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團游開發 » 2013年旅遊業新法律政策

2013年旅遊業新法律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3-13 23:05:07

⑴ 2013年10月1日起,我國新《旅遊法》正式實施。其中「旅行社不得強迫購物,不得指定具體的消費場所」等規


(1)①價值決定價格。價值是價格的基礎,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一般來說,價值越大,價格越高。新《旅遊法》實施後,旅行社運營成本增加,導致旅遊價格上漲。(2分)②供求影響價格。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供過於求,價格下跌。「國慶黃金周」境內外旅遊需求暴增,導致供不應求,旅遊價格出現大幅上漲;「十一」長假結束後,外出旅遊人數驟減,導致供過於求,旅遊價格出現下跌。(2分)
(2)該觀點是片面的。①旅行社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成功,必須制定正確的經營戰略。(1分)②旅行社還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依靠技術進步、科學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要誠信經營,樹立良好的信譽和企業形象。(3分)
(3)遊客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踐行正確的消費原則。①量入為出,適度消費。遊客在出遊時要考慮自身的經濟實力。②避免盲從,理性消費。遊客應做到不盲目跟風出遊,合理規劃自己的旅遊行程。③保護環境,綠色消費。遊客在旅遊過程中,應做到不在文物上亂刻、亂畫,避免在旅遊景點大聲喧嘩、亂扔垃圾等。(每點2分,任意2點得4分)

⑵ 求旅遊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經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旅遊法》分總則、旅遊者、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督管理、旅遊糾紛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10章112條,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3年4月25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遊法是改革開放初期就啟動的一個立法項目,曾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但由於當時我國旅遊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有關方面對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問題認識不盡一致,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請審議。
1982年國家旅遊局曾著手起草旅遊法。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旅遊法列入立法規劃,1991年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出旅遊法草案。
八屆全國人大以來,社會上要求制定旅遊法的呼聲進一步提高。十一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成立後,於2009年12月牽頭組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等23個部門和有關專家成立旅遊法起草組。
2012年年底,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對旅遊法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充分吸收了初審中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以及社會各方面的建議,進一步完善了公益性文化場館開放、旅遊資源保護、遊客合法權益維護等方面的內容。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各類旅遊景區景點達到兩萬多處,旅行社達到兩萬多個,星級飯店達到一萬多家,旅遊直接從業人員超過1300萬人,國內旅遊人數超過26億人次,接待入境旅遊超過1.35億人次,公民出境旅遊超過7000萬人次,國內旅遊市場規模居全球第一位,接待入境旅遊人數和公民出境旅遊消費居全球第三位。
旅遊法明確規定了各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為旅遊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律環境,保證了旅遊業的正常有序的發展,維護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⑶ 旅遊行業有哪些新的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

旅遊法出台後,將禁止旅行中的強制性消費,但是隨之旅行團的費用會全面上漲的!

⑷ 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為配合刑訴法實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公安部12月25日公布修訂後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均自1月1日起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同步施行。
2.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施行時未結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3.部門行政法規修改:《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於1月1日起正式實施。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5.《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6.《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近年來,有關學術造假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為遏制這一不良風氣,教育部日前出台《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7.修訂後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8.修訂後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9.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10.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准》。
11. 《葯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
12.《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13.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14.《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⑸ 目前我國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

旅遊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等。旅遊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5)2013年旅遊業新法律政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

旅遊法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以旅遊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其他調整旅遊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國務院及旅遊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遊行政法規 和部門規章 。

旅遊法概念,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包括地方的法規;既包括本國制定的法律、法規,也包括經我國政府簽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等。

⑹ 和旅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2、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3、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法

4、文化和旅遊部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部 導游管理辦法

(6)2013年旅遊業新法律政策擴展閱讀:

以下是規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規,均來自於文化和旅遊部:

1、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

2、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游市場監管的通知

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4、辦公室關於加強出境旅遊管理規范出境旅遊經營的緊急通知

5、國家旅遊局關於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6、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⑺ 最近國家旅遊局有什麼新的規定和政策

國家旅遊局有《旅行社條例》

《旅行社條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0號於2009年1月內21日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容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0號:《旅行社條例》已經2009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0號發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⑻ 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

一、與旅遊法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准

1、《旅遊法》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二、與星級酒店、綠色飯店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3、《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4、《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5、《綠色飯店等級評定規定》

6、《綠色旅遊飯店評定標准(附附錄A、附錄B)》

三、與美麗鄉村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7、《美麗鄉村建設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認定》

9、《農家樂經營服務規范》

四、福建省和旅遊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10、《福建省旅遊條例》

(8)2013年旅遊業新法律政策擴展閱讀:

在法律層級上,除了《旅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我國規范旅遊活動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司法解釋方面,其中還有:

1、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

2、規范旅行社旅遊經營活動的有《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等。

3、規范導游和領隊旅遊活動的有《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等。

4、規范旅遊安全的有《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

5、規范旅遊糾紛處理的有《旅遊投訴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問題的通知》等。

6、現行有效調整旅遊活動的一般性法律還包括《合同法》、《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