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游+”背景下 民俗文化旅游发展面临哪些问题
1、民俗文化出现舞台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的倾向
为了发展旅游业,旅游地为版了满足旅游者猎奇的权心理,急功近利甚至一味迎合游客,把一些地方民俗文化特色的东西任意移植仿照,使民俗文化失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底蕴,舞台化明显,甚至出现“伪民俗”。
2、民俗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
旅游地的文化传统遭到异地强势文化的冲击和同化,地方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随着交通的改善,地理的封闭性被打破,旅游地文化的独特性也必然受到冲击,这使得民俗文化的独特性削弱。
3、利益分配不公平阻碍
由于民俗文化乡村旅游在发展的重点是招商引资,缺乏统一的机制平台协调各方利益,分配机制不公,导致社区参与不够,居民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阻碍了旅游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发扬。——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 古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古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目前,江南古镇的旅游业正日益快速地发展着,但在这良好发展态势的背后,古镇面临的旅游压力亦逐渐显露出来,旅游开发为古镇保护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旅游承载量过饱和
古镇目前面临的最大的压力便是游客流量增加迅速,超过了目前古镇旅游容量允许的限度。尤其在旅游旺季,古镇内经常处于拥挤混乱的场面:幽静的水乡环境氛围被破坏,不仅无法正常游览,甚至对古迹、建筑等造成了破坏,即所谓“旅游公害问题”。 其中,垃圾污染和水污染是两个比较严峻的问题。
过度商业化倾向
随着双休日和“黄金周”带来的旅游热,不少地方把开发旅游资源作为经济的增长点,遗产旅游更成为热中之热。在旅游业的发展直接造成了商业网点的大幅增加,特别是在主要游线上各类商店的开设及现代装修材料的采用,导致了建筑用途的改变和传统风貌的消退。同时,近年来不断膨胀的旅游业正在排挤着大量的有地方特色的小本生意,致使受保护街区的风貌日趋千篇一律,旅游设施的充斥、无特色旅游商品的泛滥以及“人人皆商”的浓重的商业气息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古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
开发与保护虽然是一对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
旅游开发与居民生活
旅游业为古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原先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发展旅游当作古镇保护的主要目的和动力,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却没有积极改善,因而现存的建筑老化,基础设施不全,具有水灾隐患,已不符合现代人的居住要求,许多年轻人也因此不愿住在老镇区而纷纷迁往新区或大中城市。同时,居民自发的建筑整修开始使用新的建筑材料与工艺,影响了原来传统风貌的延续。有鉴于此,古镇纷纷着手此事。而对于居民建筑的整修,建议成立专门的修缮队,采用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以保证恢复其原有风貌。
3. 丽江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
丽江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
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饮食文化、土特名优、手工艺、民风民俗等在商品经济的充斥下正在消失。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冲击,给当地的本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现在的纳西小孩子都不学母语,而开始学四川话和昆明话,他们认为纳西语是对智利的一种障碍。即使在家里,也有好几个层次,往往是祖父母说纳西语,孙辈就不会说。伴随而至的色情、暴力等外来文化糟粕对丽江社会文化特别是对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其冲击力不可低估。
(二)管理跟不上,落实不彻底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够全面、管理跟不上等,会给丽江旅游带来压力。在旅游发展中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问题值得人们关注。对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开发,旅游景区的粗放式经营;旅游者的大量进入,超过丽江接待地的接待能力,超负荷运营,给旅游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的破坏等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绿化不够、垃圾问题、河流污染已成为普遍的现象。丽江作为云南重要的旅游中心,与旅游城市本身应具有优美环境的要求极不吻合。
(三)外部威胁
1.竞争力不强 丽江的旅游产品的品牌建设正处于待开发状态,新产品开发的动力和能力不足。又由于丽江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同质性,各相同地理环境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旅游资源的浅层次开发,导致旅游产品功能上较为单一,多数以观光型、低层次、简单的旅游产品为主,专项旅游产品仍然不足。
2.加入WTO带来的挑战。 加入WTO一方面为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入WTO后,我国旅游业、云南省旅游业逐步与国外接轨,丽江市旅游业的发展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同时旅游开发市场也将向外资开发,国外旅游开发企业,旅游经营管理企业的进入,将使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要求国内从事旅游业的相关机构转变思想,更新管理意识,积极应对新的挑战。
3、周边旅游景区带来的挑战 从丽江市区所处的旅游区位来看,南面有闻名已久的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北面是人间仙境香格里拉,西面则有刚刚发展起来的腾冲及德宏,这样一种位置一方面使丽江在连接这几大旅游区上起到了重要的集散地及中转地作用。但是,这几大旅游景区的存在,使丽江旅游形象的树立难度加大,旅游市场扩展面临激烈竞争。所以,丽江旅游业的发展面临很多的困难。
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策分析
(一)政府主导
1.制定旅游发展和保护的总体战略规划
无论是从保护传统文化还是从提升旅游产业档次的角度着眼,都应带十分重视发展总体规划的作用。丽江旅游发展在开发和建设时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品资源和名牌,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确保丽江旅游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和在旅游市场上竞争力,实现旅游经营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从数量规模扩张型到质量效益型的转变,防止盲目竞争,遵循各种经济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要营造和保护民族文化的生存环境,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抢救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形式,激发丽江人民的在民族文化保护上的忧患意识 ,宣传可持续的发展观,从思想上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求。 3.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成立专门研究组织等,培养专门的管理人才,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保障
纳西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5.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媒体宣传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使他们为丽江民族文化的保护服务,文化产业我们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借鉴国外这方面的先进经验,优化文化产业市场,引导文化产业向正面的方向发展,对文化产业市场进行监督和控制。要通过各种公共活动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6.摆正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位置
政府应该发挥其行政力量保证丽江旅游开发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政府不仅需要在旅游失氛围的营造、旅游地形象的塑造、旅游营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应该致力于提愉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率,保证旅游业的正常、良性运行。政府的职能决不仅仅是发展经济,在社会发展、文化变迁等方面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职责。
(二)民间参与
1.以家庭为单位向年轻人传授民族传统文化知识
进一步做好传统民族文化资料的整理工作, 继续收集、整理、制作各种民族文化仪式的音像资料,通过传授的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对内对外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并且进行传授工作,培养人们的忧患意识,促使纳西文化的永续传承,为把丽江建成世界级的精品旅游胜地培养其保护意识。
2.积极参加民族传统节庆、祭祀活动
传统节日以习俗的力量让民众自动在同一个时间经历相同的活动,在相同的仪式中体验相同的价值,一个共同的社会就这么让人们高兴地延续下来。这就是传统节日最经济、最有效的生活文化再生产功能。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作为假日,一方面更能够实现刺激消费的目的,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若干重要的价值有更好的机会在生活中自然地传习。
3.保护中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尽可能地把高新技术成果运用到旅游业发展上,保护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产立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开发东巴文化产品。运用影视人类学的原理,抢救、整理、复原、摄制几个重要的东巴仪式。强调文物保护,珍惜旅游资源,丽江古城的历史文化风貌是发展都市旅游最重要和最珍贵的旅游资源。
4.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优势,政府和民间互相监督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团体、旅游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作用,明确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发动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到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来,监督政府工作,为政府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旅游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海外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在我国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
4. 旅游开发对传统文化传承的利弊
旅游业对纳西族传统文化的影响
摘 要:
旅游作为一种复杂的人类行为,既是人际交往,又是经济流通,同时又是文化交流与互动的过程。它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随着现代化步伐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旅游更以其独特的行业特征在社会发展中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给接待地带来全方位的深刻影响。一方面促进了传统文化的复兴,另一方面也对传统文化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文从旅游业对纳西族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分析,探讨丽江旅游开发中的文化保护问题,以期能促进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Tour is a complex human behaviour , It is a kind of communication among people, economic exchange as well as a process of cultural interaction . Tourism influences people’s life widely and deeply .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ization and globalization, tourism has been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social development with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 and has brought an overall influence on its destinations . On one hand ,tourism could accelerate the revival of traditional culture ;on the other hand , it also would bring negative affect on it . This paper begin with the double sides’ influence on Naxi Nationality’s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n discusses cultural protection in development of Lijiang tourism in order to develop its tourism continuably .
关 键 词:
旅游业, 纳西族传统文化, 影响
Key word:
tourism, Naxi Nationality’s, traditional culture, influence
序 言
近年来,丽江的旅游业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在国内外产生着日益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据旅游主管部门统计2005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404.2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8.59亿元。丽江已经从“被遗忘的角落”变成了具有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双重身份的旅游热点城市,集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丽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珍爱。丽江旅游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起步进而快速腾飞。丽江也因其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而成为最有吸引力的旅游接待地。可以说传统文化在丽江旅游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旅游业的兴旺促进了传统文化的复兴,另一方面也给传统文化的保护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正确认识旅游接待地传统文化的变迁所施加的正负影响,并分析其演化的内在动因,对促进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旅游业对纳西族传统文化的正面影响
近年来,旅游业促进了丽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时代的步伐,丽江这个响亮的名字,已是举世闻名,成为全球最值得一去的旅游点之一。但旅游业对丽江纳西族传统文化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一)旅游业促进了传统文化的复兴
随着成千上万游客源源不断地涌入,带来了多方面的尤其是对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的需求,使得许多濒临失传的传统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在旅游大潮的触动下得到复苏,并已融入旅游市场,得到了重构和新生。例如:许多人文景观得以修复;东巴文化和纳西古乐的保护被提到了法制化的高度;东巴造纸技术被恢复;打铜、打银、制陶等传统手工业获得新生;民间的传统饮食凉粉、发糖、粑粑、酥油茶等都成了颇受游客喜爱的风味食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巴文化,作为丽江纳西族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涵盖了纳西族社会生活、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以及文化艺术等方方面面,被誉为“纳西族古代社会的网络全书”。但随着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急剧变迁,自20世纪50年代后东巴文化便逐渐陷入全面衰落以至消亡的深重危机之中。直到8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形势的日趋好转,尤其是当地旅游的开发,给东巴文化的恢复带来了契机。原本仅限于学术界研究而被人们视为神秘深奥的东巴文化,现已飞速步入市场,成为当地一道最为亮丽的人文景观,发展为推动丽江旅游大潮的主要文化因素。
(二)旅游业对传统文化的需求,增强了人们保护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
旅游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当地居民在享受旅游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也逐渐发现了自己传统文化的不可替代性,从而消除了过去面对所谓主流文化的文化自卑感,越来越倍加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由衷地产生了维护传统文化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护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传统文化正以各种方式得以保护和传承。如丽江的地方政府、民众、企业通过旅游增加了收入,又把一部分旅游收入返还于古城修复、文化保护和抢救、整理传统文化,从而推动和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还有在纳西族知识精英大力呼吁和倡导下,在地方政府支持下为东巴文化的复兴与传承建立的学校。如纳西族知名学者郭大烈先生在黄山镇宏文村开办的“东巴文化传习院”、和力民先生在金山乡组织的“纳西文化研习馆”以及东巴文化博物馆和东巴文化学校等等。1999年、2001年又先后成功举办了99中国丽江国际文化艺术节和中国丽江国际东巴文化旅游节,更使东巴文化这一古老的文化瑰宝重新焕发璀璨的光芒。
二、旅游业对传统文化产生的负面影响
正如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利弊的两重性一样。旅游活动的开展,在促进传统文化复兴的同时,也给当地的传统文化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旅游给传统文化带来的影响较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更为广泛、更加深入,进而将影响到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受到我们的更多关注。
(一)传统民族文化的弱化以至同化
“随着旅游的发展,在异质文化的强力冲击下,接待地的原有的文化风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衣着、建筑及生活方式到语言文字等都与外来者日益趋同,当地固有的传统文化被逐渐冲淡、同化甚至被扭曲而变形”。
[1]如作为一种民族文化重要载体的民族语言。由于旅游所引发或加速的“文化一体化”进程,其功能在不断地被减弱,并逐渐走向消亡。与10年前相比,现在丽江城区和坝区,讲本民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少,从小就教小孩学说汉语已成为风气。约70%的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人已不再说纳西语。在街头巷尾或公共车上,随处可听见父母之间讲纳西语,而父母同子女之间却讲汉语的怪现象。如今,讲纳西语已不是“纳西族”的识别标志,而成了“农村人”的一个识别标志,就是在那些会讲纳西语的青年人中,大量的纳西语词汇也正在消失,故而出现了“用母语能妙语连珠地向后代传授传统文化知识和智慧的祖父母一辈,现在只能与仅会讲汉语的孙辈结结巴巴对话的况”。
[2]旅游的开发使大批游客持续不断地长期涌入,每个游客所逗留的时间并不长,但对于旅游目的地民族——纳西族人来说,每天都在接待游客。因此,这种接触与冲击是持久的。“一般而言,来自文化强势地区的旅游者对相对处于文化弱势地区的接待地居民会起一种示范效应,其所带来的思想及文化由于成为当地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所争先效仿的对象。而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在改变了他们的日常行为及价值观,从最初仅在装束打扮及娱乐方式上的盲目模仿,发展到后来的刻意追求,并开始对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感到厌倦,以至发展到最终的完全抛弃”。
[3]如世居云南省宁蒗县的摩梭人,是当地古老的土著居民之一。拥有丰厚的民族文化,其独特的摩梭文化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随着旅游的开发,古老平静的摩梭社会也发生了震荡,汉化现象逐渐严重。他们为了迎合游客的喜好,穿着轻便灵巧的汉族服装,操着普通话,古朴苍劲的摩梭民谣与现代流行的汉族歌曲同时回荡在泸沽湖上。母系制的婚姻家庭也遭到冲击,外出打工的人愿意在外安家,摩梭少女也愿意嫁出村寨。诸如此类的例子还不在少数,越来越多的旅游接待地中,建筑、服饰、语言、饮食、节日甚至风俗习惯等汉化现象日益严重,“令人直把边寨当杭州”。
(二)传统文化舞台化、商品化
在旅游市场上,因片面追求旅游效益,而不顾当地社会人文资源的特性,进行完全趋从于旅游者口味的运作,以现代艺术形式包装民族文化,将其传统的舞台艺术化、商品化是目前旅游开发的主要手段。虽然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里,能有效刺激游客,使之产生旅游消费的作用。但它的致命弱点就是使民族传统文化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日益商品化。大多数旅游者对接待地发生兴趣往往不是真正的关注那种文化的价值,而是受猎奇心理驱使。对游客来讲,有新鲜感的、令人称奇的、来之不易的、在别的地方见不到的,也就是他想要的。他趋近什么,购买什么,就在它们中间选择。“接待地内但凡一切能吸引游客的事与物均被标上价格‘待价而沽’,传统文化也仅仅只是简单地为经济服务,而真正的内涵却常常被人为地肢解、阉割甚至伪造或假冒,原有的文化价值完全被商业价值所取代,出现了一个个专为迎合旅游者而被篡改得面目全非的所谓‘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礼俗’等,原本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及场合,并按传统的内容和方式才能举行的各种礼仪、礼俗,屡屡应邀打破规矩而频频登台亮相,一切都变得那么有模有样,气氛热烈甚至场面壮观,但从实质而言已毫无特殊意义与价值。仅仅只是一种舞台化、程式化、商业化的表演而已”。如放河灯本是纳西族人民祭奠亡灵的一种民俗形式。现在已被改造成许愿寄托美好祝福的游戏,天天给经营者带来财富。从表面上看,接待地传统文化依然存在,至少在外部形式上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但实际上其存在的目的与过去已有了根本的区别。
就拿纳西族传统文化最具特色的典型代表东巴文化的复兴来说,已经不是也不可能是“原汁原味”的东巴文化的恢复。昔日的以东巴教为重要载体的东巴文化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是纳西族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影响力构筑着纳西族的精神世界,是纳西族神圣的灵魂所在。而现在的东巴文化的复兴,已不再是为了满足纳西族精神生活的需求,面向的是形形色色的国内外游客,而游客并不信仰东巴教,只是想了解东巴教,甚至有的游客只是出于好奇的心理。于是就缺少了那种宗教信仰赖以存在的至关重要的情感基础。所以“东巴文化的复兴,其实质只是一种文化产业的兴起”。东巴文字被誉为“世界唯一活着的象形文字”极富装饰性,所以许多人把东巴文化当作赚钱的工具。山里的农民伐木做成木盘,卖给城里的匠铺,工匠再把成品批发给商贩。木盘上所雕刻或绘制的蛙神、鹰神以及东巴文字,在传统社会都被视为神圣的信仰对象,如今却被排成行地悬挂在古城的大小店铺中,等待着游客们购买。由于缺乏对文化产品的权威认证机构,街头卖得红火的各种东巴文化衫,壁挂等饰物谬误百出,甚至连店主都不知所云。这样不仅造成众多游客受骗上当不说,还直接导致东巴文化的肤浅化、庸俗化,从而给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三)生活环境及方式的改变(以丽江古城为例)
举世闻名的古城承载着丽江悠久的历史文化,是纳西人民智慧的象征。但在旅游浪潮的冲击下,古城不得不迎合游客的需要,变得日趋商品化。丽江古城仅仅3.8平方公里的狭小区域竟然囤聚了1600多户商家。门市林立、人声嘈杂,破坏了原有的宁静与古朴,而且70%以上的店铺或客栈,都被外地生意人租赁经营。尽管外来人员的涌入给丽江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冲淡了古城那种极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氛围。这些身着纳西族服装的外地商客操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吆喝着,竞相招揽游客,毫无民族特色的外来商品则摆满了古城街巷。古城居民祥和恬静的传统生活方式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冲击,而导致原住居民不愿在古城内生活,带着留恋与无奈迁出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屋。
利益的冲突,生活和需求空间的被掠夺,纳西人生活的家园悄然在置换。千百年沿袭下来的传统文化将不复存在,文化主体的转移和失落,丽江古城就完全失掉遗产申报时的文化优势。丽江古城可以另辟新址按原来的模样复制和建设,但缺少纳西人这一道风景线,无形的传统文化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逝并不可再生。离乡数载归来的游子在惊叹古城的繁荣时,也感觉少了些什么,一样的五彩石板小巷,一样的小桥流水,却再难寻回儿时记忆中的古城。一个不是旅游区,而是家园的地方。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走在复制的古城街道上,身着纳西族服饰,操着各地口音的人们。让我们看到的将会是一幅与真实纳西生活无关的经过包装和处理怪异的社会文化现象。“因此,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著名纳西学者杨福泉指出:‘古城的灵魂,不在小桥,不在流水,而在人家,以及存在于这一民族的文化’”。
(四)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退化甚至遗失
价值观是民族文化的核心。虽然各少数民族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很大,但各民族仍有共同的价值观。如热情好客、淳朴善良、重义轻利等。但是随着旅游活动的开展,游客的大量涌入,有意无意地带来了各自不同的价值观,引起了以往相对封闭的接待地居民价值观念上的急剧变化。其中也有进步的积极因素,但也引起了当地居民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退化甚至遗失,从而导致一些诸如传统失落,道德失范的现象发生。极大的损害了接待地原本良好规范的旅游氛围,直接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丽江人把水视做生命,爱护水、珍惜水、保护水、合理利用水。上游的水烧茶煮饭,中游的水淘米洗菜,下游的水搓衣洗脚是不成文的规矩。不准往河里丢杂物,倒脏水,不准在上游洗衣服是约定俗成的习惯。这些爱河护水的公约不知沿袭了多少年。可是随着丽江声名大振,大量人流的进入,也带来了陋习。往河里扔垃圾,倒脏水、吐痰等现象随处可见。丽江上了年纪的居民痛心的说“过去我们可以从河里取水喝,现在不行了,明天怎么样?更不敢想象。”
在商品交易方面,纳西人民一贯注重坦诚无欺,公平交易的伦理道德,可是在游客蜂拥而入购买旅游产品的刺激及外地商人经营方式的诱导下,有些纳西居民开始背离本民族的道德规范,将伪劣工艺品高价出售给游客,牟取暴利甚至出现了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等事件。这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也损害了当地的名声,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有的外地商户制作劣质的丽江粑粑,使得游客以为丽江粑粑就只有这样的水平,严重影响了纳西族的名声和古城的形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诸如赌博、色情等违背传统文化观念,为社会道德所不容的非法招揽活动,大大恶化了当地的社会风气,使各种犯罪率有所上升,进而严重影响了接待地社会秩序的安定。
纳西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可是随着旅游的开发,旅游者的大量涌入使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妨碍和干扰,使其产生排外情绪。居民对旅游者的态度从起初的友好热情转为不满甚至怨恨,他们在心里竖起了一道墙,把自己和游客隔开。三年前的游客可以任意走进古城的任何一座小院子,欣赏主人的园艺,跟主人攀谈,而现在居民对这样的交往已经不感兴趣,很多人家为了安全和不被打扰的需要,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白天不关门的习惯,用禁闭的大门把自己和外界隔开。
(五)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对降低
纳西族具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据云南省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纳西族文盲、半文盲27.41%,低于汉族32.7%。纳西族是每万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高于汉族的5个民族之一。然而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与教育的进步并没有成正比,现实是纳西族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反而相对降低了,表现在初高中学生辍学情况较严重。与前几年由于收入低,不能负担教育费用或家庭劳动力不足所致的失学不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就业机会的增多。因为旅游经济所创造的服务性就业岗位对文化程度要求不高,不受更高的教育也能很容易地找到打工的机会,致使家长对教育的重视及支持程度削弱,学生厌学后即弃学,或完成一阶段的学业后不再升学,或干脆弃学打工。据笔者在丽江白沙乡了解的情况,近几年小学、初中、高中第一次升学失败后再次应考的人大大减少,大都能直接就业。从岗位来看,集中于旅游景区的打跳队,餐馆、酒店的服务员等,其中女性占大多数。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对降低,将不利于提高民族素质,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保护传统文化的对策及思考
传统文化是促进丽江旅游发展的催化剂,纳西族的人文精神是吸引全球目光的亮点。丽江保存了完整而丰富的民族文化,是世界级的人类文化财富。文化资源是丽江最大的优势资源,丽江最大优势也就是文化优势,如果丧失了这一点,丽江旅游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世界文化遗产将会名不副实。因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势在必行。
(一) 加强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增强纳西人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保护传统文化的途径是多方面的,但是加强民族传统教育,增强纳西人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纳西人民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要考虑怎样使传统与现代整合,怎样才能使自己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保护、发展和传承。但只有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必须唤醒纳西人民的保护意识。首先,在各机关单位、农村和学校加强民族传统教育,培养纳西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二是加强农村学校的双语教学,使学生在学习汉语的同时,更加丰富自己的母语词汇,更加热爱自己的民族。三是通过社区的教育,鼓励家长主动承担起向子女传承文化的责任,鼓励人们以讲纳西话为荣,以维护传统文化为己任。四是通过有关部门开发和规范民族传统节日和服饰、歌舞、饮食等,使纳西族灿烂的民族传统文化得以进一步的发扬光大。
(二)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严控无度的文化开发
旅游业波及的地区,作为旅游资源的地方文化不可避免地要被商品化。虽然丽江依托文化创出了品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开发商打文化的主意,使当地文化商品化的趋势愈演愈烈,文化也就被大量的涂改,变得面目全非。作为纳西人,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开发商以优势文化的习惯整理、加工、包装民族文化,使民族传统文化舞台艺术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这实际上是对民族文化进行掠夺式开发,已成了一种假造的民族文化,从而破坏了民族文化的变迁轨道,极不利于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文化开发必须严格控制,有关部门应该作好以下工作:一要规范旅游市场,坚决杜绝短期行为的所谓“文化”开发。二要正确引导,让当地人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旅游之中,自觉担当起维护传统的使者。三是继续发挥好民族研究专家和学者的作用,为政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献言献策。
(三)保护古城,保护古城的人文景观
丽江古城是纳西族传统聚居地,是纳西族传统文化最重要、最具有代表性的载体。数百年来,纳西人世世代代在此居住,享受着宁静安详的生活。这座“活”着的历史文化名城,是由世代以古城为家的居民们创造出来的,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构成了独树一帜的“活”的古城文化。因此保护古城文化最重要的是留住当地的土著居民。之前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都是较有效的,但这项工作必须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动员社区参与,把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发展的主体进入旅游规划,旅游开发等涉及旅游发展重大事宜的决策、执行体系中。将社区的环境、社会和文化背景都纳入旅游发展规划之中,使旅游发展的整体目标和重点与本地居民的目标和重点相互协调一致,正确引导当地居民在依靠旅游获得利益的同时,自觉维护传统习俗和生活习惯,主动参与到维护传统的行列中。二要关注古城居民的生活状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如果对古城居民的要求和困难视而不见,让大多数居民眼睁睁看着旅游经济所带来的种种好处自己不能从中受益,反而还要忍受由于旅游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承担旅游发展的各项成本(包括环境、社会成本等)。这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抵制、消极和敌对情绪。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愿望、要求、态度、看法和权利,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要尊重当地的意识形态,传统文化和民俗习惯。通过运用当地的知识,吸纳当地的做法,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民俗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推出的旅游活动能获得当地居民的认同与支持。不断地征询并采纳当地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使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使居民都能从旅游收入中体现出在古城居住的优越性,成为旅游开发的主人,而非旁观者或受害者。三要不断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商品经济意识,逐步增强他们适应市场和保护自己文化的能力。
(四)宏扬民族精神,加强民族传统道德教育
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使纳西族传统道德伦理体系受到了强烈冲击,导致一些诸如传统道德失落、秩序失控的现象发生,给人一种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消极印象,极大地损害了丽江原本良好规范的旅游氛围,直接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应大力发扬民族精神,使纳西族传统道德得以恢复,使纳西族的优良传统能够继续传承和发展。在弱小民族面临强大主流文化进入而处于困惑时,宏扬民族精神,加强民族传统道德教育的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应与时俱进,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用良好的道德风尚树立纳西人的形象。现代物质文明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生存危机,同时也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导致了信仰危机、道德危机、情感危机、家庭危机。纳西社会却是一个重视情感生活的社会,老人受到爱戴,亲情与友情是维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手段,它营造的温情笼罩着每一个社会成员,使他们从生活中找到幸福。人伦与亲情是人类存在的精神支柱,呼唤人与人之间的爱,应该是人类永远的精神财富,而纳西文化却恰巧具备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品质,是对现代文明的重要补偿。因此,发扬民族精神并不是回头路,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与选择,将会有利于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教育,不断提高纳西族的整体素质
教育是一个民族的希望所在,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古以来,纳西人民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历朝历代的杰出人物和“天雨流芳”的牌坊,给我们留下的不是吃祖宗饭,走回头路,而是一种警示和激励。在所谓纳西族先进、文明的赞誉声中,我们应该多关注农村教育,重视各中学的辍学现象。一是进行升学教育,激励学生热爱家乡,热爱民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二是不断提高旅游业的服务档次,提高用人的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长效投资与现实经济利益的认识。
四、小 结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中的延续,它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凝聚着一个民族在其历史的自我生存发展中不断形成的智慧、理性和创造力以及自我约束力。它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灵魂。纳西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已成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热点问题,大力加强纳西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应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注释:
[1]张波.论旅游对接待地社会文化的影响[J].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
[2]郭大烈,和志武.纳西族史[M].成都 :四川民族出版社 ,1994
[3]张波.论旅游对接待地社会文化的影响[J].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
[4]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 [J].旅游学刊,2000
[5]张波.论旅游对接待地社会文化的影响[J].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
[6]李颉.纳西族传统文化功能的转移[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7]和爱红.丽江古城的保护和开发研究[J]. 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
参考文献:
[1]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J].旅游学刊,2000,.
[2]王岚.云南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几个问题[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3,
[3]和爱红.丽江古城的保护和开发研究[J]. 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
[4]张波.论旅游对接待地社会文化的影响[J].丽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
[5]李颉.纳西族传统文化功能的转移[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6]方慧,黄琪,周芳,熊琼芬.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M]. 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2.
[7]郭大烈,和志武.纳西族史[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
[8]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9]肖星.严江平 .旅游资源与开发[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0.
5. 文化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够,规划不当。
我国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可供观光的旅游景区约1万余处,现在已开发并可以接待国内外游客的仅有1800余处,不足1/5,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同时也存在规划不当的问题。例如: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正是由于对风景区已超常开发,使得其人工化,商业化现象十分严重,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民族气息,历史文化“古城南京”在古城墙边上架设电梯的计划更是严重的景区开发过度。
2、文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落后。
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交通业、饭店业,也包括融入新技术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交通问题、饭店旅店业问题、文化旅游信息化问题等,尤其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即使它拥有很优秀的文化旅游资源,但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交通不方便,饭店入住不好等,也会导致文化旅游业受到限制。
3、发展资金不足,投融资渠道单一。
文化旅游业以文化为底蕴,以历史文物景观及文化活动的浏览观光服务为核心,涉及到各个方面,它是一个产业集群,因此它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目前文化旅游主要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投入,民营资本介入很少,其他像金融行业也没有发挥作用,融资渠道单一,而政府所能提供的毕竟是有限的。
4、法规体系不健全。
中国旅游法律体系应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居主导地位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除旅游基本法外,还应当包括旅游业的各个方面。但目前看来,这一体系的框架结构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各项旅游专业法规也不够健全,主要是范围跟不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具有暂时性,后续法规缺乏。由于对旅游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缺失,导致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破坏旅游资源的等各种违法现象充斥着我国的旅游市场,例如“香港阿珍”事件,还有众所周知的“海南三亚宰客”事件,这些都必将导致该地区旅游业收入的急速下滑。严重影响了文化旅游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5、缺乏优秀文化旅游产业专业人才。
21世纪,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然而我国旅游业是最近兴起来的,在人才的培养上明显落后与缺乏,尤其是精通以文化为依托的来发展旅游业的人才,更是稀缺。
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6. 谈谈民俗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的作文
民俗旅游的价值 论文
二、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价值体系研究) 本人通过万方数据库、google academic搜索引擎、中国期刊网等搜索到了近万篇关于民俗旅游的论文,再加之导师指定的论文,发现关于对民俗旅游的研究至今在这样的一个范围中反复讨论,同时加深加宽。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大多数集中在民俗旅游概念、特点和分类研究;民俗旅游规划、开发及开发模式的研究;民俗旅游的有关文化方面的研究;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区域旅游发展研究;民俗旅游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研究;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民俗旅游的中外对比研究等等。探讨诸如此类问题的论文比比皆是,但是从民俗旅游本身的价值角度出发的文章并不多见,纵观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其实质上主要探讨了民俗旅游的价值体系,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价值内容: (一)文化价值观 1.文化的不和谐现状:旅游业往往被称之为“无烟”产业,然而在其发展过工程中对其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环境所造成的伤害, 从某种程度上看, 丝毫不亚于工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出现大量的伪民俗,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和谐性,促使旅游地民俗文化出现与外来文化快速趋同的趋势,使民俗文化的特色日渐消失。民俗旅游是在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上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本应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但在不少地方,旅游开发却使民间文化受到了伤害,导致民族风情徒具形式,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文化的多样性渐趋丧失。孙天胜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开发者和旅游者的功利主义,为此我们应强调民俗旅游对文化保护的责任,在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不忘其对文化传承应有的意义。田茂军从“没有科学地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和“没弄明白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问题”两个角度对民俗旅游文化进行了反思。周霄(2002)还引进了“文化殖民”这个概念,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文化巨变的明显特点是物质生活习俗与社会生活习俗、信仰生活习俗的两极化发展,即一方面在物质生活方式上疾速追逐超越时空和国情的消费与享受,甚至不加选择地套用外来文化模式,或错误地引进西方文化的败笔来填补鄙弃传统生活方式的空缺,另一方面在家族习俗、人生礼仪及信仰行为与观念上不加区别地全面恢复古旧的宗法性礼俗,无论外来的风俗还是本土的习惯,都处在冲撞、融合或重整再造之中。此外,现时风俗打上了“时尚”的印记,研究时尚这种能够趋同性行为模式的形成、时尚的不断更替等则成为民俗学者们的主要任务。 2.文化的协调发展: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看似经济性问题的文化冲突,实则是深层次文化冲突的外现。所以旅游开发的实践中,不仅应该对一个地区的旅游开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而且应该寻找文化冲突中的均衡,培养文化调协的概念。陶犁认为,其协调内容应含有民俗旅游者文化求异与文化认同间、民俗旅游的本质与民俗旅游产品形式间、民俗旅游中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自决性与互动性间、民俗旅游中接待地居民文化心态间、民俗旅游的开放性与限制性间、民俗旅游中文化与生态经济间的调协。 其实文化协调性的现行核心问题是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协调问题。其实民俗旅游的本真性与商品化并非绝对对立,如民俗旅游开发以旅游业为驱动力,商品化则无法避免,我们应该寻求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以获得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同时不协调的关键实质上不在于民俗旅游商品化本身,而在于对商品化的肤浅理解和低级运用。民俗旅游中的“本真性”侧重于旅游者所经历的“真实”,通过市场运作来为旅游者提供一个体验民俗文化的机会。因此,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具有经济的“外壳”和文化的“内涵”。因此,民俗旅游的开发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照文化法则。置文化内涵于不顾的随心所欲、粗制滥造,实际上违反了商品化原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也不可能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旅游开发中一定要把握商品化的“度”,不把旅游的经济效益把再过高的位置,商品化也未尝就是坏事,相反商品化还可以有效的传播和推广民俗文化,旅游也将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使者。所以只有本着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均衡发展才会真正实现大范围的文化协调。 (二)经济价值观 作为文化旅游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旅游,在经济效益方面已经显有成效: 1.显性效应:民俗旅游以其独特的魅力在吸引旅游者、增加客源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 2.隐性效应: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民俗旅游是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民俗旅游也扩大了当地的知名度,在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吸引众多的投资者为当地经济建设宣传服务。
7. 谈谈世界遗产旅游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2004年6月28日至7月7日,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议批准了我国申报的一项世界遗产项目。至此,我国已有世界遗产30项,在世界国家中居第三位。我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并不象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拥有十分成功的经验。由于我国正处在建设现代化时期,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及过度开发正对世界遗产构成威胁,因此,已认定的世界遗产及待报的世界遗产都面临一个如何依法保护的严峻问题。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我国的保护世界遗产的立法及执法现状,结合国外成功经验提出保护世界遗产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世界遗产 立法与执法 法律对策
一、我国申报世界遗产的基本情况
(一)国际公约对世界遗产的界定。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的主要之点是:
1、对世界遗产作了明确的界定。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有稀缺性、唯一性、独特性、不可再造性、不可替代性等特点。世界遗产是保护性、公益性事业,它的价值一般不用金钱来估量。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在20世纪,一些知名建筑师、时装设计师的作品也被列为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界定,自然遗产指具有突出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濒危动植物保护区;自然景观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如我国的三江并流、九寨沟、武陵源。自然遗产保护区包括:国家公园和其他早已指定的物种保护区。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界定,文化遗产是指具有突出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分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如中国的故宫;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环境风景结合方面具有突出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有突出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及考古地址等,如中国的长城、秦始皇陵。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历史建筑、历史名城、重要考古遗址和有永久纪念价值的巨型雕塑及绘画作品。
2、明确了报批程序及标准。《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核和批准。凡是被列入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按照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才有望获得批准:所申报的对象必须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个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一种现存的或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可作为一种类型建筑物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阶段;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的变化之下容易损毁的地点;与某些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化艺术作品有着直接和实质的联系。
3、明确了管理机构。《公约》规定的管理机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领导下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76年成立,同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
4、明确了管理责任。《公约》规定,缔约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责任在本国。该国应当为此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必要时利用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财政、艺术、科学及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
5、规定了国际合作原则。《公约》明确规定,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所在国,在不使国家立法规定的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同时,承认这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因此,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予以保护。
(二)世界遗产管理机构的成果。自1975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生效以来,已有176个缔约国。截至2003年,共有125个国家的754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582处,自然遗产149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处。
(三)我国文物保护及申报世界遗产的阶段性成果。我国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第一批24座,第二批38座,第三批37座,加上2001年8月10日批准的山海关,共计100座。从1961年、1982年、1988年、1996年、2001年分五批公布了12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我国已知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的文物近40万处,除12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还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00处。我国现有博物馆2000余座,其中文物部门管理的1331座。全国馆藏文物11974228件,其中一级文物63235件。
我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自1987年故宫、长城等第一批世界遗产入选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29处世界遗产项目,位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之后,居全世界第三。29处世界遗产分布于19个省、市、自治区,如今基本都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目前我国拥有世界遗产30处,分别为:
1、文化遗产:颐和园;长城;天坛;平遥古城;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丽江古城;苏州古典园林;秦始皇陵;重庆大足石刻;武当山古建筑群;拉萨布达拉宫;洛阳龙门石窟;明清故宫;曲阜孔庙孔林孔府;莫高窟;青城山和都江堰;安徽古村落:西递、宏村;山西云冈石窟;庐山风景名胜区;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清东陵、清西陵、北京十三陵、南京明孝陵、辽宁明清皇家陵寝的盛京三陵和明清皇宫的沈阳故宫;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
2、自然遗产:九寨沟风景名胜区;黄龙风景名胜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
3、文化和自然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武夷山。
二、我国世界遗产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错位。
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具备申报世界遗产基础条件的地方也相对较多。近几年来,我国出现了空前的世界遗产申报热潮,全国有近百个项目宣布要申报世界遗产。世界遗产是保护性、公益性事业,而不是产业性、行业性的旅游资源。我国一些地方推动世界遗产申报热的主要动力是世界遗产的品牌效应及其作为特殊资源所显现的垄断经营价值。有的地方为了申报世界遗产进行环境治理,将一些重要的反映遗产延续性的建筑以妨碍景观建筑为名予以拆除。有的地方规划部门设计套用一般旅游景点方案,严重破坏了遗产原有历史环境和风貌。有的世界遗产所在地的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回报与政绩,直接参与世界遗产的开发甚至推动过度开发,使世界遗产遭受破坏。有景区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旅游综合收入达10多亿元。有的景区被列为世界遗产后着力招揽更多的游客上山,核心区内的宾馆、酒店、招待所、疗养院占据显著位置。
(二)管理体制相对落后。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多元化、多层次的管理体制。从国家来说,自然遗产的管理划归建设部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则归国家文物局负责。而旅游、林业、环保甚至水利等很多部门在这些遗产地又都有其管理范围。代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对应的中国世界遗产委员会却又设在对世界遗产没有任何管理权的教育部。由于世界遗产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管理工作效率较低,有时甚至发生政策方面的冲突。从理论上说世界遗产应该归属国家所有,但因其产权没有排他性,各级政府便成了遗产的实际管理者和操纵者。一些政府部门甚至企业都可以将国家公共资源作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工具。在这情况下,我国遗产资源管理就容易出现过度开发等混乱局面。
(三)资金不足。
我国各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家每年给基本包括了全部中国世界遗产在内的119处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拨款只有1000万元,平均每处只能分到8.4万元,仅够盖一个规格不高的厕所。而韩国现有的20处国立公园每年得到的政府拨款则相当于人民币3亿元。大量资金投入到开发而不是保护上,必定会损害世界遗产的长远利益。这种情况也造成了一些世界遗产负债累累。 重庆大足石刻申报世界遗产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其中重庆市政府补助1583万元,大足县财政和大足博物馆自筹1997万元,向农业银行贷款1800万元,每年的利息大概为170万元,后来因为发展需要再次贷款。目前未还贷款、利息和欠款的总额近3000万元。
(四)蚕食性毁坏。
近年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东曲阜孔府、孔庙等连续发生文物损坏事件。2000年11月,孔庙内一块元代石碑“御赐尚酝释奠之记碑”,被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卫科职工违规在孔庙内驾驶汽车撞毁,损失已无法弥补;2000年月12月,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布置卫生大扫除,又发生了以水直接冲洗或擦拭古建筑和碑刻事件,造成油漆彩画的直接损失与古建筑、碑刻的隐患。又如长城从丹东虎山到嘉峪关全长7000多公里,由于沿线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再加上人为因素的破坏,破损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在西部干旱荒漠区,多数地段都已被流沙埋于地下。目前长城只有三分之一修复和保护完好,另有三分之一残破不全,还有三分之一早就不复存在。长城脚下的许多村庄几乎家家都有用长城砖盖的猪圈、鸡舍。许多农民为了省事,干脆就在长城上挖洞做厕所,弄得长城千疮百孔。
(五)流失。
依附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一些珍贵文物,不断地因被盗或管理不善于散失掉了。重庆大足石刻自从 1999 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后,其石刻重要组成部分的宝顶山、北山、南山等被国家列为一级文物保护单位,其文物风险等级也相应被列为一级。由于众多石刻造像分布在室外,给文物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的 30 多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 8 条猎狗日夜巡逻保护,力量仍显薄弱。2004年2月11日,大足石刻石门山摩崖造像位于6号龛的杨柳手观音和7号龛的独脚五通大帝失盗。石门山摩崖造像为佛教、道教合一造像区,1996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次被盗的杨柳手观音和独脚五通大帝都是石刻中的精品。杨柳手观音身高182、肩宽45、胸厚21厘米,表现出悲天悯人的情怀。独脚五通大帝身高192、肩宽44、胸厚25厘米,是江南作祟人间,喜淫妇女之鬼。此案发生后,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大足石刻核心景区的宝顶石刻电子监控安装工程全面启动。整个宝顶石刻区将安装 28 台摄影机、 40 台报警器,并将在佛湾周围山坡上安装 600 余米感应电缆防盗设备,采取声频和视频相结合的办法,对石刻实行 24 小时监控保护,确保万无一失。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六)非科学性修复。
据专家调查,辽宁丹东虎山长城是明长城最东端的部分,1990年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遗址,1992年经批准进行了复建。虎山长城的复建工程,虽然对长城基址进行了周密的考古发掘,但并没有按考古所获得的长城式样、结构、材料进行复建设计。虎山长城用砖是极少,但是复建的虎山长城却大量的使用城砖。更重要是虎山长城基本上是在原址上进行的复建,几乎所有的考古遗址均遭破坏。
三、我国保护世界遗产的立法实践
(一)颁行国家法律法规。
1、文物及历史遗产保护专业法规。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强调法制建设,我国的文物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大发展。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要求下,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了修订。在这部法律基础之上,由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的文物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了细化和专题规定。
2、刑事保护相关法律。我国在《刑法》中列出独立章节初步规范了对文物犯罪的刑罚。依据《刑法》有关条款,对于一切妨害文物管理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等,都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刑法》的实施,为文物及世界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活动。
3、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1项至第3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行政保护相关法律。(1)保护森林遗产。《森林法》中规定:“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2)保护自然遗产。《矿产资源法》第17条中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开采矿产资源。第19条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时,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保护遗产环境。《环境保护法》第17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4)规划保护。《城市规划法》第4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户然景观。”第25条规定:“城市新区开发应当具备水资源、能源、交通、防灾等建设条件,并应当避开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古迹。”
5、民事保护相关法律。《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继承法》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公民的文物。
(二)颁行地方性法规。
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地区差别较大,因此文物及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在各个地区的内容和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保护管理的要求也不同,从而出现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003年3月1日,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作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单位的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部由41项条文组成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明确了保护对象和范围,扩大了重点保护区,确定了一般保护区;规定了对损害文物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对文物保护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赋予敦煌研究院实施文物保护的责任和受政府委托的一些执法职能。《条例》明确规定:“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及其环境造成损害”,因工作而“需拍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缴纳费用”。还将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成果等知识产权、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纳入《条例》。四川省也出台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2003年8月1日,一个专项保护长城的法律——《长城法》经过北京市政府的讨论、认证,正式执行。《长城法》的出台将对改善长城周边环境,还长城的本来面目,起到推动作用。
四、保护世界遗产的执法实践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那些潜在的、正在申报的、已经申报批准的世界遗产,做了大量艰苦的保护工作。这里仅对已批准的世界遗产执法保护情况作概括。
(一)有序整理。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是世界文化遗产。该遗址自1927年开始大规模、系统的发掘,出土了大量珍贵的古人类、古动物化石及大量的石器和用火遗迹。由于历史的原因,核心区外的诸多化石地点记录不全,状况不明,有的地点因开山、采石等原因已经消失。 2004年3月18日,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启动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调查,对近年来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陆续发现的新的古人类活动遗迹进行了整理,填补了27个化石地点没有一套系统完整资料的空白。
(二)节制旅游活动。
一些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性,依法加强保护工作。《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科学确定莫高窟旅游环境容量,对开放洞窟采取分区轮休制度或者限制游客数量”。2003年,拥有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及青城山-都江堰四处世界遗产的四川省推出了“预约旅游”模式,通过限制景区游人容量,来减少旅游对景区的破坏。四川省还关闭了景区的小水电和小煤窑,在景区推广清洁燃料,开展生态旅游,并加强周边的生态建设。每逢旅游淡季,实施景区景点封闭轮休制度,从而使当地景观质量不断提高。
8. 为什么传统旅游业效率如此低下
我觉得是因为现在的旅行社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各种大大小小的坑,埋在套餐服务里边,很多人出行就不在选择了,我之前出去一次,就是报的旅行社,感知特别不好,就不想再有第二次,导游和饭餐都不是很好,不如自己出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舒服。
9. 传统旅游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哪些弊病要改变现状,应着手解决什么问题
旅游业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特点
旅游活动以游览为中心内容,人们为了实现游览的目的还必须在吃、住、行、购、娱等方面进行消费.所以旅游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消费。旅游业作为旅游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梁,要提供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的一体化服务,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旅游需要。这决定了旅游业的产品是众多企业共同作用的产物。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按照传统的产业划分标准分别属于若干相对独立的行业,但为旅游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业务纽带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形成旅游业内部各企业间的横向联系。随着旅游活动不断向深度广度的进一步发展,旅游业综合性的特点会越来越显著。
2.服务性特点
旅游业是以出售劳务为特征的服务性行业,它向旅游者提供的产品是固定有形的设施和无形的服务,使游客得到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其中是以无形的服务产品为主,有形设施和产品是旅游业为旅游者服务的依托和手段。旅游业的各个组成企业分散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借助不同的服务载体向旅游者提供不同内容的服务。
3.外向性特点
旅游活动具有异地性、流动性的特点,旅游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的人际交往活动为旅游活动服务的旅游业所生产的产品就是提供给来自各国、各地的旅游者的。旅游业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需要参与国内、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旅游业在经营中不仅要完成创收、创汇的任务,还要促进各国、各地区人民的相互交往,增进人民间的友谊和了解。旅游业的外向 性要求其必须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旅游产品的生产、组织和营销活动,开展跨区域、跨国界的合作,尊重各国、各民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特别是在国际旅游工作中,要维护国家的声誉,促进国际间的友好往来。
4.联带性特点
旅游业通过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达到盈利的目的,必须涉及到许多相关的行业,这决定了旅游业的联带性,满足旅游者多重需要这一纽带把众多不同类型的企业联系到一起,各自提供能满足旅游者某一方面需要的产品。随着旅游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旅游业各相关企业出现了联带集中的趋势,具体表现为横向联合与纵向联合的方式。横向联合是指旅游业同一类型企业不同经营单位之间的合作。
5.敏感性特点
旅游活动的发展历程和旅游业的各种特性表明,旅游业的发展必然受到多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内部因素是指业内组成部分之间以及有关的多种部门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的协调。外部因素是指各种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因素。这些因素产生的影响使旅游业在某一特定时期或地区内有很大的波动性,不论是旅游客源地还是旅游接待地的各种微小变化都会在较大程度上对旅游需求发生作用,从而增加旅游业经营的不稳定性。这使得旅游业的微观经营和总体发展都具有较大风险,旅游业各组成企业要不断改进经营、调整产品、创新业务,增强抵御风险的基础和应变能力。
6.旅游业的社会性特点
进入现代社会,旅游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精英旅游,而是人民群众的大众旅游,就像吃饭、穿衣一样,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具人广泛的社会性,。
7.旅游业既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
判定一个企业或行业是否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就是看其工资成本在其全部营业成本中所占比例的高低。比例高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比例低的就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由于旅游业的产品是以提供劳务为主的旅游服务,同其它行业相比,不存在销售成本或销售成本较少,从而使工资成本在全部营业成本中占据了较大比重。所以旅游业被称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是国际上所公认的。一般情况下旅游部门每增加一名服务人员,社会上就要增加五名间接服务人员相配套,所以旅游业又成为各国吸纳劳动力的重要行业。
8. 旅游业的涉外性特点
旅游业的涉外性 把我们旅游从业人员推向了外交的前沿,这就要求我们的旅游从业人员具有外交人员的素质,掌握必要的涉外知识,特别是自己言谈举止,注意维护国家和形象和民族的尊严。
9.旅游业的季节性特点
旅游旺季时,旅游接待能力不足,而旅游淡季时,旅游接待能力闲置。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呢:一般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利用旅游差价来调节淡旺季,旺季时调高价格,让一些旅游者错开旅游高峰期,淡季时调低价格,让有闲暇时间的旅游者,充分利用旅游接待能力。如黄金 周时的价格要比平时高四分之一。二是在旅游旺季时多雇佣临时工,如饭店服务人员,兼职导游员等。
10. 我国旅游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加入WTO,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必然,为我国改革开放大业又树立了一座里程碑,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以旅游业为例,加入WTO,全面开放我国的旅游市场,令国内旅游企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对我国旅游业所造成的影响和冲击是不可避免的。但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融劳动密集、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为一体,各个阶段同时并存,又以劳动密集为基础,所以,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身的位置和发展余地,参加竞争。我国旅游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的产业规模和一定的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从总体上来看,加入WTO对我国旅游业是利大于弊。
一、WTO时代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与挑战
众所周知,我国的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跟其他国家的旅游业相比,我国有初级要素和一般要素的优势,但在高级要素和专门要素方面却比较薄弱,难以形成后发优势。我国许多旅游企业在体制建设上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更缺乏发展战略的指导。近年来,虽然国内旅游业竞争空前激烈,但多数都是无序竞争,竞争的焦点一般都集中在价格上,旅游企业不主动按市场信号行事,不遵守行业竞争规则的现象比比皆是。虽然部分旅游企业已意识到这种现象明显不利于我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并着手开始改革,但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经营环境会发生巨变,竞争更加激烈。在旅行社方面,旅行社行业过去受保护一直较多,加入WTO客观上进一步加剧客源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状况下的旅行社行业竞争,使已微利经营的旅行社行业“雪上加霜”。因此旅行社行业将出现“两极分化”、部分旅行社可能被挤出市场。因为长期以来在旅华市场形成的外国旅行商组团、我国旅行社接团的技术分工格局,导致了我国国际旅行社企业在海外旅游市场无法直接面对海外旅游消费者,缺乏招揽海外最终旅游消费者的能力。我国国际旅行社企业之所以能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生存,主要靠国家禁止外资旅行社进入的保护伞的庇护。因此,在这样的格局中,我国旅行社几乎没有机会与外国旅行社在国际旅游市场交手,更谈不上拥有与外国旅行社在国际旅游市场平等竞争的经验。我国承诺对外开放旅行社服务市场,我国这些功能不全的旅行社企业在这些年中已逐渐遭到淘汰,比如说一些实力弱小的组团社有些已被接收为代理点、接待点,或者退出竞争。就算是一些规模比较大,体制比较完善的旅行社,也因过去比较缺乏与外国旅行社竞争的经验,也正受着不同程度的冲击,其市场占有份额有所下降。
而对于旅游饭店等行业而言,由于原本开放度比较高,加入WTO对这部分行业不会产生根本性的震动,而主要是在存量之间,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调整。旅游饭店业将在结构、客源、人才等方面遭受一定冲击。在结构上,外资的涌入,可能导致我国现有饭店结构调整,外商独资、合资及合作饭店会增多,向其他所有制尤其是国有饭店构成攻势,外商合营饭店的总量将会进一步扩张,增加饭店业的对外依存度。但就总体而言,影响不会太大,原因有三:一是饭店业的大门已基本打开,进入者的增加不会过多过快,饭店业现有的开放程度与我方就加入WTO所做承诺无太大差别;二是外商对我国饭店业的投资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出现,目前已是数量多、分布广,国内的饭店业基本适应了外来竞争,不会产生太多的恐慌 ;三是旅游饭店业的管理在对外开放的过程已基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因此就这方面的影响而言,酒店业所到的冲击还是较旅行社小。
其次,由于外方的客源网络优势与管理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客源和支付渠道,进而影响行业发展,造成国内旅游利润的流失。特别是对我国旅游市场三大板块,即国内旅游和入境、出境旅游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看来,虽未完全打破现有入境组团的市场格局,但随着这些年的逐步对外开放,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实力的外国旅行社,通过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并与国内航空公司及国内拥有股份的饭店、商场、餐厅联手经营的方式,实现入境接待“一条龙”服务,以独揽旅游、接待全程利润。其巨大的网络优势,已开始移植到中国旅游市场并铺展开来。此外,我国旅行社业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眼前利益的驱动,几乎都是单体经营。国外的旅行社乘我国目前旅行社分立的弱势,挟客源和财力优势,正采取各个击破的蚕食策略,争抢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利润的最大份额。不仅将打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分掉中方旅行社的部分利益,甚至将组织游客到外国人在华经营的场所消费,赚取消费链上的绝大部分利润,造成国内旅游利润的再度流失。
再次,外商旅游企业必然要从降低劳动成本的需要考虑经营运作的本土化,会借其高薪等利益诱导机制,广揽人才。在拥有客源和管理优势的前提下,形成人才优势,其集合优势更为突出,并最终通过效益优势得以体现,在一定时期内造成我方旅游企业专业人才的流失。正所谓事业兴旺,人才为本。这些年来不少的外资饭店管理集团的挺进、合资独资旅行社的涌现、国内旅游集团化进程的加快等,使得我国旅游人才资源本来就紧缺的矛盾会更加突出,人才已逐渐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而目前旅游业最为紧缺的人才包括市场促销、旅游规划与开发、会展旅游、度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争夺已越来越激烈。而人才流动随着全球经济化,体制性、政策性、技术性的障碍在大幅度减少,国际人才市场已经形成,因此人才争夺变得越来越合法,越来越容易。一方面外资企业以高待遇、培训、个人发展等优厚条件,以多种方式抢夺人才,我国传统的企业工资制度有一个基本特征,这就是每天生产100个单位的人和生产200个单位的人都拿150个单位的工资。高素质的人拿走的比带来的少得多,而低素质的人拿走的比带来的多得多,以此维持了企业的收支平衡,所以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强制混同均衡”。即使到了今天,有不少企业招聘人才时,仍然是只问价格,不问能力。而外商企业用人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优质优价”。他们招聘人才首先考虑的是你能创造出多少价值,然后才考虑付给你多少工资。因此出现了更多的跨国公司与我国企业争夺高素质的人才。我国企业以往拥有的真正优势实质上仅仅是对高质量的人才支付低价格的酬金,即所谓的“价廉物美”。加入WTO以后,这种优势已逐渐消失了,因为“价廉物美”的人才将不会再有了。这无疑令人才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但无论面临的挑战是多么的严峻,我国加入WTO是促进我国经济,特别是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它会给我国的旅游业带来许多宝贵的、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这是毋容置疑的。
二、WTO时代我国旅游业的竞争策略
“入世”后由于中国与世贸签署国之间互惠带来的出入境方便性的提高和大量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增加了来华国际旅游客源和商务客源,有利于做大入境旅游市场的“蛋糕”,有利于中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我国各行业特别是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这对于我国今后进一步扩大开放、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在未来很长时间里将会起重要作用。旅游行业如果不能顺应形势,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按照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来规划我们旅游业的未来发展,不能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来规范我们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我们就会在这个时代大潮中落伍,不但不能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而且会坐失发展良机,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正是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我国旅游行业应该采取的对策,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心态及理念上的转变
首先,我们就应该树立一个开放创新的理念。我国加入WTO,迫使了我国沿海地区乃至全国面临一次新的开放观念的创新浪潮,只有不断调整自身的心态,不断进行开放观念的创新,以开放创新的姿态来顺应我国加入WTO的历史潮流。一方面我国的企业学习外国先进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建立一种营造开放环境,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加快我国旅游业的建设速度。
其次,我们应该完全接受市场竞争的理念。旅游行业对外开放后,外国旅游企业的涌入,分割我国旅游业的收益,加剧我国旅游市场的竞争态势,使本已处于恶性削价竞争的我国旅游企业尤其是旅行社雪上加霜。相当数量的旅行社将面临生存危机。在新的竞争环境下,适者生存。不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作出调整,结果只有被淘汰。但我们不能将在WTO竞争过程中的这些企业的衰落和倒闭完全归咎于跨国公司或我国加入WTO,只要中国搞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是淘汰掉不合格的企业。只有竞争,才有创新;只有竞争,才有发展和效率。
(二)我国旅游业在体制上的转变
首先,我们必须熟悉WTO规则,做到知己知彼。而各级旅游部门也必须加速对国际旅游企业运行方式和管理方法的研究及专业人才的培养,普遍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世贸规则的同时,各级旅游局还要注意培养一批熟悉我国旅游行业情况和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世贸组织规则、了解其他国家商业法规和技术标准、最好还要精通外语的专门人才或综合型人才,起码各级旅游局的政策法规、行业管理和外事管理部门要有这样的人才,这样,才能在平时帮助领导把好政策法规研究和出台的关口,搞好对外发布工作,并在一旦发生涉外纠纷时能应付诉讼,打好官司。
其次,要加速企业制度的调整,明晰产权关系,建立以激励机制和效益评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以全面提高其竞争力。同时加速旅游行业战略调整,抓好指导和推进旅游企业改革的工作,包括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要搞好调查研究,总结一些旅游企业这些年通过改组、改制、改造,改变落后面貌、赢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典型经验,在全行业加以推广。要鼓励各种所有制进军旅游业,对民营企业兴办旅行社,要研究取消限制障碍。要鼓励有实力、有信用的大旅行社收购和兼并小旅行社,推动旅游企业重组,尽快形成实力雄厚的旅游企业集团,逐步实现集团化和网络化。
再次,我国旅游管理部门必须逐渐转变其政府职能,加速旅游行业管理的建设,为旅游市场全面开放后各类旅游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有利的环境。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放在进一步规范旅游业的市场“游戏”规则,营造公平公开的旅游市场环境,依法维护旅游市场的竞争秩序,懂得利用行业协会或商会解决WTO争端。从入世以来的经验所得,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方法也要转变。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维护我国长远和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使有关政策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扩大旅游业利用外资规模。因为在WTO体制下,商会和行业协会不仅可承担许多国际贸易活动中必须但又不宜或难以由政府和企业直接承担的事务,而且在国家间的贸易争端和纠纷中,可以发挥一种缓冲功能,帮助企业和政府利用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这从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加强商会和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其承担政府与企业沟通的中介作用。
(三)我国旅游企业所采取的的具体企业竞争策略
首先,是在打造我国旅游企业自身的品牌方面。在国际社会中,名牌的多少是一个国家产品竞争力的象征,也是一国经济优势和综合实力的体现。现代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品牌经济”,就是以名牌产品去导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和对市场的辐射,不仅可以以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企业的优化组合,而且还能有效地带动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我国旅游企业必须围绕品牌市场占有的最大化来寻求产销网络的最佳区域和最有效途径,使我国旅游业能在“跳跃式”发展中壮大起来。可见,品牌战略的实质,就是构建以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体系为基础的产业链,以名牌的规模效益增加国家的经济优势和竞争能力。因此,我们可以说品牌就是竞争力,就是市场。竞争导向营销的经典竞争策略正是品牌竞争,迅速从简单的资源要素竞争转入品牌经营战略是当今旅游业界的重要任务。当然这一切必须是建立在我国旅游企业为客人提供的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因为产品是市场营销的基础,旅游产品开发的核心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人力、资金等推进要素,挖掘资源潜力,高起点、高品位、高水平地开发和组合设计旅游产品,创造出内容丰富、独具特色、质量上乘、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为实施名牌战略奠定基础。使我国的旅游企业通过品牌提高质量,赢得市场。
其次,在旅游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策略方面。我国是一个“人才大国”(人才基数很大),又是一个“人才小国”(专业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比例的5.5%,不及发达国家的l/4)。特别是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性人才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新技术人才、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保险人才严重短缺。同样,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人力资源求大于供、人才资源供不应求的状况也很严重,一些专业人才非常短缺。我们必须把实施人才战略作为旅游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加大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迅速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开发、吸引、使用的科学机制。因为面对外商旅游企业借其高薪等利益诱导机制,形成人才优势的情况下,新一轮的人才大战已经打响了,人才竞争更趋激烈。因此,我们首先应该确立正确的人才战略思想,加入 WTO、伴随经济全球化,我们所面对的就是人才流动的国际化以及无国界,人才的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是必然趋势。国际化的人才交流市场与人才交流将出现,并成为一种主要形式。超越国界、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必然要求人才资源管理策略的全球化。人才的价值(价格)就不仅仅是在一个区域市场来体现,它更多的是要按照国际市场的要求来看待人才价值,要以全球的视野来选拔人才,看待人才的流动。
再次,要抓好旅游人才建设工程,提倡平等竞争,而且要体现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即契约化的用人机制、市场化的工资机制、社会化的服务机制。企业更要注重人才竞争市场化。市场化,一方面要求竞争双方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这就是要平等竞争,即市场准入平等、环境平等、规则平等、过程平等、结果平等。另外,要体现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即契约化的用人机制、市场化的工资机制、社会化的服务机制。这就向那些“官员化”的经理人,靠关系、没本事的人敲响了警钟。不进则退,不行就下,这就是市场的法则。平等竞争,向所有的人提供了同等的条件、同等的机遇,在同一起跑线上展示自己。
最后,要改进人才培养的机制,强调开发,以往的人事管理是传统的人事管理,强调“管”,就是围绕着具体的人员招聘、工资、培训等具体工作转。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强调开发,注重从战略目标的层面,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全面而系统地考虑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和人才发展战略。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人事管理机构往往处于企业较低层次的地位,工作停留在招人、管人的具体事务上。伴随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生产力的关键要素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脑力,人力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性资源。因此,旅游企业甚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研究本企业、本地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时,应同步或适度超前考虑未来五年、十年的人力配置,从战略的角度来研究人力资源的开发、培养和使用,使企业的人力资源成为企业真正的核心资源,而不是让人力资源被动地反应,甚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总而言之,旅游人才战略的核心是要解决吸引人、使用人、留住人三个关键环节。为此,企业要创造留人的人才环境,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的来去自由、待遇合理的人才留动机制,主动吸纳、及时重用的人才引进机制,目标明确、综合激励的人才培养机制,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人才使用机制,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人才服务体制,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