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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与保护

发布时间: 2020-12-07 04:45:27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旅游资源主要表现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型,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专条件。远景设属计研究院旅游规划专家提醒旅游资源的破坏影响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对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提高旅游资源对旅游市场的吸引力,提高旅游资源的使用效益,保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⑵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

开发和保护的辩证关系

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破坏。一方面旅游资源开发将改善、美化资源环境,因开发而带来的旅游收益也为资源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另一方面伴随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游人的不文明活动行为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 开发和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开发与保护这对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红原大草原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特别是湿地草原、安多游牧文化独一无二。这些自然的、人文的旅游资源,就目前的客观条件,要很好地全部进行开发可能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先进行保护是上策。而有些旅游资源,还存在如何开发的争议,并涉及到开发后带来的的环境、社会、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先予以保护而后开发。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旅游业更好的发展。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旅游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例如,麦洼寺是川西北现存历史最悠久、建筑规模最大的藏传宁玛派大寺,是外界了解藏传佛教文化的窗口。只有通过合理开发,使之走向世界,并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佛教圣地,才能充分体现其保护的价值。随着

社会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人们对的提高,人们对旅游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和复杂化,开发能反映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和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旅游产品,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红原大草原就有这方面的旅游产品供游客挑选。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一般情况下,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是对旅游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对还有就是旅游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以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人文旅游资源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同时,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地的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意味着保护。红原县申报了红原大草原AAA景区,制定了《红原县旅游经营管理办法》、《红原县牧家乐管理办法》,这些措施,就是对红原大草原人文、自然旅游资源的第一道保护网。

(二)、保护和开发又是相互矛盾的

1、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包括由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和非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虽然旅游资源的破坏并不仅仅是开发所造成的,还有其他社会的、文化的等方面的深层原因,但开发所造成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是背道而驰的。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破坏也就没有开发,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红原大草原的标志性景点月亮湾就是一个例子。因为资金投入和技术限制,月亮湾观景台的植被、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那种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旅游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旅游资源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损坏。大量游客形成的喧哗,破坏了寺院庄严肃穆的氛围;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诸如“×××到此一游”的乱刻乱画更是对旅游资源的极大破坏。

再次,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因开发而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的毁灭性打击。尽管旅游者与资源所在地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双向的,但事实上,外来文化、外来旅游者对资源所在地(旅游地)的冲击和影响远大于他们所接受到的资源地的影响。旅游开发带来了诸多消极的影响,如卖淫、犯罪、赌博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资源所在地居民观念意识的变化,旅游地经济状况、经济意识、审美倾向、社会关系等的改变,民俗风情的同化、庸俗化等,给旅游资源及其环境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

2、保守式的保护,妨碍了开发。因害怕开发造成破坏,为“防患于未然”,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开发。因片面地保护而没有对资源进行开发,就不能体现出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旅游业也就得不到发展。

⑶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

本来设计这个题目申报省课题的,但后来左思右想,还是放弃另选佳题。

当前各地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建设与旅游事业的发展因“两张皮”而导致不可再生的文化生态资源的浪费;有限的资源面临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张的巨大压力,重复建设和盲目粗放式开发更加重了资源供需失衡;资源开发从人文景观资源转向自然生态资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就成为一对难解的矛盾;旅游经济高速增长与僵化陈旧体制并存,开发机制有待转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本课题设计论证,主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以上问题,以我市为例来探讨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正确途径。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四种:为保护而保护、为开发而开发、为保护而开发、为开发而保护。

1、为保护而保护模式是消极的,已被实践所否认的,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不是地方政府的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为开发而开发模式是盲目的,是一种传统落后的小农意识,根本不考虑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前面这两种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基本是被否定的。

3、为保护而开发模式一般指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如果被破坏了,是无法恢复的。这样的旅游资源,必须是政府垄断,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分片分期进行开发。

4、为开发而保护模式是政府对旅游项目的所有权垄断,经营权放开。谁最具有开发能力,谁设计的开发方案最好,来确定开发单位。对低层次的开发、破坏性的开发,必须停止,要进行结构性调整。

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当前各地旅游开发的热点。生态旅游开发综合效益很高,具有旅游、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或扶贫、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等四大功能。

发展生态旅游时一定要注意:

一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原生的、和谐的生态系统。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问题上,要将整个自然大地看成为一个宏观层次的景观,而不是微观层次的一个院落。在旅游景观中,必须是人与自然、文化与生态和谐共处的状态。

二是生态旅游的对象应该受到良好保护。生态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不可逆的,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谁来保护?保护的目的和动力是什么?三者必须要搞清楚。否则,生态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永续利用。

三是发展生态旅游要强调当地群众的参与性和收益性。只有当地群众的参与,才能把破坏资源的力量转变为保护资源的力量、建设性的力量。同时当地群众参与开发的生态旅游,是原汁原味的,这一人文与当地的生态是协调的,是互补的。只有当地群众参与,让他们获得了利益,才能让他们体会到资源的价值,自觉地进行保护。

旅游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而城市是最有深度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好的留客性,是注意力经济与集聚性经济的结合体。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能把人们留下来的载体,非城市莫属。风景区内的景观即使再漂亮,也不可能把游客留住在那里,但城市可以达到这一效果。
城市与景区的互动、城市自身的塑造培植已经成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的新靓点。
一是要确立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如果没有一体化的战略思想,城镇建设就会出现千城一面。只有注意挖掘自己的优势,才能体现出各自城镇建设的特色。
二是要确立硬件建设一体化的意识。目前,我们这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在硬件建设上往往是各自为政,各管各的。
三是要确立突出地方旅游资源开发与城镇建设一体化的特色。要着重塑造市民内在的文化素质,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创新富有特色的城市品牌。

⑷ 如何处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急急急急

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合理开发,把原有的特色内容保护好,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加旅游者的眼光加以建设,要大众化,能适合整体人群,投入与产出要符合当当前市场,请专业人士预算。与政府主管部门和景区民众协调妥当,多做宣传,提高知名度,为以后市场做打算。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要开发,就没了保护,要保护,就不可以开发。既要开发,又要保护,这中间,就有了一个“度”的问题。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度”?过分开发,破坏环境,造成不可持续发展,过分保护,资源就不可能产生效益。我认为这个“度”,应该是有限开发,充分保护。
整体为下列几个原则:
1、市场分析及导向原则
旅游开发需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所谓市场导向原则,就是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内容和变化规律,确定资源开发的主题、规模和层次,开发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旅游市场需求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坚持这一原则是非常必要的。需要充分了解主要旅游目标市场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历史背景、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分析各地特别是主要旅游目标市场所在地的旅游需求特征。
2、突出资源独特化原则
地域分异规律导致各地区旅游资源之间具有差异性,从而形成不同的特色。旅游资源是旅游产品开发的依托。旅游产品开发成功与否,在较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旅游资源利用得当与否。有特色才有吸引力、竞争力和生命力,所以旅游产品开发必须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所以,在开发某种或某类旅游产品时,必须充分考虑该旅游产品开发所依托的冰雪旅游资源的性质、特征
3、产品结构优化原则
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原则就是以本地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旅游产品多样化、系列化、配套化。旅游需求是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在内的综合性需求,因此,旅游经营者需对各类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开发,使其协调发展。同时,要兼顾豪华、标准、经济等各档次旅游产品的开发,满足各个阶层旅游消费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4、环境保护与社会效益原则
开发旅游资源的目的是更好的利用旅游资源,而生态环境则是旅游资源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只有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旅游资源的开发才能成功,这是旅游资源开发的一条总原则,也是旅游开发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方法:1、寻求准确有切入点,利用可持续发展原有资源。
2、旅游产品和其它商品一样,分导入期、产出期、增长期、平稳期、衰退期,做好市场宣传,
巩固市场机制,让你所开发旅游产品有更长、更稳的生命周期。

⑸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存在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省份的旅游业真的都能做 大、做强。 这里面肯定有盲目性。旅游业决不内是人们常说的“无污容染产业”,因游人大量挤于景区,或者因决策者的旅游开发战略不当、缺乏系统规划等原因,开发会导致自然生态和 社会环境的破坏。旅游业也不是没有风险的产业, “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只是一厢情愿。事实上,国内的旅游开发,真正赚钱的不过1P3 ,盈亏平衡 的大约1P3 ,亏本的不少于1P3。只是那些赔钱的,都 是由政府买单,无人承担责任罢了。由此看来,那种 只强调收益、不重视成本、更忽视风险和生态损失的 旅游开发,是危险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价值,如果没有它的存在,就不会有可持续发展。生态服务功能是人类生存与现代文明的基础,科技术能影响生态服务功能,但不能完全替代。不适当的旅游开发会破坏原有生态系统,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降低,这一点应受到充分重视。

⑹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活动,遗产地则是历史文化的遗存,旅游和遗产地这种文化上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必须有效地结合。发展旅游是弘扬遗产地价值并为保护遗产地提供经济支撑的重要途径,而利用遗产地则是发展旅游的一个重要资源渠道,两者不应该对立,而应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注重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容量的控制

水是古镇的命脉,是古镇旅游的基本载体,水体保护与整治已成为迫切的需要。目前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一些古镇都已启动水体保护工程,如绍兴人将整治河道与发展旅游挂起钩来,通过疏浚河道、河道两岸25公里绿化带工程等一系列措施,使环城河“水清可游,岸绿可闲,景美可赏”,充分挖掘出水乡文化的内涵;周庄2000年加大古镇保护工作力度,投入6000万元实施古镇三线(供电线、电讯线、电视线) 入地工程,启动了污水处理工程;角直自1990年以来,关闭了建在古镇上的造纸厂、电镀厂、漂染厂等污染企业,并将12个污染较重的企业从古镇区迁到新区进行治理,还投入2 500万元兴建热电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使古镇环境得到了净化,美化。其他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水乡古镇应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在开发之初做好规划,不要等到水体被污染后才去治理。
另外,环境容量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高客流量,即使古镇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也毋庸置疑会对古镇水体乃至整个环境氛围造成破坏。而如此同时,有些古镇游客相对较少。因此,在旅游旺季时,政府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合做好游客的分流工作,是保护水乡古镇的有效手段。
对于垃圾问题,首先需要制订古镇环境保护条例,对综合开发的小镇要将吃、住、娱,停车场等设施放置在古镇的核心保护区之外,对保护区以内的经营者要规范其行为,严禁污染源的出现;其次是配备必要的排污系统,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并且增设符合古镇格调的垃圾箱。再次,改变古镇传统的能源结构,逐步摒弃不利于环保的生活方式,改柴禾、木材、煤等燃料为少污染的清洁型能源。

古建筑保护

古镇的建筑是古老的见证,是古镇旅游的重要看点之一。所以,古建筑保护迫在眉睫。
(1) 采取措施,如涂抹防腐剂、防蛀剂,添置消防设施,防蛀、防火,减少自然风化,禁止人为破坏。
(2) 古镇的管理者也要不断学习旅游专业知识和文物保护专业知识,防止“好心做坏事”,因为有的领导热衷搞某某一条街、修宾馆、饭店、建“面子工程”等。
(3) 古建筑确因年久失修,需要修复时,也要修旧如旧,动作尽量慢,改一些,修一些,补一些, 古建筑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要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样,要注意自然、历史、人文的和谐,还古镇以“古气”,万不可焕然一新,富丽堂皇。
(4) “废墟文化”保护。当今世界文化提倡“废墟文化”保护。所谓废墟文化强调的就是原汁原味的文化,罗马挖掘了一个“罗马废墟”,挖掘出来什么样就原样保留成什么样,北京的“圆明园”就是典型的“废墟文化”保护,如果对圆明园进行修建使其恢复原样,那么它所包含的知识和信息就会部分丢失。“废墟文化”是任何复原品都无法取代的,所以古镇要强调“废墟保护”。有人觉得古镇破旧,没有吸引力,经过装饰、修复后与游客见面可能会更好,孰不知游客正是冲着古镇的古老而来,所以保护古镇不仅要保护有形建筑,也要保护无形建筑———“废墟文化”。

寻求传统与商业的最佳契合点

1 部分空心化
在确保民居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原先的住户继续留住,对一些安全状况堪忧的古居民应立即迁出原住户,另辟新居加以安置;对留在古镇的居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严禁他们私自翻修古民居。这样的话,就不至于使古镇成为静态景观,既维护了古镇的生命力,又改善了居民们的住房条件。新区和老区要有联系,也要有区别。新区应受老区的约束,如建筑高度要控制,要离开古镇区一定距离,若在位置和高度方面处理不当,就会对水乡古建筑景观形成破坏 。因此,一定要注意城镇外部环境与空间轮廓或称天际线的处理,注意城镇的群体风貌和空间结构的完整性。

2 社区参与
在古镇旅游中,通常只有很少一部分居民能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大部分的居民只会觉得旅游开发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对游客的反感和对旅游的厌恶情绪。所以社区参与是影响旅游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调动起居民保护古镇的积极性,古镇的意蕴与文脉才能真正延续下去。

3 大力挖掘民俗风情,提高古镇的文化品位
我们开展水乡特色旅游,需要大力开发的,就是这些创造于民间,传承于社会,并世代延续承袭的民俗风情,因为它们是反映古镇历史、体现古镇生活和传统文化最形象最直观的窗口。
此外,旅游商品销售是旅游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商品销售与古镇旅游的开发和保护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在商品销售中融入古镇所特有的文化气息。因此,江南古镇旅游商品的开发要求开发者要进行准确的规划、协调,要根据每个古镇的特点,大力发展有地方韵味、反映各地风土人情旅游商品。

⑺ 试述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300字以上)

开发和保护的辩证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将改善、美化资源环境;旅游收益也为资源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但另一方面伴随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游人的不文明活动及行为、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 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②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中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这些资源,就目前的技术条件,要很好地全部进行开发可能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先进行保护是上策。而有些资源,还存在如何开发的争议,并涉及到开发后的环境、社会、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先予以保护而后开发。此外,资源的保护还贯穿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这是由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所决定的。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从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③;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例如,泉州清净寺是国内现存历史最悠久、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的伊斯兰大寺,而灵山圣墓是穆罕默德高徒三贤、四贤的埋骨处,是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友好交往的珍贵史迹和历史见证。只有通过合理开发,使清净寺和圣墓走向阿拉伯世界,并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伊斯兰教朝圣地,才能充分体现其保护的价值。

社会发展使旅游需求多样化和复杂化,开发能反映民族特征的旅游资源和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如生态旅游)已成为旅游发展的新方向。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一般地,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或对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对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历史遗迹进行发掘修复、保护,或对人文旅游资源如民俗进行资料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同时,资源开发促进旅游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环境的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意味着保护。我国现已确定大批文物保护单位,修葺历史遗迹,建立博物馆体系,挖掘整理文化遗产,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圈。这些措施,就是对人文旅游资源的第一道保护网。

(二) 相互矛盾

1、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

虽然旅游资源的破坏并不仅仅是开发所造成的,还有其他社会的、文化的等方面的深层原因,但开发所造成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背道而驰。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破坏也就没有开发,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技术条件限制,兵马俑一号坑的彩陶已逐渐褪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当然,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资源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损坏:如北京故宫很多地砖已被踏破磨平,地面下陷,增加了保护、修复工作的难度。目前国内旅游景点并不对游客量进行限制,而是来者不拒。可见旅游承载力(旅游环境容量)④理论应用的迫切性。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带来众多游客,也造成对资源的破坏。游客的大量涌入,产生巨大的污染源,破坏了资源环境,如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滇池和太湖,已成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大淡水湖泊,“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漓江也是遍布垃圾(当然,这也有其他因素影响,但旅游造成的污染首当其冲):大量游客形成的喧哗,破坏了寺院庄严肃穆的氛围;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诸如“×××到此一游”的乱刻乱画更是对摩崖石刻之类旅游资源的极大破坏。

再次,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开发从而带来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的毁灭性打击。尽管旅游者与资源所在地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双向的,但事实上,外来文化、外来旅游者对资源所在地(旅游地)的冲击和影响远大于他们所接受到的资源地的影响⑤。旅游资源开发带来了诸多消极的影响,如卖淫、犯罪、赌博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资源所在地居民观念意识的变化⑥,旅游地经济状况、经济意识、审美倾向、社会关系等的改变⑦,民俗风情的同化、庸俗化等⑧,给旅游资源及其环境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

2、过量的保护,妨碍了开发。因开发造成破坏,为“防患于未然”,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开发。过量的保护而没有对资源的开发,就不能体现出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旅游业也就得不到发展。曾经有阿拉伯商人要投资兴建清净寺,但因部分学者强调应保持清净寺的“原汁原味”而“泡汤”。这里姑且不论其对与错,但过分强调保护也就失去了开发的机会,防碍了发展。依笔者之见,在旅游资源保护过程中,不能一味地固步自封,应“该出手时就出手”,适时、适地、适量地进行资源开发。

⑻ 中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几相应的措施

我国正处在旅游业快速发展时期,全国31 个省
市自治区,几乎都做出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有
24 个省市自治区把旅游业当作主导产业或支柱产
业来发展,成为区域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是有条件
的。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省份的旅游业真的都能做
大、做强? 这里面肯定有盲目性。
旅游业决不是人们常说的“无污染产业”,因游
人大量拥挤于景区,或者因决策者的旅游开发战略
不当、缺乏系统规划等原因,开发会导致自然生态和
社会环境的破坏。旅游业也不是没有风险的产业,
“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只是一厢情愿。事实
上,国内的旅游开发,真正赚钱的不过1P3 ,盈亏平衡
的大约1P3 ,亏本的不少于1P3。只是那些赔钱的,都
是由政府买单,无人承担责任罢了。由此看来,那种
只强调收益、不重视成本、更忽视风险和生态损失的
旅游开发,是危险的。
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价值,如果没有它的存在,就
不会有可持续发展。生态服务功能是人类生存与现
代文明的基础,科学技术能影响生态服务功能,但不
能完全替代。不适当的旅游开发会破坏原有生态系统,
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降低,这一点应受到充分
重视。
总之,旅游开发不能只强调收益,更不能夸大收
益;不能忽视风险,不能不计成本;不能只强调综合
收益而不考虑综合损失。因此,必须进行损益分析
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