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化旅游的定义是什么它和旅游文化有何区别谢谢
文化的本质在于创新,旅游文化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各种文化的大杂烩,它是传统文化和旅游科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
对于旅游文化来说,其他各种文化都是“原材料”。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头脑中原有的思想观念、心理特征、思维方式等文化因素与目的地的异质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与结合,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形态。
而旅游经营者经过潜心地研究本国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并进行适当的取舍,吸收一些外来文化,精心加工、组织和开发成为供旅游者观赏或享受的旅游文化产品,创造了旅游文化;旅游客体本身反映着人的智慧和力量,有相当的文化因素的成分,它是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审美观等精神因素的外在表现,其本身也是旅游文化的不可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所谓旅游文化实际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介体和旅游研究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的,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业已形成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它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旅游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外延也相当宽泛。“既涉及历史、地理、民族宗教、饮食服务、园林建筑、民俗娱乐与自然景观等旅游客体文化领域;又涉及旅游者自身文化素质、兴趣爱好、行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体领域;更涉及旅游业的服务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导游文化、政策法规等旅游介体文化
⑵ 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是什么
一、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应用、旅游产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
二、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始终蕴含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魅力。综观旅游发展史,虽然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组织旅游和参与旅游的一切活动,必然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
三、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中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始终作用于旅游活动整个过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如旅游、旅游管、旅游心理学、旅游、旅游、旅游地学、旅游学、旅游影视艺术等,具有为旅游业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与多学科的结合、碰撞、融会过程中形成的学科和专业,它主旨鲜明、内容丰富、研究内容独具特色。此外,它还肩负着为旅游业服务,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调的任务,如主要体现在行、吃、住、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
⑶ 旅游文化的特征有哪些
知识性:旅游给大家带来很多见识,增进了对各地了解,丰富了人文知识。这才是旅游的真谛!
意志性: 旅游给大家带来心灵的意志,会让自己的思维,心情发展到兴奋,快乐的极致。
休闲性:日前高速运转的生活工作频率,使人越来越感到生活的压力过大,所以需要在一些假日放松自己,到海滨城市享受阳光,沙滩,大海,蓝天,白云。
(3)旅游文化扩展阅读
交往定义:1927年,德国的蒙根·罗德对旅游的定义,旅游从狭义的理解是那些暂时离开自己的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种各样的愿望,而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的人的交往。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
目的定义:20世纪50年代,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旅游研究所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理解为是暂时在异地的人的空余时间的活动,主要是出于修养;其次是出于受教育、扩大知识和交际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参加这样或那样的组织活动,以及改变有关的关系和作用。
时间定义:1979年,美国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马丁·普雷博士在中国讲学时,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为了消遣而进行旅行,在某一个国家逗留的时间至少超过24小时。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各个国家在进行国际旅游者统计时的统计标准之一:逗留的时间。
相互关系定义:198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伯特·麦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对旅游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政府及东道地区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注意:这个定义强调的是:旅游引发的各种现象和关系,即旅游的综合性。
生活方式定义:中国经济学家于光远1985年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
⑷ 对旅游文化的认识
旅游的文化属性
旅游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无论是旅游消费活动还是旅游经营活动都具有强烈的文化性。只有挖掘出文化内涵,它才会具备吸引旅游者的魅力。正如孙尚清指出的,“旅游在发展的一定阶段是经济———文化产业,在发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经济产业。”此言透彻地阐明了旅游与文化关系的密切程度。
1.旅游主体的文化本质
旅游作为一种跨时空的消费活动,它的广泛出现是经济发展驱使的结果,但一个人能否成为旅游者更需要内在的动因,正如先秦思想家墨子所讲的,“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人类在基本生存需求满足之后,随着收入的增长,必然追求更高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但是,旅游活动更是文化驱使的结果。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经济发展固然为社会进步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社会发展最根本的是社会文化与观念的革命。二战以后世界范围内旅游活动的兴盛,从客观条件看,是全球经济恢复、繁荣的结果,从深层次看,它是文化观念转变的结果。
2.旅游客体的文化含量
旅游资源按基本成因和属性,大而言之可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大类。人文旅游资源,无论是实物形态的文物古迹还是无形的民族风情、社会风尚,均属于文化的范畴。由各种自然环境、自然要素、自然物质和自然现象构成的自然景观,只有经过人为的开发利用,才能由潜在旅游资源变为现实的旅游资源。即使是自然美,也必须通过鉴赏来反映和传播,而鉴赏是一种文化活动,因此,自然旅游资源同样也具有文化性。
3.旅游媒体的文化特征
旅游者以追求精神享受为目的,可以说是文化消费者。因此,旅游业的核心产品只能是文化产品或文化含量高的产品,旅游经营者只有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才能从交换中实现盈利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资源的开发者不仅要了解旅游资源本身的特征和功能,还必须了解游客所追求的文化特征,开发出满足各类旅游的文化旅游产品。旅游业的文化特征还渗透在各旅游部门的运行过程中,如现代旅游饭店,不是简单地提供膳食的场所,而是集膳宿、社交、娱乐、审美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因此,一个优秀的饭店,有必要不断提高餐饮、客房、娱乐等环节的文化品位,有必要培养和提高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有必要提供有情调的个性文化服务。
⑸ 中国旅游文化的特点
一、集合性(形态的多样性与消费的广泛性)
二、继承性(历史继承性和演进性)
三、民族性(旅游文化的民族特征)
四、区域性(旅游文化具有的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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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分析
(一)旅游和文化的关系
旅游和文化两者之间是相互包容、协作统一的,旅游是基于文化的衍生,文化是发展旅游的基础条件。换而言之,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整个旅游活动进行的主线。目前,人们开展各种旅游活动的目的,是解读和发展文化,通过开展旅游活动,实现文化发扬,同时旅游活动的进行还能够提高文化传播速度,促进文化发展,这对于保护文化和传承文化更加有利。
(二)两者混淆的现象
现阶段,我国旅游界对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两者进行研究时,特别容易把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混淆,导致在研究过程中会出现疑惑的地方,因此,旅游学者非常重视这两者的研究。虽然旅游文化是人们已经非常熟悉的内容,但对于它的概念,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而文化旅游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由于两者字面上没什么不同,但是对这两个词的概念以及内涵并没有严格界定。虽然两者字面上的意思非常相似,但是两者的内涵还存在很大差别,这让很多人难以区分。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经常发生混淆,因此,为了明确两者的区别,需要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三)两者的研究现状
就旅游文化而言,我国早期对旅游文化的观念比较片面和笼统,把旅游文化外在物化;到了后期,开始强调旅游文化的核心是旅游者和开展的旅游活动。在研究旅游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我国旅游界把旅游对象的文化和旅游文化等同,这是对旅游文化的一种误解。大多数人都用总和的概念来界定新的旅游文化概念,并没有借鉴国外这个领域的相关研究,因此我国的研究稍微落后于国际研究。就文化旅游而言,我国把文化旅游理解为一种旅游类型,具有文化色彩和旅游产品的旅游过程、民俗旅游以及旅游者对外地文化的求知和憧憬等。通过这些理解,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对于文化旅游的研究和理解存在不足,几乎没有深入研究,仅停留在文化资源开发上,一系列的系统理论研究没有足够的实践验证。有时候,还经常把文化旅游等同旅游文化,把文化旅游看作设计产品的观点和思路,从广义的层面上,强调旅游产品的文化性,例如民俗旅游等观点。显然,这样的研究结果让文化旅游更加狭隘,没有概念的理论行定义。
⑺ 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是两个既有一定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概念。旅游文化属于回文化的范畴答,是文化的一个门类,与诸如建筑文化,生态文化,艺术文化,等相并列,是文化的一种类型。而文化旅游是属于运动的范畴,是旅游的一种类型,与旅游在内涵上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文化的发展丰富了旅游文化的内容,进而促进旅游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旅游文化的发展又能为文化旅游提供内涵丰富的旅游内容,以满足旅游者的各种文化需求。在外延上,文化旅游可以说是旅游文化的一个研究内容,而旅游文化的内容要比文化旅游丰富得多。
⑻ 中国古代旅游文化发展的过程
在中国古代,游山玩水是士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水之乐”被认为是读书人应有的爱好,彰显出“君子”特有的清高品格和文化品位,其意义远远超出单纯的旅行或娱乐。这一旅游文化现象的形成及其价值的提升,是儒家与道家思想互补交融的结果。
道家崇尚“见素抱朴”(《道德经》)、“法天贵真”(《庄子·渔父》),“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山水景物代表自然与天工,与人为斧凿的庙堂都市恰成鲜明对比,“山林欤!皋壤欤!使我欣欣然而乐焉”(《庄子·知北游》)。东汉末年,道家思想的影响渐增,有人即指出旅游之乐合乎老庄悟道之旨,仲长统《乐志论》曰:“蹰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讽于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迄魏晋南朝,玄学盛行,老庄之道上升为士大夫阶层的流行信仰,山水游览随之风靡。其时士人习惯将观赏自然风光与回归人的自然本性联系起来,如陶渊明的名句“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等。由于视山水为自然之道的体现,也就视玄理与山水如同一物,戴安道《闲游赞》内有一段经典的论述:“昔神人在上,辅其天理,知溟海之禽,不以笼樊服养;栎散之质,不以斧斤致用,故能树之于广汉,栖之于江湖,载之以大猷,覆之以玄风,使夫淳朴之心,静一之性,咸得就山泽,乐闲旷,自此而箕岭之下,始有闲游之人焉。……彼闲游者,奚往而不适,奚待而不足?故荫映岩流之际,偃息琴书之侧,寄心松竹,取乐鱼鸟,则淡泊之愿于是毕矣。”在当时的文人创作中,山水与玄理的结合很常见,两者相互渗透,使山水景物升华为士大夫可以恣意遨游的一方自在、自得的天地,旅游活动从而获得了返璞归真、追求逍遥自得的象征意义。
山林既然在樊笼之外,于是变成隐逸的代名词。这样,便掺杂了入世和出世(处与出)的矛盾。在儒家传统中,原本存在仕与隐的对立,所谓“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孔子对隐士们的评价是“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由此可见,隐逸包含着强烈的不满和反抗现实的意味。但玄学家们努力调和“名教”与“自然”(即儒家与道家)的关系,提出朝隐说:“夫隐之为道,朝亦可隐,市亦可隐。隐初在我,不在于物。”(《晋书·邓粲传》)有人甚至断言:“大隐隐朝市,小隐隐陵薮。”(王康琚《反招隐诗》)著意于林泉之下、脱略形骸的隐者不过是格局狭窄的“小隐”,而恣意所适、安闲朝市的才算“大隐”。在入世与出世的关系上,儒家与道家从矛盾一变而为互补交融,郭象诠释《庄子·逍遥游》“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一段时强调:“夫神人即今所谓圣人也。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尽管在乱世与衰世,隐居山林仍然具有不合作乃至抗争的意蕴,但鱼与熊掌兼得的逻辑从此占据士文化的主流,居官入仕享受世俗的成就,同时纵情山水获取精神上的满足,入世而又出世。山水之乐不再是消极避世的选择,而是与功名富贵并行不悖的另一种精神追求。游风兴盛之下,还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柏拉图式精神旅游——“卧游”。始于晋宋间的名人宗炳,其人“好山水,爱远游”,晚年时将一生游历过的山水风光“图之于室”,“澄怀观道卧以游之”。这一纸上行游的精神娱乐变成著名典故,为后世众多士大夫所效仿。
唐宋时期,朝隐说进一步发展为吏隐说,谓不以利禄萦心,虽居官而犹如隐者。回归自然的旅游之乐是吏隐者的精神寄托,在文人作品中屡见不鲜,如白居易《江州司马厅记》云:“江州左匡庐,右江湖,土高气清,富有佳境……苟有志於吏隐者,舍此官何求焉?”宋王禹偁《游虎丘》云:“我今方吏隐,心在云水间。”白居易还提出中隐说,阐发官居闲职的生活风味,“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中隐》)。他历数中隐的种种乐趣,首先就是旅游之乐,“君若好登临,城南有秋山;君若爱游荡,城东有春园。”
经过儒道思想的互补交融,追求山水之乐的旅游活动跻身主流文化,成为读书人风雅清高的一个标志,以及文人创作的重要题材。山水画论代表作《林泉高致》(北宋郭熙著)生动阐述了“君子”的山水癖:“君子之所以爱夫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养素,所常处也;泉石啸傲,所常乐也;渔樵隐逸,所常适也;猿鹤飞鸣,所常亲也;尘嚣缰锁,此人情所常厌也;烟霞仙圣,此人情所常愿而不得见也。”因此,士大夫阶层中流行一种姿态,即不时表露对功名的蔑视和对仕宦的厌倦,希望挣脱名缰利锁,脱去尘俗之气,归隐田野,留连于佳山秀水之间,过自由闲适的生活。即使王安石这样的大政治家也会在登临之际表白:“游者如可得,甘弃万户封。”(《次韵游山门寺望文脊山》)古代“士”的旅游,与现代的大众旅游迥异。其在本质上是小众化、精英化的,刻意与“众人”保持距离,目的是暂离名利场上的激流险滩,躲避城市的喧嚣嘈杂,从山水中汲取自在逍遥的精神愉悦。
山水不仅是旅游观赏的对象,更是“士”的精神家园。它的意蕴虽以道家的自然为主,也融入了儒家的比德观。儒家有托物言志的传统,《诗经》善用比兴,籍物抒情。孔子周游列国,历览名山大川,以山水比德(“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出自《论语·雍也》),用自然景观的特性比喻人格意义和社会属性,借以言志。随着士大夫游览山水之风的兴盛,这一传统得以发扬光大,如松柏、莲花、“四君子”等,相继成为士大夫品格的象征。清康熙帝曾谈到自然景物的比德意义:“至于玩芝兰则爱德行,睹松竹则思贞操,临清流则贵廉洁,览蔓草则贱贪秽,此亦古人因物而兴,不可不知。”(《钦定热河志》卷25《行宫一》)因此,游览山水又称“仁智之乐”,被认为是继承了圣贤之心。历代大儒往往酷爱旅游,朱熹“每经行处,闻有佳山水,虽迂途数十里,必往游焉。携樽酒,一古银杯,大几容半升,时引一杯,登览竟日,未尝厌倦”(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三《观山水》)。明代王守仁常说自己“生平山水是课程”,偶尔还发点道家的感慨:“尘网苦羁縻,富贵真露草。不如骑白鹿,东游入蓬岛。”(《登泰山五首》之四)
放意林泉、流连山水的旅游文化,对中国古代的雅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派生出中国独有的文化财富——山水诗、山水画、盆景以及“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私家园林,而且塑造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审美观,即反对人工斧凿的痕迹,追求朴拙自然之美,向往人与自然的和谐。
更为重要的是,“寄傲山水”的旅游文化完善了士大夫的文化性格。余英时先生认为士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一个相对的‘未定项’,所谓‘未定项’即承认‘士’有社会属性但并非为社会属性所完全决定而绝对不能超越者”。他主要从阶级立场和社会功能立论,但“士”的超越性还体现在超脱世俗的追求上。诚然,一般的士大夫多以山水之乐、出尘之想妆点风雅的门面,但又不宜简单视之为虚伪做作,因为庙堂和山林的互补交融是士的理想人格,激励士在心理上与世俗成就保持一定距离。特别是当仕途疲倦或官场失意时,山水旅游之乐永远是士大夫的精神寄托。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也许中国史上没有一位有血有肉的人物完全符合‘士’的理想典型,但是这一理想典型的存在终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它曾对中国文化传统中无数真实的‘士’发生过‘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鞭策作用。”
⑼ 旅游文化的特征是什么
旅游抄文化其特征是旅游行为的综合性、时间空间的延展性、景观意态的趣味性、旅游内容的丰富性,以及满足游客文化需求多样化的客观规定性,促使旅游业必须具有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文化形态。
相关介绍:
任何一种新的文化形态的产生、发展和完善,都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化发展到相当水平的结果。随着旅游业在经济领域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它对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和依赖也越加明显。
(9)旅游文化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1990年10月召开的首届中国旅游文化学术研讨会提出:“旅游文化是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因素为依据,以旅游诸要素为依托,作用于旅游生活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文化形态,是人类在旅游过程中(一般包括旅游、住宿、饮食、游览、娱乐、购物等要素)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
主体说与客体说都是从旅游的基本要素出发界定旅游文化的。客体说是产生旅游文化的基础,但仅有这个基础还不能揭示旅游文化的本质内容。与之相比,主体说明确指出旅游文化与旅游客体之间的包含关系,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总和说开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旅游文化
⑽ 关于旅游文化方面的论文
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
(一) 旅游文化蕴含真实的历史文化。历(厯)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字形,就是一只脚,表示人穿过树林。汉代徐慎所著的《说文解字》里便说:“历,过也,传也。”“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艺术、宗教、神话、法律、风俗以及其它社会现象。”(英国.IB.泰勒)旅游文化作为一种历史和文化,应该“真实”,这种真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是靠拉几个“洋专家”,“土权威”捏造、篡改的历史。在这场“丝路起点”争论中。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河南大学易学考古研究所所长蔡运章在古籍《穆天子传》找到了佐证:西周时期穆天子从洛阳出发,西游到昆仑山会见西王母。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佐证”,只能是传说而已,笔者认为并不能构成历史文化的真实场景。获取历史本真的方法很多,特别是“丝绸之路”作为涉及气象、宗教、贸易、艺术等方面的特质“旅游产品(旅游资源)”,更应运用现代的考古方法进行科学断定,通过多方面寻找史料,多方论证,才能还原其本真性。
(二) 旅游文化的真实性也是相对的。要绝对复原“丝绸之路”是不可能的。在研究时,我们应尽可能的在现阶段考虑周全。在张骞出使西域前,也有零碎的丝绸资料可走。蔡运章先生认为,早在张骞出使西域前,丝绸之路已经开通。商代时期,中原到西域就有一条“玉石之路”,安阳殷墟富豪墓以及洛阳一些富豪墓里出土的玉器有不少是来自新疆的和田玉。事实上,商州时期,直至张骞出使,长安以西是蛮荒之地,汉朝对此冷淡,甚至有放弃掉“凉州”的打算。我们研究问题,要用哲学的观点,应该分清主次和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研究“丝绸之路”要首先确定其历史概念上的内涵和外延。唯有张骞是代表大汉政府主权国家出使西域的,这是其一;学术界认可研究丝绸之路的起止时间和起止路线已有定论,就应在这个范畴内深入研究,这是其二。丝绸之路陆路有三条,在历史中有过演变,但应有一个公认的界定。当然,我们不应反对历史的置疑和推敲,但任何一种颠覆是要有根据的。所以,旅游文化的本真性是相对的,应考虑旅游、历史、文化三者的最佳结合。这样才有研究价值和意义。一些考古的东西仅限于历史的范畴,对旅游文化的作用应有所选择。经过慎重考虑,中国专家目前侧重于主张以张骞出使西域时间为起点,清中期为时间终点,这一主张在“新疆会议”上基本被中亚沿线国家接受。
(三) 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还表现在它的“真实性”不受政府及其媒体的歪曲。政府出于政治目的,经济意识或者为了迎合某种观点、理论,主导宣传、媒体轰炸,造成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在体验、传播中褪色或者变味。西安、洛阳媒体报道时各有偏颇,缺乏“中立”立场,这也许是为了制造新闻“卖点”。但有点“祸国殃民,贻误子孙”。洛阳媒体在对“新疆会议”上的《初步行动计划》表述有意篡改,这种“黑色幽默”有悖于职业良知。
旅游文化主体从心理上需要真实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作为一种学术探讨,不应将民间调查上升到学术依据。旅游客体应反映客观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媒介需要掌握、了解真实、准确、最新的历史文化。我们应尊重旅游文化的历史本真性,探首溯源,赋于客观真实历史意义上的旅游文化,才能发展本地、本区域、本民族的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的市场商品性
(一) 旅游文化作为一种旅游主体、客体、媒介各种关系的总和,在初期表现为旅游资源,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旅游产品。一旦形成旅游产品,其市场商品性随之而来。“丝绸之路起点”之争,说白了是一种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与旅游文化之争,西安、洛阳两城市都想站在文化的“高地”,用“丝绸之路起点”这种旅游文化世界知名品牌支撑自己的城市文化,塑造城市良好的品牌形象,让城市在整体竞争中获胜。
(二) 旅游文化应该在市场上商品化,但不能违背旅游文化的真实历史。西安、洛阳之争,不仅仅看到联合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经济援助,还在于旅游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城市文化内涵的提升。在今天,各个旅游城市利用文化品牌进行城市经营,加快国际化旅游城市进程中,应尊重旅游文化的真实历史,走市场化道路,不要大肆铺张,大建一些虚无的城市广场、城市标志等,违背商品的市场价值规律。
(三) 旅游已成为城市的“名片”,旅游文化更是“名片”的“芯片”。西安、洛阳两城市渴望自己的城市明确定位,希望早日打造城市的旅游文化品牌,应该按照旅游、历史、文化的规律办事,并要分析、研究旅游文化的特殊性,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不要一方面大搞古城拆迁,一方面大搞新城建设。笔者看到西安、洛阳两个城市及两个城市在旅游文化经营方面旧城已经破坏十分严重,新城的快速建设让旅游文化消失殆尽。所以说,旅游文化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应统筹考虑,从城市的色彩定位、形象等各个方面来最终确定自己的特色。例如,北京的胡同文化,广东的汉奸别墅,湖南的清代妓院遗址,长安古乐等等旅游文化内容(类别)应有选择性的接收或者传承。
七、结尾
西安、洛阳两城市争夺“丝绸之路起点”这一事件,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两个城市对旅游文化的重视,旅游文化已成为旅游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走向共赢”是最好的选择,但这种选择,不是打着中华民族“和为贵”的旗帜,漠视旅游文化历史本真性的选择。也不是为了保住洛阳加入申遗名单,在“不影响西安”的前提下,将始点由西安东移至洛阳。丝绸之路在世界的商贸、文化、交流上是有重要作用,当前,商贸交易有“回潮”趋势,备受沿线各国关注。其申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巨大的工程,任何一国无法单独申报,申遗工作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这个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申遗的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西安作为起点城市,在重新设立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汉长安城、唐大明宫、西安碑林等将作为丝绸之路的捆绑项目出现;丝绸之路在甘肃省全长1600公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察组对天水麦积山、武威文庙、天梯山石窟、张掖大佛寺,以及嘉峪关和魏晋墓等文物点进行了重点考察,包括10处石窟、6处古建、7处古遗址、4处古墓葬在内的物质遗存,被列入了申遗保护方案;作为丝绸之路的必由之路,新疆已经启动了近两年的对沿线遗址的调查、研究、保护工作
除了陕西,甘肃和新疆三省,将河南(洛阳)也纳入了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单位,但并不是以“丝绸之路起点”的名义纳入的,主要还是考虑了其丝绸之路的遗迹。笔者考虑,可能是为了全面展示丝绸之路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到,甘肃在打“丝绸之路”品牌上也下了很多功夫,如成立甘肃省丝绸之路协会,办《丝绸之路》杂志,新疆,陕西也不例外。丝绸之路已成为一种驰名世界的旅游品牌,例如举办“丝绸之路国际模特大赛”等等,影响甚广。
关于旅游文化及其历史所谓本真性和市场的商品性问题,笔者只是泛泛而谈,希望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也希望更多的师长们加入到研究旅游文化学科建设、基础理论、发展探究等等问题的队伍中来,不断创新,为发展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尽自己一点心意。