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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旅游规划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1-03-12 08:50:31

① 规划设计招标文件

一、招标:1、政府批准发改局项目立项。2、设计勘察3、图审建设审批备案、项目超过30万元,要请中介机构就是招标代理、制作招标文件、清单编制、预算编制等。4、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当地招投标中心或机构上网公告。按当地法规结合招投标法设定招投标时间、资质、投标保证金这些主要体现在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上边如果有请代理机构的话让他们做就好了。5、接下来就是开标定标评标。6、中标公示按规定执行各地方公示期不一。有3个工作日的也有10天的。7、领取中标通知书。8、签订合同。9、请监理单位通常也要抽签决定。10、施工许可证。
注这是政府部门要求的程序。当然如果是企业或私人招标的话可减去很多程序。直接公告,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
投标就更简单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一点一点的去做。但是要非常细心。我给你一个政府招投标中心网站作为参考。里边可以看到实例。也有招标文件公告预算清单的电子文档。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旅游规划的编制一般需要哪几个步骤

如何制定旅游规划
旅游前一定要做好计划,选择好路线,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就是说要备好旅游的行装及物品。外出旅游,行装应以轻便舒适、简单实用为原则,既要全又国精。当然所带物品的种类和多少应视旅游季节、旅程长短、个人生活习惯及目的地的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因素来确定。为避免遗漏,最好先拟出一张明细单,然后照单准备。除个人爱好不同而需要的专用物品(如摄影爱好者的照相机、美术爱好者的画夹和画纸之类)外,旅游必备的物品是不能缺少的,主要有这样几大类:
(一)旅行证件:
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十二岁以下儿童乘坐飞机务必携带户口薄;如果出境旅游,则要备好护照等。夫妻共同旅游,要带好“结婚证”,车票、机票、信用卡等也要妥善保管好。旅行家部落为亲们准备了证件包和卡包,出行前可以准备上一个哦,很使用的.
(二)服装
旅游服装要讲究舒适、方便、保暖、透气。一般内外衣有两套换洗,保持个人清洁即可御寒衣可根据个人体质和旅游区气候,酌情携带。夏、秋季时,我国南北温差不大,所以不必带太多衣服,但到山地旅游则要增带御寒衣服。喜欢游泳的游客可带游泳衣、裤。冬季我国南北温差悬殊,要根据往南旅游决定所带衣服。
(三)鞋袜
旅游鞋袜是否合适,对旅游效果有直接的影响。旅游要选择具有柔软、防滑、结实、高帮等特点的鞋,柔软可以使走路轻快,防止腿脚扭伤和疲劳。防滑的鞋底在险要地段行走可防止发生危险。结实的鞋子才能适应长途旅游的需要。高帮鞋不易进杂物,还可避免鞋口磨脚、掉鞋等麻烦。袜子以线袜为宜,它不仅具有较好的吸汗作用,还可以调整脚与鞋的间隙,减少磨擦。
(四)书藉资料
携带旅游指导书,景点资料介绍书、消闲图书、列车时刻表等交通资料。另外还应带上签字笔、日记本、以备撰写旅游日记,这是很有意义的事。另外,必备的还有通讯录、名片等,以供联系、交往所用。
(五)日常生活用品
针线、水果刀(乘飞机时必须托运)、水壶、化妆品(防晒霜)、药品、消闲食品、晴雨两用折叠伞等。旅行家部落为亲们准备了随身便携式工具和运动保温水壶.
(六)照相机、胶卷
旅游摄影是非常重要的旅游活动之一,一定要备上适用照相机,胶卷一定要多准备几卷,随身携带。因为现在在旅游景点出售的胶卷不仅价格高,而最重要的是它们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一旦买到劣质或假冒胶卷,使你的一番辛苦全都白费,对于你的旅游热情将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七)背包
背包是最重要的旅游工具,任何人出门旅行都离不开背包。所以对背包的要求是:旅行家部落针对不同人群准备了多种功能和用途的背包和行李包,方便携带,耐磨实用行强,强烈推荐
1、结实耐用。一般的长途旅游,一个人所带必需品总重大概在10公斤左右,有时更多一些,而一般的背包是不能长期连续地承担这个重量的,如果背包不结实,一旦在路上有损坏,就会造成种种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出发前要选用一个结实耐用的背包,特别要检查一下背带与背包连接处是否牢固,各个接缝是否有开线的地方。
2、背包应能背、能提两用。这样,背时可以使双手放松,利于行动,提时可以使肩膀得到休息,胸部放松。轮流交替使用,既可减轻负担,又可延长背带的寿命。当一方损坏时,另外一方可以继续使用。
3、背包要有一定的容积,既不要过大也不要太小。同时要多设几个口袋,专袋专用,便于查找物品。最后,背包还应具有一定的防水防盗功能,这样可以避免雨淋或起到防盗作用。
如何制定旅游计划
出差旅游,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地方,为了能更好地办事和旅游,要先了解一下所去之处的情况,制定一个旅游计划。旅游计划包括旅游地点、路线、方式、时间、费用等。旅游地点可以根据个人爱好、旅游时间、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确定。旅游时间可以选择工作和学习的空闲及旅游点的最佳季节,旅游中常会有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时间要安排得充裕些。要定好旅游计划,就需要查看有关旅游、交通方面的书籍和地图,特别是对所选择旅游点的山川景色、风土人情,都要有所了解。此外,还要掌握一些旅游点特色的知识。这样一来,既能增加旅游的兴趣,又可提高旅游效果,您才能玩得更尽兴。
旅游衣物的选择
旅游,突出一个“游”字,这就是说“轻装”,在保暖、对身体健康有利的前提下,衣着越少、越轻越好。旅游服的选择,应具有通风好、吸热少、吸水性强、耐脏、易洗等特点。春秋两季,运动装和牛仔裤配套常被作为旅游服。运动装柔软,牛仔裤弹性好、粗糙、厚实,易于爬山、长途行走,还能给人以刚柔相济,轻松活泼的美感。夏季服装多姿多彩,但旅游服仍以茄克衫、牛仔裤配套为好,在城市内部游览以日常衣服最为方便。旅游鞋具有透气、耐磨、轻盈、柔软等特点,有利于登山和长途行走。
旅游四宝---扇子、雨伞、眼镜、太阳帽。盛夏,天气十分炎热,登山、涉水、穿林越岭,游客常要流汗。备一把扇子,既能驱热,又有风度。旅游时,带一把折叠伞,不仅可以避免旅游途中降大雨而挨淋,还可以遮阳,也可为留影拍照的美妙道具。墨镜:为旅客增加风度,还可避免强光刺激及风沙吹进眼内。太阳帽:不仅可避免烈日暴晒你的面部皮肤,使你的头发不被风吹乱,还不失为很好的装饰品。
旅游中的小措施
旅游时带着大围巾,天气突然变冷时,可打结成无扣女上衣穿用。带小孩游览遇雨,用塑料袋剪成斗蓬很方便。在条件不具备洗淋浴时,可用大塑料袋装上水,吊起即成简易淋浴设备。洗后的衬衣想马上穿,可把湿衣服放入大塑料袋中,向袋内吹热风,衣服很快就干。夏天把易融的巧克力、糖果与冰冻的果汁放在一起,可避免融化。温泉里洗澡时,不要带金银首饰,以免被硫氧化变黑。灰尘、异物进入眼睛时,先闭上眼睛,然后用舌头顶住有异物眼睛一侧的面颊内侧,灰尘就易随泪流出。
旅游中常见病的防治
感冒:旅行在异地,气候温差较大,忽冷忽热,容易感冒,但只要注意,就可以防治。即使感冒,早些吃药,就可痊愈。中暑:夏日旅行如果中暑,要立即转移到通风、凉爽的地方休息,并服用仁丹、十滴水,在太阳穴、人中处涂风油精。最好充分休息,不要勉强旅行。肠胃病:在旅游当中,游客不适应新环境,新、旧两地饮水和食物中元素不同,易得腹胀和腹泻。如果再暴饮暴食,还易得胃肠炎。患了这些病,需及时治疗,服用抗菌素等药物。水土不服:旅游在外,气候、水质、饮食等条件都有变化,一些人往往不习惯,会出现头昏无力、胃口不好、睡眠不佳等现象,这是水土不服的表现。患了水土不服,需要多食水果,少吃油腻,还可服用一些多酶片和维生素B2。咬伤:旅行中被昆虫咬伤,用碱性液体冲洗伤口,可以消除疼痛。被蛇咬伤,首先要注意看伤口上的牙痕,如留有两个大牙痕,是被毒蛇咬伤,要立即用带子把伤口上部扎紧,防止毒素扩散,同时,把毒素吸出或挤出,用肥皂水清洗伤口,然后,赶快前往医院。
旅游六要素
这就是“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形成的过程,是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深信今后还将会有第7个字出现!按照这六个要素,安排和进行旅游活动中要特别注意什么呢?一吃:这是首要的,只有吃得好,才能游得好,所以一定要吃饱、吃好、吃干净。请大家注意:
1、不要太多地改变自己饮食习惯,注意荤素搭配、多食水果。
2、各地名吃一定要品,但量不可太大,注意消化能力。
3、各地都有风味小吃,特产瓜果,大家吃时勿忘考虑服不服水土问题。
二住:不要住太贵的饭店,因为出来主要是旅游,而不是睡觉,所以干净、舒适即可。另要注意:
1、只有睡眠充足,才能确保第二天旅游时精力充沛。
2、如果因换环境不能入睡,睡前洗个热水澡会有助睡眠。
3、床具要干净,内裤要穿好,防止得传染病。
三行:选择游览目的地,一定要注意该处进得去,也出得来。特别注意:
1、先买好返程票。
2、乘交通工具注意安全。
3、所到处应购买一份当地地图,以防迷路。
四游: “游”是核心,一定同导游配合好,可领略到更多乐趣和知识。注意:
1、去游览景点之前,找些有关介绍读一读,把读书和游览结合起来,会提高旅游档次。
2、因旅游交通费是主要开支,为此,最好能将目的地附近的景点顺便一游。
3、不要只游览,也顺便考察一下当地和自己行业有关的状况,则会受到启发,使旅游具有更大意义。
五购: 异地他乡购些物品也是乐趣之一,但应注意:
1、只购当地独有的。
2、购当地非常便宜的,可以节省旅游费用的开支。
3、千万别购太重的物品,防止行李超重。
六娱: 娱乐乃人之常情,但注意:
1、不要入迷,适可而止。
2、玩一些当地喜闻乐见的项目,自己又没玩过的。
3、注意安全,保存体力,切勿到不适当的场所。

③ 怎样编制招标文件

步骤/方法
1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
这一条对招标文件的编制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一类是关于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类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
4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项目,主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不得把作为招标项目组成部分的标段划得过小。标段划分太小,一方面不利于那些经营规模大、技术力量强且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投标,另一方面使招标达不到“物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保持合理的工期,工期过短,容易发生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基础设施应具备的条件得不到保证。因此,在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时,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④ 如何编制规范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
(1)招标文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招标文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来源和落实等情况,都要确保真实和可靠。
(3)招标文件介绍的工程情况和提出的要求,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4)招标文件的内容要能清楚地反映工程的规模、性质、商务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设计图纸应与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相一致,使招标文件系统、完整、准确。
(5)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申请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7)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⑤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有哪些

招标文件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进行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时,不仅要抓住重点,根据不同需求,合理确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标段(或标包)、工期(或交货期)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内容,而且应当格式符合法规要求、内容完整无遗漏,文字严密、表达准确、逻辑性强。无论招标项目多么复杂,招标文件都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招标文件的编制不仅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且还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2)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和确定工期(或交货期)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因此,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确定工期(或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3)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项目每个标段或标包的各项使用要求、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等各项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5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一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4)用醒目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要加注星号(*),并注明若不满足任何一条星号(*)的条款(参数)将导致废标。

(5)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以及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仅要作为实质性条款列入招标文件,而且还要强调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

(6)规定提交备选方案和对备选方案的处理办法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如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明确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处理办法。

(7)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并载明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

按《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27条规定,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8)规定需要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1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9)明确投标有效期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起算。

(10)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有效期以及提交与退还

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以及提交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用两阶段招标方法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因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得有下列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事项: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2)明确招标文件的售价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收取招标文件成本费。

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费用。

(13)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作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为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国务院有关部委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编制了一系列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因此,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积极作用,按规定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以保证和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

⑥ 旅游规划有具体的文件规定招标投标的要求吗

关于旅游规划有具体的文件规定招标投标的要求其实是看工程案例的情形决定的
八达岭长城内大景区容规划设计
泰山景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天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大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浙江千岛湖观光旅游整合规划
什刹海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提升策划
南京秦淮河—长干里旅游开发概念性策划
天津市滨海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宁波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摘自 北京巅峰智业集团

⑦ 旅游规划编制有哪些要求

旅游规划,是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旅游规划经相关政府审批后,是该区各类部门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法律依据。旅游规划通过对规划对象的系统分析,着力于处理旅游系统的复杂结构实现整体优化,为旅游实现提供指导性的方针。铭智旅游策划根据多年行业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
1、旅游规划编制要以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形势,对上述规划提出改进的要求。
2、旅游规划编制要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
3、旅游规划编制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对旅游资源的浪费。
4、旅游规划编制鼓励采用先进方法和技术。编制过程中应当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并征求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尤其是当地居民的意见。
5、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所采用的勘察、测量方法与图件、资料,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6、旅游规划技术指标,应当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具有适度超前性.。技术指标参照本标准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选择和确立。
7、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应有比较广泛的专业构成,如旅游、经济、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

⑧ 如何编制招标文件

  1. 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招标文件的编制不仅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且还应当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2. 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和确定工期(或交货期)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因此,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确定工期(或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3. 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项目每个标段或标包的各项使用要求、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等各项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5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一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4. 用醒目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要加注星号(*),并注明若不满足任何一条星号(*)的条款(参数)将导致废标。

  5. 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以及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仅要作为实质性条款列入招标文件,而且还要强调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

  6. 规定提交备选方案和对备选方案的处理办法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如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明确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处理办法。

  7. 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并载明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
    按《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27条规定,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8. 规定需要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1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9. 明确投标有效期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起算。

  10. 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有效期以及提交与退还
    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以及提交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用两阶段招标方法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因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得有下列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事项: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2. 明确招标文件的售价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收取招标文件成本费。
    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费用。

  13. 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作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为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国务院有关部委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编制了一系列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因此,应当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积极作用,按规定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以保证和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