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旅游局和环保局那个好点
楼主,你们当地的经济特色呢?你们那里的支柱产业是旅游业,制造业,化工业,还是农业及畜牧业?安好你们当地的经济特点,如果以旅游业为主,你可以进入旅游局。如果诗意化工业制造业等等生产型企业为主,捏可以进入环保局,至于说到专业……楼主,说实话,我在进入环保局之前学的是商业管理。所以说学什么专业做什么专业的人这可是上帝的宠儿。
㈡ 旅游开发向政府如何提要求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旅游观
(一)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三)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十三)保障旅游安全。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
(十四)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十五)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景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
五、完善旅游发展政策
(十六)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新的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八)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十九)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一批国家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专家学者和大学生等积极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本地区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重视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配套法规。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定期汇总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
2014年8月9日
㈢ 旅游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巧妙记忆
1、有序有理有节制
将旅游纳入有序的管理范围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加强休闲旅游建设有序的开发,贯彻对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原则。
旅游景区的开发与建设要兼顾对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对景区内新建项目要进行环境评估,严格控制各种宾馆、餐饮、歌舞厅等旅游服务设施在景区内发展,在必要地段可实行封山育林,保护景区生态平衡,促进旅游有序、持续发展。
2、自然资源合理利用
调查表明,自然风光是旅游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良好的自然风光和环境为依托就没有旅游的可能性。植被的保护要防患于未然,在旅游开发阶段要做好科学规划,尽量避免植被的大范围破坏。因势利导资源优化的利用现有的自然风光不被破坏,达到和谐与自然的统一。
3、环境承载能力布局预警制
休闲旅游的环境包含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在内的复合环境系统,需在旅游环境和承载能力内去做旅游的规划方案。风景区的环境容量,包括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和对旅游人群的承接能力。对环境状况随游客人数增减而产生的变化要实时监测并及时反馈,使景点的美学价值的损减,原生态系统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减到最低值,测定承受旅游的接待人数。
4、增强意识加强观念
旅游发展打开了乡村的封闭性,外来游客带来的风俗和文化对乡村社会环境影响潜在而深远。在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加强思想教育。把真正的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当成是一种崇尚自然、学**自然、保护自然的旅游教育活动。
㈣ 环保部门如何为企业做好服务
我觉得有俩个方面目前欠缺得比较多:
(1)充分预防:虽然每个新项目都有环评报告,但是很多老的项目并不全,同时因为中小企业未必由专业环保人员,对环保要求不能够理解。因此,需要加大对企业的相关环保要求的宣传,放患于未然。同时,需要对违法后果和法律依据充分告知。如果环保部门人手和专业技术力量不够,可以要求企业做定期的第三方审核。
(2)日常督查:不要只在出现事故了再去解决大问题,要在小问题出现时即时制止。当然,这部分工作应该主要由企业来做,但是正如上所述,很多企业不懂环保,那么就需要环保部门对关键因素进行定期的督查。第三方审核也是比较好的办法。
㈤ 商务局,环保局,旅游局,哪个好
从待遇上讲三个单位相差不会很远。主要是灰色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如果你那里旅游景点不多的话,旅游局不会有什么油水。商务局如果做得好的话,各企业会给予相当的意思,你也可以拿得心安理得。环保局如果敢拿的话,收入不会少,但是风险太大,比较容易出问题,留手尾。
㈥ 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旅游业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谈一谈自己应该怎样加深理解、贯彻落实
范文在此,自己改一改就能用啦!哇哈哈! 学习《文件》精神心得体会:强势推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旅游资源是伊犁最具特色和优势的资源之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着力建设“集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民俗风情资源为一体的休闲度假旅游胜地”的工作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发挥优势、提升品位,强势推动伊犁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科学谋划旅游布局。充分挖掘西域历史文化积淀、边疆民俗风情和跨国边境贸易等特色和优势,着力建设集“自然生态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冬季冰雪和跨国边境游”等五大产品体系为主导的旅游业发展格局。根据资源的相近性和地域的相邻性,把伊犁河谷旅游资源整合为四大区域板块。一是那拉提草原生态旅游区。以那拉提为龙头,由唐布拉、库尔德宁、喀拉峻、夏塔草原生态旅游区,果子沟-赛里木湖高山湖泊观光区,夏塔森林冰川探险区等构成,突出发展自然风光游。二是伊宁民俗风情旅游区。以伊宁市为中心,由察布查尔县、伊宁县民俗资源为依托,围绕伊宁市喀赞其民俗旅游区、察布查尔锡伯民俗文化旅游名镇、伊宁县维吾尔族和回族饮食一条街等构成,突出发展民俗风情游。三是历史文化体验旅游区。由霍城惠远古城、特克斯八卦城、昭苏夏塔“三古”(古城、古道、古墓群)构成,突出发展历史文化游。四是中亚跨国边境游旅游区。以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国际合作中心为核心,由口岸国门、边民互市等旅游购物中心等构成,突出发展边境跨国游。 建立多元投资机制。一是切实抓好旅游开发项目的储备、论证、申报、立项,建立《伊犁州直旅游开发项目储备库》,对符合伊犁旅游投资导向、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国家、自治区、州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予以积极支持。二是要做好旅游项目招商,做到“四突出”(突出重点、突出配套、突出规模、突出特色),与规划相衔接,建立伊犁州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提前做好旅游项目开发论证和政策支持。对重大旅游发展项目,实行“一项一策”。三是要充分发挥财政、发改委、文化、林业、交通、水利、民宗、农业、国土、城建、环保、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对旅游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大各类项目资金向旅游业发展的倾斜力度,加快建立项目支撑体系。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旅游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区域旅游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的顺利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益设施的投入与建设、促进旅游商品开发、重大旅游项目的启动和旅游形象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牵头完善《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尽快完成各主要景区(点)控制性详规,形成全州旅游业的三级规划科学体系。要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坚决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项目建设。以旅游网络营销、旅游展示、旅游电子政务、旅游投诉救援、旅游政策法规、旅游业务远程管理、旅游安全等应用体系为重点,建设和完善州、县(市)、旅游企业三级旅游信息平台,建立全州统一的“伊犁之旅”旅游信息网,提供优质的旅游信息服务。健全旅游者信息调查制度,建立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及时把握旅游者需求动态,引导有序旅游。
㈦ 县环保局在服务企业上应做哪些工作
一、提效能,优化高效环保审批服务。
县环保局开辟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创新推出了环评审批下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落地生根。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环评文件审批环节明确环保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环字〔2012〕41号),制定并完善了《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新昌县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案》,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办理时间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要求,分别由原来法律规定的15日、30日、60日缩短至现在的5日、10日、1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时间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到3个工作日,有效提升了环评效率。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环评文件285项,共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172项。
二、强素质,提升环境监测服务能力。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提高素质为抓手,强化环境监测优质服务,着力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服务。修订完善了《环境监测质量手册》和《环境监测程序文件》,积极开展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并积极参加各类环境监测技术、管理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监测能力水平。在服务企业方面,及时为企业提供监测服务,积极拓展监测项目,尽量满足企业多层次的需求。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先后为企业开展130多个建设项目环评监测,40多个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60多家企业委托监测,累计提供监测数据17000余个,出具监测报告181份。
三、严整治,逐步引导企业走向规范化。
县环保局本着“以整治促规范”的理念,今年重点开展了电镀行业和印染行业的规范化整治。年初,县环保局报请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重点帮扶我县4家电镀企业及配套电镀车间开展规范化整治,督促并引导电镀企业全面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对现场环境、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完善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应急设施等工作。同时,县环保局还开展了对全县16家印染企业的污染整治,调查了企业的产值产量、地理分布、环保审批手续规范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照《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提出整改建议,以进行全面的规范整治。
四、促发展,积极为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
切实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同时,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大力扶持国家政策支持、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项目建设,促进全县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今年,该局对照要求,向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提出了《关于申报2012年省厅环境保护、“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积极帮助镇乡、村、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其中帮助相关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00余万元,为基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70万元。
五、抓管理,不断强化企业环保培训和应急演练。
积极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我县已有14家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今年该局组织了这14家企业的环境总监、环境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环境应急方面,出台了《新昌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重点企业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县环保局备案,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整改生产环节的环境风险,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六、建和谐,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重点难点焦点问题。
保持12369环保热线、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服务,及时调处环保信访案件,省厅信访件30天内办理完毕,市长公开电话7天内办理完毕,其他信访件15天内办理完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今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保信访案件227件,其中处理110报案18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省市环保、信访部门和门户网站县长信箱等交办信访件104件,其它23件。信访处理率和110案件报结率100%,信访报结率达100%。
七、优创建,深入开展基层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积极指导镇乡、街道、社区、村、学校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我县儒岙镇、镜岭镇、大市聚镇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今年该局积极走访、指导、帮助梅渚、南明、七星等3个镇乡(街道)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镇(街道),申报资料已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命名,羽林街道创建省级生态街道资料已上报省环保厅。另外,七星中学、镜岭中学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学校,临江社区、钟楼社区成功创建市级绿色社区,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20个。
八、夯基础,全面铺开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加快集镇环境污染治理,该局报请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关于加快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展对9个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梅渚镇、澄潭镇正在铺设污水管网,小将镇、沙溪镇、澄潭镇、回山镇、巧英乡、双彩乡、东茗乡、城南乡等8个镇乡采用中科院广东地化研究所开发的“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工作。同时,积极为镇乡争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明确建设资金的70%由县财政实行补助。
九、重帮扶,切实为农村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问题。
近两年来,我县以中心镇、中心村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2011年,我县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新昌实际,启动了回山镇植林村、巧英乡大雷村、小将镇平山村、镜岭镇外婆坑村等8个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工程建设,为有效解决偏远乡村垃圾集中收取、终端处理等问题提供了新途径。今年,该局进一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站建设,沙溪、小将、巧英、城南、澄潭等镇乡的7个村建设资金总投入50万元,已经全部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十、保民生,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今年,该局加大了对城东区块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为有效帮助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县环保局服务进企业,进行蹲点服务,帮助企业寻找科学、实用、有效的治理技术,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力渊公司铸造生产线搬迁项目新厂址100亩土地在平整之中,新厂区即可投入建设。通用公司在省环保厅领导专门下访后,明确了在2013年6月30日前停止铸造生产,并在过渡期间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外,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获省政府考核优秀,今年水质比往年有所提升;局部阵发性废气污染范围大幅度减少;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