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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旅游业成本

发布时间: 2021-03-16 08:02:50

㈠ 旅游行业,营改增后怎么计算增值税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回

一是选择采用“销答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㈡ 旅游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2)营改增旅游业成本扩展阅读:

营改增后的计算规则

应纳税额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

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㈢ 营改增后旅行社差额征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旅游行业纳税人营改增后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存在可以差额扣除专的政策规定,但属该规定不是强制的,旅游行业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差额征收。
如果选择差额征收,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纳税时均可扣除上述政策规定的5项费用;如未选择差额扣除征收方法,则可按收取的全额计算销项税金或应纳增值税额。
因此,对于营改增后旅行社差额征税会计分录,如下:
实行差额征收计税方式的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支付差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㈣ 营改增旅游业收入成本分录

营改增旅游业收入成本分录我们可以使用以下这个模板:

  • 开出的发票做收入

借:应回收账款--xx公司,或答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 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成本是地税开的,无法抵扣需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㈤ 营改增后旅游业会计处理你会吗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先来看看旅游行业的相关“营改增”要如何计算。

据悉,“营改增”实施后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部分。旅游所属的生活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往按营业额5%缴纳营业税,下调为按销售收入3%缴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5%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 之后不采用层层抵扣的方式来缴税,而是直接用营业额×税率来计算税额。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

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负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税额抵减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㈥ 营改增后,旅游行业还可以差额纳税了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一、政策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营改增以后分列如下: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4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30900

参考国家财政部: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0160324_1922515.html

㈦ “营改增”对旅游企业提了什么要求

1、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
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赋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
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万元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3、“营改增”实施后,旅行社如何从供应商处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进项税抵扣并降低税赋是关键。
“景区门票、火车票和机票等都不是增值税发票,目前只有汽车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有一些私人承包的景区根本无法给出规范的发票,至于住宿业则要看其具体的业态,如果是正常的酒店则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农家乐等项目则最多只能给出普通发票,甚至有时候连发票都没有。”北华旅行社李经理无奈地说。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不少旅行社业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出现开具不了增值税发票的上游业者。

“增值税发票还要看具体的性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用于抵扣,因此旅行社业者必须要获得景区、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旅行社才可以在自己交税时抵扣。但是根据目前不少业内人士反映的状况,旅行社要全面获得可抵扣的上游商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困难。”蓝鲸控股集团财务部李总监表示。

既然难以抵扣,则旅行社业者预估在“营改增”实行后,不排除其理论上交税减少但实际上税负增加的尴尬。部分业者透露,如果增加的成本过多,则不排除未来会在一些相关旅游产品上进行涨价来保证自身利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如果具有经济实力的话,则业者可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来增加抵扣税款,比如用车、固定资产等。但长远而言,旅游业者不可能每年都大量采购电脑、交通大巴等,故而此策略不可长久。有些旅行社则在谋划注册新的旅行社相关公司或者会展服务公司,希望通过新公司的一些业务可以获得比较规范的增值税进项抵扣。

㈧ 营改增旅游业收入成本分录怎么写

营改增旅游业收入成本分录我们可以使用以下这个模板:

  • 开出的发票做收入版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权,或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 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成本是地税开的,无法抵扣需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㈨ 旅游业营改增后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构成对方单位成本性方面的材料版或服务项,税款是权转以转嫁出去的。对方若是最终消费者的话,他就成了税款的最终承担者,不存在转嫁税款的可能性,那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他无用,即使取得也不可抵扣。
旅游业根据其性质,不可能成为别的项目的直接原材料性质的服务,所以,一般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㈩ 旅游行业,营改增后计算增值税求大神协助!!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专
一是选择采用“销项税额属-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