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藏传佛教与旅游的关系
藏族的旅游离不开独特的藏族文化
而整个的藏族文化几乎全是与藏传佛教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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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不用年审,哪部法律或法规有明确的回答,请告知详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但现实中,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精神,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不处罚,同样,行政机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乱作为。
我的理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赋予了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的权利。且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这一职能足以替代年检年审。
具体规定详见下列通知中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年审的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浙公通字[2006]55号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修订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细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旅馆业的开业许可
(一)旅馆业开办应具备的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专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包厢(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对原先已获得公安机关批准,但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原则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工作。
(二)申请开办旅馆应当提供的材料
1.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审批程序
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派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关于接待旅客住宿浴室的管理
接待旅客住宿的浴室(简称'宿夜浴室'),是指通宵营业,可以接待顾客住宿及通宵休息的各类洗浴场所。开办宿夜浴室,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填:宿夜浴室)。对原先已经开办但未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宿夜浴室,必须在2006年6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申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超过时限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得通宵营业。继续营业的,将依照《细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罚。
开设于宾馆、饭店、渡假村等旅馆单位内的宿夜浴室,由该旅馆单位直接经营的,应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盗、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公安机关审验合格后,可以直接在原证的经营范围上加注'宿夜浴室'(需加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专用章)或重新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属于转让或由他人承包经营的,应另行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宿夜浴室应当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明确表示要宿夜休息的洗浴人员;
(2)凌晨2时至清晨7时进入洗浴场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员。
三、关于住宿登记
(一)登记凭证
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登记内容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馆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并在1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必须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境外人员住宿,还应当登记国籍或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签证或签注的有效期、入境事由等内容。
(三)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件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四)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信息登记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如单独一人到旅馆要求住宿的,旅馆可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关于对旅馆的管理检查
(一)对旅馆的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民警依照《细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对旅馆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对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书面记录,检查记录由执行检查的民警和旅馆负责人或安全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民警对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对需要抽取少量客房进行核对的,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同意。核对工作可以由民警进行,也可以由旅馆工作人员进行。民警负责核对时,一般应由旅馆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旅客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来意,尽量取得旅客的配合;由旅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时,民警应当随同监督。进行核对身份时,民警不得随意进入客房进行检查。
(二)对旅客房间的检查
《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所称的检查是指旅客住宿的房间已成为实施违法活动、隐藏违法嫌疑人或藏匿违禁物品的场所,公安民警需要进入房间抓获违法嫌疑人、收集违法活动证据、查处相关违法活动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检查证明文件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办理的《检查证》。
公安民警需要对客房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搜查的,按照刑事办案的有关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五、其他
(一)关于年审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再对旅馆《特种行业许可》实施年审制度。对旅馆业经营者有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处罚。
(二)关于培训
新《细则》实施后,各地要全面组织旅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通宵经营浴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细致地宣传新《细则》中的新规定,讲解旅馆业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方法、身份证真伪鉴别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及行为的能力。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浙江省公安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3. 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的影响
★积极:
1、促进宗抄教文化的传袭播;
旅游分很多类型,其中宗教旅游就是一种。选择宗教旅游的人很大程度上会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播。
2、有利于宗教文化的传承;
宗教文化的传承是很多时候是需要经费的。例如宗教的一些建筑的维护、宗教书籍的印刷、宗教文化活动的举办等。旅游业的发展会带动相应的经济发展,会给宗教文化旅游的相应景点带来可观的收入。
★消极:
1、对宗教场所的破坏;
众所周知,观光旅游就是到实地去观看。有些宗教的特色建筑如果在旅游开发时保护不当,很容易在游客观光过程中损坏,而这些特色的建筑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可恢复的。因为宗教的建筑往往倾注了浓厚的宗教文化色彩,往往不同的时期的宗教文化总有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很大程度上的载体就是同期的建筑,建筑一旦被破坏,相应的宗教文化就很有可能消失。
2、对宗教色彩的破坏;
不法分子会利用旅游的机会,借着宗教文化的幌子做出一些不利大众的事情,这些也许就会给纯净的宗教文化抹黑了。不过这些行为在现实中还是占很小的比例的。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O(∩_∩)O~
4. 日本佛教出家人可以开酒店, 从事特种行业
佛教只是一个名词,看你如何理解。名词毕竟只是一个名词。做到了实际位置的时候,版这个名词权有实际意义。没有到实际位置的时候,没有任何意义。
有人说,国家经济提高了20个百分点。如果你的工资还是没有变化的话,“提高了”,“20个百分点”这些表现对你来说,也许什么意义也没有。
有人要给你100万。如果说的话不成为事实,那也只是空谈。
佛教,为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离苦得乐的教导。如果不按照佛法修行,自然就不会得到佛法的智慧与自身的解脱。
在这个世间,皈依佛法僧的人,以至于已经成为了僧人的人。都不外乎是一个人,都不外乎是一个众生。叫做众生也好,叫做人也好,叫做僧人也好,叫做居士也好。都只是一个名字。如果不如实的修行佛法,就好比拿了假文凭的博士。头脑还是空的。都是自己在欺骗自己。假的招牌,真实受欺骗的只是自己。
为此,如果你是一个修习佛法的人,何必担心他们做什么?又担心的时间,多多关照好自己的当下。
5. 佛法中旅游业是正业吗
南无阿弥陀佛
旅游业中带人去吃吃喝喝,或去看不好的表演等,肯定不是好的。
但其他的只是欣赏风景,应该不是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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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法师---凡是伤害众生的,不利于众生的行业,你就不要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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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法师---商人经商,他弘法利生,他在那里行菩萨道,这是菩萨商人。富贵是在命,命里面有财,丢都丢不掉;命里没有财,想什么方法都想不来。
1 现在这个世间人,绝大多数的人都钻在钱眼里面去了,迷了,念念都在求发财,求怎么赚钱。没有钱财的时候没有贪心,不贪财;有了钱,贪心就起来。
2 不是有钱就有福报,有了钱麻烦大了——心里头不安,患得患失,又怕钱贬值,又怕钱丢掉。钱愈多,贪心就愈重;贪心愈重,迷得愈深,造的业也愈重,将来果报在三途。
3 所以真正修行人,决定不积财,为什么?因为有了钱,心天天念着钱,道心就没有了——心里面“阿弥陀佛”就没有了。
4 觉悟的人不存钱,有钱就做好事。觉悟的人钱不存在银行,存在哪里?存在法界里面,存在一切众生里面,他得大自在。
5 现在社会大家普遍向钱看,满脑袋都是想怎么去赚钱,钱能够赚得到吗?钱要能赚得到,跟诸位说,我就不学佛了,我就专门去学赚钱去了。赚不到!为什么赚不到?命里头没有。
6 人家发大财,做大生意、大买卖,我这个命里头没有财,他把买卖生意统统给我了,我做不到一个月就倒闭了。什么原因?命里头没有,这个要懂得。
7,富贵是在命,命里面有财,丢都丢不掉;命里没有财,想什么方法都想不来。你去偷,偷来的还是你命里有的;你命里头没有,你去偷,还没有偷到手,就被警察抓去了!所以连偷得来的、抢得来的,都是命里有的,你说冤不冤枉?
8 你不偷不抢,就是迟两天来;偷、抢,是早两天得到,都是命里有的。古人讲“君子乐得作君子,小人冤枉作小人”,这两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说得非常深刻。
9 学佛的人不是不能经商,学佛的人经商的很多,《华严经》五十三参里面就有不少菩萨是经商的,你看看他们那些榜样,他们怎么个经商法?经商是手段,弘法是事业。
10 商人经商,他弘法利生,他在那里行菩萨道,这是菩萨商人——他那个公司行号是他的道场,他的一些员工是他的同参道友,自利利他,自行化他,他所有这些顾客是他弘法的对象,我们一般人不知道这些。
11 所以道场不一定是寺庙,公司行号一样是道场。出家人是和尚,那个公司里头董事长、老板也是和尚,没有两样,那就叫大业——那个事业真大,利益一切众生,做一个典型,做一个榜样给大家看,在这个行业里面做一个典范。
12 经商,重视的是利润,菩萨商人重不重视利润?重视,但是分享利润就不一样。世间人这个利润是自己独享,纵然员工要享受一部分,那是少部分。菩萨商人,这个利润不是跟自己员工一同共享,是跟所有一切众生共享,跟社会共享,跟这个世界大众来共享,这个了不起。
13 那我们要问,这个商人发不发财?这个商人一定发大财。这财怎么发的?布施多。诸位晓得,这个发财的原因是财布施。他能够把财布施给他的员工,布施给社会,布施给一切众生,这个因大,所以他的果就大。
14 因清净,果报也清净。果报清净什么?赚大钱。不伤脑筋,没有那么多繁杂的事情,清净自在,这财源就来了,这才叫真正福报,叫清净福报。要苦苦地去想,怎么样去操心、去操劳,这个钱就赚得好辛苦,那不是真正的福报。
15 真实的福报,赚钱赚得非常快乐,一点不操心,这就看你怎么个种因法。佛菩萨教给我们,要种大因,得大的果报,这才是大事业。
16 在一切布施里面,最殊胜、最圆满的无过于布施大乘佛法;大乘佛法里面,又无过于究竟了义的佛法。什么叫究竟了义?众生得到这个法门,这一生必定成佛,必定了生死出三界,这个法就叫究竟了义的佛法。
17 现代的社会,把人文、伦理、德行的教育完全疏忽掉了,我们大家接受的是西方功利主义的教育,所以世道衰微、人情淡薄,不但对外人,就是对自己的父母兄弟也非常淡薄。
18 现在这个道义完全没有了,子女对父母孝顺是看看父母还有不少遗产,这不能不孝顺一下;如果父母没有遗产,儿女理都不理他。所以现在这个社会完全颠倒,确实逐渐接近于崩溃的边缘。
19 我们今天看看现前的社会,父子之道失掉了,夫妇之道没有了,兄弟之道没有了。现在的兄弟姐妹,谁也不顾谁,为了争遗产还上法庭,所表现的是冤家对头,哪里是亲兄弟、亲姐妹?
20 即使在我们佛门同修当中,有些人虽然学佛了,名利还没有放下,兄弟姐妹还为了遗产上法庭,六亲不认,只认得钱。实际上,钱这个东西很可怕,他没有真正认识;如果他真正认识,他就不争,他就放下了。
21 我们现前这个社会,男女老少各行各业,你去问一问,他们在想什么?想钱、想色,想五欲六尘的享受。钱,旁边是两把刀;色,色字头上也是一把刀,中国古圣先贤创造文字,确实这个文字是智慧的符号。
22 现在在地球上的人,你问他,他最爱的是什么,最想要得到的是什么?一个就是财富,一个就是色,念念不忘的是这个。财跟色不晓得害死了多少人,害得他们永远不能够脱离三途,可是有几个人觉悟?谁觉悟?佛觉悟。
23 释迦牟尼佛给我们做出最好的榜样,财跟色他有,他舍掉了;地位,他不出家,他继承他父亲做国王,权跟位他都有,他也舍弃了。
24 别人拼命去争,还争不到;他到手了,他为什么放弃?为什么不要?这很值得我们去深思。等你想通了,你才晓得,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讲,不是一世,生生世世来讲,有害而无利。
25 谚语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由此可知,财不是好东西。只有真正觉悟的人,真正明了事实真相的人,他才不受其害,彻底放下。
26 自己命里头有财,那是前世修的因,这一世得的果报。命里有财,不自己享受,让社会一切苦难众生共同享受,这个财是真的、是实的。如果有财,只自己享受,不顾别人,这个财是假的、是虚的,为什么?你短短十几年、二三十年,享尽就没有了,所以是假的、是虚的。
27 你要把财让一切众生共享,自己不享,你这个财是真的、是实的,为什么?往后生生世世你的财用永远不缺乏,生生世世倍倍增长,愈施愈多,愈多愈施。
28 不是说多了自己享受,自己还是不享受,为什么?一享受就出毛病。你听到我刚才讲的话吗?一享受就出毛病——你想吃得好一点,把身体搞坏了;妻妾多一点,那更要命!
29 中国从前造钱,最早的时候,它的形状像刀。你到故宫博物院里面看到,上面是个刀的形状,刀柄是个钱。你看“钱”这个字,这边是金,那边是两个人拿着刀,这是告诉你:钱是很危险的东西,够用就行了,不能贪多,贪多祸害就来了,灾难就来了。
30 以后造钱,刀不要了,留着下面那个钱。那个钱是圆的,当中有个孔,样子像枷锁,这是警惕你,钱这个东西是有用,但是不是好东西,你要很小心谨慎地用它,用错了,钻到里面去,麻烦就大了!
31 此外,它还有个表法,古人所说“中不方,名不章”,里面要方方正正,外面要圆融,它表这个意思,这就是中国文化。里面是空的,外面有边,“外面有,里面空”,这里头深奥的哲学显示在这钱面上。
32 现在人用的是纸钱,在古代,什么人用纸钱?鬼用纸钱。纸钱不是活人用的,现在统统用纸钱了,真的人降格,降得跟鬼差不多了。鬼贪心,贪心就变饿鬼。现在这个社会,哪个人不贪心?贪心,就到鬼道去了!
6. 宗教文化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http://qkzz.net/magazine/1006-3102/2007/05/scxd200705162.pdf
[摘要]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世界各国的迅猛发展,使各国的旅游管理者深刻认识到,保护和开发宗教旅游资源在大力发展旅游业中的重要意义。我国既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又是一个宗教旅游资源大国。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关系,充分利用我国优越的宗教旅游资源,开辟出极具旅游价值的旅游景观、开发出具有宗教特色的旅游产品,根据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宗教习俗安排旅游接待活动,来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
[关键词] 宗教文化旅游业旅游资源宗教旅游资源
目前,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喜爱的愉悦身心的活动,正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旅游热在中国老百姓中正悄然兴起。而要真正搞好旅游业,就必须处理好旅游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二者如同鱼和水的关系。
在旅游资源中,宗教文化可谓是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无论过去、现在乃至将来,宗教文化作为人文旅游资源在旅游业的发展中都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的统计资料表明:“著名的旅游景点中,宗教名胜所占的比例,在中国达到了55%”;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宗教名胜竟占了90%”。本文拟就宗教文化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做以下分析。
第一,宗教文化与旅游观光。旅游观光是旅游者旅游的核心内容,因此,旅游景点在旅游业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各种宗教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创造出了许许多多可供旅游者旅游观光的景点。如“佛教自公元前2世纪传入我国”,经过漫长的发展岁月在我国风景优美的名山大川修建了大量的佛寺、佛塔、佛窟,留下了大量令人叹为观止的壁画、摩崖艺术珍品。我国甘肃敦煌莫高窟更是一处由“建筑、绘画、雕塑组成的博大精深的艺术殿堂,成为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佛教艺术宝库”。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超凡脱俗的“仙境”。认为“人若成了仙,就可以到仙境生活,做到超脱生死,清虚宁静,自由自在,不被物累”。这个仙境并非仅仅指渺茫的“天国”,也包括人间的一些境地。而风光秀丽的名山胜地常常被道教认为是神仙所居之处和修道成仙的理想场所。因此道教有了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之说,几乎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都纳入了道教的洞天福地之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唐朝时先后传入我国”,二者在中国的发展虽然没有佛教和道教那样以名山大川为其修行的场所,但伊斯兰教各种风格的清真寺、基督教各式梦幻般的教堂不仅吸引了大量非信教者的旅游观光,更是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教徒最富吸引力的旅游胜地。总之,各种宗教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为人们留下了大量丰富多彩、独具魅力的宗教名胜古迹,这些均成为了最具旅游价值的人文旅游资源。
第二,宗教文化与旅游产品。旅游实践证明,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对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同样有着吸引力,因此旅游资源开发中应包括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旅游六大要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大多数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都会购买旅游产品,一方面来铭记自己的旅游经历;另一方面用来馈赠亲朋好友。另外,合理、有效地安排旅游购物活动,还可提高旅游活动的参与性和趣味性。甚至有人将“旅游购物所占比重的多少,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既然旅游产品在旅游业中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开发宗教文化这一旅游资源中,可以根据宗教文化的特点开发出具有宗教特色的旅游产品,这不仅丰富了旅游产品的内容,而且也可以满足旅游者的购物欲望。例如,根据佛教的木鱼、进香袋、念珠等佛事活动用具开发出具有佛教特色的旅游产品;以“八仙”等各路神仙为题材开发出具有道教特色的旅游产品;以基督教或伊斯兰教文化为背景开发出具有基督教或伊斯兰教风情的旅游产品等等。这样的旅游产品开发不仅因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特点而受到旅游者的青徕,而且还会使旅游者以心诚则灵的心理体验来接受这些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总之,旅游产品在旅游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旅游产品不仅是旅游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旅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具有促进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作用”。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切莫小视旅游产品的开发。
第三,宗教文化与旅游饭店。旅游饭店解决的是旅游者在旅游中的吃住问题,它同旅游观光、旅游产品一样,在旅游业中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旅游饭店中热情周到的服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经营理念。然而对于特殊场合、特殊的旅游者还必须增加特殊的服务。如对于在各类宗教胜地开设的旅游饭店、接待由宗教徒组成的旅游团体,就必须要准确周到地为各类宗教信徒提供与其宗教文化相适应的设施及膳食,绝对不能对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所违反和触犯。例如,在以清真寺而著称的旅游景区开设旅游饭店,饭店必须具有专门供应牛羊肉的膳食设施,而绝对不能对其提供由猪肉制作的菜肴,否则会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再如在接待佛教徒时,应设斋饭,逢“佛成道节”应提供腊八粥等。遇基督教圣诞节时应制作圣诞树,举办圣诞晚会,分送圣诞贺卡等等。总之,旅游饭店应该针对不同宗教信仰的旅游者,提供相应的饭店服务,这是旅游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作为旅游管理者不应忽视。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之外,旅游管理者还要注意如下两个方面在旅游业中的作用:
一是利用宗教节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各宗教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宗教节日,每逢节日来临,宗教信徒们便会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他们心目中的宗教圣地以欢庆宗教节日。不仅如此,随着宗教文化的传播,一些符合人们心理要求的宗教节日,已扩展成宗教信徒和非宗教信徒共同欢度的节日,甚至发展为民间流行的节日,如基督教的圣诞节、复活节;佛教的浴佛节;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等等。作为旅游管理者应该充分把握各类宗教所特有的节日活动,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参加到节日旅游活动中去,以此为契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二是利用各种现代媒体对各宗教名胜的宣传,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我们知道,各宗教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名胜古地、令人景仰的著名人物、美丽动听的传说故事,旅游管理者可以利用电影、电视、广播以及网络等现代化的传媒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广为传播,来提高各宗教胜地的知名度,增强旅游爱好者亲临这些宗教胜地的向往感。例如人们根据电视剧《西游记》了解了火焰山、根据电影《少林寺》和《神秘的大佛》认识了少林寺和乐山大佛,通过观音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地藏菩萨的宣传知道了普陀山、五台山、峨眉山、九华山的特殊意义等等,这些都必然促进宗教胜地旅游业的发展。
宗教文化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日新月异的当代世界,一方面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短期内不会从根本上消除,这就决定了宗教将在人类社会长时间存在;另一方面旅游业又在我国正日益迅猛发展,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要重视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总之,宗教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增加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繁荣中国的旅游事业将有着深远的意义。
7. 特种行业有哪些
特种行业主要包括:旅店业;刻字印铸业;旧货收购信托业;修理业。网吧不内属于特种行业。
上述行容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
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
(7)旅游业是佛为特种行业扩展阅读:
特种行业的审批时限:
收到申报材科后,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包括报送省公安厅审批验收的时间)。
需要省公安厅审批的;公安厅在接到各地、州、市报送的审批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说明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接到申办单位重新申报的材料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验收审批工作。
8. 如何利用佛教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
佛教存在的根本目的不是用来搞经济搞利益的,这点一定要明白,佛教是佛陀教育,为了让一切众生明了宇宙人生真相的至善圆满究竟的教育。
以下摘录一段:
1 在我们现前社会,佛教至少有六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是释迦牟尼佛嫡传的多元文化的教育,简称佛陀教育。这第一种,现在很少了,不多见了。第二种,变成宗教的佛教,这个很普遍,它不是教人了,它是跟鬼神打交道,做超度、法会,搞这些东西,对于教学疏忽了、不重视了。
2 第三种是学术的佛教,这日本带头的,在大学开佛经的课程,佛经哲学,这跟学佛是两码事情。把佛教当作学术、当作哲学来研究,不能够身体力行,自己没有用在身心上,真实利益得不到。
3 第四种,观光旅游的佛教,佛教变成观光旅游,寺院庵堂变成了名胜古迹,这在中国很盛行,在外国也不例外。第五种,企业的佛教,现在佛教有连锁店,在世界各国有很多道场,就像分店一样,企业化了,我听说还有上市的,完全变了质。
4 第六种是邪教的佛教,打着佛教的名义,欺骗众生、讹诈众生,对社会、对众生有害而无利。佛教至少有这六种形式,我们得辨别清楚,不能学错了。要是学错了、学偏了、学邪了,就到三恶道去了,亏就吃大了,这种人太多太多了!
佛教是教学
http://www.qsxff.org/Html/?4234.html
佛陀教育是干这个事情的
http://www.qsxff.org/Html/?4536.html
学释迦牟尼佛
http://www.qsxff.org/Html/?4180.html
佛教我们什么?我们向佛学什么?
http://www.qsxff.org/Html/?5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