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旅游资源该如何开发利用
旅游资源的价值通常从美学观赏性、历史文化性、科学性和奇特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美学观赏性是指旅游资源能提供给旅游者的美感种类及强度,凡是吸引力较大的旅游资源都必须具有较高的美学观赏性,如桂林山水、张家界的山石、敦煌莫高窟、云南少数民族风情等,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历史文化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旅游资源是否与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相关,其遗留文物古迹的数量和质量;二是指旅游资源是否具有或体现着某种文化特征,是否与某种文化活动有密切关系,或者是否与文学艺术作品、神话传说直接相关。科学性是指旅游资源的某些特性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学科研方面具有什么样的地位,能为科学工作者和探索者提供什么样的条件和帮助。奇特性即旅游资源的特色、个性,也就是“与众不同”“唯我独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特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就是根据市场需求,运用适当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包装和挖掘利用,使之纳入旅游业范畴,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建立各种各样的景区景点,如风景区、文博院、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等。
Ⅱ 如何推动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发展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三)深入挖掘旅游地特色乡村文化资源
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切实挖掘传统文化载体表象下蕴含的深层内涵, 提升乡村旅游地的传统人文气息,如反映人与自然依存和延续、形态独特的乡村聚落,反映数千年传统文化、宗教理念、社会组织形式和家庭关系、古朴典雅的乡村建筑,或是有着浓厚传统文化底蕴的乡村节庆、农作方式、生活习惯、趣闻传说等,尽可能再现历史文化氛围和场景,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的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这些特有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表象和深层底蕴中,将传统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出来,开发设计适销对路、富于观念和情感沟通,并具有乡村环境特色的产品,彰显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企业、社区、居民以及旅游者都应积极参与其中。首先,通过对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估,掌握可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传统文化资源,找到本地乡村旅游的特色及核心吸引力;其次,围绕主要目标市场的需求,结合本地传统文化的特色,规划、设计和开发乡村旅游的辅助产品,使乡村旅游的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再次政府通过制定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政策,构建公共平台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加大资金和人才的投入,对农家乐免税等。
Ⅲ 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有哪些
1.独特性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中要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旅游者往往感兴趣的是反映当地民族风格、地方特色浓郁的东西,在开发中尽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突出个性原则并不是单一地开发,应把突出个性与丰富多彩相结合。
2.参与性原则。
旅游者不仅观光,且直接参与体验。开发参与性活动,主要靠发掘当地的历史和社会风情的民族文化内涵,要力求真实自然,强化乡土气息,避免矫揉造作和为表演而表演的作法,淡化商业经营的气氛。要把真实性、艺术性、科学性和参与性相结合,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广大游客的活动。
3.文化性原则。
旅游文化是旅游业发展的灵魂,民俗旅游更应突出高层次的文化特点,坚持高品味开发。开发具有进步意义的社会民俗文化现象,防止开发中的低品味和“庸俗化”倾向。对一些伤害人们身心健康、毒化思想的愚昧迷信和低级趣味的陋俗应加以革除。
4.宜土不宜洋原则。
民俗风情应展现当地的历史和现状特色.其本身具有的区域性,传统性,古朴性应予保留。在开发时以“土”为主.不要“洋化”,也不要模仿他人,呈现原汁原味,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古朴的特色。
5.审美情感性原则。
民俗提供许多具有审美价值的形式和内容,如赛龙舟、放风筝、吃年糕、走亲戚等,透出人民智慧的灵光和心灵的美好,形成的意象妙趣横生引人人胜,折射出各民族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和平友好,健康向上的民族心理和性格.为旅游者提供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
6.多渠道开发原则。
在国家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同时,有条件的乡、镇、村可办民俗旅游项目,如集体筹资建设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室。此外,要注意发挥个体的力量,如民间老艺人的绝招亮相等。
7.保护为先原则。
传统民俗不能再创造,如果盲目开发,不善加保护,一旦被破坏,损失往往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务必珍惜民俗文化,妥善保护民俗文化。
8.经济效益原则。
开发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开发必须做到投资省,见效快,效益高。
9.重视民俗文化学人才的培养。
Ⅳ 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涉及内容主要以口头传统、表演、手工技艺、社会风俗和礼仪等。这些无形的文化遗产较之于有形遗产来说更容易遭到扭曲和破坏。因此,它作为一种旅游资源更应该得到正确地开发。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出发,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通过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意义,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一些构想,最后强调在旅游开发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都在积极讨论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场讨论中旅游开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利用旅游开发能够继续保持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单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部分陈列在博物馆供人欣赏并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内在精神。旅游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游者在旅行和暂时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适当的旅游开发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得到延续,并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特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在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明确定义的组织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表演、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实物、工具、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同时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作出了具体的界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③表演艺术;④传统手工艺;⑤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在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明确定义的是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具有权威性且代表中国政府意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该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器具和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并指出其范围主要包含: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及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通过对国内外主要的代表性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以看出,虽然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具体叙述上有所差别,但只是中西文化表述上的差异,在实际所包括的内容上并没有什么区别。都认为应该包含一个国家的民间传统和民俗礼仪等,注重在一个国家发展中对于其主要文化的一种传承和体现,这对于理解非物
质文化遗产和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大量的研究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主要体现在:(l)传承性﹙继承与发展的性质﹚;(2)存储上的易逝性(指容易遭到破坏和遗失);(3)利用上的可持续性(指价值不因物理损耗而减少);(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上述主要特征之外,还具有综合性、艺术性、多元性等特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进行全面综合的把握,有利于更深入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珍贵的文化内涵,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旅游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文化行为,旅游者靠文化去与自然景观交流,与人文景观对话,没有文化的旅游是苍白乏味的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不但能更好地促进旅游者与旅游资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游者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间传说、口头传统、民间歌舞、地方戏曲、民俗节庆还有传统手工艺品等各个方面,内容丰富多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一定地域内人们智慧的结晶,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价值高。这为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基础,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可以促进人们更加深入地体验地方传统文化的精神!
Ⅳ 请你以家乡某种文化事象为例,谈谈对传统文化资源应如何开发
比如家乡的老街文化。
1.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创新的关系(内容与形式,载体与媒介)。
2.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3.处理好经济效益与文化价值的关系。
Ⅵ 对历史古迹类旅游资源应如何开发与利用
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期中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连遭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3、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关系。4、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5、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Ⅶ 旅游发展中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Ⅷ 如何将传统文化与特色旅游成功融合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三)深入挖掘旅游地特色乡村文化资源
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切实挖掘传统文化载体表象下蕴含的深层内涵, 提升乡村旅游地的传统人文气息,如反映人与自然依存和延续、形态独特的乡村聚落,反映数千年传统文化、宗教理念、社会组织形式和家庭关系、古朴典雅的乡村建筑,或是有着浓厚传统文化底蕴的乡村节庆、农作方式、生活习惯、趣闻传说等,尽可能再现历史文化氛围和场景,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的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这些特有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表象和深层底蕴中,将传统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出来,开发设计适销对路、富于观念和情感沟通,并具有乡村环境特色的产品,彰显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企业、社区、居民以及旅游者都应积极参与其中。首先,通过对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估,掌握可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传统文化资源,找到本地乡村旅游的特色及核心吸引力;其次,围绕主要目标市场的需求,结合本地传统文化的特色,规划、设计和开发乡村旅游的辅助产品,使乡村旅游的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再次政府通过制定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政策,构建公共平台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加大资金和人才的投入,对农家乐免税等。
Ⅸ 谈谈如何利用民族文化特色开发旅游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思潮的影响之下,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学术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相一致?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如何通过保护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以促进旅游业在该社区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结合贵州实际,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很好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
必须基于对文化内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化具有消减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保护的两条基本途径:一是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质因素,应该对其实行静态的保护方式,也对这些文化质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后以文字、文物、图片、遗址、录音录象带等形式保护起来;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三)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投资商则是出开发资金,并对景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民族文化主体是开发的关键因素,应该主动自觉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门和投资商挖掘、开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质因素;科研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优势,对开发对象进行论证并给予科学的定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继续观察指导,在理论上进行适时的修正并指导开发经营活动。
(四)正确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面对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备受人们的关注。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过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变化着的,产生于特定生存环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随之产生变异,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能保留它的神韵。虽然出现了旅游业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风貌会急剧改变,从而令旅游者大失所望的现象,但也应该认识到,当地的居民趋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趋同现代化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非是人为能改变的。不能因为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就要求所有的社区居民一律保持传统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远守旧。但是,通过旅游业合理、科学的开发,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人旅游的需要;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
与会者认为,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如何减少旅游者的进入对旅游地民族文化的剥蚀,民族社区的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示范效应和憎畏感的演化过程,以及其他旅游人类学问题,都需要着手进行认真的适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规范涉及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的学术研究,使各自独立的研究能够交流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发挥其更大的应用效益,同时增加民族学、旅游学、资源学等学科的学术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