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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 2021-03-02 22:09:35

『壹』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改革在国内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从大局出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建设中。各地旅游部门须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重新梳理和审视本地区在消除行业、地区壁垒方面存在的问题,旅游部门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仅靠旅游部门不能解决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全面推动各类旅游企业的做大做强,从而提高旅游企业的总体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政策充分考虑到旅游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宽的特点,专门提出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有利于推动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各地须按照本条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有旅游企业的改革改制,通过必要的扶持和引导,尽快把国有旅游企业推向市场;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资质优良、经营业绩突出、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要探索更多手段予以扶持。
三、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
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鼓励地方以更广阔的视野开展旅游业改革试验,从中总结经验,推进旅游产业整体改革步伐。进行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的地区,应进一步大胆探索和实践,以更实际的举措推进改革实践;进行经济社会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旅游部门应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将旅游改革的内容更多地纳入到综合改革中;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各地须加强与国家旅游局在改革方面的信息互通,及时提出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国家旅游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利国家旅游局从更宏观的层面总体谋划,推动整个产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把协会改革改制进行得更深入、更彻底,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建设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意见》中对此提出量化的时间要求,是对旅游改革寄予的厚望,各地须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出协会改革改制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五、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向社会公布设定具体时限,以及向社会公示旅游收费项目做出原则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游客的知情权和旅游企业的切身利益。各地旅游部门须协同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根据本条政策对于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予以落实,并加强对公布和公示本身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

『贰』 为什么国家政府积极支持本国国际接待旅游业的发展

1、旅游效应的统筹调控问题
在20世纪后期的20年里,中国旅游业基本处在经济目的的思想统治之下。尽管学界引荐了源于西方的旅游容量理论和主客关系理论,但对奉行“发展是硬道理”的业界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进入21世纪之后,不当的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反对旅游的声音多了起来,旅游的环境效应才逐步引起了舆论界的重视。最近两年,随着建设和谐社会的国策出台,旅游的社会文化效应也开始被人们关注。但是,通过观察当下各地的旅游实践,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和投资商对旅游效应的真实理解与学界仍有很大的差异,经济效应依旧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自然保护区、城市水源地被侵扰,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以及社区利益被严重忽视的现象屡屡发生。
关于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的实证研究表明,有多种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力量综合作用决定着旅游地的演进过程,其中包括反对旅游业或旅游开发的环境主义者和其他公众,支持或反对旅游业发展的政府、政治和约束性团体的力量。结合近年来消费市场的自然倾向和本真追求,可以肯定,对多种旅游效应进行统筹调控,不只是“终极关怀”的需要,也关系着旅游地经济的稳定发展。进而能够推定,未来的旅游业必然要“真实地”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担当更多的环境伦理和社会责任。
我们可以认同环境保护主义者美好的出发点,但是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反对把景区视作“禁区”;我们可以颂扬人本主义者对绝对公平的追求,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资本的巨大威力;我们深知资本具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但我们也明白资本的力量必须受到约束,否则它就会成为洪水猛兽摧毁我们的精神家园。旅游的效应可以被人为地分解为几个方面,但是其发生却是有机统一的。作为中国旅游业转型发展的首要问题,旅游业的功能由经济统治转向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多功能的统筹调控,意味着对旅游效应的研究必须从单一方面的研究走向多元研究。当我们把旅游经济效应与环境效应或社会文化效应放存一起考虑的时候,研究者就必须具有多学科的理论分析能力。当我们要把几个方面的影响统筹研究的时候,显然只能依靠一个强人的团队来解决它。可见,对旅游效应的统筹研究任重而道远。可惜的是这种有益的尝试并未得到政府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一方面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思想的快速普及,另一方面是不当旅游开发现象的频仍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对旅游业的喧嚣,说明对旅游实践活动的效应统筹和行为规制已变得刻不容缓,不可能等待相关理论研究的缓慢成熟。因此,从实践的角度看,旅游效应的统筹研究必须尽快在技术层面有所突破,比如,旅游环境影响评估方法的改进、社区参与路线的设计、利益相关者分配关系的均衡、综合性评价体系的初步探索等。在观念变革、技术进步的过程中,自然会引发制度的重新安排。制度变革进一步会起到观念固化、技术优化的作用,从而在根本上保证旅游业的转型发展。

『叁』 政府从哪些方面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资金支持,景区项目建设,
政策支持,制定一系列有助于景区发展的政策

『肆』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4)国家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伍』 中国政府用什么政策刺激旅游发展

中国政府刺激旅游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二、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提出到2020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2、大力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
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4、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四、2014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要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扩张旅游发展空间。在政府扶持旅游消费方面,部署了四大方面的重要举措:
1、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
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
4、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五、2015 年《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
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加强中西部地区建设,连通景区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等五项内容。
2、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包括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等七项内容。
3、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四项内容。
4、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包括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等四项内容。
5、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包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等三项内容。
6、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包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三项内容。

『陆』 政府支持旅游业发现的表现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旅游业的支持:
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作为一种提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但此前作为一种发展的实践,已经客观存在,并在政府支持的力度、涉及的方面上更为直接。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旅游业也没有排斥发挥市场渠道的作用,虽然那时市场化机制的作用和范围是有限的,但它表明市场化手段在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由来已久,并不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才出现的;至于到了全行业都在大张旗鼓地贯彻“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时,政府对旅游业的投资实际已由最初的直接投资演变成为十分有限的导向性投入,而外商投资和市场化融资已经占据了主导性地位。因此,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没有拒绝过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手段,这是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支持旅游业发展模式所应搞清楚的一个背景。
二、“政府主导型”是对政府支持旅游发展模式的概括:
我国旅游界引入政府主导型的概念,并把它作为一种“发展战略”加以推动时,我国就已经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这说明,当时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考虑的是发展模式,而不是从国家经济体制上来考虑的。那个时期,全国正在大力宣传云南等省市党委、政府重视发展旅游的经验,开展以政府推动为龙头的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政府主导型”的理念便很快在全行业得到认同和推广。此后,这一理念在旅游行业上升为一种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因此,不能说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主导型”讲的是一种“型”、一种模式,单独把它割裂出来并论述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我们姑且不论是否断章取义,但的确足以引发歧义和误解。
三、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分工是明确的:
政府主导型作为推动旅游发展的一种模式是有明确内涵的,它一不是排斥市场,二不是政府包办一切,三不是政府与市场之间没有分工。因此,政府主导型不等于政府包办一切,也不等于以行政手段、计划方式来配置资源,也得不出逆市场经济的发展潮流而动的结论。
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在旅游发展实践中的分工,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来说,旅游业在发展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的作用;在旅游投资、产品开发、市场价格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市场的作用。这种分工并不是单纯理论和形式上的,而是表现在旅游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就以人们普遍关注的旅游投资而论,政府很早就已不是旅游投资的主体,除了一些大型旅游项目的导向性投入外, 99% 以上的资金投入都是通过市场渠道筹措。此外, 90 年代中期以来,全行业就取消了主管部门定价的做法,地市以上旅游部门也陆续与直属企业实现了脱钩,这与民航、铁路、交通等行业相比,旅游业的市场化程度是明显走在前列的。当然,也应该看到,旅游行业中还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例如,地方旅游的壁垒、变相的行政干预价格、强行搭售旅游线路、阻碍外地企业进入等,都反映了市场化机制尚未健全,但是解决这些问题并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化手段,而需要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两种手段并用,否则就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时间,有可能丧失大好的发展机遇。
四、政府作用与市场经济模式是相适应的 :
世界上搞市场经济的国家有很多,但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如何发挥作用、该发挥多大的作用,是与市场经济的模式相一致的。就现在世界各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观点:一是基本不干预型,政府仅限于影响宏观稳定和市场失灵状态的干预;二是政府干预型,即以行政的干预替代市场的作用;三是市场促进型,即政府积极地参与发展,但主要方式是支持非政府组织(企业、金融、农业社区等)的发展及协作。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看,政府的作用尚未达到第一种类型那样的“无为”,也不属于第二种主导一切的情况,而应该属于或接近第三种类型。采取第三种类型的国家一般是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经济尚处于不甚发达的程度,市场化水平不是很高,一些地区对外开放程度不够。显然,我国旅游业的“政府主导”也不是政府干预型的那种模式,而更接近于市场促进型的发展模式。
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在资源配置中由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是发挥所有的作用,至于是否可以在旅游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这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机制发育的程度。如果单从旅游投资来看,这种主导作用是成立的,而且在所谓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就已是如此了,但影响旅游发展的远远不仅是投资一个方面。现阶段政府在旅游发展中应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政府的旅游发展战略、整体形象促销、危机应对措施,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缺少的。 例如,埃及卢克索、中国千岛湖、印尼巴厘岛袭击旅游者的惨案,中国曾流行的 SARS疫情,都是危害旅游形象和旅游环境的事件,最终都是由政府出面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的;以旅游形象的宣传为例,目前包括发达国家在内也没有完全脱离政府的作用,例如,美国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克林顿总统曾专题召开了1500人的白宫旅游会议;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香港特区政府拿出上亿元港币成立了盛事基金,通过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加快复苏旅游业;在WTO谈判、在双边政府间的谈判中,发达国家更是把旅游服务贸易列为重要议题。
2、由于经济还不发达而需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和公益性建设,例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黄金周期间的旅游供应,以及 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购物环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这些大多属于公共产品或公益事务,不仅单靠市场力量无法做到,就是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全力去做也有难度。当然, 如果经济和社会发展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政府这方面的职能可以有所弱化和减少。
3、由于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完备而由政府出面解决的问题,例如,旅游市场的无序竞争、旅游运行的地方壁垒、旅游服务的非规范化等,由于旅游产品 带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旅游消费是否满意往往受制于较多因素,不仅涉及了旅游六大要素,而且具有地域上的关联性,还包括了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的结合。因此,市场手段、市场作用只可解决旅游发展的部分问题,而并不能解决上述方面的绝大多数问题 。这些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旅游业发展,不是一个轻易就能回答的问题,但这是所有试图对由“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主导”给出结论的人不能忽视的。
五、政府与市场推动旅游发展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论: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以后,旅游业发展是否应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不仅是一个发展理论和指导思想的问题,而且更是关乎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给予客观评价的问题。不论是实行“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其表面的意义并不重要,重要是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旅游业发展的现实更需要哪一种的支持。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个别党政领导认为,由于当地政府难以直接拿出钱来“主导”旅游发展,就觉得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了,还是交由市场去主导吧。这种看法,不仅是对“政府主导”发展模式的误解,而且把市场作用与政府义务对立了起来,属于思维和认识上的一种简单化,与“既然已经搞市场经济了,就应该由市场主导”的观点一样简单。以政府的作用来取代市场的作用,是错误的;
同样,寄希望于让市场的作用来替代政府应尽的义务,也是不对的。从现实情况看,在基础设施较差的情况下,希望通过招商引资来解决建设资金的短缺,真正“市场化”的投资商也不可能去冒这个风险,只有在必要的基础设施具备以后,开发商、投资商看到赚钱的成本或风险不是太高了,才有可能进行实质性的投资,这说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不是无条件的。一些欠发达地区旅游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或根本就没有人来投资,问题就出在本该由政府设法解决的问题,政府没有能够去解决它。因此,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来说,希望通过“市场主导”解决一切问题的观点,是经不起旅游发展实践检验的。
发展是硬道理。当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到底是应由谁来主导或者谁都不主导,最关键的不是字面上的争论,而是区分清楚哪些应该由政府负责解决,哪些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如果以此作为各方立论的基础,其间的分歧应该不会是很大的,只要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就有利于推动旅游业的加快发展。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发展模式可以暂且回避由谁主导的问题。
目前的现实是,一些人质疑“政府主导”的说法,另一些人也不认可“市场主导”的提法,如果从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发挥的作用看,似乎可以考虑只讲“政府促进”、“政府引导”一个方面,对于市场作用可不予提及,以减少不必要争论所引起的思想混乱。至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应承担的责任有何变化,我认为与几年前相比仅仅是量上的变化;但就全国的旅游发展情况而言,政府与市场应该发挥的作用不可一概而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地区,可适当弱化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功能,而经济欠发达和市场化程度不高的西部地区,则还是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并兼顾市场功能。如不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差别,泛泛而谈什么发展模式,不仅无助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反而会对旅游业发展贻害无穷。

『柒』 政府怎么样发展旅游业 2017国家对旅游业的政策

中国政府刺激旅游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一、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二、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三、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2、大力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4、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四、2014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扩张旅游发展空间。在政府扶持旅游消费方面,部署了四大方面的重要举措:1、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4、扩大旅游购物消费。五、2015年《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加强中西部地区建设,连通景区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等五项内容。2、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包括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等七项内容。3、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四项内容。4、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包括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等四项内容。5、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包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等三项内容。6、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包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三项内容。

『捌』 政府,国家分别对乡村旅游扶持政策的支持有哪些

根据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科学利用资源,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观光旅游质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态、文化、红色、乡村、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专项旅游,提升旅游业发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全国特色名镇(村)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推进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快旅游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十二五”时期,旅游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1.乡村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示范村和示范县,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2.旅游精品建设。
推进实施《“十二五”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打造一批国家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国家级精品景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及文物、森林、海洋、温泉、草原、工业、科技、会展、修学等专项精品旅游景区。
3.红色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玖』 旅游局对发展生态旅游业有哪些政策

多样性
1、注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应在非生物因子和生态过程等方面加强生态系统完整性建设。
2、保持生态系统本土性,禁止或慎用引进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保护古树名木和原生的乡土植物群落,防止生态环境退化。
3、重视生物多样性,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计划,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监测内容。示范区设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职人员及咨询专家。
4、生物因子植被良好,动植物资源丰富,物种的生境类型众多。物种保护措施有效,珍稀物种和濒危物种能得到重点保护。
5、示范区内无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的行为,禁止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研究和防治生物危害、生物入侵,合理控制原有的林产品采伐规模。保护区内物种的生存环境,结合示范区绿化等生态建设项目,进行适宜生境的扩大设计。
6、调查、记录和监测国家重点保护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种类,种群现状、动态分布和生境。识别野生动物活动廊道,必要时可采取人工廊道设计。在野生动物栖息区内的人工设施,控制夜间照明和噪声,保持天空的自然黑暗,避免惊扰野生动物,不应对夜行动物造成明显的干扰。

丰富性
旅游资源结构合理,规模较大,丰度较好。

独特性
1、区内独特的自然景观具有很高或较高的美学价值、科研价值、文化价值,或与之密切相关的人文景观价值较高;
2、生态资源游憩价值较高。示范区内的人为干扰较少,大部分为自然区域。
3、特定资源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缺性,在市场上形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