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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3-16 02:37:41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游客对于景区餐饮服务的要求除了卫生、便捷的基本要求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价格合理

游客都希望以合理的费用得到相应满意的饮食和服务,能获得“物有所值”,最好是“物超所值”的效果,特别是许多经济型的游客,由于受消费能力的限制,在消费时非常注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因此景区提供的餐饮服务应做到质价相符。

2、服务周到

游客的需求是景区餐饮业存在的生命线,作为餐饮服务人员,在服务中要贯彻“宾客至上”的原则,满足客人用餐时求尊重的心理需求,时刻关心客人的需求,提供周到、及时的服务。

3、特色鲜明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对于“吃”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填饱肚子,更是为了获得一种特殊的体验,希望品尝到平时吃不到的东西。为了满足游客在餐饮方面这种求新、求奇、求异的需求,景区餐饮在做到卫生、可口的前提下,还要做到特色鲜明。



(1)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是什么扩展阅读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活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

1、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2、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当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应当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

4、严格凉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5、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数量应当能满足经营需要且运转正常。

6、应当有完善的供水设施以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当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旅游景点级别划分标准是什么

是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来划分的,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划分标准如下:

1、旅游交通

a)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可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均能满足游客需要。要求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以及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相关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要求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且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并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要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 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 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得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

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应该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 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 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和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 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市场吸引力

a)全国知名。

b)美誉度高。

c)市场辐射力强。

d)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2)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是什么扩展阅读

旅游景区概述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学习等各类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品的主体成分,是旅游产业链中的中心环节,是旅游消费的吸引中心,是旅游产业面的辐射中心。

旅游业是很多城市或地区的支柱性产业,所以在国计民生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有很多典型的旅游城市,例如三亚、丽江、焦作、黄山、敦煌、西峡等等,都是以旅游为核心,全面带动整体经济发展的城市。

直接受益于景区的行业有旅游业、餐饮娱乐、城市交通、生活服务行业、旅游纪念品 等等全面带动整个地区的生产消费各行业的共同发展,形成以旅游为龙头的旅游经济产业链。 景区分类有:

1、文化古迹类

文化古迹类旅游景区主要指古代时期就已经存在,却未因时间原因消逝,至今仍然存 在的典型遗迹,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或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为主的景区。文化古迹类景区是人们学习历史、了解历史以及教育当代人的良好场所。

如:北京故宫、长城、天坛、颐和园、云冈石窟沈阳故宫、莫高窟、秦始皇帝陵、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承德避暑山庄、曲阜孔庙、平遥古城、丽江古城、龙门洞窟、南阳武侯祠、五台山、殷墟、大足石刻、沈阳故宫苏州园林、福建土楼、凤凰古城等世界文化遗产的地方。

2、风景名胜类

风景名胜类旅游景区是指具有独特的风光、景物以及古迹,同时也包括有独特的人文习俗的景区。风景名胜是人们休闲、学习、放松心情的好去处。如:北岳恒山、桐柏山、云台山、鸡公山、青城山、峨嵋山、崂山、棋盘山、荔波樟江风景名胜景区、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3、自然风光类

自然风光类景区是以当地独特、优美的自然环境为主,当地旅游部门精心开发而成的景区。适合于休闲、养生等。比如著名的自然风光景区有:桂林、九寨、漓江、大同土林、张家界等。

4、红色旅游类

红色旅游是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主题旅游形式。其打造的红色旅游线路和经典景区,如万源战史陈列馆、鱼泉山风景区既可以观光赏景,也可以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并使之成为一种文化。

中国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取代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旅游景区最高等级

国家旅游局开展5A创建工作,目的就是促使各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以改善硬件设施,强化管理以提升软件水平,并在全国现有的671家4A级旅游景区中筛选出一批质量过硬,吻合境内外游客需求,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在国内真正成为标杆的旅游精品(绝品)景区。

国内景区AAAAA(简称"5A")级已取代曾经的国内景区AAAA级(简称"4A"),成为国内景区的最高级别。"5A"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则是景区评定"5A"级别的最根本标准。

围绕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测评内容共分为8大项,包括旅游交通、游览安全、旅游购物、景区卫生、邮电服务、经营管理、游客满意率、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总分1000分;围绕服务质量与景观质量则分为2大项,分值100分。

较之"4A"级的标准,"5A"级对景区的人性化和细节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业内有关人士称,国家旅游局启动5A级旅游景区评定,目的就是要推选出一批质量过硬,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在国内真正成为标杆的旅游精品景区,以促进国内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般旅游注意事项

1、饮食

旅游过程中的饮食总纲,就是不要太多地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注意荤素搭配、多吃水果。最好保证吃热的熟食,生冷食品、卤味食品要少吃。另外,各地都有一些“名吃”,大家可能都非常有兴趣,不过不要吃过量。

对冬季旅游者来说,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三大营养素以及矿物质、维生素的摄取量都要超过平常。这时多吃一些瘦肉类、蛋类、鲜鱼、豆制品以及动物肝脏等,对补充人体热量很有好处。另外,要纠正喝酒取暖的错误观念。因为酒精会使体表血液循环增加,人感到发热,实际上是在丢失热量。

2、着装

要及时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天气情况。如果是到南方温暖之地旅游,要备足轻巧衣物,以免穿得不合时宜。如果是到冰天雪地的北方旅游,则要准备防寒性好的衣物,从头武装到脚。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更要注意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这时候,羽绒衣是首选;内衣要柔软、吸湿、透气,以利保温、干燥;鞋子也要轻便保暖。另外,一些小件如帽子、围巾、口罩、耳套、手套、雨伞、防晒霜、照相机等,也尽量备齐了。

旅游前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和体力,合理选择旅游的地点和项目。应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和急救药,如感冒药、抗中暑药、晕车药、抗过敏药、肠胃药、去痛片等。旅游时不要过于劳累,最好定时起床和休息,特别是晚上不要玩得太迟。

节日出门还必须预防肠胃感染,多洗手是一个简单有用的方法。另外,冬季比较干燥,要注意多喝水,可以补充水分,也可以减少肠胃不适的机率。

3、安全卫生上要细

外出旅游安全卫生很重要,游客要学会保护自己,注意饮食卫生、人身安全,同时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监督好参团旅行社的安全卫生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导游提出解决。 去海边还要注意安全问题,一定要注意海边的警示牌或者听从导游的建议,不可涉足较深较远的海域,小孩子一定要有大人监护,不管是否善于游泳,最好穿上救生衣。

4、遇到侵权要反映

若出现旅行社变更出团时间或取消旅游计划,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旅途中出现意外而引起纠纷时,消费者可直接找旅行社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首先,消费者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质监所投诉。其次,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时,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好先咨询律师,然后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起仲裁或诉讼。

5、旅游票据要留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当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着的证明材料,如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不要仅凭口头承诺。必要时,消费者可将与旅行社进行商谈交涉的过程以录音的形式记录下来,以备用。

❸ 山西十大景区都是什么

我觉得山西有几个景点是必须要去的,一个是山西的五台山,一个是平遥古城、一个是山西的乔家大院、当然大同的云冈石窟应该也不要错过,当然山西的塬文化也应该仔细了解一下,不说太原的晋祠似乎就可以免了,如果到山西去晋祠,会被当地人笑话的,觉得是被书本忽悠了的游客,山西好地方实在是太多了,有人说一年都未必能够游完,估计认真旅游,还真的未必能实现,光一个五台山就够大家转半年了,但是要是走马观花,就用不了这么久。

五台山应该在夏季去旅游,一旦过了8月,山上下雪的概率太高,运气好要在山上过冬的,所以深秋的时候就没有人去了,都怕下雪被留在上面,五台山盛夏避暑的好地方,恍若仙境。

北魏时期的云冈石窟,也是非常值得打卡的,大同也是北魏的都城,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虽然现在它煤炭的名气远超其它,实际上是对它的不了解。


❹ 反对食品浪费将列入旅游景区标准,具体标准是什么

1、加强行业监管和引领,组织开展禁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积极引导景回区景点、饭店民宿、旅答游餐饮等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文明旅游,在文化和旅游活动中遏制餐饮浪费现象

2、充分发挥各类文旅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在文艺创作及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

3、从自身做起,加强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厉行勤俭节约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小处着手、从日常抓起,身体力行杜绝浪费。

(4)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是什么扩展阅读:

武汉市餐饮业协会发出倡议,推行“N-1”的点餐模式,即10位进餐客人点9个人的菜,不够再增加菜品。随后辽宁省、湖北咸宁、福建福州、河南信阳等多地纷纷跟进,提倡按照比用餐人数少一人的菜量点餐,不够再加。

多家餐厅负责人介绍,相比于个人消费者的日常外出就餐,人数较多的聚会、宴请等场景下更容易出现餐饮浪费的现象。提倡少点餐,也能从源头上减少这种浪费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文旅部:将反对食品浪费列入旅游住宿业和旅游景区标准


❺ 山西省的地方旅游法规

山西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从事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食宿、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行业。
第四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可待续发展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山西历史文化、革命传统、自然生态旅游特色。
第五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开发旅游业,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旅游管理部门)行使旅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组织旅游宣传,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改善旅游环境,指导旅游商品市场开发和旅游安全工作;
(六)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者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八)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旅游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旅游保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的绿化、美化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快旅游道路和客运、食宿等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地区划定一定的范围,提供必要的条件,招商引资,建设以度假休闲、游览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的旅游经济园区。
第十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旅游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开拓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
第十一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发展旅游教育,培养和引进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第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旅游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际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四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经营状况和旅游活动信息,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旅游商品发展规划,指导开发具有山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文化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部门指导创建健康文明、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娱乐项目。
第三章旅游资源
第十六条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具有观赏和游览价值,可以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等。
第十七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第十八条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地)、县(市、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本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在批准实施前应当进行评审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景点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的转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报经批准。
第二十条鼓励国内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投资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或者成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
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设立旅行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国内外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设施,应当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人文景观和风景名胜保护。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每年从其门票收入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资金,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旅游、财政、发展计划等部门的监督下,专项用于景区、景点旅游资源的宣传、保护和旅游服务设施的改善。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旅游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并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
新建、改建、扩建省级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书面意见,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
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充分论证,注意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对旅游景区、景点现有不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破坏旅游环境、损害旅游景观的旅游服务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令其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旅游资源特点突出、旅游景点相对集中、旅游经济效益显著的区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设旅游度假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抉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须经评审论证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报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停车场、公厕、环卫和通讯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紧急求援和游客中心,配备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旅游景区、景点应当设置中外文对照说明牌、指示牌、警示牌,采用国际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景点实行等级评定。
旅游景区、景点的等级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分别将其纳入国际、国内旅游线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景点采石、开矿、挖土、采沙、建坟、非法采伐、烧荒、捕猎、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和有害气体,随意设置广告牌匾,兴建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或者设施,破坏旅游资源,损害旅游景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建设各类经济开发区。
禁止兴建宣扬封建迷信、庸俗低级等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设施。
禁止在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围擅自摆摊、圈地;禁止摊贩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物。
第四章旅游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导游服务企业、饭店、餐馆、商店、车船公司、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度假游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
第二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加入旅游行业协会。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发挥指导、沟通、服务等功能,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有关管理部门在办理旅游经营有关证件时,不得收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无合法检查证件人员的检查,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有权拒绝非法罚款或者扣缴经营证照,有权拒绝各部门强行推销商品或者强行安置人员。
第三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考核、评定旅游经营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按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项目与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旅游安全防范设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排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旅游经营者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惊险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应当经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造成旅游者人身和财物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旅游从业人员必须经旅游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条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或者伪造统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对饭店实行星级评定。星级饭店的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星级饭店必须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服务。
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名义或者称谓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旅行社设立分社和门市部(营业部),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十八条外商投资旅行社和外省(市、区)旅行社可以组织国内外旅游团队直接到本省进行旅游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当在交通、咨询、服务或者签证、备案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
第三十九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游览日程和线路,游览景点、娱乐场所和时间,交通、食宿的标准,导游服务内容和标准,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的地点、次数和时间。
鼓励使用国家推荐使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变更合同的,必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者要求变更合同的,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第四十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租用有营业执照和客运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要求的车船。
为旅行社从事旅游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旅行社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服务,服从导游人员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旅游,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变更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和加收费用。因服务项目价格下调或者不可抗力而减少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当退还相应的费用。
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向旅游者推荐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第四十二条设立导游服务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督管理,但不得经营旅行社业务。
导游服务企业应当为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旅行社聘用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的导游人员,应当与导游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必须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或者在旅行社从业;从事导游活动必须由旅行社委派,并佩戴导游证。
依照本省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旅游景区、景点导游人员必须在旅游景区、景点的导游服务单位从业,从事景区、景点导游活动必须由所在单位委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四十四条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游览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或者价格低于单一门票价格总和的联票、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
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或者搭配书籍、保险售票。
鼓励旅游景区、景点向省内外旅行社组织的团体旅游者或者其他团体旅游者实行奖励性折扣售票。
第四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必须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当自批准上调价格公布之日起,对国内旅游团队延迟三十日执行,对国(境)外旅游团队延迟九十日执行。
第四十六条对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旅游景区、景点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度。重要旅游景区、景点接待旅游者的每日最大控制容量,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告并监督执行。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对本景区、景点范围内的旅游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景点不得限制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进行正常的景区、景点导游活动。
第五章旅游者
第四十七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真实地介绍有关旅游服务的项目、标准、价格、安全等情况;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项目和选购旅游商品;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履行合同;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
第四十八条旅游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履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义务,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爱护旅游资源、设施和生态环境,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因旅游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损害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旅游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投诉:
(一)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自身过错未达到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未履行旅游安全责任或者其服务设施、设备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购物安全的要求的,应当通知其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五十一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通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属于旅游经营诚信单位的,应当取消其旅游经营诚信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二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旅游投诉的电话、互联网址,接受旅游者的投诉,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应当由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转交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五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泄露旅游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五天至三十天,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本省颁发的导游证的人员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有景区、景点导游证的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委派,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六十条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具体的你可以上山西本地的旅游门户网站看看,也许有你需要的资料。山西旅游热线 http://www.u0351.com/ 或者是我要去山西旅游网 http://www.5173766.com/。

❻ 山西省有几家A级景区

山西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春秋时为晋国,故简称晋。悠久的历史留下众多的文化遗产,加上复杂的地形地貌、河流山川形成的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山西现存的古建筑居全国之首,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有50处,省级400多处。四大佛教圣地之一的五台山,寺庙群集千年之萃。其中,以我国现存最古的木构建筑南禅寺。集北魏至清代多种建筑为一体的佛光寺及显通寺,塔院舍利塔最为有名;建于北魏的恒山悬空寺悬于悬崖峭壁之上,以惊险奇特著称;太原的晋祠是形式多样的古建筑荟萃的游览胜地;平遥古城是全国现存三座古城之一,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芮城永乐宫是典型的元代道观建筑群,宫内壁画是我国绘画艺术的珍品;永济普救寺是《西厢记》。《莺莺传》故事发生地;解州关帝庙是全国规模最大的武庙;云岗石窟是全国三大佛教石窟之一,气势雄伟。雕刻精细;应县木塔建于文代,高67.31米,是我国最高的古木构建筑;因拍摄《大红灯笼高高挂》而闻名的祁县乔家大院,加上祁县渠家大院。灵石王家大院,太谷三多堂,共同组成山西晋中的大院民俗文化。山西名山大川遍布,自然风光资源丰富优美。北岳恒山是五岳之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绵山气候宜人,自古就是避暑胜地,晋国名臣介于推携母被烧死于此山;北武当山、灵空山、管涔山等也各有特点;黄河壶口瀑布是仅次于黄果树瀑布的全国第二大瀑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还建有庞泉沟、芦芽山、历山、莽河等自然保护区,风景秀丽。景致各异,有古树名木,珍稀动物出没,褐马鸡是国家珍稀动物。
山西是老革命根据地,革命活动遗址和革命文物遍布全省。著名的八路军总部旧址,黎城黄崖洞八路军兵工厂,文水刘胡兰纪念馆等。
山西的土特产品种类繁多。杏花村汾酒是我国古老的历史名酒,色如水晶美玉,清香纯正,味美无穷,畅销国内外;山西老陈醋甜绵酸香,不仅调味上佳,还可消食、美容、杀菌;沁州黄小米形如珍珠,是皇家贡品;平遥牛肉色、香、味俱全;清徐葡萄,汾阳核桃。柳林木枣。同川梨。太原头脑等土产名吃也是风味各异、回味无穷。

A级景区有许多,如
http://www.sxly.org/jingqu/index.asp

五台山
平遥古城
晋 祠
云冈石窟
皇城相府
常家庄园
乔家大院
应县木塔
洪洞大槐树
太行山大峡谷
绵 山
解州关帝庙
九龙壁
榆次老城
王家大院

❼ 山西省大同都有什么特色的旅游景区

大同很好玩啊,可以去大同的桃花山景区和乌龙峡玩玩儿,看风景的绝佳去处,不用一想起大同就想起煤矿啦,很多好玩的地方呢!

❽ 山西省旅游景区对六十岁以上人免门票吗

山西省国有控股景区景点对60岁以上的老人是免门票的。根据《关于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回A级景区门票价格答继续执行降价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依法对特殊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景点,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予以免票。

(8)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是什么扩展阅读:

山西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有平遥古城、五台山、皇城相府等等享誉全国的知名景区,而且山西省的这些景点对老人的优惠也非常大。

在山西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游览参观点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游览参观点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举行过入教仪式并持有戒牒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信众,实行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