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国家分别对乡村旅游扶持政策的支持有哪些
根据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科学利用资源,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观光旅游质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态、文化、红色、乡村、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专项旅游,提升旅游业发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全国特色名镇(村)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推进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快旅游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十二五”时期,旅游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1.乡村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示范村和示范县,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2.旅游精品建设。
推进实施《“十二五”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打造一批国家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国家级精品景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及文物、森林、海洋、温泉、草原、工业、科技、会展、修学等专项精品旅游景区。
3.红色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2. 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哪些发展农家生态旅游的相关政策
(1)1998年,国家旅游局开展“华夏城乡游”旅游年主题活动,“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做农家活、看农家景”成为农村一景,休闲农业旅游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之一。休闲农业主要有科技观光体验、休闲度假、生态旅游、垂钓餐饮等几种类型。科技观光体验通过先进的现代科技的宣传、示范、推广,向人们展示现代农业的风采,体现现代农业的乐趣。休闲度假型为游人提供休憩、游乐、就餐、住宿等服务,满足游客回归自然、享受宁静安逸生活的消费需求,让游人尽享生态自然之美、农家风情之乐。生态旅游型以绿色、生态、自然的农业产业带和农业资源为载体,为游客提供观光赏景、采摘、游玩等项目,使人们领略到生态农业的大自然情趣。垂钓餐饮型是一种功能较为单一的休闲农业,凭借其富有地域特色和独到的资源优势,为人们提供垂钓、捕捞、加工等服务,让游客品尝原汁原味的农家菜,体验淳厚的农家风景。
(2)1999年,由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主办的“中国生态环境游”启动。该活动以“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秉承“人与自然——迈向21世纪”的世博会主题,确定了自己的主题:“走向自然、认识自然、保护环境”,宣传口号有:
①走向自然,认识自然,保护环境;
②返璞归真,回归自然;
③生态环境游——时尚的选择;④青山秀水探净土,清风明月近自然。
1999年,国家旅游局同有关部门逐步规划开发,建设了一批生态旅游区。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形式已从原生的自然景观发展到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对象包括原野、冰川、自然保护区、农村田园景观等,生态旅游形式包括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
(3)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传承,培育了中国人民勤劳勇敢、淳朴善良的传统美德,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和民间习俗。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中国百姓生活已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构成了极富人文价值的旅游资源。据此,国家旅游局将2004年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百姓生活游”,并指出:中国的百姓生活独具东方特色,无论是民居、饮食、服饰,还是娱乐、节庆和风俗,都体现了五千年来中华民族为自由、独立与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史,体现了中华民族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确定百姓生活游的主题,目的就是让海外旅游者深入中国的社会、深入中国的实际,去体会独具特色的中国百姓生活,体察和学习中国劳动群众创造的优秀文化。
(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安排,更好地发挥旅游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优势和作用,国家旅游局将2006年的旅游主题确定为“2006年中国乡村游”,宣传口号为“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类旅游企业认真贯彻上述精神,紧密结合本地旅游业发展实际,将“旅游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旅游宣传和农业旅游、农家生态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以推动农家生态旅游更快更好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5)2007年3月20日,国家旅游局与农业部签署了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家生态旅游发展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三农”资源发展旅游业,全面拓展农业的功能和领域,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决定共同推进农家生态旅游工作,“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农家生态旅游“百千万工程”,建成具有农家生态旅游示范意义的100个县、1000个乡(镇)和10000个村,使已有农家生态旅游项目得到明显提升和完善,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农家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和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农家生态旅游格局,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同时,通过发展农家生态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双方决定,成立全国农家生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共同承担农家生态旅游发展的调查研究、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规范管理、典型推广等工作。近期将重点在发展现代农业“一村一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营造农家生态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合作。期望通过5年努力,使我国农家生态旅游的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旅游项目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农家生态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6)2009年,国家旅游局将全国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生态旅游年”,主题口号为“走进绿色旅游、感受生态文明”。并指出: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快速发展,业已成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大众化旅游产品类型,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举办2009中国生态旅游年,旨在进一步加大生态旅游产品推广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友好型旅行旅游理念、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切实满足不断升级的旅游消费新风尚,把我国旅游业建设成为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绿色产业。要求各级旅游部门以“2009中国生态旅游年”为主线,在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经营管理、消费引导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丰富生态内涵、提升生态品质、强化生态关切,做好主题演绎和口号宣传,切实营造出关注、参与、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一系列政策,为旅游部门发展新型旅游业指出了新方向;对广大农村来说,是发展农家生态旅游的新机遇。农家生态旅游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最具规模、最有代表性的形态,对促进我国旅游发展,实现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的跨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 今年给农村很多好政策,农业跟旅游业相结合,想问一下,在北京还有这样的好项目可以投资一下吗
有,来而且非常有特色,还特别自接地气儿,你关注一下古稻西丰庄园。他们的主营项目:京西稻产业、温室大棚、家庭农场、园区观光旅游等。庄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占地612.46亩。项目以种植、展示京西稻、与全国各地对接的农业基地有机农产品为主,综合旅游配套设施,打造一体化生态农业区。经评估咨询,评估价值将近2个亿。
4. 近几年北京市对京郊农村的政策
关于落实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的通知
京人发〔2008〕75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落实我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我市组织的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期内,符合国家和本市独生子女父母有关规定的,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
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合同期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办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在职职工的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合同期内生育或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生育但未能办理《光荣证》的,可以填写《光荣证》申请表,户口进京前暂不办理《光荣证》,待落户北京后,再按本市规定办理《光荣证》;其申请办理《光荣证》之月至领取《光荣证》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于领证之月由所在区县给予一次性补发。合同中止后领取《光荣证》的,其合同期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补发。
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高校毕业生所在区县的财政负担,具体发放形式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五、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文件精神,经北京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联席会批准,选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高校毕业生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可按照本《通知》执行。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5. 北京市农村有什么扶持政策
北京市的乡村旅游产业是目前北京市农口重点扶持的产业,具体的扶持政策可以参见2010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北京市乡村旅游产业的建议》,全文详细的说明了侧重发展的方向。
6. 北京市就三农建设采取了哪些政策
从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同时,我国当前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一体、统筹建设的新的建设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中央采取这么多有利于“三农”的政策,比如进一步放开如粮食主产区收购市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
还有就是通盘考虑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对国定贫困县和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农村子女教育“两贴一补”政策,还有清理针对农民进城的不合理收费,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应该说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采取非常有利、非常重大的问题。
2004年财政根据中央对宏观调控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对“三农”工作的一些精神,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核心就是要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增收。主要的措施就是“两减免、三补贴”,“两减免”就是取消除烟叶之外的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三补贴”就是种粮直接补贴,对良种补贴,对部分购置农机的农民进行补贴。
从2005年来讲,中央一号文件是非常明确的,总的要求就是各项职能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现有的政策不能变,对农民的实惠不能减。而且要求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还要逐步增加支持的力度。从财政来讲,首先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方面,主要对农民的直补还要继续做,而且今年的幅度可能比去年增加10%左右,同时大幅度的增加粮种补贴,大幅度的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再有就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去年有8个省一亿多农民不用交税了。今年有27个省农业税全部取消,大约有80%—90%的农民今年不用交税了。当时总理宣布是5年取消,估计明年就能实现。 还有一个新的措施,就是对义务教育的支持。今年首先对592个国定扶贫重点县农村的贫困家庭的子女的两减免、一补贴,就是减免书本费、学杂费,对住宿逐步的进行补贴。这样1400万的贫困农家子弟免费上学,到2007年以后,这个范围会更大。 还有一个措施,为了平衡粮食产销两地政府的利益,提高主产县主产地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一个措施就是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对种粮大县财政上进行奖励。今年拿出150亿元用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其中55亿用来奖励粮食主产县。当然这些措施都在进一步落实过程中,现在还有一些新的问题正在显现,比如农村生产资料,比如化肥涨价,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正在研究。
第四,胡锦涛同志提出两个趋向,在工业化发展的早期阶段,农村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到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发展的趋向。根据这个判断,目前情况下,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中央这些新的理念、新的措施表明中央高度关注农业,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效果来看还是不错的。我基本归纳大约有五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粮食从1998年以后徘徊到去年逐步增收。2004年,粮食总产达到4695亿吨,增产388亿吨。第二,农民收入经过长时期的低水平增长,到去年出现了拐点。第三,农村劳动力外出,去年达到了1.0246亿,比去年增加了400万左右,表明非农产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也成为了一个新的亮点。 第四,去年的农村改革,包括税费改革,包括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包括农村金融改革、土地征占用改革,去年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第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的和谐稳定的局面开始显现出来。包括浙江、上海、江苏沿海发达地区最近几年在城乡统筹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最近两年,包括中西部地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从这几方面的形势来判断,农业最近的形势还是不错的。
第一,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粮棉收购资金的供应直接关系到粮食、棉花的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我们要继续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作为我们信贷工作的一个重点,并按政策积极稳妥地对各类粮棉企业自主收购和调入粮棉提供合理资金支持,确保这项工作不出大的问题,保证农民收入得到实现。第二,加强对粮棉产业化经营企业的信贷支持。这块业务是去年银监会刚刚批准的。产业化问题对农村的发展非常关键,所以从去年开始,我们就逐步办这项义务,今年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包括提供一些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从流动资金、中长期资金进行配套支持。 第三,适度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主要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一些中长期支持,为搞活粮食流通提供一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第四,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信息技术服务,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7. 北京市的农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为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北京市最近出台了多项农业优惠政策。
新年伊始,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民致富步伐若干政策意见》,决定采取贷款贴息、实物奖励、资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对农业区域经济主导产业、养殖小区和奶牛合作社、创汇农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等给予重点扶持。
此外,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并出口创汇的生产型企业和贸易、中介组织、按当年出口创汇新增额的3%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北京市注册并以本市种养业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银行现行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所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重点扶持的乡镇企业二次创业项目,择优给予项目引进单位一次性扶持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
8. 农村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国家有哪些政策
生态农业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引导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政策
包括生态补偿、绿色补贴政策、项目基金扶持、减税、免税、贴息、政府补助等多种经济支撑手段。支持生态产业的发展,使其综合竞争能力增强。
绿色补贴
绿色补贴是政府给予经济主体以激励其进行环境保护或污染削减活动的某种形式的财政支付
绿色补贴的内涵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它是一种旨在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鼓励措施;
其次,它是通过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激励机制来实现政策目标的;
再次,既包括对环境保护投资的补贴,也包括对污染削减行为的补贴;
最后,补贴方式是多样的,不仅仅限于现金支付,还包括信贷优惠、税收减免方面的形式。
按补贴内容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生态服务类补贴和公共服务类补贴。
生态服务类补贴是指对生态环境直接服务行为的补贴,既包括森林保护、植被养育、水土保持方面的补贴,又包括环境友好型技术采纳补贴、化学农药减用补贴等等,对有机生态农业都着很好的补贴。
公共服务类补贴主要是指政府的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如环境科技研究、环保教育及培训、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农田灌溉系统、乡村道路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政府支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间接的作用。
按补贴对象不同,绿色补贴分为环境改善类补贴和污染削减类补贴。
环境改善是相对于环境“自然状态”而言的,环境改善类补贴是对创造正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实现外部收益内部化。对植树造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有害生物入侵的补贴均属此类,一般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这方面涉及比较多一些。
污染削减是相对于环境“污染状态”而言的,污染削减类补贴是对减少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的补贴,能激励生产者主动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对工业企业采用烟气脱硫设备的补贴、对畜禽养殖户采用沼气技术的补贴、对农户减量使用农药或化肥的补贴属于此类
按补贴方式不同,绿色补贴分为一次性补贴和连续性补贴。
通常,一次性补贴是分摊生产者采纳亲环境技术的经济成本,从而激励采纳技术或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比如对采纳沼气技术的补贴,补贴只发生在技术采纳当年,一旦技术设备投入使用,政府就不给予后续的补贴。
连续性补贴通常是连续数年对生产者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由于环保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而达到环境保护的激励效果。比如政府对农户减量使用化肥而造成作物减产的补贴,这种补贴每年都有,只要农户减少化肥用量就能获取补贴。
绿色补贴与生态补偿、环境赔偿
绿色补贴一般是政府对经济主体的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的环境经济关系,比如退耕还林补贴、休耕补贴等;
生态补偿是政府对政府、政府对经济主体在某一具体事务上的环境经济关系,比如,流域生态补偿是下游地方政府对上游地方政府在流域水质保护上的经济补偿,征地补偿是政府对土地产权人在征地事务上的经济补偿;
环境赔偿是经济主体对经济主体之间的围绕环境事故的权责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行为关系,如排污企业对受污染居民的经济赔偿。
关于具体的补贴数额,根据地方的不同,额度也各不相同,需要咨询当地的农业部。其他更多新农业信息咨询,可关注发现良田。
9. 投资建设现代农业旅游观光园政府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于建设现代农业旅游观光园项目中的农业相关设施建设,各省市优惠政策不一样。
下列为北京相关政策:
北京市农委《关于2012年推进设施农业及新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扶持政策:
1、设施农业建设
(1)“两区两带多群落设施农业”建设,平原区县要求设施建设总体规模达到50亩以上(山区、半山区不受规模限制),补贴标准为:中高档温室1.5万元/亩,简易温室1万元/亩,钢架大棚0.4万元/亩。
(2)“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援助型设施农业”建设,重点扶持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怀柔、密云、昌平、房山和门头沟10个远郊区县,主要扶持对象为低收入村农户、低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区县安排总面积不超1000亩,其中日光温室面积不超过500亩。扶持标准为中高档温室4万元/亩,简易温室2万元/亩,钢架大棚1.5万元/亩。
2、新菜田建设
(1)新建菜田规模达到100亩(山区、半山区乡镇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新建菜田规模达500亩(山区乡镇3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500元。
(2)新建菜田规模在500亩以上的,必须配套建设集中育苗基地并报市、区主管部门备案。
(3)享受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新建菜田不再重复享受新菜田扶持政策。
3、老(危)旧设施农业改造
(1)老(危)旧日光温室改造扶持标准。改造标准为砖钢结构永久性日光温室,或能够达到相同性能指标要求的高档日光温室。各区县结合实际安排补贴资金,扶持老(危)旧日光温室改造。在区县安排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1:1予以配套,市级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亩。
(2)竹木大棚改造扶持标准。竹木大棚改造为钢架大棚,各区县结合实际安排补贴资金,扶持竹木大棚改造。在区县安排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1:1予以配套,市级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0.4万元/亩。
(3)试验示范日光温室改造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方式申报、评审,所需建设资金按照示范点、厂家和市级财政各三分之一安排,项目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50亩)。
本方案自2012年6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