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湘西的赶尸之谜
中央电视台10套《走近科学》栏目近日播出《行走的尸体》,揭开湘西神秘的“赶尸”之谜。
主持人: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件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1950年,我国的湖南西部还刚刚解放,社会上鱼龙混杂,两位身穿便衣的解放军战士被部队派遣到当地的警察分驻所去协助工作。就在这一次执行任务中,他们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天色渐晚,两位解放军战士加快脚步。几个神秘行人迎面走来。看着这几个人诡异的从身前走过。他们奇异的装束和举动引起了解放军战士的警惕。解放初期的湘西地区极其复杂,各种势力都在进行自己的阴谋活动。这些人行踪诡秘,举止可疑,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吗?
解放军战士悄悄跟踪在神秘行人的后面。一切显得那么诡异恐怖,两个解放军战士手心里渗出了汗珠。两位解放军战士尾随着神秘行人来到一家旅店。
两位解放军战士虽然怀疑这伙神秘行人来路不善,但状况不明,两人也不敢贸然采取行动。互相商量之后,两位解放军战士决定暂不打草惊蛇,先回警察分驻所报道,再杀个回马枪。
两位解放军战士悄悄潜回旅店。旅店里静悄悄的,店老板正在柜台前打瞌睡。
在两位解放军战士的盘问下,没费多大工夫,店老板就一五一十的交待了他所知道的情况。原来这伙神秘的行人竟然是赶尸的!走在前面的就是赶尸匠。而后面的就是尸体!
主持人:通过对店老板的询问,两位解放军战士得知自己遇到的是一伙赶尸的队伍。那么世界上真的有赶尸这一回事吗?我们的记者在当地采访到了一位老人,她说自己亲眼见到过赶尸。
吴凤英:我七八岁时土匪很多,我家搬到凤凰县城白羊岭,我听说有人死之后自己走回家,我就跑去看。当时很害怕,我看到那个走回来的死人,身穿白衣,头戴斗笠,双手下垂,到家后赶尸匠取下他的斗笠,他就倒下了,家人就给他洗澡。
穿上新衣服,放进棺材,把他埋葬了,死在外面的人都会变成厉鬼,但这样赶回来安葬以后,他就会变成善鬼,我当时看到那个死人,他脸色苍白消瘦,一点也没有腐烂。
店老板的话让两位解放军战士将信将疑起来。湖南西部刚刚解放,各种黑暗势力都在浑水摸鱼,进行犯罪活动。这些人行动如此诡异,难道他们真是赶尸的?这么神秘恐怖的职业,不正好给犯罪活动提供了天衣无缝的掩护吗?两位解放军战士决定追查到底!
两位解放军战士开始密切监视神秘行人下榻的客房。整个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安静得可怕。
解放军战士突然惊醒,天已经大亮,店老板告诉他们:那伙神秘行人大清早就走了!两位解放军战士问清方向,出门往西,一路急赶。训练有素的解放军战士一路急行军,终于追上了逃逸的神秘行人。
跟踪了一天,两位解放军战士又饥又渴,疲惫不堪。让他们惊奇不已的是,前面的神秘行人竟然也是一天未吃未喝。又累又饿的解放军战士饱餐一顿后,要了一间房,就在神秘行人的对面。
半夜时分,店老板突然来访,让已经有点疑神疑鬼的解放军战士吓了一跳。
一场虚惊后,解放军战士让进店老板,店老板很热情,两位战士漫不经心的询问起对面的神秘房客来。
店老板立刻神秘的靠近两位解放军战士,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从店老板口中得知,原来他也认定这是一起赶尸队伍。
主持人:两位解放军战士又跟踪了一天,获得的信息和第一天一样。难道两位身经百战的解放军战士判断失误了吗?
在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又是何时何人所创呢?据说这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奇门遁甲是道教中的玄学,分法术和占卜两种,起源于九宫算法。
湖南吉首大学 《苗族通史》副总主编吴曙光:奇门遁甲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这么看,因为巫术这个东西起源很早,也有可能说奇门遁甲,受巫术的影响很大,从“巫”到道德的“道”。我们的道教,巫和道教是很接近的,有时候我们看到巫里面有很多道的故事,一些说法,有人就认为巫学道的一些东西,这种说法是反过来了,事实上是道学了巫的很多东西,假如一定要把两个区分的话,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巫和道本身都产生在南方都是以楚国这个地盘为核心的,《庄子》里面有很多东西的话就记载了当时它的文化,包括巫文化,它就记载进去了。那么巫文化它一直传承下来,它自然而然的就把远古的《庄子》所知道的东西也继承下来了。所以现在我们读了,庄子的书以后
了解了庄子的一些故事以后,再去看巫的时候,发现有很多相重点,这种相重点,我们认为文化是谁继承谁的话,应该是道继承巫,不是巫继承道,因为巫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汉化。我以苗族为例,其它的我不说,其它的还有很多巫术。
客房内,口若悬河的店老板还在滔滔不绝。据说从事赶尸匠这一行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胆子大,二是身体好。
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宣传部张顺心:对赶尸人它有三个条件,不是所有人都能从事赶尸这个职业,那么第一,这个能够从事赶尸的人,他要求胆子要特别大,所以检验胆子大和小,有什么办法呢?比如说一个人死了以后就埋在那个山上,这个坟堆上面就放了一个物品,师父就让徒弟晚上的时候,深更半夜凌晨的时候,就让徒弟去坟上面将这个物品拿回来,这个我们都知道,一般人胆子小的肯定不敢去,这是第一个条件,胆子要大,这是其中一条。第二个,做赶尸的人身体要好,因为赶尸的人要求一个晚上。至少要步行五十公里以上,一个人要背着一个东西,一个晚上走五十多公里的话,这是个标准,那么不是一般的人能承受的,他不像一个人步行,他要背着一个物品。第三个条件就是赶尸人他长的形象,比较丑陋,也就是说很英俊的人不行。专要找一些形象比较丑陋,让人看着很恐怖的,所以这是赶尸这个职业,从业人的三个要求。
吴凤英:赶尸匠没有后代,没有兄弟姐妹,我认识一个赶尸匠,他整个家族就他一个人,他认了这条没有后代的路以后做这种事就很灵很顺,所以很多人不愿意走这条路,不然人人都可以做赶尸匠。
两位解放军战士被店老板说得惊疑不定,他们对赶尸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赶尸匠这一职业的呢?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黄帝部落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回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看着满地的尸体,蚩尤对身边的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乡吧。”于是军师站在满地的尸首中间,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开始做法。军师做法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蚩尤高举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
湖南吉首大学 《苗族通史》副总主编吴曙光:到了蚩尤这个时代以后,苗族有了很大一次,向北挺进的过程,一直到后来它就到达了中原地带,中原地带以后就到了黄河流域之后,就从西部来了黄帝,南部还有一支就是炎帝,炎帝黄帝蚩尤他们三个大的代表父系时代的皇帝部落就在中原地带形成了比较大的争斗,蚩尤是在第九次战争中打败了,打败了以后他就败退南归,南归以后又回到了两湖流域,蚩尤败退南归以后,打败以后他的回来路线,士兵的尸体本身来讲就是由一个叫“夸父”的人,负责处理它的有人说是他背过来的,有人说是赶过来的,这样的话就可能演绎出像现在我们说的赶尸。
主持人: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我国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其中赶尸作为一种民俗,是巫术的一部分。那么,在神秘的湘西,为什么会有赶尸这一巫术呢?说起它的现实原因啊,跟湘西这个地方的地理环境是有很大关系的。
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以采药或狩猎为生,也做点小生意。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湘西苗人以外,外人很少去。死在那些地方的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很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运输,于是有人就创立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而这一奇怪的风俗也就在湘西一带流行。
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宣传部张顺心:湘西是中原文化和西南的巫文化交汇的一个地方,这两种文化在这里交汇,产生了一个楚巫文化。所以我们说这个地方人神相亲,这里的人既信神,又信巫术,所以巫术是这里很典型的一个文化标识。比如说一个人,对一个事情认识不了,他用一些巫术的方式来化解它。
送走了店老板,两位解放军战士却更加疑惑起来:赶尸匠到底怎么赶尸呢?他们决定,即便就为这一疑问,也要追踪到底。
昨天晚上店老板的恐怖渲染让两位解放军战士心有余悸,他们不敢靠得太近,远远的跟在神秘行人的后面。
又是一天跟踪,依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旅店老板给神秘行人送去饭菜,茶水,并送去一只尿桶,据说赶尸匠夜里要守死人,不上厕所。
然而,死尸真地会被活人赶着走吗?这一关键问题让两位解放军战士依然怀疑这伙神秘行人来者不善。他们也许就是犯罪团伙的非法活动,借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队伍,让遇到的人争相避让,掩饰他们的非法行为。
两位解放军战士决定,无论如何,今天晚上一定要采取行动!周旋数分钟之久后,里面终于开了门。两位解放军战士跨了进去。
确实是尸体!解放军战士开始盘问那个走在前面的敲锣人,那个人交待了自己的姓名以及死者的姓名。一切似乎并无可疑之处?解放军战士又仔细搜查了一遍屋子,依然未发现异常情况。
主持人:两位解放军战士出于职业敏感,一直怀疑自己遇到的神秘行人是犯罪分子。但是,利用赶尸犯罪,从逻辑关系上来讲,肯定是先有赶尸,再有犯罪活动。正是赶尸的恐怖效果让犯罪分子看到了可资利用的途径。那么,真正的赶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尸体真的会自己走路吗?赶尸匠真的这么法力无边吗?
吴凤英:我亲眼见过一个老人死后,家里人找不到她的花鸟图案的银饰,就请来一个赶尸匠,对着她的尸体喷了一口水,她就站起来坐下,不说话用手指着藏银饰的地方,家里人就找到了她的银饰。
麻法成:找到死者的魂后,请赶尸匠把他赶回来,还能和家人在一起两年,不能说话不能吃饭,能活动,两年后再死去,我的家人死得早,所以很小就走了这条路,我父亲没赶过尸。但他有一回,将一个人的影子招回来了,那是死者的魂回来晃了一下就走了。父亲死得早,我其它功夫都学会了,就这个功夫没学到。
解放军战士回到客房后,开始琢磨了起来:死人真的会走路?而且还能走这么远?这一切到底做何解释呢?
突然,解放军战士脑中灵光一现,他想起了查房时看到的一个细节:几双刚刚用过的筷子,难道死人还会吃饭吗?两位解放军战士立即匆匆赶到神秘行人的窗下,暗中进行观察。
夜静更深,鼾声四起。赶尸匠住的那个房间里,倒也不见声响,甚至连酣睡的声音也没有。天大亮了,两位解放军战士快步紧跟上去。昨天晚上的搜查让他们胆子壮了不少。
解放军战士看清了前面敲锣人的脸,又一个细节让他更加警惕起来!这是一张年青人的脸。而昨晚分明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人!
两位解放军战士掏出手枪,押着神秘行人,向警察分驻所走去。赶尸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张顺心:人死了以后,尸体是不可能行走的,它没有生命了,这个巫术再厉害,他可能用了一些特殊的苗药,保鲜,让它不腐烂,这个我认为完全可能,这个可以现代医学也证明了,这个防腐处理,苗药能够进行防腐处理,但是真正的僵尸能够让它通过赶尸匠施了法术巫术以后,它站起来能够行走,这个是不可能的。
解放军战士把神秘行人押到警察分驻所,开始审问。
张顺心:晚上你们看到僵尸在行走,它是这么一蹦一蹦的,这个实际上我通过一定的研究,我感觉到这个赶尸实际上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客死他乡的人
死的时间不长,可能就是一天或者一个上午,距离很近,赶尸匠马上到了,到了以后将这个尸体背回来。
经过审问,解放军战士确信了这伙神秘行人就是赶尸队伍!那么,赶尸匠真的会赶着尸体走吗?
张顺心:第二种情况比较多赶尸匠,他的师父和徒弟两个人去了。然后将这个人的尸体的头、手、足卸下来,他用稻草扎个很精致的稻草人,或者用当地的棕树皮把他裹上。裹上以后,尸体全部就地处理了,赶回来以后,这中间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也就是一个机关。赶回来以后尸体进门的时候,到放到那个停尸板上面。这一段时间,所有的家属全部要回避,都不能看,这里面我认为是一个机关
那么赶尸匠回来以后,要把它洗一下是吧。穿衣服是吧,给它化妆搞了以后,你想一下,这个服装一穿,这个手我从这里卸下来,从这里卸下来。这里卸下来,好服装一穿,那么手在那里脚那里,头在那里,化一下妆躺在那里,上面这里看不见,他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呢?他肯定有办法,是妇女的话是女人的话,这里隆大一点,是壮年人个子比较大的,他就做得肥胖一点,因为赶尸前去的时候,看见过尸体,他就知道这个人身体,腰围多少胸围多少臀是吧,这三围他会量一下。
主持人:两位解放军战士终于揭开了他们看到的“赶尸”的秘密。原来所谓的赶尸,其实只是一个障眼法。那个走在前面提马灯的,就是赶尸匠。后面他的徒弟则把分解的尸体背在自己身上,整个儿一起套在衣服里。因为路途遥远,赶尸匠和徒弟互相轮换着背。所以解放军战士看到的是两个赶尸匠。但是紧接着我们会问另外一个问题,尸体经过长途跋涉又怎么不会腐烂呢?
吴曙光:他们肯定掌握了尸体不烂不硬的药物。他们还是掌握了,比如加一定朱砂进去以后,特别加水银进去以后,或者说用水银,蒸发熏蒸它以后,用水银一蒸它全身就都是毒,这样的话,它防腐的层次就更加完美,成了一层保护膜保护层,运过来的话就可以。至于还有一些人说,只拿脑袋、手脚留下来,里面搞个草包,或者是把它内脏挖空,这些不管怎么样说它总的一点来说,脑袋也好,它脚也好手也好都要防腐。不防腐的话,时间久了它也烂掉,运过来的过程,我认为还是次要的,难就难在防腐。
赶尸匠接受赶尸业务在季节上会有所选择,一般宜秋冬两季,因为其他季节尸体容易发臭腐烂。但即便在秋冬两季,路途一远,时间一长,尸体还是会腐烂,赶尸匠又有什么奇门法术让尸体不腐烂呢?
欧全福:人死之后不会腐烂,很早以前听我爷爷说过。我也没有做过,利用草药熏蒸的方法,把人装进蒸桶里放上消炎杀菌的草药。熏蒸以后尸体放很长时间,它也不会腐烂。
吴曙光:苗医对尸体的脱水,作为赶尸匠怎么脱水,我不好怎么说。但是我们看到很多现象可以脱水,你比如说腌腊肉,它肯定是脱水,它不脱水的话它没法腌
它腌腊肉用的是盐花椒。1987年的时候我的一个爷爷去世了,也是我的师傅去世了。他去世以后按照生辰八字计算的话,他必须要等十五天才能上山,这十五天那时候正好是大热天,那怎么办?后来就请了他很多徒弟来做法,做法以后我在那里待了九天,第九天的时候,我看到那些师兄师弟,经常给他换被子,去掉身上的一些水,而且那个老爷爷也是越去越干,他没有像一般人,死了以后会胀起来,他没有胀的现象。
主持人:原来,所谓神秘莫测的赶尸,仅仅是客死异乡的中国人要叶落归根,其家人雇赶尸匠将其遗骸运回家乡。而湘西苗族的巫术传统给它凭空添上了神秘莫测的诡异色彩。
⑵ 湖南湘西人搬家请客要怎么随礼
湘西抄人民非常的热情好客。搬袭家请客的时候会比较隆重。一般情况下都是随200元。如果感情好的话可以随400或者是500。关系特别好的话可能成千上万。还有要看房主有几个人收人情,有时候一家人兄弟姐妹各收各的人情,如果你全部认识的话就要送你好几份礼。
⑶ 你们有看不见的兄弟姐妹吗
其实你没有必要那么伤心的呢,你要知道他也是因为在乎所以才会和你吵的啊,要是他理都不想理你,你想哪个时候的你该如何处置呢,毕竟还是亲姐弟啊,你想还有过不去的仇恨啊,呵呵,都只是随便闹闹就过去的,不要太放在心上了,相信我明天就会好了,就会想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哦
⑷ 湖南湘西有哪些文化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是湖南省的“西北门户”,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全州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现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8个市县,2005年底人口268.34万,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0.86万人,占74.85%,其中:土家族110.59万人,苗族88.61万人。州府吉首。湘西民俗
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土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赶尸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⑸ 湘西属于哪个市
湘西不属于哪个市,湘西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以及邵阳市西部诸县(绥宁等)在内的整个湖南西部地区。
经济上有时也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以及永州市的江华县、江永县,常德市的石门县、桃源县,益阳市的安化县等。一度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将湖南省划分为长株潭、大湘西、大湘南、洞庭湖等四大区域板块。
这里山同脉,水同源,民俗相近,旅游资源丰富。而对湖南整个经济格局的现实状况而言,这里更为同质的特点则是地域偏僻,发展滞后。湘西地区是湖南省主要的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同时也是承接东西部、联接长江和华南经济区的枢纽区,具有突出的区位特征和重要的战略地位。
(5)湘西七姐妹扩展阅读:
湘西历史悠久。商代,属鬼方地域。西周至春秋,属楚黔中地。战国时属楚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西晋、东晋属荆州武陵郡。隋唐五代时期属辰州。宋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
元为湖广行省恩州军民安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和四川行省永顺司。明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清置永顺府和凤凰、乾州、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民国时期.1914一1922年为辰沅道。1938—1949年为第八、第九行政督察区。
湘西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16.9℃,最高气温40.5℃,最低气温零下5.5℃。年降雨量1300-1500mm,无霜期250-280天。雨量集中春、夏,多见秋旱,对农业影响较大。
⑹ 湘西赶尸两姐妹赶尸是什么电影
广东小老虎
导演:
朱牧魏海峰
主演:
成龙石天元彪袁小田田丰陈鸿烈舒佩佩关聪
地区:
香港
⑺ 她很爱我,我也爱她因为她家乡在湘西苗族姓隆,我在广西瑶族姓唐,她家乡老辈说隆和唐是一家人就不能结婚
喜欢就好,顶多背井离乡
⑻ 湘西的民俗风情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⑼ 湘西民族特色是什么
湘西简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是湖南省的“西北门户”,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全州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现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8个市县,2005年底人口268.34万,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0.86万人,占74.85%,其中:土家族110.59万人,苗族88.61万人。州府设在吉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凤凰、乾城、永绥、泸溪等县和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分属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辖吉首、古丈、泸溪、凤凰、花垣、保靖6县,代管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年底,4县亦属直接管辖。1955年3月,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辖原管10县。1982年和1985年,吉首、大庸先后改县为市。1988年,大庸市和桑植县划归大庸市(地级市,即今张家界市),湘西州所辖为龙山、永顺、保靖、古丈、花垣、泸溪、凤凰7县和吉首市至今。因湘西州域东与张家界市毗连,南与怀化地区接壤,西与贵州省铜仁地区和重庆市黔江地区相邻,北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交界,枝柳铁路贯穿州境5县市,故州府吉首市为湘鄂渝黔边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湘西物华天宝,资源十分丰富,投资开发潜力极大。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