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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的增值税计算方式

发布时间: 2021-03-15 22:53:56

旅游业营业税计算方法

关于l旅游业营业税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业营业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这里的营业额系《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营业额,税率5%。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扣除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扣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游团队40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80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20000元、餐费13000元、交通费10000元、旅游景点门票24000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6000元。其中,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
应纳营业税额=【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
=10000×5%
=500(元)
注意: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不是合法的发票,计算应纳税营业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Ⅱ 营改增后,提供旅游服务如何计算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

一是选择采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Ⅲ 旅游行业增值税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

一是选择采用回“销项税额答-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Ⅳ 关于旅行社的增值税处理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工、商企业而言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是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旅游企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较为简单。但是,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
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支付旅游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
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借: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贷: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Ⅳ 旅行社怎么算增值税收入减去成本然后乘税率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专支付给其他单位属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是6%。

Ⅵ 旅游行业,营改增后计算增值税求大神协助!!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专
一是选择采用“销项税额属-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Ⅶ 公司组织旅游支出怎么计算增值税

公司组织旅游支出,属于用于个人消费或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不需要考虑也不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问题。

Ⅷ l旅行社增值税怎么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版2:《营业税改权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Ⅸ 营改增后旅游行业增值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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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

旅游服务

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回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答活动。

6%

是价内税的百分之6 如果是小规模是百分之3
价内税 价内税 价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