話不成為事實,那也只是空談。
佛教,為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離苦得樂的教導。如果不按照佛法修行,自然就不會得到佛法的智慧與自身的解脫。
在這個世間,皈依佛法僧的人,以至於已經成為了僧人的人。都不外乎是一個人,都不外乎是一個眾生。叫做眾生也好,叫做人也好,叫做僧人也好,叫做居士也好。都只是一個名字。如果不如實的修行佛法,就好比拿了假文憑的博士。頭腦還是空的。都是自己在欺騙自己。假的招牌,真實受欺騙的只是自己。
為此,如果你是一個修習佛法的人,何必擔心他們做什麼?又擔心的時間,多多關照好自己的當下。
5. 佛法中旅遊業是正業嗎
南無阿彌陀佛
旅遊業中帶人去吃吃喝喝,或去看不好的表演等,肯定不是好的。
但其他的只是欣賞風景,應該不是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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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空法師---凡是傷害眾生的,不利於眾生的行業,你就不要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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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空法師---商人經商,他弘法利生,他在那裡行菩薩道,這是菩薩商人。富貴是在命,命裡面有財,丟都丟不掉;命里沒有財,想什麼方法都想不來。
1 現在這個世間人,絕大多數的人都鑽在錢眼裡面去了,迷了,念念都在求發財,求怎麼賺錢。沒有錢財的時候沒有貪心,不貪財;有了錢,貪心就起來。
2 不是有錢就有福報,有了錢麻煩大了——心裡頭不安,患得患失,又怕錢貶值,又怕錢丟掉。錢愈多,貪心就愈重;貪心愈重,迷得愈深,造的業也愈重,將來果報在三途。
3 所以真正修行人,決定不積財,為什麼?因為有了錢,心天天念著錢,道心就沒有了——心裏面「阿彌陀佛」就沒有了。
4 覺悟的人不存錢,有錢就做好事。覺悟的人錢不存在銀行,存在哪裡?存在法界裡面,存在一切眾生裡面,他得大自在。
5 現在社會大家普遍向錢看,滿腦袋都是想怎麼去賺錢,錢能夠賺得到嗎?錢要能賺得到,跟諸位說,我就不學佛了,我就專門去學賺錢去了。賺不到!為什麼賺不到?命里頭沒有。
6 人家發大財,做大生意、大買賣,我這個命里頭沒有財,他把買賣生意統統給我了,我做不到一個月就倒閉了。什麼原因?命里頭沒有,這個要懂得。
7,富貴是在命,命裡面有財,丟都丟不掉;命里沒有財,想什麼方法都想不來。你去偷,偷來的還是你命里有的;你命里頭沒有,你去偷,還沒有偷到手,就被警察抓去了!所以連偷得來的、搶得來的,都是命里有的,你說冤不冤枉?
8 你不偷不搶,就是遲兩天來;偷、搶,是早兩天得到,都是命里有的。古人講「君子樂得作君子,小人冤枉作小人」,這兩句話說得非常有道理,說得非常深刻。
9 學佛的人不是不能經商,學佛的人經商的很多,《華嚴經》五十三參裡面就有不少菩薩是經商的,你看看他們那些榜樣,他們怎麼個經商法?經商是手段,弘法是事業。
10 商人經商,他弘法利生,他在那裡行菩薩道,這是菩薩商人——他那個公司行號是他的道場,他的一些員工是他的同參道友,自利利他,自行化他,他所有這些顧客是他弘法的對象,我們一般人不知道這些。
11 所以道場不一定是寺廟,公司行號一樣是道場。出家人是和尚,那個公司里頭董事長、老闆也是和尚,沒有兩樣,那就叫大業——那個事業真大,利益一切眾生,做一個典型,做一個榜樣給大家看,在這個行業裡面做一個典範。
12 經商,重視的是利潤,菩薩商人重不重視利潤?重視,但是分享利潤就不一樣。世間人這個利潤是自己獨享,縱然員工要享受一部分,那是少部分。菩薩商人,這個利潤不是跟自己員工一同共享,是跟所有一切眾生共享,跟社會共享,跟這個世界大眾來共享,這個了不起。
13 那我們要問,這個商人發不發財?這個商人一定發大財。這財怎麼發的?布施多。諸位曉得,這個發財的原因是財布施。他能夠把財布施給他的員工,布施給社會,布施給一切眾生,這個因大,所以他的果就大。
14 因清凈,果報也清凈。果報清凈什麼?賺大錢。不傷腦筋,沒有那麼多繁雜的事情,清凈自在,這財源就來了,這才叫真正福報,叫清凈福報。要苦苦地去想,怎麼樣去操心、去操勞,這個錢就賺得好辛苦,那不是真正的福報。
15 真實的福報,賺錢賺得非常快樂,一點不操心,這就看你怎麼個種因法。佛菩薩教給我們,要種大因,得大的果報,這才是大事業。
16 在一切布施裡面,最殊勝、最圓滿的無過於布施大乘佛法;大乘佛法裡面,又無過於究竟了義的佛法。什麼叫究竟了義?眾生得到這個法門,這一生必定成佛,必定了生死出三界,這個法就叫究竟了義的佛法。
17 現代的社會,把人文、倫理、德行的教育完全疏忽掉了,我們大家接受的是西方功利主義的教育,所以世道衰微、人情淡薄,不但對外人,就是對自己的父母兄弟也非常淡薄。
18 現在這個道義完全沒有了,子女對父母孝順是看看父母還有不少遺產,這不能不孝順一下;如果父母沒有遺產,兒女理都不理他。所以現在這個社會完全顛倒,確實逐漸接近於崩潰的邊緣。
19 我們今天看看現前的社會,父子之道失掉了,夫婦之道沒有了,兄弟之道沒有了。現在的兄弟姐妹,誰也不顧誰,為了爭遺產還上法庭,所表現的是冤家對頭,哪裡是親兄弟、親姐妹?
20 即使在我們佛門同修當中,有些人雖然學佛了,名利還沒有放下,兄弟姐妹還為了遺產上法庭,六親不認,只認得錢。實際上,錢這個東西很可怕,他沒有真正認識;如果他真正認識,他就不爭,他就放下了。
21 我們現前這個社會,男女老少各行各業,你去問一問,他們在想什麼?想錢、想色,想五欲六塵的享受。錢,旁邊是兩把刀;色,色字頭上也是一把刀,中國古聖先賢創造文字,確實這個文字是智慧的符號。
22 現在在地球上的人,你問他,他最愛的是什麼,最想要得到的是什麼?一個就是財富,一個就是色,念念不忘的是這個。財跟色不曉得害死了多少人,害得他們永遠不能夠脫離三途,可是有幾個人覺悟?誰覺悟?佛覺悟。
23 釋迦牟尼佛給我們做出最好的榜樣,財跟色他有,他舍掉了;地位,他不出家,他繼承他父親做國王,權跟位他都有,他也舍棄了。
24 別人拚命去爭,還爭不到;他到手了,他為什麼放棄?為什麼不要?這很值得我們去深思。等你想通了,你才曉得,這些東西對我們來講,不是一世,生生世世來講,有害而無利。
25 諺語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由此可知,財不是好東西。只有真正覺悟的人,真正明了事實真相的人,他才不受其害,徹底放下。
26 自己命里頭有財,那是前世修的因,這一世得的果報。命里有財,不自己享受,讓社會一切苦難眾生共同享受,這個財是真的、是實的。如果有財,只自己享受,不顧別人,這個財是假的、是虛的,為什麼?你短短十幾年、二三十年,享盡就沒有了,所以是假的、是虛的。
27 你要把財讓一切眾生共享,自己不享,你這個財是真的、是實的,為什麼?往後生生世世你的財用永遠不缺乏,生生世世倍倍增長,愈施愈多,愈多愈施。
28 不是說多了自己享受,自己還是不享受,為什麼?一享受就出毛病。你聽到我剛才講的話嗎?一享受就出毛病——你想吃得好一點,把身體搞壞了;妻妾多一點,那更要命!
29 中國從前造錢,最早的時候,它的形狀像刀。你到故宮博物院裡面看到,上面是個刀的形狀,刀柄是個錢。你看「錢」這個字,這邊是金,那邊是兩個人拿著刀,這是告訴你:錢是很危險的東西,夠用就行了,不能貪多,貪多禍害就來了,災難就來了。
30 以後造錢,刀不要了,留著下面那個錢。那個錢是圓的,當中有個孔,樣子像枷鎖,這是警惕你,錢這個東西是有用,但是不是好東西,你要很小心謹慎地用它,用錯了,鑽到裡面去,麻煩就大了!
31 此外,它還有個表法,古人所說「中不方,名不章」,裡面要方方正正,外面要圓融,它表這個意思,這就是中國文化。裡面是空的,外面有邊,「外面有,裡面空」,這里頭深奧的哲學顯示在這錢面上。
32 現在人用的是紙錢,在古代,什麼人用紙錢?鬼用紙錢。紙錢不是活人用的,現在統統用紙錢了,真的人降格,降得跟鬼差不多了。鬼貪心,貪心就變餓鬼。現在這個社會,哪個人不貪心?貪心,就到鬼道去了!
6. 宗教文化對旅遊業發展的影響
http://qkzz.net/magazine/1006-3102/2007/05/scxd200705162.pdf
[摘要] 旅遊業是當今世界發展最快的產業之一。旅遊業在世界各國的迅猛發展,使各國的旅遊管理者深刻認識到,保護和開發宗教旅遊資源在大力發展旅遊業中的重要意義。我國既是一個多種宗教並存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又是一個宗教旅遊資源大國。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宗教文化與旅遊業的關系,充分利用我國優越的宗教旅遊資源,開辟出極具旅遊價值的旅遊景觀、開發出具有宗教特色的旅遊產品,根據不同國家和民族的宗教習俗安排旅遊接待活動,來發展我國的旅遊事業。
[關鍵詞] 宗教文化旅遊業旅遊資源宗教旅遊資源
目前,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旅遊越來越成為人們喜愛的愉悅身心的活動,正日益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遊對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情,旅遊熱在中國老百姓中正悄然興起。而要真正搞好旅遊業,就必須處理好旅遊與旅遊資源開發的關系,二者如同魚和水的關系。
在旅遊資源中,宗教文化可謂是非常重要的旅遊資源。無論過去、現在乃至將來,宗教文化作為人文旅遊資源在旅遊業的發展中都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有關的統計資料表明:「著名的旅遊景點中,宗教名勝所佔的比例,在中國達到了55%」;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中,宗教名勝竟佔了90%」。本文擬就宗教文化對旅遊業發展的影響做以下分析。
第一,宗教文化與旅遊觀光。旅遊觀光是旅遊者旅遊的核心內容,因此,旅遊景點在旅遊業中顯得尤為重要,而各種宗教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創造出了許許多多可供旅遊者旅遊觀光的景點。如「佛教自公元前2世紀傳入我國」,經過漫長的發展歲月在我國風景優美的名山大川修建了大量的佛寺、佛塔、佛窟,留下了大量令人嘆為觀止的壁畫、摩崖藝術珍品。我國甘肅敦煌莫高窟更是一處由「建築、繪畫、雕塑組成的博大精深的藝術殿堂,成為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佛教藝術寶庫」。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超凡脫俗的「仙境」。認為「人若成了仙,就可以到仙境生活,做到超脫生死,清虛寧靜,自由自在,不被物累」。這個仙境並非僅僅指渺茫的「天國」,也包括人間的一些境地。而風光秀麗的名山勝地常常被道教認為是神仙所居之處和修道成仙的理想場所。因此道教有了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之說,幾乎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都納入了道教的洞天福地之中。「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在唐朝時先後傳入我國」,二者在中國的發展雖然沒有佛教和道教那樣以名山大川為其修行的場所,但伊斯蘭教各種風格的清真寺、基督教各式夢幻般的教堂不僅吸引了大量非信教者的旅遊觀光,更是伊斯蘭教和基督教教徒最富吸引力的旅遊勝地。總之,各種宗教在其發展和演變過程中為人們留下了大量豐富多彩、獨具魅力的宗教名勝古跡,這些均成為了最具旅遊價值的人文旅遊資源。
第二,宗教文化與旅遊產品。旅遊實踐證明,豐富多彩、獨具特色的旅遊產品對旅遊者的旅遊活動同樣有著吸引力,因此旅遊資源開發中應包括旅遊產品的開發。「旅遊購物是旅遊活動中的重要環節,是旅遊六大要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大多數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都會購買旅遊產品,一方面來銘記自己的旅遊經歷;另一方面用來饋贈親朋好友。另外,合理、有效地安排旅遊購物活動,還可提高旅遊活動的參與性和趣味性。甚至有人將「旅遊購物所佔比重的多少,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旅遊業發展程度的重要標志」。既然旅遊產品在旅遊業中有著如此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開發宗教文化這一旅遊資源中,可以根據宗教文化的特點開發出具有宗教特色的旅遊產品,這不僅豐富了旅遊產品的內容,而且也可以滿足旅遊者的購物慾望。例如,根據佛教的木魚、進香袋、念珠等佛事活動用具開發出具有佛教特色的旅遊產品;以「八仙」等各路神仙為題材開發出具有道教特色的旅遊產品;以基督教或伊斯蘭教文化為背景開發出具有基督教或伊斯蘭教風情的旅遊產品等等。這樣的旅遊產品開發不僅因具有針對性和專業性的特點而受到旅遊者的青徠,而且還會使旅遊者以心誠則靈的心理體驗來接受這些具有特色的旅遊產品。總之,旅遊產品在旅遊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旅遊產品不僅是旅遊活動中的重要內容和旅遊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還具有促進地區經濟文化交流的作用」。在旅遊資源的開發中,切莫小視旅遊產品的開發。
第三,宗教文化與旅遊飯店。旅遊飯店解決的是旅遊者在旅遊中的吃住問題,它同旅遊觀光、旅遊產品一樣,在旅遊業中同樣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旅遊飯店中熱情周到的服務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經營理念。然而對於特殊場合、特殊的旅遊者還必須增加特殊的服務。如對於在各類宗教勝地開設的旅遊飯店、接待由宗教徒組成的旅遊團體,就必須要准確周到地為各類宗教信徒提供與其宗教文化相適應的設施及膳食,絕對不能對旅遊者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有所違反和觸犯。例如,在以清真寺而著稱的旅遊景區開設旅遊飯店,飯店必須具有專門供應牛羊肉的膳食設施,而絕對不能對其提供由豬肉製作的菜餚,否則會引起客人的強烈不滿。再如在接待佛教徒時,應設齋飯,逢「佛成道節」應提供臘八粥等。遇基督教聖誕節時應製作聖誕樹,舉辦聖誕晚會,分送聖誕賀卡等等。總之,旅遊飯店應該針對不同宗教信仰的旅遊者,提供相應的飯店服務,這是旅遊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環節,作為旅遊管理者不應忽視。
除了上述三個方面之外,旅遊管理者還要注意如下兩個方面在旅遊業中的作用:
一是利用宗教節日,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各宗教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都形成了屬於自己的宗教節日,每逢節日來臨,宗教信徒們便會從四面八方聚集到他們心目中的宗教聖地以歡慶宗教節日。不僅如此,隨著宗教文化的傳播,一些符合人們心理要求的宗教節日,已擴展成宗教信徒和非宗教信徒共同歡度的節日,甚至發展為民間流行的節日,如基督教的聖誕節、復活節;佛教的浴佛節;伊斯蘭教的古爾邦節等等。作為旅遊管理者應該充分把握各類宗教所特有的節日活動,吸引更多的旅遊者參加到節日旅遊活動中去,以此為契機促進旅遊業的發展。
二是利用各種現代媒體對各宗教名勝的宣傳,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我們知道,各宗教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名勝古地、令人景仰的著名人物、美麗動聽的傳說故事,旅遊管理者可以利用電影、電視、廣播以及網路等現代化的傳媒方式進行大力宣傳、廣為傳播,來提高各宗教勝地的知名度,增強旅遊愛好者親臨這些宗教勝地的嚮往感。例如人們根據電視劇《西遊記》了解了火焰山、根據電影《少林寺》和《神秘的大佛》認識了少林寺和樂山大佛,通過觀音菩薩、普賢菩薩、文殊菩薩、地藏菩薩的宣傳知道了普陀山、五台山、峨眉山、九華山的特殊意義等等,這些都必然促進宗教勝地旅遊業的發展。
宗教文化對旅遊業發展的重要性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在日新月異的當代世界,一方面宗教產生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在短期內不會從根本上消除,這就決定了宗教將在人類社會長時間存在;另一方面旅遊業又在我國正日益迅猛發展,因此,在旅遊業的發展中,要重視宗教旅遊資源的開發。總之,宗教旅遊資源的合理利用,對於增加旅遊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繁榮中國的旅遊事業將有著深遠的意義。
7. 特種行業有哪些
特種行業主要包括:旅店業;刻字印鑄業;舊貨收購信託業;修理業。網吧不內屬於特種行業。
上述行容業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來作為隱身落腳的場所,或者藉以變造偽造證件、印信以及銷匿贓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預防的重要對象。
特種行業,是指在工商服務業中,因經營業務的內容和性質而易於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國家或地方法規規定交由公安機關實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業。
(7)旅遊業是佛為特種行業擴展閱讀:
特種行業的審批時限:
收到申報材科後,所在地縣級公安(分)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審批工作(包括報送省公安廳審批驗收的時間)。
需要省公安廳審批的;公安廳在接到各地、州、市報送的審批材料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審批工作;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
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說明需要補辦的事項及要求。接到申辦單位重新申報的材料後,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二次驗收審批工作。
8. 如何利用佛教文化資源發展旅遊業
佛教存在的根本目的不是用來搞經濟搞利益的,這點一定要明白,佛教是佛陀教育,為了讓一切眾生明了宇宙人生真相的至善圓滿究竟的教育。
以下摘錄一段:
1 在我們現前社會,佛教至少有六種不同的形式。第一種是釋迦牟尼佛嫡傳的多元文化的教育,簡稱佛陀教育。這第一種,現在很少了,不多見了。第二種,變成宗教的佛教,這個很普遍,它不是教人了,它是跟鬼神打交道,做超度、法會,搞這些東西,對於教學疏忽了、不重視了。
2 第三種是學術的佛教,這日本帶頭的,在大學開佛經的課程,佛經哲學,這跟學佛是兩碼事情。把佛教當作學術、當作哲學來研究,不能夠身體力行,自己沒有用在身心上,真實利益得不到。
3 第四種,觀光旅遊的佛教,佛教變成觀光旅遊,寺院庵堂變成了名勝古跡,這在中國很盛行,在外國也不例外。第五種,企業的佛教,現在佛教有連鎖店,在世界各國有很多道場,就像分店一樣,企業化了,我聽說還有上市的,完全變了質。
4 第六種是邪教的佛教,打著佛教的名義,欺騙眾生、訛詐眾生,對社會、對眾生有害而無利。佛教至少有這六種形式,我們得辨別清楚,不能學錯了。要是學錯了、學偏了、學邪了,就到三惡道去了,虧就吃大了,這種人太多太多了!
佛教是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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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教育是干這個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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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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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我們什麼?我們向佛學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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