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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遊文化局

發布時間: 2020-12-07 00:28:20

⑴ 縣級以上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行政單抄位。

旅遊廣電股。負責在局班子指導監督下制定全縣旅遊事業各項規劃,方案,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具體落實旅遊形象宣傳,旅遊線路開發推廣,旅遊產品推介,旅遊資源開發等工作。

負責具體指導,管理全縣旅遊經營單位,規范旅遊市場秩序,提升旅遊服務質量,負責旅遊業務統計、調研、總結工作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業務管理工作。

(1)省旅遊文化局擴展閱讀:

文化旅遊產業規劃注意事項:

文化旅遊產業規劃崗位:組織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文化旅遊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督促重大文化旅遊產業項目實施。

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基地、特色文化旅遊產業項目建設。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興業態的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擬定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營銷策略。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推廣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策劃,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營銷活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旅遊線路的推廣及產品資訊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產品的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⑵ 文化旅遊發展中心與文化和旅遊局什麼區別

前者的性質不確定,可能是政府平台也可能是商業機構。
後者肯定是一級政府職能部門。

⑶ 事業單位考試考試文化旅遊局是哪個類型

事業單位考試崗位類型劃分中,不是看招考單位的類型,而是依據具體職位的性質定的,
比如文化旅遊局的管理人員就是綜合類,而文化旅遊局的會計卻是社會科學專技類。

⑷ 為什麼區里的文化旅遊局的編制還是事業編制,不是說可以改成公務員么

旅遊局也是政府機關,要進當然得考試了。
當然一個局裡也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考試各有不同。
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當然有不同,事業是事業單位的,公務員是國家幹部。其發展前途、收入福利都是有差別的。

⑸ 文化局和旅遊局什麼時間合並合並對文化局臨時工有什麼益處嗎

各省各部門的組建工作在今年九月份完成,文化局和旅遊局的合並工作很快就會開展,兩局合並對臨時工估計不會有太大影響。

⑹ 省文化和旅遊廳或市文化和旅遊局管報亭嗎謝謝!

一般不得管哦。城管會管佔道經營的事。報亭一般是郵政設置的。

⑺ 文化局裡文保旅遊科具體干什麼的

文物旅遊資源作為旅遊資源的一種,具有旅遊資源的基本特點:即廣泛多樣性、不可移動性、環境依存性、可直接消費性、塑損兩面性,同時文物旅遊資源具有:
(1)價值的雙重性。文物旅遊資源價值的雙重性是指資源本身具有文物和旅遊兩方面的雙重價值,這是由評價角度和追求效益的不同所導致的。單從文物角度著眼,更重視其歷史、藝術、科學、文化價值,重在社會效益;而從旅遊價值評判,更重視其旅遊吸引力及所能產生的經濟效益。
(2)雙重價值的差異性。文物旅遊資源的雙重價值存在著差異。最理想的方式是文物價值和旅遊價值成正比。比如北京的故宮、天壇、長城、十三陵,西安的兵馬俑、法門寺、大雁塔,敦煌的莫高窟等高級別文物,也都是該省、市旅遊業發展的支柱性資源。洛陽最著名的龍門石窟也屬於同種類型。但是,兩者成反比關系的更多。如洛陽市國家級文物辟雍碑,省級文物水泉石窟、造像碑、升仙太子碑、杜甫墓等,都只是針對少數專業人士或業余愛好者的欣賞興趣,並不具備廣泛的旅遊價值。
(3)歷史永續性。文物旅遊資源是一種不可再生性資源,文物利用和保護之間的關系成為旅遊開發中不可避免的問題。旅遊業在目前更多的是給文物保護造成負面影響。空氣污濁、噪音污染、生活垃圾污染、遊客的踩踏與觸摸,小攤販的圍攻等等,不僅破壞了文物旅遊資源的周邊環境,甚至使這些寶貴的不可再生性資源遭受滅頂之災。
文物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關系
文物是人類文明的凝結物,是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資源,具有獨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點。文物本身蘊含著許多無形而真實的歷史信息,使之成為重要的旅遊資源。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旅遊事業的科學發展必須以文物的保護為前提,在發展文物旅遊事業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文物利用和保護的關系。「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是貫穿《文物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它全面准確地揭示了文物保護與利用的關系,要求我們既要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又要抓住機遇,發展旅遊經濟,對文物合理利用。
(一)保護是前提,利用是目的
文物保護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文物開發與利用的前提。文物作為一種特殊資源,是人類在長期社會活動中創造的物質和精神文明實物載體,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社會發展水平的代表性實物,它積淀著豐富的歷史信息,是前人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它的不可再生性直接決定了我們有義務和責任保護好它。只有以文物保護為前提,才能談得上文物的多形式合理開發與利用。所以,保護文物是前提,要以「保護為主」。
保護好文物資源,使其免遭自然損壞和人為破壞,目的是要對文物進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文物作為一項重要的資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文物有史料、借鑒、教育和旅遊四大作用。
(二)合理利用是對文物的最好保護
在保護好文物的前提下對其進行合理利用不但不會造成文物的破壞,相反還會促進文物的保護。「合理利用」是一個內容寬泛、層次豐富的概念。利用文物負載的信息(包括文物的造型、紋飾及其他文化內涵等)發展文化產業是「合理利用」的有效載體,文物的展示、展覽、服務於旅遊和地區經濟發展,兼作對外文化交流的使者等等是發揮文物「合理利用」的豐富內涵。從根本上說,合理利用是對文物的最好保護。
1、合理利用可以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文物是我們從事科學研究、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珍貴文化資源。對文物的合理利用可以展現文物的價值和功能,並發揚光大,啟迪世人。此類合理利用可以使人們獲得豐富的知識,喚起人們對文物的熱愛,加深對文物價值的理解,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從而直接或間接地起到有利於文物保護的作用。
2、合理利用可以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
毋庸置疑,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利用文物資源可以促進旅遊業的發展,並帶動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例如山西省的大同、平遙等地,充分發揮文物優勢,積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並成功入選世界遺產名錄,不僅提高了文物資源知名度,使相關的旅遊景點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而經濟效益的提高,反過來又能更有力地支持文物保護,解決文物保護中常遇到的經費不足的問題。
綜上所述,合理利用文物資源能夠收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無論哪種效益,都是對文物的一種保護措施。這樣,「保護——利用——保護」的良性循環一旦形成,就會形成一種雙贏的局面。合理利用與保護是不矛盾的。對於文物的保護開發,我們既要反對不利用,又要杜絕濫用這兩種極端觀點與舉措。我們需要做的是找到文物利用和保護的平衡點,這既為文物保護工作搭建平台,又為文物利用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三)旅遊開發是實現文物保護性開發的最佳途徑之一
基於文物保護基礎上的旅遊開發,必將深入挖掘文物資源的內在價值,展現文物所代表的文化內涵,通過旅遊活動使深刻的文化內涵和遺產得到傳承和發展,只有通過旅遊規劃的手法和理念,才能更好的再現文物資源的深刻內涵,才能使這種保護和傳承成為大眾的自覺行為,才能變「被動保護」為「主動保護」,真正實現「保護性開發」。

⑻ 到旅遊局或者文化局等事業單位工作有怎樣的要求

如果是黨員,或是公務員那更好了,如果不是,也可以,便一定要有溝通能力,組織能力,創新意識等,主要是有號召性,有影響力。這樣才會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