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古神灵,炎帝,黄帝......还有女娲..太上老君,原始天尊...都详细介绍!
元 始 天 尊 的 由 来 : 元 始 天 尊 是 道 教 最 高 神 灵 「 三 清 」 尊 神 之 一 , 生 於 太 无 之 先 , 禀 自 然 之 气 , 初 称 元 始 天 王 。 东 晋 葛 洪 的 《 枕 中 书 》 称 , 「 昔 二 仪 未 分 , 溟 滓 鸿 蒙 , 未 有 成 形 。 天 地 日 月 未 具 , 状 如 鸡 子 , 混 沌 玄 黄 。 已 有 盘 古 真 人 , 天 地 之 精 , 自 号 元 始 天 王 , 游 乎 其 中 」 。 元 始 天 王 , 开 天 辟 地 , 治 世 成 功 以 后 , 蜕 去 躯 壳 , 一 灵 不 昧 , 游 行 空 中 , 见 圣 女 太 元 , 喜 其 贞 洁 , 即 化 成 青 光 投 入 其 口 。 圣 女 怀 孕 十 二 年 , 始 化 生 於 背 膂 之 间 , 言 语 行 动 常 有 彩 云 护 体 。 因 其 前 身 是 盘 古 、 元 始 天 王 , 就 称 为 元 始 天 尊 。 《 历 世 神 仙 体 道 通 鉴 》 称 , 「 元 者 , 本 也 ; 始 者 , 初 也 , 先 天 之 气 也 。 此 气 化 为 开 辟 世 界 之 人 , 即 为 盘 古 ; 化 为 主 持 天 界 之 祖 , 即 为 元 始 。 」
太上老君,道教天神、教主。为三清之第三位。又称“道德天尊”、“混元老君”、“降生天尊”、“太清大帝”等。在道教宫观“三清殿”,其塑像居右位,手执扇子。 相传其原形为老子。
北魏前称:道德天尊,是道教最高神明“三清”尊神之一,即老子。约自北魏起,又称太上老君。东晋葛洪的《神仙传》汇集群书所见之老子传记,或称老子先天地生,或称其母怀孕七十二年生,生而白发,故称老子。亦有称其母於李树下生,生而能言,指树而姓“李”。据东汉延熹八年陈相边韶的《老子铭》,老子“离合於混沌之气,与三光为终始”,“道成化身,蝉蜕度世”。齐梁高道陶弘景《真灵位业图》定太清太上老君为第四中位,居太清境太极宫,即三十六天中之第三十四天,在三十三天之上。《魏书》的《释老志》称太上老君“上处玉京,为神王之宗;下在紫微,为飞仙之主”。唐代皇室,以老子李耳为同姓,崇奉太上老君,累加尊号。唐高宗尊太上老君为“太上玄元皇帝”,唐玄宗三上尊号,称“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
『贰』 关于湘西风俗的资料
苗家赶秋节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赶尸,巫术,边边场,苗鼓,苗歌,蜡染,土家织锦,土家摆手舞,雕花等。
『叁』 湘西民族特色是什么
湘西简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湖南省西北部,是湖南省的“西北门户”,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全州总面积15462平方公里,现辖吉首、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8个市县,2005年底人口268.34万,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00.86万人,占74.85%,其中:土家族110.59万人,苗族88.61万人。州府设在吉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凤凰、乾城、永绥、泸溪等县和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分属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辖吉首、古丈、泸溪、凤凰、花垣、保靖6县,代管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年底,4县亦属直接管辖。1955年3月,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辖原管10县。1982年和1985年,吉首、大庸先后改县为市。1988年,大庸市和桑植县划归大庸市(地级市,即今张家界市),湘西州所辖为龙山、永顺、保靖、古丈、花垣、泸溪、凤凰7县和吉首市至今。因湘西州域东与张家界市毗连,南与怀化地区接壤,西与贵州省铜仁地区和重庆市黔江地区相邻,北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交界,枝柳铁路贯穿州境5县市,故州府吉首市为湘鄂渝黔边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湘西物华天宝,资源十分丰富,投资开发潜力极大。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肆』 湘西的民俗风情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伍』 谁知道湘西点穴大师的传人在北京哪里
哦,你说的是李氏点穴吧?我知道,就在神农门神农医馆,顺义区的AMB大厦那!他的技术的确很棒,我们邻居家的老人就是他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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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关于黄帝、炎帝、蚩尤的问题
说“蚩尤”
田晓岫
一、蚩尤是农部落的名称
蚩尤见之正史,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纪。因其有与黄帝争战失败的经历而闻名。
历代史家为作注。首先想说清楚的问题是:蚩尤何许人也?
裴骃撰《史记集解》引应劭曰:“蚩尤,古天子”;又转达引《汉书音义》臣瓒引《孔子三朝记》云:“蚩尤,庶人之贪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说法。
之后,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对“天子”“与庶人”两说提出质疑。先引太史公原文“诸侯相侵伐,蚩尤最为暴”,析其意,蚩尤非为天子,又引《管子·地数篇》所言“蚩尤受庐山之金而作五兵”,说明蚩尤并非庶人。进而提出“蚩尤盖诸侯号也”之说。
然则,张守节撰《史记正义》,引《龙鱼图》云:“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慈仁。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优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威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
引述这一夹杂神话的民俗传说,显然对“诸侯”“天子”“庶人”诸说都有否定之义。因为,仅是一幅遗像便足以使“八方万邦皆为弭服”,其威风远非一般诸侯可比,亦非庶人可及。然而,又有天遣玄女助黄帝而非助蚩尤之说,可见蚩尤亦与“天子”无缘。
诸学者之所以把“天子”“庶人”“诸侯”等概念硬往蚩尤身上套,明显是局限于周秦封建社会结构模式的认识框架,因而不能正确诠释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蚩尤身份及这一概念的社会历史的内涵。
蚩尤所处的时代,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正值“神农氏世衰”之时。
神农氏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民明农耕生产工具耒、耜的一个氏族。《易·系辞》记:“神农氏作,[]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从此,在中华大地上,许多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要谋生手段的族硌先后转向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如《白虎通义》记:“古之人民皆食禽兽之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耕。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氏”。这是对狩猎肉食的族群转向农耕生产历史的追忆。又如《淮南子·修务训》记:“古者民茹草饮水,采草木之实,食螺蚌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这又是对采储果实及螺蚌之肉为主食的族群转向农耕生产历史的记忆。
耒耜的发明是中国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一次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国原始农业的基础,导致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即“神农氏之世”的出现。神农氏功绩伟烈,被尊为“农皇”,又称“地皇”。《尚书大传·卷第四》说:“神农为农皇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指其功德之实质在发挥地力,亦称“地皇”。
在中华远古传说中,“皇”的意思有两层:一是有重大发明功大德美泽被天下者,“皇,君也,美也,大也”[1],如燧人氏发明个钻木燧取火而被尊为“燧皇”[2];伏羲氏作结绳而为网罟,用于捕兽捞鱼,并制定婚姻嫁娶之礼,使人类本身的繁衍进入健康有序的轨道,因而被尊为“羲皇”[3]。二是指不存在公共权力的早期原始社会,“道德元泊有似皇天,故称曰皇”[4],“烦一夫扰一妇以劳天下,不为皇也。不扰匹妇故为皇”[5]。其情景如《庄子·盗跖》所述:“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
到了神农氏晚期,由于农耕业逐渐成为主要生产方式,游荡觅食的原始群也渐次定居,逐步形成氏族社会,并发展为部落组织,出现拥有超出本部落影响力的部落联盟首领,这就是“帝”。《说文解字》释:“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谛”是指“审谛”,即举措详谨周密,合乎客观规律。《白虎通义》说,“德合天者称帝”[6]。“王天下之号”是指超越部落范围的号召力。“帝”的称号出现标志着原始社会从早期游群和氏族社会阶段向晚期部落社会阶段的转变。此时,神农氏也开始被称为“炎帝”。
“炎帝”之“炎”,其义有二:一是火光,焚烧。《说文解字》释:“炎,火光上也”。《玉篇》释:“炎,热也,焚也”。这与原始农业离不开“火耕”有关。所谓“火耕”,是指先砍倒烧光荒地上的杂草灌木,然后耕种点播的一种垦殖手段。二是指南方之神。《汉书·卷七十四》:“南方之神炎帝”,这是从黄河流域的地理视角而言,发祥于湖北厉山,崩葬于湖南茶陵的神农氏当属南方无疑。
从被尊为“农皇”的“神农氏之世”,到被称为“炎帝”的“神农氏世衰”之时,是一个历史的转折时代。
蚩尤活跃于历史舞台之时,即“神农氏世衰”的“炎帝”之时。当时部落林立,各部落依仗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武力互相争斗,不再服从由于发明耒耜的功绩而自然形成的部落联盟首领炎帝神农氏的约束。“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蚩尤最为暴”[7]。此所言“诸侯”,并非周秦社会制度下分封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之贵族,而是指原始社会末期的各部落酋长。蚩尤是其中之一。
“蚩”是贬词。《说文解字》释为“虫也”。作冠词用,若今之詈辞“小爬虫”之类。《六书正伪》曰:“凡无知者,皆为蚩名之”。“尤”为部落名。尤又作由,意为农。杨慎《丹铅录》云:“由与农通”。《韩诗外传》云:“东西耕曰横,南北耕曰由”。《吕氏春秋·勿躬》例举“管子复于桓公曰:‘垦田大邑,辟土艺粟,尽地力之利,臣不若甯[],请置以为大由’”。注:“大由,大农也”。《管子·省官》说:“相高下,视肥[],观地力,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诏期即《礼记·月令》所谓“王命布农事”之日期。由田即农田,亦农官之谓也。《钱谱》神农币文“农”作“由”。“尤”是依传闻所记部落名称,与“由”为同音异字。故“尤”部落即“由”部落,亦即农部落。贬之即谓“蚩尤”。中国古代对氏族及部落的名称与其酋长名称和氏族部落民名称常常不加区别地称呼,所以,“蚩尤”既为部落名,亦为该部浇酋长与部落民之共名。
二、蚩尤与炎帝、黄帝的关系
蚩尤与炎帝有族裔的关系。《路史·蚩尤传》说:“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
炎帝与蚩尤均由神农氏族发展而来,同属农耕部浇联盟。炎帝部落为神农氏族之直系后裔,仰成于其先祖神农氏发明耒耜功绩之余烈,得以居逐耕部落联盟之首,而称“炎帝”。炎帝与神农氏既属于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故《史记·封禅书》例举封禅大典时,将神农氏与炎帝分列先后。在《史记·五帝本纪》中,关于神农氏与炎帝的记叙非常贴近,但未予指明其间的关系。《帝王世纪》说:“神农氏作,是为炎帝”,已经注意到二者的亲缘关系。《汉书2古今人表》及《易·系辞》疏将为帝与神农氏合称呼为“炎帝神农氏”。
《易·系辞》疏引《帝王世纪》云,“炎帝”之号,凡传八世:帝临魁、帝承、帝明、帝直、帝嫠、帝哀、帝榆罔。至帝榆罔之世,始见蚩尤部浇崭露头角。
蚩尤部落是由神农氏族发展而来的一群农耕部落中实力最强的一个部落。其实力雄厚的原因,一是益于其居地产盐;二是在煮盐的生产过程中,发明了冶炼金属与制作兵器。
《梦溪笔谈2卷三》记:“解州盐泽,方面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氵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宋代解州治在今山西运城市解州镇。盐泽今名解池,素有“国宝”之誉,有硫酸钠、氯化钠、硫酸镁等盐,含钙、碘、钾、硼、锂、铯、锶等稀有元素。《太平寰宇记·卷四六》客观存在邑县条下记:“蚩尤天在县南一十八里”。故安邑县即今县,亦受辖于运城市。这里曾经是蚩尤部落的居地。得盐泽之富,蚩尤部落才有实力与黄帝抗争。如《史记·五帝本纪》云:“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
《管子·地数篇》说:“葛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是岁相兼者诸侯九。雍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是岁相兼者诸侯二十”。葛庐之山及雍狐之山具体所指无考。其地处当不会离今运城市太远。或者就在其地。“金”泛指金属,不限于黄金。
与今山西运城市相邻的今河南三门峡市,也是农部落的聚居中心。数千年之后,这里仍有神农氏后裔。《史记·本周纪》载,周武王伐纣成功,“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裴骃《史记集解》注释:“《地理志》弘农陕县有焦城,故焦国也”。《汉书·地理志》弘农郡,首县弘农,治在今河南灵宝县。陕县今属三门峡市。《地理志》载弘农郡“有铁官,在[]池”[]池即今渑池县,亦属三门峡市。灵宝县有金矿,至今仍有重大开采价值。其它如银、铜、铁、锌、铝等矿藏资源储量也很丰富,该地区具有金属冶炼的必备条件。相传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处,即在灵宝县境内[8],其相对历史年代在轩辕与蚩尤之战后。这一地区不仅矿藏丰富,而且土地肥饶,盛产五谷林果及紫胡、天麻、黄苓、丹参等中草药,宜于农耕部落居住。
由史籍所载观之,蚩尤部落因得盐池之利,金属冶炼之法,成为以炎帝为首的农耕部落联盟中实力最雄厚的一个部落。蚩尤与炎帝同为神农氏后裔,显赫者称炎帝,失败者称蚩尤。
关于蚩尤与黄帝之战,载籍所见,有三种说法:一说是黄帝胜炎帝之后,再胜蚩尤而巩固帝位,黄帝与蚩尤之战似为黄炎之战争的余波;另一说是蚩尤驱逐赤帝(即炎帝),赤帝求诉于黄帝,二帝联手杀蚩尤于中冀;三说是蚩尤作兵攻黄帝,兵败被杀。
第一种说法如《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依附杀蚩尤”。太史公言黄帝名轩辕,国号有熊轩辕本意为车,应是指发明制作车的技术而得名的氏族及其首领的名称,如发明制作农耕工具技术称神农氏,发明制作捕捞工具技术而称伏羲氏,发明钻燧取火技术称燧人氏然。有熊国号。当时的“国”,实为部落。熊、罴、貔、貅、[]、虎为六种兽名,应是有熊部落中六个氏族的名称,或谓图腾。阪泉,水名,在今北京市延庆县。涿鹿,山名,在今河北涿鹿县,与阪泉相距不远。
第二种说法见于《逸周书·尝麦解》:“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广平之地曰阿。争战发生在涿鹿山下的开阔地带,隅指角落,“九”意指多,并不限于具体数目八加一。“九隅无遗”是说蚩尤驱逐赤帝(即炎帝)部落不留遗地。地冀指中原冀州。《尔雅·释地》:“两河间曰冀州”。郭璞注:“自东河至西河”。当时把黄河入海处称为东河,河套向南流处称西河。《周礼·职方》记:“正北曰并州”,今山西太原、河北正定保定皆属之;“东北曰幽州”,今北京市属之。上古冀州位于幽、并之南,地在今山西南部及河北西南部。传说蚩尤被杀之处,在今山西运城解州。
第三种说法如《山海经·大荒北经》载:“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风伯雨师是农耕蚩尤部落专司气象的巫师,后为农业气象神,立有庙,岁时奉词。《韩非子·十过》说:“昔者黄帝俣鬼神于泰山之上……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反映了风伯雨师与蚩尤部落之密切关系,因为农业部落生产的丰收部是与风调雨顺分不开的。
三说孰是,今已无考查之可能与必要。对于此类沪传千年后才被记入载籍的史前传说,史学家注视的焦点,是其中透出的史影;而民族学者关心的问题,则是该传说反映出的族体的类型、文化特征及其形成和衍变的过程。
蚩尤战败后的结果,一说是被黄帝擒杀,如前引述《史记》《逸周书》《山海经》所记;另一说是受到黄帝重用,如《龙鱼河图》所言:“黄帝制服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逮至秦汉,民间尚有以蚩尤为兵主行礼祠之俗。以致秦始皇东游及高祖刘邦起兵,皆从民俗礼祠蚩尤,见载于《史记·封禅书》及《史记·高祖本纪》。
《管子·五行》亦有黄帝重用蚩尤的记载:“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蚩尤明天道,故使为当时”。“当时”是中原黄帝部落联盟的一种公职名称,其地位与职能约与《周礼》中的“天官”相类,亦近似于后世各朝之宰相,是辅佐部落联盟首领(帝)管理各部落公共事务的部宰。此处所言之“天道”,是指天文历法岁时月令的经验知识。熟悉这些知识,是安排农业部落生产生活,管理好农业部落社会的关键。
关于蚩尤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的记载,反映了黄帝与蚩尤关系的不同阶段与不同侧面。“蚩尤”本是农部落的他称,既是对部落酋长的他称,也是对部落全体成员的他称。蚩尤部落的第一任酋长称蚩尤,第二任酋长亦称蚩尤;第一代部落成员称蚩尤,第二代部落成员仍然被称为蚩尤。如同《大载礼记·五帝德》记“黄帝三百年”之类传言的实际内涵。把黄帝与蚩尤的战后关系放到原始部落战争的历史背景中去认识,杀戮是不可避免的,斩尽杀绝又是不可能的,最终只能是让战败的部落在服从的条件下保持原状生活下去。
三、蚩尤的遗裔
在蚩尤部落活动过的地方留下了聚居点(后世所谓“城”)、坟冢、祀祠等遗迹的记载,追溯这些遗迹,可以看出蚩尤部落的活动地区,以现其遗裔的线索。
关于蚩尤城的记载,见于(水经注·卷十三)涿水条记:“涿水出涿鹿山,世谓之张公泉,东北流经涿鹿县故城南……〈魏土地记〉称,涿鹿城东南六里有蚩尤城。泉水渊而不流,霖雨并侧流注阪泉”。又引〈晋太康地理记〉曰:“阪泉亦地名也。泉水东北流,与蚩尤泉会,水出蚩尤城,城无东面”。故涿鹿在今河北涿鹿县。涿水待考。蚩尤泉在今涿鹿县。阪泉在今北京市延庆县。
《太平寰宇记·河东道七》客观存在邑县条下记:“蚩尤城在县南一十八里……其城今摧毁”。故安邑县治在今山西运城市安邑镇。
关于蚩尤冢的记载,见于《皇览·墓冢记》:“蚩尤冢,在东平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肩髀冢在山阳郡钜野县重聚,大小与阚冢等”。三国时之东平寿张县治在今山东阳谷县寿张镇。山阳钜野县治在今山东巨野县。
关于蚩尤祠的记载,见于《史记·封禅书》。秦始皇东巡游,封泰山,禅梁父,礼祠齐八神。八神之中,“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今山东东平县即其故治。又,《汉书·地理志》东郡寿良(张[9])县条下记:“蚩尤祠在西北(涑)[10]上,有朐城”。汉东郡寿起兵之时,“祠黄帝蚩尤于沛庭”。秦时沛县,治在今江苏徐州市沛县。沛县东境隔微山湖与山东相望。
《逸周书·尝麦解》中,有“命蚩尤于宇少昊”之语。这里的“宇”释为“边”。于屋则檐边为宇,于国则四垂为宇。意思是说蚩尤部落曾被安排在少昊部落的边垂居住。当时少昊部落居地,以曲阜为中心。《左传2定四年》杜预注:“少昊墟,曲阜也,在鲁城内”。蚩尤在少昊之西垂。
《述异记·卷上》云:“太原村落间祭蚩尤神,不用牛头”。又云“汉武时,太原有蚩尤神昼见……其俗遂为立祠”。又载:“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载牛角而相[]。汉造角[]戏,盖其遗制也”。秦汉置太原郡,属并州,首县晋阳,治在今山西太原市。两汉时的冀州,地在今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及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
依上列籍记述,关于蚩尤的遗迹、遗俗、传说,历数千年之久,逮至秦汉,仍然以浓烈的色彩保存于民间。在北至河北涿鹿,西至山西太原运城,东到山东东平,南至江苏沛县的广大地区,礼祠蚩尤之俗经久不衰。按“民不祀非族”的古俗,这些地区定有为数众多的蚩尤遗裔,才能具备形成和保持这种祭祀蚩尤民俗的社会条件。这些地区在两汉时期又是汉族政治经济文化的腹心之地,无疑有相当多的蚩尤遗裔成为汉族成员。
蚩尤遗裔见于载籍者,有邹氏屠氏。王嘉《拾遗记》载:“轩辕去蚩尤之凶,迁其民善者于邹屠之地,迁恶者于有北之乡。其先以地命族,后分为邹氏屠氏”。邹姓屠姓今为汉族常姓。
“有北之乡”指北方寒冷不毛之地,见于《诗·小雅·巷伯》,也颖达疏:“北方太阴之气寒凉而无土毛,不生草木,寒冻不可居处”。说明曾经有一部份蚩尤遗裔被迁到北方。蒙古族学者陶克涛著《毡乡春秋——匈奴篇》,论蚩尤是匈奴在传说时代的称号,被黄帝北逐的荤粥当是蚩尤[11](部落遗裔)。司马贞《史记索隐》释荤粥:“匈奴之别名也,唐虞以上曰山戎,亦曰熏粥,夏曰淳维,殷曰鬼方,周曰[俨]狁,汉曰匈奴”,《周书·帝纪第一》:“太祖文皇帝守文氏,讳泰,字黑獭,代武川人也。其先出自炎帝神农氏,为黄帝所灭,子孙遁居朔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指出:“宇文氏出自匈奴南单于之裔”。
古有仇犹国,公元前457年被晋国智伯所灭。《史记·樗里子传》记:“智伯之伐仇犹,遗之广车,因随之以兵,仇犹遂亡”。今山西盂县东北有仇犹国遗址。仇犹与蚩尤音近,其国或为蚩尤遗裔所建。
蚩尤部落遗裔之向南迁者,不见经传,但存口碑。黔东南苗族史诗《枫木歌》,说苗族始祖姜央(炎)是从枫树树心中生出来的。苗族学者联系《山海经·大荒南经》记:“有宋山者,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谓枫木”。论证苗族为蚩尤之裔[12]。《苗族简史》载:“川南、黔西北一带有蚩尤庙,受到苗族人民的供奉”。从枫木中生出苗族始祖之传说,实涵蚩尤再世之象征意义。
《尚书·周书·吕刑》将蚩尤与苗民相提并论:“蚩尤惟始作乱,延及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说“作乱”是从蚩尤开始的,延及平民,无不以各种方式取人财物:群行攻劫曰寇,杀人曰贼,以鸱张跋扈为义;作乱在外曰奸,作乱在内曰宄,强取曰夺,窃取曰攘,诈取曰矫,固取为虔。“灵”意为善,即不以善教化,而是制作刑法。指斥苗民沿袭了蚩尤之习性。时至今日,布依族仍称苗族为“布由”。布依族“布”意为“人”或“族”。在祠法上是限制成分在中心成分之后,“布由”意为“由族”亦可记为“尤族”。与蚩尤部落的他称一致。
《帝王世纪》载炎帝神农氏崩葬长沙茶乡。茶乡即今湖南茶陵县,在湘赣边界罗霄山脉西侧。古三苗居地亦曾及于湘赣间。据《史记·吴起列传》记:“昔三苗之居,左洞庭,右彭蠡”。洞庭即今日洞庭湖,彭蠡即今鄱阳湖。因此,三苗极可能是从神农氏之裔,或即蚩尤(农部落)之遗裔发展而来的游耕农部落群。苗族普遍存在长时间远距离迁徙的传说历史。这是与其较长时间地保持游耕农业经济的生产方式分不开的。当然,也有政治和社会的原因。
还应当注意到,如同汉族是多元形成的一样,作为中国南方的一个古老的族群,苗族原初的族源即呈现出多元性。苗族古称“苗民”或“三苗”。除了上述炎帝神农氏和蚩尤(农部落)与“苗民”、“三苗”有直接的族源关系而外,黄帝之裔缙云氏、颛顼之裔驩头也都分别是三苗、苗民的主要族源之一。
“三苗”之始见载籍,有《尚书·虞书》:“窜三苗于三危”。孔颖达疏:“三苗,国名,缙云氏之后”。此所谓“国名”,实为部落名称。“缙云氏”是黄帝部落中的一个氏族名称,后发展为部落名称。《史记正义》案:“黄帝有熊国君,号曰有熊氏,又曰缙云氏,又曰帝鸿氏,亦曰帝轩氏”。直接指缙云氏为黄帝。《史记集解》说黄帝“亦号轩辕氏”。杜预注《左传·文十八年》:“缙云,黄帝时官名”。此所谓“官名”,实指黄帝部落的分职名称。《左传·昭十七年》记:“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名”。即以云作为本部落以氏族为单位的军事编制(云师)的名称和该氏族所担任的部落公职名称(云名)。
《史记集解》引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表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列出春夏秋冬的官名,如《周礼》,春官宗伯管祭祀礼乐,夏官司马管行政军事,秋官司寇管刑法禁令,冬官司空管工程建设。这种以云为公职名称是早期黄帝部落内部由各氏族分别担任的部落公职,至于黄帝成为部落联盟首领之后,由各部落分别担任的部落联盟公职名称,如《管子·五行》所记,则称为“当时”(天官)、“禀者”(地官)、“土师”(春官)、“司徒”(夏官)、“司马”(秋官)、“李”(冬官)。今浙江省有缙云县,其县有缙云山,相传为黄帝游仙之处。
《广韵》释“窜”为“放也”,即流放之意。“三危”,孔安国传曰:“西裔之山”,裔指边远之地。《山海经·西山经》有“三危之山”,郭璞注:“今在敦煌郡”。汉置敦煌郡,治在今甘肃敦煌市。敦煌市东北有三危山,今置三危镇。《史记·五帝本纪》载:“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戎”本意指山间谷地,用以指人群,意即居于山间谷地之人,今之所谓“山地民”是也。“西戎”即西方山地民。今日黔西北苗族流传的古史传说,言其祖先原住积石山以西,从日没方向移到积石山,经过若干代的长途迁徙,渡过黄河,到了长江中游一带,最后进入西南地区。[13]
《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敦璞注:三苗之民)颛顼生驩头,驩头生苗民。”驩头又作驩兜,见《尚书·舜典》:“放驩兜于崇山”。又作驩兜,见《史记·五帝本纪》:“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崇山在今湖南大庸市西南,此地属武陵山区,行政建置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简史》说,湘西苗族五大姓之一的石姓,与驩兜有亲缘关系。石姓有大小之分,大石姓在苗语中被称为“驩兜”,[14]泸溪、花垣有驩兜墓、驩庙。
结语
综合汉文古籍记载,蚩尤是中国原始社会末期活跃在今河北山西及山东西部的一个农耕部落名称,即该农耕部落酋长与部落民之共同名称。蚩尤部落为神农氏氏族后裔,属炎帝部落联盟。传说蚩尤部落善长于金属冶炼和制造兵器。蚩尤部落与黄帝部落争战失败,其遗裔大部份留居中原。据《管子》所记,蚩尤部落加入了黄帝为首的部落联盟,并在其中担任了重要公职。《拾遗记》载,邹氏、屠氏为其遗裔中可查之姓氏。
蚩尤部落中一部份迁到北方,与荤粥(匈奴之别名)有族源关系。
蚩尤部落中的南迁者,与苗民、三苗有族源关系。三苗来源呈多元性,除蚩尤遗裔之名,尚有黄帝缙云氏之后,颛顼氏之后[]头等。
从关于蚩尤和三苗传说的记述中,可以看到中华大地上,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间由汇聚、争战、融合、迁徙待环节所构成的大规模的搅拌运动。这种搅拌运动造成了中华各族在起源形成阶段就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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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虎通义·卷一》。
[2] 《尚书大传·卷四》。
[3] 《尚书大传·卷四》。
[4] 《风俗通义》。
[5] 《白虎通义》。
[6] 《白虎通义》。
[7] 《史记·五帝本纪》。
[8] 《中国市县大辞典》第659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
[9] 寿良县即寿张县,东汉光武帝时避其叔父赵王良讳所改。
[10] 颜师古注:“(涑)亦济水字也。”
[11] 陶克涛:《毡乡春秋——匈奴篇》,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1页。
[12] 龙伯亚待主篇:《苗族简史》第3页,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出版。
[13] 杨汉先《贵州省威宁县苗族古名传说》,载《贵州民族研究》1980年第1期。
[14] 同12一样。
(本文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
『柒』 蚩尤和炎帝是什麼关系
敌人、对手关系。
蚩尤,是上古时代九黎氏族部落联盟的首领,骁勇善战,相传是牛图腾和鸟图腾氏族的首领,有兄弟八十一人(约81个氏族部落),个个本领非凡,骁勇善战,在位期间,开垦农田,定居中原,奠定了华夏民族的根基。
本和炎帝同属一个部落,而后离开炎帝自行发展,曾与炎帝大战,把炎帝打败。于是炎帝与黄帝一起联合来共抗敌手。而后率八十一个兄弟重组联军北上抵御黄帝部落,在涿鹿展开激战,从此开启了中华文明的辉煌历史。
(7)湘西神农扩展阅读
蚩尤与黄帝的关系
炎帝神农氏管治后期,中原各部族互相攻伐,战乱不止。黄帝便乘时而起,打败不同的部族,其余部族的首领亦纷纷归附,于是形成炎帝、黄帝、蚩尤人鼎足而立的局面。黄帝居中原。炎帝在西方,居太行山以西。
蚩尤是九黎君主,居东方。炎帝与蚩尤争夺黄河下游地区,炎帝失败,向北逃走,向黄帝求救。黄帝在三年中与蚩尤打了九仗,都未能获胜。最后黄帝集结在涿鹿上与蚩尤决战,战斗十分激烈。黄帝在大将风后、力牧的辅佐下,终于擒杀了蚩尤,获得胜利,统一了中原各部落。建都在涿鹿。
战后,黄帝率兵进入九黎地区,随即在泰山之巅,会合天下诸部落,举行了隆重的封禅仪式,告祭天地。突然,天上显现大蚓大蝼,色尚黄,于是他以土德称王,土色为黄,故称作黄帝。黄帝即位于公元前2697年。道家把这一年作为道历元年。
『捌』 湘西民俗
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