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有什么好处可以做代言广告吗
个人感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认人,可以获得国家给予的补贴,而在产业发展上,可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至于能不能做代言,需要看具体需要,现在经常看到的是公益广告上面有。
B.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什么用
会得到一些相应的补助,尤其是一些为了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而收入微薄的人,会得到相应的帮助。
C.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在开发中传承
广西旧州绣球:“文化致富”带动技艺传承 广西靖西县新靖镇旧州村以盛产绣球著称,手工绣球起源于宋代,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然而,随着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纯手工制作绣球逐渐减少,古老技艺一度濒临消失。 继广西“边境文化长廊”、“知识工程”两个工程在全国成功推广后,2007年,广西文化部门推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创新工程。其中,靖西为民族生态文化型“文化致富”模式,即通过生态博物馆推动民俗旅游,把绣球、壮锦发展成旅游产品,通过农民致富来带动绣球技艺的传承,使绣球产业成为乡村发展的新动力。 如今,旧州绣球产值每年可达到400多万元,极大地带动了绣球村农民致富。在政府主导、民众自觉参与保护传承下,其惠民富民的效应已日益凸显。当地的主要做法有三: 一是抓传承培训,营造传统技艺发展良好氛围。举办农民刺绣技术培训班、濒危技艺堆绣培训班、少年女童刺绣班等,加强对绣球技艺的普及与传承;开设工艺美术课,通过织绣艺人传授技巧,提高手工艺人的文化素质和工艺水平;在有线电视台开设栏目,对绣球等新研发产品进行展示、传播;举办民间民俗文化大巡游;以绣球为题材的文艺精品——壮族末伦《绣球传说》,2011年参加第七届中国曲艺节获最高奖,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政策扶持,打造非遗传承发展好环境。即实施文化旅游联创工程,做好旧州民俗街绣球产业的扶持。靖西县政府将绣球作为主要的旅游产品,将旧州村作为全县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示范基地来建设,在政策上扶持,在资金上倾斜。几年来,通过国家旅游发展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投入和群众自筹等渠道共筹集3000多万元投入项目扶持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申报“广西绣球之乡”“中国绣球之乡”,村民自觉参与形成了“旧州绣球一条街”,织绣产品形成订单生产营销海内外,人均年收入万元以上,有力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联动发展。 三是抓产品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机制。成立了旧州街刺绣协会,形成“公司+协会+农户”的发展模式。在靖西、百色和南宁等地设立了绣球销售代理商,让更多的游人和客商方便购买和了解绣球;通过商标带动,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内涵。
D. 怎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需要被提名的遗产必须具有‘突出的、普世的价值’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被收入。
1、代表了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
2、通过建筑或技术、有纪念意义的艺术品、城市规划或景观设计,展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在一个文化区域中进行的有重要意义的人文价值的交流;
3、独一无二或至少是非常特别地代表了一种文化传统或是一种现存或已经灭绝的文明;
4、突出地代表了某一类建筑或技术的,并且展示了人类历史上的某一段或几段非常重要的时期;
5、突出地代表了一种或几种文化中人类传统的居住方式、利用土地或海洋的方式,或是代表了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当这种关系在不可逆的变化下显得非常脆弱的时候;
6、 直接或明确地同某些具有突出的、普世的价值的事件、现实的传统、思想、信仰、文化作品或文艺作品相联系。
(4)非物质文化旅游传承扩展阅读
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特点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一个民族或群体的文化及其传统的两个组成部分,对于人类社会或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认同,民族精神的承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当代世界中,以增强“文化多样性”和“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为共同理念,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而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保护,就要探讨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只有懂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才能做到正确的、有效的保护。
E. 那些渐行渐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怎么去传承
仅仅是依照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现在的非遗传承人的创作和传承之路都很艰苦专,我个人属觉得国家在这方面应该多做宣传,多做报道,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工艺。当然国家不可能了解到这么全面,所以就需要各个乡县逐级上报,建立民间艺人的资料库,了解各个地方和各个角落的文化,只有这样才有便于宣传和报道,才有助于文化的传承。这是一个长期的规划项目,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正像这些工艺一样,是需要祖祖辈辈来共同保护的。
F. 中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困境有哪些
非遗保护的现代困境及原因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各地区传统文化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瑶族长鼓舞更是经受着传承主体困境、传承环境困境和传播路径困境的考验。
(一)传承主体困境及原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强调其“活态性”,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但如今传承人断层状况异常突出,长鼓舞处于后继乏人、舞艺失传的状态。截止到2013年,清远市级以上非遗代表传承人共有67人,其中国家传承人仅1人,连南的省级传承人有9人,省级以上传承人平均年龄64.2岁, 占总人数的近七成,连南“鼓王”唐桥辛二公如今也已经74岁,部分项目面临“传承无人”的困局,传承主体陷入困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 城镇化的发展和现代文化的冲击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新兴生活方式的盛行,社会分层的存在及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年轻人的人生观和职业观有了很大改变,以至于当前非遗传承人断层现象非常严重,导致非遗保护受阻。社会分层使得社会成员在财富、权力和声望方面有高低之分而且处于较高位置者更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那么“人往高处走”就是社会成员普遍的价值观念,社会流动的可能性更大,传承人的流动也是社会流动的一种,直接地影响到非遗保护的持续性。部分非遗传承人的转行则是为了上向流动,能够较多的获取自己所期望的资源的机会,是对促进自身及家庭更好发展的渴望。因此很多年轻人进城打工,他们很少跳长鼓舞,进入城市接触的更多是现代舞蹈,如节奏劲爆的爵士舞、舞姿绚烂的国际交际舞等。瑶族一般都会选取传承老人以“传、帮、带”的形式传承长鼓舞,但如今传承人年事已高且人数极少,传承人的培训经费也比较少,很多培训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此外,根据势能理论,瑶族文化应归类为低势能范围文化,易被汉族文化、西方文化、流行元素等强势文化辐射和渗透以致发生文化变迁,使其外延逐渐挤压,内延逐渐被吞噬[3](p2)。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世界文化逐渐变为单一性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逐渐变得一致,且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将城市人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带回家,认为家乡的一切都是“土”的。外来新思想及现代强势文化的冲击使得瑶族青年人淡化了“少数民族”的身份意识,扭曲了非遗本身所具有的文化身份认同功能,对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拒绝接受,其文化认同受到文化变迁质的影响,长鼓舞已渐渐地处于“人亡艺息”的状态。
2.教育方面的忽视和人力资源的匮乏
教育是向上流动的助推器,所谓“学而仕则优”,学业优秀的人更能获得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机会,因此很多瑶民为了获取向上流动的机会,让孩子把重心放在文化课上,而对非遗关注则少之又少。长鼓舞传承主体困境一方面原因也在于瑶民对教育的忽视。其一,家庭教育的忽视。学校虽然有编写《瑶族长鼓舞》等课本,开设校本课程,聘请老艺人来教学,但很多家长觉得孩子以后要高考,留在大城市工作,必须得把精力放在文化课学习上,父母的影响导致大多数学生学习长鼓舞的兴趣和热情不高,学生只是应付式的学习。其二,学校教育的忽视。学生繁重的课业和教学内容,一定程度剥夺了学生学习长鼓舞的时间。而且学生大多是寄宿在学校,长鼓舞的传承是一般孩童待在父母身边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中学会继而传承下来的,寄宿制学校的发展也剥夺了孩子待在父母身边学习长鼓舞的机会。
3.经费投入的不足和文化主体的缺失
瑶族地方经济本身不够发达,没有专项保护资金和多元的资金来源渠道来投入长鼓舞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用于保护的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政府的拨款和瑶民表演得来的部分收入,且社会参与度不够高,只有政府进入,严重影响了长鼓舞的开发利用。长鼓舞是以人为主体的舞蹈,必须用录影等音响设备来保存,经费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瑶族地区技术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设备落后,影响长鼓舞保护工作。并且缺乏多学科的交融碰撞,造成研究视角比较狭窄,方法措施不够多样化。
此外,现阶段对非遗的保护大多数是在政府主导之下的自上而下的保护过程,政府掌握着对文化资源的操纵权,造成文化主体间性缺失和文化的原真性及认同感难以得到真正体现[4](p41-45)。造成如此的原因主要在于主位观点与客位观点差异的不了解与忽视。主位研究和客位研究是美国人类学家哈里斯提出来的,主位观指尽可能的从当地人的视角去理解文化, 客位观指研究者以文化外来观察者的角度来理解文化[5](p36-38)。因此传承人的看法与意见就是主位的,政府、专家学者的观点则是客位的,由于地位、动机、价值判断的差异,主位与客位的观点往往有着较大的差异。如果不重视传承人主位意见,太侧重客位看法,实行地方式的“宏大叙事”,就会造成瑶民缺少管理文化资源的权利,丧失“发言权”,导致瑶民在长鼓舞的保护过程中主体性缺少和参与性不足、文化自觉意识的逐渐缺失。
(二)传承环境困境及原因
良好的媒介环境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呈现出一种传播机构在运作管理中的整体气氛,是参与者参加大众传播活动的行为方式汇合后形成的一种习惯模式。传承环境是媒介与社会长期交往互动中形成,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的教育力量和影响媒介主体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当前连南地区传承环境有所变化,人们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和世人欣赏水平逐渐世俗化、舞台化等风气影响了长鼓舞的传承,神圣性有所下降,使之缺乏民族内涵,民族精神受到污染,原因在于:
旅游业能够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和当地文化的拯救与发展,但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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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间的矛盾。旅游业的发展使得传统文化过度商业化,跳长鼓舞不再是祭祖的需要,更多的偏向于谋生手段,其性质和作用都发生了很大的偏离。且在本地发展旅游业的基本上是汉族人在经营,他们为了谋求经济利润,不断的改造传统文化,使其尽可能的符合游客脑海中的“异者幻想”和“他乡”期待,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和短期效应,缺少文化内涵和可持续发展。外来游客也只关注表演形式,很少了解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其二,传统价值观发生变化。外来人的进入,将自己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也带入瑶族地区,对瑶民产生“示范效应”,民风淳朴、与世无争的他们逐渐认同外界金钱社会,争强好胜和竞争心加强。同时也可能使瑶民产生自卑心理和排外情绪,丧失民族个性,民族精神受到污染。
(三)传播路径困境及原因
文化的传承还有赖于传播路径。传播路径可根据媒介的表现形式不同而有声、光、电、字等,也可根据媒介工具的不同分为报刊DM传单、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平台、口口相传等。传播中路径越广泛,就越容易传播流传。但是目前长鼓舞的宣传大多数是政府主导下的线下活动,如一些表演节目、节庆节日,世人对长鼓舞的认识大部分是靠这些节目、节日了解的,很少在线上推广,连南政府官网也很少关于长鼓舞的描述,瑶民自身也不善于宣传,传播路径非常狭窄,形式非常单一,使其处于“处在深闺人未知”的状态。
导致传播路径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瑶族地区文化符号紊乱,文化符号是一个地区具有象征意义和文化内涵的载体,但瑶族地区民族符号多样化但并不个性突出,很少为世人所知,这既不利于当地民族文化符号的保存与发展,更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6](p1)。文化符号,如长城就是中国的符号,凝结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赋予自身特定的民族身份。瑶族地区文化符号紊乱,没有打造出突出的特色文化精髓,品牌意识淡薄,一说民族舞蹈苗族的芦笙舞、傣族的孔雀舞闻名遐迩,长鼓舞却比较鲜为人知,不利于推广,导致当地旅游业发展缓慢。
综上所述长鼓舞作为非遗的典型代表,经受着各种困境的考验,推而广之,非遗保护也面临很多困境。因此,我们做出人为的努力来保护非遗是合理且必不可少的,重点在于该实施什么对策来更有效的保护非遗。
G.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什么宝贵精神
首先抄 您所掌握的技艺袭申报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后,才能申报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H. 如何传承非遗活力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夕,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从2006年我国开始实施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以来,我国已有3068人获得认定。
不少地方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显著提高,产品门类品种和功能用途更加贴近当代审美和生活需求,越来越广泛地进入大众消费市场。这不仅帮助传承人提高了收入水平,也让更多的普通人爱上了非遗产品。来源:央广
I.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途径,有什么要求,最好详细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概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根据197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精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1979年实施了《世界遗产名录》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对物质遗产的保护工作,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却相对滞后。有鉴于此,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同年10月,通过了《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条例》,开始实施“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计划:2001年宣布了第一批19个“代表作”;2003年宣布了第二批28个“代表作”;2005年宣布了第三批43个“代表作”。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语言、歌曲、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了必要规定。
我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截止2005年末,中国已有31项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名列世界第三;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过去我国只有针对物质文化遗产而设立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没有用“名录”的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由此开始正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专门成立了由15个部委组成的全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导小组。该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的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2006年的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设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以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已经超过50个。就我国而言,在2005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33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议案;释永信等32位代表提出关于抓紧出台传统知识保护法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计划。
最简单的做贡献就是学会辨别哪些是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有兴趣去具体了解学习一个,据我所知,现在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存在无人传承的境况,他们都会很欢迎你这样有思想的人来学习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