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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特大案

发布时间: 2020-12-06 22:14:13

湘西古丈县20多年前的一场杀人案

我国刑法第二百来三十二条自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② 湘西尚同军案件判决了吗

答:湘西尚同军案件事实应该判决了。

③ 湘西永顺长官特大交通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属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 食毒 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④ 湘西凤凰县20016年4月3号砍死人

治安差是出了名的

⑤ 民国时期,湘西恶匪张平究竟有多坏

在民国时期的湘西,曾经出现过一个恶贯满盈的恶匪,他就是张平。张平这个人从小没有得到父母良好的教育,他在1906年出生,他的父亲因为参加科举考试不利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这个时候张平还很小,他的母亲为了活命扔下了张平不管,后来还和别人的男人结了婚。

好在张平得到了爷爷的照顾,并在老人家的拉扯下长大了,因为是隔辈亲的关系,所以张平从小就比较骄纵,他后来到了该读书认字的年纪了,爷爷也将他送到了私塾里面读书。

张平作恶主要表现在对他不顺从或能威胁到他的人,他一定要将他们处死,甚至灭门。对于除李家洞外的三县的民众,他经常以司令的名义摊派各种税收,真真是巧立名目,敲骨吸髓。他发现种植鸦片很赚钱,就勒令各地种植。

1949年3月湘西爆发了大规模的“三二事变”,这场事变中,张平先是坐山观虎斗,最后出手平息古丈县局势,大捡洋落,事后自封古丈县长。

这年也是蒋家王朝大溃败的一年,在其土崩瓦解之际,封张平为暂编11师长,与我军对抗,1950年我军开始解放湘西,7月的一天,由于鸦片瘾发作的张平窜入村庄,发现后被我军击毙于稻田中,坏事干尽的杀人魔王终于结束了肮脏的一生,死时44岁。

⑥ 花垣 刘万良被抓了湘西州成功摧毁刘万良涉黑团伙

10月14日,湘西州公安局在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与花垣县公安局一道经过6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以刘万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8名,收缴枪支2支(其中仿真手枪1支,高压汽枪1支),手枪子弹1发,金属子弹3盒,枪套1个;缴获车辆10台;查处赌博窝点1处,摧毁色情场所1处。

2009年4月4日11时许,花垣县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接报后,花垣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随着侦查和调查的深入,发现该命案是以刘万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为争夺矿产资源采用暴力手段而引发的。

该案引起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同志的高度重视,根据其指示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为总指挥长的高规格“6·1”专案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专案组,副州长、州公安局长周赛保任专案组组长,省公安厅刑侦等相关总队、州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州武警支队主要负责人任专案组副组长,并从省公安厅、州公安局、花垣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开展专案侦查。

10月14日15时,在专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湘西、长沙两大战区统一行动。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刑侦总队长赵剑亲自坐镇指挥,省厅、怀铁、张家界等友邻地市公安民警大力支持,两大战区共动用警力310名(其中州武警50名),分成7个抓捕小组展开统一行动,涉案的刘万良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

经侦查,刘万良,男,现年27岁,湖南省花垣县人,系花垣万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2004年以来,刘万良笼络一批社会闲散青年、两劳释放人员充当打手,购买枪支,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在花垣造成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

⑦ 最近发生的杀人案件九死四伤是哪儿

8 月 22 日下午 1 时,湘来西州龙山源县他砂乡天桥村发生一起特大命案。该村村民汪文生因与其妻子长期分居,感情不和,持杀猪刀致其妻子等人 9 死 4 伤后逃跑。
当地居民提供的警方协查通报显示,湘西州公安局已经就此事通报事发地周边各县公安局,要求立即开展布控查缉工作。
协查通报称,汪文生产 1968 年 2 月 1 日出生,身高 160 公分,左脸有一伤疤。
对于此事,记者致电湘西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核实,一名工作人员予以了确认,并称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破案件。
http://www.80fenlei.cn/html/201508/1440378877.htm

⑧ 为什么湘西流传着那么多奇葩的“鬼故事”

之所以湘西流传的鬼故事非常的多,那是因为湘西在古代的时候是楚国,而楚国的人都是相信鬼神之说的,到了后来,湘西还有赶尸的说法,再加上有关于林正英电影的描述,让湘西变得越来越神秘。



在湘西的农村,老人们经常会讲一些吓唬小孩的鬼故事,所以湘西很多的人都是比较迷信的,但是有些时候,有一些事情也并不是绝对的迷信,有时候也会真实的出现一些科学解释不出来的事情,正是因为湘西的各种文化,所以在湘西总是会流传着各种各样奇葩的鬼故事,甚至有的恐怖指数非常的高

⑨ 湘西赶尸是真实的吗!我看到一张照片很恐怖的……

没什么恐怖的 当时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 没觉得有谁被吓的失去了生命的

有些神秘而以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

⑩ 湘西的各种恐怖的事情,求全解

湘西有三大邪,其一为“湘西赶尸”:湘西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不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这和香港电影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行业存在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这还算是有科学根据的。
其二为“放蛊”: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流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只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但却根深蒂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蛊主)进攻,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
其三为“落花洞女”:湘西的“落花洞女”则是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将树叶哭下来;到山洞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几天后就死去。部落人们认为她去和树神、井神结婚了,因而这些女孩生前没有结婚,但人死后,别人去办丧礼,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给他们不但不办丧礼,还要办婚事,以示婚礼之喜。
过三关才可当学徒
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学这行业的,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胆子大,二是身体好。而且,必须拜师。赶尸匠从不乱收徒弟。学徒由家长先立字据,接着赶尸匠必须面试。
一般来讲,要看满 16岁,身高1.7米以上,同时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条件,相貌要长得丑一点。赶尸匠先让应试者望着当空的太阳,然后旋转,接着突然停下,要你马上分辨东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则不能录用。因为你此时不分东西南北,就说明你夜晚赶尸分不出方向,不能赶尸。接着,赶尸匠要你找东西、挑担子。因为尸体毕竟不是活人,遇上较陡之高坡,尸体爬不上去。赶尸匠就得一个一个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后,还有一项面试,这就是赶尸匠将一片桐树叶放在深山的坟山上,黑夜里让你一个人去取回来,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你有胜任赶尸匠的胆量。这三关顺利通过了,你便取得了当赶尸匠学徒的可能。
赶尸匠的家里,跟一般农民一样,照样 “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只有接到赶尸业务时,他们才将自己装束一番,前去赶尸。
他们虽赶尸,却忌讳赶尸这个名词。因而,内行人请他们赶尸,都说:“师傅,请你去走脚”或“走一回脚”。赶尸匠若答应,他便拿出一张特制的黄纸,让你将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别等等写在这张黄纸上,然后画一张符,贴在这张黄纸上,最后将这张黄纸藏在自己身上。赶尸匠的穿着也十分特别:他不管什么天气,都要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长衫,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头上戴一顶青布帽,腰包藏着一包符。
师父教徒弟,第一件事是画符,这种十分奇特的符,是在黄纸上用朱笔画上又像字又像画的东西,途中遇到意外情况,便将这种奇特的符朝西挂在树上或门上,有时也烧灰和水吞服。
同时徒弟必须学会三十六种功,才能去赶尸。
第一件功,便是死尸 “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让死尸能站立起来。
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让尸体停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转弯功”,也就是尸体走路能转弯。另外,还有“下坡功”、“过桥功”、“哑狗功”等。“哑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见着尸体不叫。因死尸怕狗叫,狗一叫,死尸会惊倒,特别是狗来咬时,死尸没有反抗能力。死尸会被咬得体无完肤。最后一种功是“还魂功”,还魂功越好,死尸的魂还得越多,赶起尸来便特别轻松自如。这种“还魂功”,实际上是用一种湘西特产的草药撒在尸体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奇特的行业,只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因为,一、只有湘西有 “死尸客店”。二、只有湘西群众闻见赶尸匠的小阴锣,知道迥避。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过,他们当然不会准死尸入村。四、湘西人闻见阴锣声,便会主动将家中的狗关起来,否则,狗一出来,便会将死尸咬烂。因而,这种十分奇特的赶尸行业,只有湘西才有。
死尸怎么会被活人赶着走,很多科学家在进行研究。各说不一。说不定有一天,会使这一常人难以理解的奇特行业和现象,得到应有的科学解释。
赶尸的起源
着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 “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撕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 “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
阿普军管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 “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
蛊术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落花洞女
沈从文在他的书中写道:湘西女性在三种阶段的年龄中,产生蛊婆、女巫和落洞女子——穷而年老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十六岁到二十二三岁,美丽爱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种女性的歇斯底里,就形成了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这神秘背后隐藏了动人的悲剧,同时也隐藏了动人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