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文物古迹解说词和展览解说词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提供方不同:文物古迹解说词基本是旅行社导游来讲的,展览解说词则是古迹里的工作人员来讲解。
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文物古迹解说词侧重通俗性和趣味性,更多的时候是一些谈资或传说性的东西,而展览解说词更学术化,也更专业化。
❷ 急需有关于文物保护的文章
试论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提要] 在我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如何看待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各界认识不一。作者从分析文物对我国发展旅游的重要意义入手,认为发展旅游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但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作用。作者认为,我们应该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以发展旅游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保和用的完美结合。最后,作者从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对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的关系的可行措施作了尝试性的探讨。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的措施。然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生机勃勃的旅游业的发展,又为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而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异常迅猛,正在快速向世界级旅游大国进军,因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如何看待和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对我们这个文物大国和未来的旅游大国来说,具有丰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种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几张王脾: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八大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起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 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 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❸ 旅游开发与自然遗迹的保护
现在社会上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旅游的关系认识比较模糊,一些在旅游方面参与决策的同志,对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内涵缺乏理解,以至一些决策部门把自然文化遗产单纯当作旅游资源去开发。这是个错误的认识。我始终坚持遗产不等于旅游资源的观点。比如黄山,从旅游部门或旅游角度看,黄山是重要游览地,可称之为旅游资源。但作为政府,要从世界文化遗产的角度为它定性、定位,就不能这样去看。黄山作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科研、教育、游览等功能,旅游只是其中一项功能,非惟一功能。弄不清楚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风景名胜区,80%左右唐宋时代就很有名气了,许多名山在漫长的历史中积淀了深厚的山水文化内涵。这些风景名胜属于保护性的遗产,而不是经济开发性的资产;是社会公众的资产,而不是属于少数人特权独享的遗产。像泰山,皇帝能上,老百姓也能上。
政府部门有的人觉得讲保护就是限制发展,而没有意识到保护是发展的前提条件。风景区的保护,就是防止、限制、禁止在风景区内进行破坏性的经济开发,使风景区的精神文化功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以便带动区外的经济发展。保护和发展并不矛盾。最好的保护,将会带来最大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要达到“保护”和“发展”的双重目的,我认为“功能分区,协调发展”是个好办法。“山上游,山下住”,这就叫功能分区。把旅游的服务设施安排在山下,山上保持一个完整的、真实的自然文化遗产,让人游览。许多国家的“国家公园法”规定实行分区制,就是这个道理。我国在这方面搞得最好的,是四川的黄龙,它叫“沟内游,沟外住”。区内的自然景观保护得很好,区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很好。
九寨沟没有执行“沟内游,沟外住”,而是沟内游,沟内住,把宾馆建在沟内,结果造成了水污染。九寨沟的第一美就是水美,水被污染了,还去看什么?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自然风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是我国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黄山受到的破坏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三化”使它的风景自然度、美感度和灵感度严重下降。“三化”表现之一是建星级宾馆。这种宾馆每个人占有的空间大,用的水多,消耗的电多,所需的服务人员多,产生的污染大。另外,建筑体量大了,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
错误的指导思想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有两方面,一是错位开发,二是超载开发。错位开发即搞错了地方,把应该放在风景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建在了区内,把应该放在山下的东西弄到了山顶。泰山现在已经搞起了三条索道,山顶0.6平方公里的地方,1987年建筑密度已经达到25%。1980年泰山第一条索道还没动工,就有很多院士、专家、教授反对,因为它破坏自然景观。可反了20多年,却越反越多。到1993年,又建了两条。解放以来泰安市的历次发展规划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城不上山,城不压山,山城一体”。可是现在正不断地向上扩建。失控的重要因素就是纯粹的经济观点。为了赚钱,不惜糟踏自然环境,违背客观规律。
目前世界文化遗产面临四大威胁:国际战争、地区冲突、大型工程、失控的群众旅游和旅游开发。这里所说的失控的旅游,主要指“人满为患”。我则认为在我国的自然景区“屋满为患”更为严重。“人满”还好些,淡季到了,人就会少。人走了,草还会生长出来。可是钢筋水泥的屋子建在那里,不仅破坏了原来的生物栖息地,而且想拆也没有那么容易
❹ 谈谈你对文物古迹类旅游资源开发的认识
认识?评判吗?这要辩证的看。
文物保护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适当开发旅游,发挥文物保护版促进经济发展的权作用是值得提倡的;过度开发而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则是应当坚决制止的。这里的关键是看度的把握,而这个度的又依赖于某些领导的主观意识,所以很难界定。
对于文物古迹类旅游资源的开发,规模可大可小,投入可多可少,只要掌握保护文物的原则,服务社会,回馈当地经济是完全可行的。
❺ 对历史古迹类旅游资源应如何开发与利用
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3、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4、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5、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❻ 保护家乡的文物古迹,旅游景点写几句宣传语言怎么写
我的家乡是山西大同,也是古都,深知文物古迹保护的意义。我来一句吧,昨天的辉煌是未来中华文明的精神支柱,保护文物古迹,华夏子孙有责。
❼ 求一篇参观历史文物古迹的报告
保护文物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 (1)不可过度开发,文物遗迹所承受的参观能力是一定的,超过了这个能力,文物肯定会有所损毁,这种损毁可能是微小的,、不易察觉的,但等到你发现它的时候,恐怕已失去了补救的可能。 (2)在维修扩建文物古迹时,应保持它的原汁原貌,不可轻易加入现代的元素,最好是能做到“修旧如旧”,雷锋塔前修了自动扶梯,我个人觉得就破毁了整个雷锋塔址的味道,修建者当初也许是好意,但结果令人不敢苟同。 (3)保护文物不是仅靠政府的力量就能解决的事,要靠每一个人的保护意识,当我们漫步在白堤、苏堤,饱览西湖美景时,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个行为,比如吐痰,乱扔东西都会破毁我们身边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文物古迹。因此,提高全民意识是关键。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我们也应该爱护文物。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文物有这样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由人类创造,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二是成为历史的遗存,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按照国际上的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 在中国古代文物中,有大量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各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尽管有文献记载的描述,但是因为缺乏具体的形象,人们不可能真切地了解其历史特征。只有文物,才能将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生动地展示出来。 在中国古代文物中,有大量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 各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尽管有文献记载的描述,但是因为缺乏具体的形象,人们不可能真切地了解其历史特征。只有文物,才能将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生动地展示出来。 通过对文物的鉴赏,不仅可以体味文物本身的艺术价值,还可以联想到文物制作者生活的历史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鲁迅有一篇《看镜有感》,写到自己在鉴赏古镜时的感想,其中“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汉唐虽然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等认识,都体现出十分透彻的历史眼光。他由一件文物而涉及历史,涉及时代风格的变迁,涉及近代化,涉及国民性,进行了十分深刻的文化分析。不过,他说“海马葡萄镜”是“汉代的镜子”,却是一种误会。现在考古学者已经明确知道,这种镜是唐代制作。“海马葡萄镜”又称“海兽葡萄镜”,也有“禽兽葡萄镜”、“天马葡萄镜”和“瑞兽葡萄镜”等称呼。 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人们自立和进取的精神支柱。文物体现了不同国家和民族长期形成的共同的心理倾向、意识风格、生活习俗等。因此,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文物是民族文化的一种象征。另外,文物又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也就是说,文物不仅是各个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而且也是全人类的共同的文化财富。 现代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和损坏文物的因素显著增长,文物保护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4年6月发起了历时6个月的保护文物古迹的国际运动,要求各成员国充实和改进保护文物的技术和法制措施,同时要求各成员国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使文物的价值观念家喻户晓。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8年11月,第20届会议又通过了《关于保护可移动文化财产的建议》。 中国原本就有保护文物的传统。秦始皇曾经派千人打捞沉没在泗水的周鼎。汉武帝得到出土的铜鼎,将年号改为“元鼎”。据《宋书?五行志》记载,西晋的武库中收藏有孔子穿过的鞋子和汉高帝斩白蛇剑。 《吕氏春秋?节丧》中写道,对于盗墓行为,要“以严威重罪禁之”。《淮南子?论》说,当时法律有“发墓者诛”的条文。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卷一九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 明代法律还规定,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私有土地,凡地下发掘得到的古物,限期上缴国家,否则予以惩处。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文物都是十分珍贵的,我们应该保护文物,保护中华上下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
❽ 我国对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率是多少
我国目前对文物古迹的开发存在着总体开发投入不足,但部分过度开发的问题。一些文物古迹资源在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超常损耗的现象,许多文物古迹资源因为旅游开发不当而出现损毁。而更多的情况是,许多文物古迹由于人们没有重视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没有或缺乏保护和开发的情况下就被损毁,这样的例子在近些年的城市建设中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